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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心有结菩萨敲(2)

天主教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于二〇〇五年四月二日去世,不到一个星期,就有关于他神迹的传闻。最早披露的人是教皇的私人秘书戴维斯大主教。一九九八年,大主教的一位友人曾询问,他有一个美国朋友因为脑瘤即将去世,是否能见教皇一面。除此以外,那位美国人还有一个愿望,到耶路撒冷朝圣,待前两个愿望实现后,便回到美国等死,这也是他的最后愿望。约翰.保罗二世当时正在罗马城外的夏宫,主持一场不公开的弥撒。患病的这位美国人就此领了圣体。这也是天主教仪式最神圣的一部分。教皇做完弥撒后不久,远在大西洋彼岸的那个美国人突然发现脑瘤消退了,去医院复查,大夫都不敢相信,如此健康的一个人竟然曾经被确诊为不治之症。戴维斯大主教披露这些,是为了让刚刚去世的教皇,能被未来新选出来的教皇,运用其独有的权限封为圣人。按照教规,必须有两件神迹获得证实,才有此可能。所以,很快就有一名墨西哥少年站出来宣称,约翰.保罗二世治好了他的白血病,而哥伦比亚也有一名修女说,约翰.保罗二世治好影响她平衡的疾病。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诸如此类的神迹在流传。这大概也是人对不可知之事物的一种崇拜,并试图以这类崇拜的心情来接近那些不可知的事物。在苏南遇险的兄长所经历的看上去确实有近似神迹的一面。在越来越唯物的世界里,让一个人平白无故地去相信只存在另一个人的意识里的东西是很困难的。

在这种不一样的认识中,关于童年的记忆并无二致。我问过几位从母亲十月怀胎起就将其固定在城市里的男人,在他们行将五十岁之际,说起童年的事,脱口而出的竟然是夏天光着屁股在长江或者汉水里游泳。想想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从只需三天就能熟悉的小城黄州搬来武汉,花上三年也没摸清这座城市的大门开在哪里。第四年,长江流域暴发了一场罕见的大洪水。天天见面,天天都是陌生的城市突然变得熟悉了:因为大街成了大河,因为小巷变为小溪。当时我居住的解放公园路一带,河流一样的大街上突然出现一群晕头晕脑的鲢鳙和生猛刚烈的鲫鲤,各种各样的鱼儿从公园里作为风景欣赏的水面随波逐流而来,惹出来的惊喜比仍在倾泻不停的暴雨还激昂。事情过去多年,曾经有过参与的同事与街坊,还在津津乐道,说起在大街上亲手逮住的那些活鱼,远比这些年城市里新出现的各种事物兴奋。譬如新建的轻型轨道客运线,接二连三架起来的长江二桥、三桥和即将建成的四桥、五桥,用新型沥青刷黑的马路与街面再也用不着三天两头就得修补一通,诸如此类的事情,仿佛只需要报纸电视替大家说说就够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偶尔谈起来,只要有上两个人,就必定免不了引发各种因素导致的争吵,总没有鱼群游上大街那样空前一致的亢奋。我宁肯将这些认作是藏在人心底的乡村情结的一次爆发,大街小巷里突如其来的洪水与鱼群,不过是诱因。特别是那些孩子,如果不相信他们将来会在生命濒临绝境时同样牢记这些,并顺理成章地变成可以救苦救难的神迹,就会是对其有生以来最快乐时光的轻蔑。

城市在一天天快速膨胀,城市的排水系统一年比一年发达,用不了多久,喜欢肆意横流的大水就只能与乡村为伴了。不管大水是不是真想给城市一点天籁、一份自然、一份纯真,用钢铁、塑料和水泥砌成的城市都不再有容留它们的度量。白天有车水马龙,夜里又会流光溢彩。那些拿来为己所用的水,被限制在一根根或粗或细的管道里。那些用过后变成污秽的水,被抛弃在暗无天日的阴沟里。那些有意留在高楼大厦旁边的池塘湖泊,虽然照旧活着各种色彩斑斓的鱼儿,却绝无蹿上大街的可能。

我们正在变成老人,那些在大街上捉过鱼儿的少年也会跟着变成老人。后来的人偶尔想起那些口口相传的古老故事时,多半会将其理解为神迹。没有故事的水,在被称之为甘泉时是神迹,在被称之为甘露时是神迹,水之成为甘泉是因为它出现在戈壁大漠中,水之成为甘露是因为它能使人免除火焰之灾。

还有一种水,它流淌在乡间,一汪污浊免不了会在它的上游注入,譬如洗衣少妇,将那沾满婴儿粪便的衣物放在水中汰了又汰;譬如农耕壮汉,将那为各种禾苗施肥的粪桶按在河里反复洗净,脏了半里长的一段河流,而更长的河流则依着山不转路转、河不弯水弯之规,几经漂流,又会清洁如玉液。这普通的乡土之河又何尝不是人间每日相逢相会与相识的莫大神迹。

一般的时候,绝大多数人会是那种广义上的泛神主义者,对人世间一切不可知的事物,从来不乏敬畏之心。作为满怀乡土的我,在亲戚身上发生的神迹和与教皇约翰.保罗二世相关的神迹,二者之间,我更敬畏前者。甚至,我还会将鱼儿游上大街的故事排序在教皇之前,因为,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肉身和萦绕这肉体三尺空间范围内灵魂所经历过的,她不是缥缈的说教所教导的,也不是怀着世俗功利之心断章取义地拿来为己所用。

记忆中,一岁那年,父亲请了两个挑夫,挑着我和姐姐,还有家中简单的行李,离开依依相伴的长江,将古城黄州故里黄冈抛入梦乡,来到大别山腹地名叫石头嘴的一座小镇,从此就将他乡作为故乡。小时候,听大人们说这些还不觉得。那时候,大人们很喜欢指着拖儿带女外出逃水荒的河南人,说当年我在箩筐里哭哭闹闹,很像那些饿得不得了的河南孩子。这类戏言,让我难过了很长时间。后来长大了,开始感觉到人生的短暂与急促。每每回想这些凭借别人竭力口述才能重新属于自己的亲身经历,一次比一次明晰地认为,这也是一种只会属于特定个人的神迹。这样的事并非普通人众都能遇上的。才几年时间,山区就通公路了。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一家人离开石头嘴,顺着西河流水,来到一处叫贺家桥的小镇,就是坐在一辆解放牌卡车上。

有近十年的时间,每到冬天,我们这些孩子就到位于贺家桥的居所后面的山坡上,用竹筢扒那从松树上落下来的针叶。日常生活中都叫它松毛。经过许多被竹筢反复扒过的山坡上,真正的松毛已经少之又少,多数时候,是将竹筢伸到茅草丛中,使劲地扒那枯萎后的茅草叶,然后放在一只竹篓里,背回家当柴烧。有一年冬天,山里下过,紧接着又融化了。家里的几个孩子扛着竹筢和竹篓上山不久,就从茅草丛中扒出一只圆滚滚湿漉漉的草球。草球的模样很奇怪,大家围在一起,用棍子拨开裹在上面的乱草,才发现里面躲着一只刺猬。一阵惊呼过后,我们连松毛也不扒了,用那竹篓装回刺猬,在门口的竹林旁挖了一座土洞,将刺猬放进去。随后大家就开始争论应该给刺猬准备哪些食物。直到如今,我也不晓得刺猬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那时候,我们也是按照各自的想法,有人用弹弓打来麻雀,有人钻进茂密的荆棘丛中采摘一种名叫刺梨儿的野果,放进土洞里任由刺猬自己进食。哪曾料到,刺猬不领我们的美意,相隔一夜,迫不及待等来天亮再来察看,用石块垒得十分严实的洞门完好无损,洞口的新鲜黄土上有一串细小的脚印,而刺猬已经不见了。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刺猬是如何逃走的。最有可能的是,小刺猬能够像人一样,将垒得严严实实的洞门拆卸开来,脱身之后重新将其复原。这个念头让我们立刻想到了在乡村无时无刻不在流传的鬼怪妖精的故事。这些都不是神迹,而是普普通通的神话。时至今日还能记得,一只斑鸠投入竹林发出的巨大声响吓得我们几个孩子乱成一团的模样。

那时候,没有一个孩子能够充分预见,也许是哪个大人蓄意放走了小刺猬,同时又童心未泯,将洞门复又垒好,引出孩子们的加倍好奇。我们没有如这个隐藏在暗处的大人所愿,在这件事情上久久追究下去。山间的小动物很多,新出现的野趣足够娱乐每一颗童心。大人们想必也将灵光闪现般的童趣深埋在繁重的乡村生活中,连自己都不记得了。剩下来的这一串留在心中的刺猬脚印,经年累月,变得比在城市里所见到的各种人的痕迹还清晰。

这乡土的小小自由哟!

每一次,只要想起来,就会在心中如此感慨。

乡土的自由从来就大不了,乡土也不想有太大的自由,太大的自由对乡土来说毫无用处,如同这只小小刺猬,能在一堆新鲜的土壤上留下一行不再受人干扰的脚印,就是一种莫大的满足。乡土的山水无法自由地搬迁,乡土的气韵不可能与都市同在,如果说,真实的乡土就如那只刺猬,别将它关在土洞里,只要走得实在,走的时候,身前身后没有粗暴的斥责与鞭笞就行了。

那年冬天,特别多。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作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路过。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虽然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深处,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对热气腾腾的小窟窿。我们都到了迷恋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和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最难听。我们就用这种评价,来对大别山的冬天落得太小的懒惰,进行重大报复。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这才悄无声息的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甚至最惨。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掇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几根鲜嫩得才长出三片叶子的苋菜,还在小野兔嘴边摆着,小野兔一口没吃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唯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照耀有阳光的窗口。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在我提起野兔一只耳朵的刹那间,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有一股坚硬的东西直接插入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感之处。在我们长大成人后,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境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小小的野兔僵尸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呆在睡房里。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天堂寨,因为汽车出了故障,只上到山腰,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住,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在山上的几天,一群孩子天天趴在纸箱旁,逗那只难得一见的小兽。临下山时,爱不释手的孩子们却一致决定,将果子狸放归自然。我无意在同为孩子的两代人之间,以文明的名义作比较。

童年的乡土,只要有所决定必然都是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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