音韵
每发一字,先审其唇、齿、喉、舌、鼻,或半唇、半喉,或半舌、半齿,或半齿、半鼻,均须辨明。各有一定部分,不可强使归于他部。特制出一表列下。按表类推,则不致有悞矣。
唇————非夫奉微
齿————至耻是射
喉————号奥靠欧
舌————黎楼亮列
无纯乎鼻音,皆系
鼻————西一令进
与他音相辅者。如:
按上表所列类推之,则发出之音,自然字正音圆,不致有唱者为“天”听者为“焉”,唱者为“地”听者为“息”,唱者为“元”听者为“言”,唱者为“黄”听者为“旁”之弊也。
句读
句者,一整句也;读(音逗)者,半句也。唱曲时不分句、读,尚有腔调以绳之;惟说白必须句、读分明,方能达出本意。如“岂不知圣人云”,“岂不知”三字为读,至“圣人云”始为一句。说白至读时,略微一顿,不可过久;至一句,则稍久亦无妨也。
文义
曲白须先知其讲解。又有字同义不同、字同音不同之别。
字同义不同:容易 从容 容貌
字同音不同:华山(音画)华夏(音划)华萼(音花)
以此类推,虚心研习,可免讹字、讹音之疵。
典故
词曲说白之内,往往引用古人典故,务须查明出处,心中了了,则可以传神。
五声
五声系阴平、阳平、上、去、入是也。唱曲不知发声、收声之理,则其字音出口卽变。要知五音之别,须将下列之表读熟千遍,然后逢字卽知阴阳矣。
五声表
阴平 阳平 上 去 入
风 缝 讽 奉 父
烟 言 眼 宴 易
声 绳 省 盛 是
书 赎 属 树 朔
阴平——由高而低。发音高,收音低。
阳平——由低而高。发音低,收音高。
上——其音向上。
去——其音向前。
入——其音短而急。
凡工尺短者,可以脱口而出;工尺长者,须将一字分为数音,如“人”字,若工尺长,则可分为“任”、“恶”、“恩”,徐徐吐之。惟阴平字不宜分音。神而明之,得其三昧矣。
尖团
尖字、团字之分,近日罕有知其据者,往往团字变为尖字,实为曲白之大病。夫尖字系半齿音,如酒、箭、线,乃半齿音,故应用尖;久、剑、现则不然,非随意可以念成尖字也。近时多不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