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饭食 居士嫌六群构饭食。如小儿。谓以鉹[禾*并]之求肉食也。
不大揣饭食 居士嫌六群大揣饭食。如似有人欲夺驱逐。
不把食 六群手把食。如田种人。谓把饭向口餐之。
不豫张口侍饭 有一比丘。食未至口便张待之。六群好戏。以块著口中。
不含饭语 六群含饭语。羹饭流出。令比坐吐[口*逆]。
不啮半食 六群啮半。半已入口。半在手中也。
不吸食作声 释摩男舍饭佛及僧。诸比丘吸食作声。有一比丘。先是伎儿。为欲讥笑。即便起舞。时诸比丘咸共大笑。羹饭食从鼻口中出。
不嚼食 六群嚼食。作唼唼声。如似猪。
不味咽食 六群并内饭两颊。然后稍稍咽。如猿猴饮食法也。
不吐咶食 六群吐舌食如小儿。作是言。谁能同吞。令揣不坏。
不缩鼻食 六群缩鼻食。居士嫌之。何不弃涕耶。
不舐手食 居士语六群言。尽当更益。何以舐手也。
不指[打-丁+(改-己)]钵食 居士语六群言。尽当更益。何故[打-丁+(改-己)]钵也。
不振手食 居士嫌六群食著手振令去。如王大臣。
不弃著手饭食 六群弃饭食。居士嫌言。沙门释子不种不获。但能食啖而复弃之。
不腻手捉饮器 六群腻手捉饮器。腻汁污饭食。凡坐心闷吐逆也。
不病不得自为索羹 六群不病。至他舍乞食。便自随意索。贪餐无愧。
不饭覆羹更望得 六群饭覆羹而更索。居士嫌之语言。先食钵中饭覆者。
不呵想看比坐钵 六群言。我多汝少。汝多我少。
谛视钵食 有一比丘。食时余看。六群戏笑。以骨著中令惊。
次第啖食 六群多受不尽弃残。居士嫌之。不[禾*并]而食云何贱弃也。
洗钵水有饭不问主人不应弃舍内 居士舍水精作地。诸比丘洗钵有残食。写著堂上。状似如吐。居士嫌言。云何不弃之屏处及写此堂上。若语檀越听无罪也。
无病乘上不得为说法 波斯匿王乘驾向只桓。六群在下为王说法。无上妙法宜共尊重。轻彻不恭敬。彼此获罪自。此以下皆以不恭敬故不为说。
人不病在前行不随后为说法 亦六群或在王后为说法。
人不病在道中行自在外不为说法 六群自在道外行为王说法。
人坐自立不为说法 王持床自随在上坐。六群比丘立为说法。
人无病卧自坐不为说法 王身肥大。小久坐便卧。六群坐为王说法。
不为覆头人说法 王覆头。六群为说法也。
不为裹头人说法 王裹头。六群为说法。
不为肘隐人说法 王肘隐人无病为说法。
不为叉腰人说法 王叉腰。六群为说法。
不为左右抄衣人说法 王左右抄衣。六群为说法。
不为遍抄衣人说法 王遍抄衣。六群为说法也。
不为以衣覆右肩同举著左肩上人说法 王如此。六群为说法。
不为著革屣人说法 王著革屣。六群为说法。
不为著跛人说法 王著跛。六群为说法。
不为捉杖人盖刀梢弓箭人说法 此波斯匿王从者。佛为王及大臣众说法。六群别为捉杖等说法。是众中有堪得道者。以众作二。殷散不得。因制不听。为是时人说法所因在分众意。在于不敬故。不听说法。
不草上大小便啼嚏 六群从种果人乞果不得。后窃污之令果臭烂。后自说之。居士所嫌。
不净用水中大小便啼嚏 六群倩浣衣人。浣衣不得。后窃污其水。令所浣皆臭失色。后自说之。居士所嫌。佛具呵责。而未结戒时。舍卫城中有一大池。旁人所用。六群往看便共污之。居士所嫌。尔及结戒。不得立大小便。因六群结戒也。
树过人不得上 佛与众僧受居士请。十七群次后守僧坊。六群次为迎食。常相增嫉。欲令断食。日时已过。隐人不至。十七群饥上树望见。至已责之。彼言。谁道。答言。我向上树见。佛先听上树。因犯乃结戒也。
七灭法 自言灭法。六群比丘劝化。浴僧看客比丘。逼闇暮来浴。浴已而起错著他衣。出外乃知。还来求觅。六群问之。彼以实答。遂诬其偷问言。汝自见罪不。答言。不见。便强为作不见傧。是客比丘后至舍卫具以白佛。佛言。从今听自言灭诤法。要自言所犯。乃随罪治之也。或其人强暴。或依势力不自言罪。恐破僧灭法。自言乃治诤死息故。僧中种种事起。应以此灭。自言灭诤有十种非法十种如法。若比丘犯四重。自言不犯。僧问。汝自说犯。不即言不犯。而与自言灭。是名非法。余四篇亦如是。有比丘。不犯五篇。僧中问之。自言我犯。便与自言灭。是名十种非法。又比丘犯五篇。自言犯。又不犯五篇。自言不犯。是名十如法。若重事应以白四羯磨。自言灭之。轻事无羯磨。弥多罗比丘尼以身谤陀骠。僧即用自言灭傧。彼尼若陀骠自言无罪。而对人言有。若言有罪而实清白。若有若无进退无事故。应用忆念而不用自言耳。若余比丘清白无罪。而无驰骠之对应以自言灭之。
第二现在灭诤法 六群闻先不见傧比丘。舍卫众僧共事共住。后往到彼问其所由。诸比丘言。佛以自言灭诤法灭是事。六群违逆诽谤不受。言此事不灭恶灭。我等不现前故。佛种种因缘呵已。听用现前灭诤法。僧中种种诤事起。以此灭之。现前诤有二种非法。有二种如法。二种非法者。有非法僧。约敕非法僧令折伏。与现前灭诤法。或约敕非法三人。二人一人亦如是。或非法三人约敕非法三人。二人一人僧亦如是。或非法二人。约敕非法二人。一人三人僧亦如是。或非法一人。约敕非法一人。二人三人僧亦如是。为一不如法僧。约敕如僧令折伏。与现前灭诤。或约敕三人。二人一人亦如是。余如上说。是名二非法。有如法僧。约敕如法僧。为一如法僧约敕不如法僧为二。三人二人一人多少展转相敕亦如上。是名二如法现前比丘有三。现前有事人举事。人现前。比尼现前。此中直约敕无羯磨耶。
第三忆念法 陀骠比丘为弥多罗尼无根谤。虽已决断而所讥说不息。陀骠告众。众白佛。佛言。从今听忆念比丘。种种事。从今应用此灭。忆念比尼有三非法三如法也。三非法者。若比丘犯无残。自言有残。应与灭傧。若与忆念。是名非法。又如施越。狂时作恶。狂差不作。应与不痴比尼。若与忆念。是亦二非法。又如呵多比丘。先自言有罪。应与实觅而与忆念。是亦非法。如驰骠与忆念。是名如法。又有比丘。犯罪已如法悔过。而讥说不息。与其忆念。亦名如法。又如比丘未作是恶。将决当犯。于今无犯。而共讥说。以致诤乱。与其忆念。亦名如法。得忆念。比尼行法者。余比丘不应复出其罪过。不应忆念。不应乞听。亦不应受。余比丘乞听得突。若受他乞听亦突。若彼不便出其罪过。若今忆念比丘犯皆堕。凡无罪而被讥说者。皆应白僧。求忆念羯磨。僧白四羯磨。与忆念法。法者令自思念有罪无罪。一切比丘不得论说也。忆念及不痴二事守护无罪。比丘为遮外谤也。复次或有比丘。犯罪不忆。或自隐覆。诈忘不忆。众欲治罪。求忆念法。众亦白四羯磨。与忆念法。听其自限思省所犯。自忆罪时如法制之也。
第四不痴法 施越比丘先狂痴作恶。后得本心不复更犯。僧及比丘说其本过。彼心忧愧。以此白佛。佛言。从今听不痴比丘。种种诤起以灭之。与不痴比尼。有如法不如法。若彼自言。忆本所作而与不痴。是名非法。若言不忆而与不痴。是名如法。如施越等。僧与白四羯磨得不痴比尼。行法者。余比丘不应复出其罪过。乞听时如忆念中说也。
第五实觅 呵多比丘无惭无愧。恶欲有见闻疑罪。先自言作。后言不作。佛言听用实觅灭诤法。种种诤事起以此灭之。实觅比尼有五非法五如法。五非法者。比丘犯四重。先言不犯。后言犯。应与灭傧而与实觅。是名非法又犯余四篇。先言不犯。后言犯。应与随罪治之而与实觅。是亦非法。五如法者。比丘犯五篇罪。先言犯。后言不犯。僧与实觅比尼。是名如法。僧与白四羯磨。令如实思惟。自觅罪相故名实觅。是比丘不应与他受大戒。不得受他依止。不应畜新旧二沙弥。不得教化比丘尼。僧若羯磨。僧若羯磨令教化尼亦不应受。僧所与作实觅比尼。罪更不应犯。若似是罪及过。是罪亦不应作。不应呵。僧羯磨亦不应呵作。羯磨及呵作羯磨人不应。从地差听。不应遮说戒及说戒自恣。不应出无罪。比丘过罪不应共诤。应调伏心行。随顺比丘僧意。若不一切如是法行者。尽受不得离是羯磨法。复次若实犯罪。犯罪事分明。众问。自见罪不。答言。不见。应与是人不见傧。后言见时乃随事治之。若自言犯罪。而距掉不悔。应与不作傧。以其不作悔过故。因以为名。后求悔时随罪听悔。上三人与作羯磨已众不共住。若不首不悔。终身不为舍羯磨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