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员额数
生员犹曰官员,有定额谓之员。《唐书·儒学传》“国学始置生七十二员,取三品以上子弟若孙为之;大学百四十员,取五品以上;四门学百三十员,取七品以上。郡县三等,上郡学置生六十员,中下以十为差;上县学置生四十员,中下亦以十为差,”此生员之名所始,而明制亦略仿之。
明初,诸生无不凛食于学。《会典》言:“洪武初,令在京府学六十人,在外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日给廪膳,听于民间选补,仍免其差摇二丁。”
其后以多才之地,许令增广,亦不过三人、五人而已。踵而渐多,于是宣德元年,定为之额如廪生之数。其后又有军民子弟俊秀待补增广之名。久之,乃号日附学,无常额,而学校自此滥矣。异时每学生员不过数十人,故考试易精,程课易密。而洪武二十四年七月庚子,诏岁贡生员不中,其廪食五年者罚为吏,不及五年者遣还读书。次年复不中者,虽未及五年,亦罚为吏。二十七年十月庚辰,诏生员食廪十年,学无成效者,罚为吏。成化初,礼部奏准,革去附学生员。己而不果行。而教官、提调官亦各有罚。取之如彼其少,课之如此其严,岂有如后日之滥且情者乎。个人于取进士用三场,动言遵祖制,而于此独不肯申明祖制,举一世而为姑息之政、侥幸之人,是可叹也。
宣德三年三月戊戌,行在礼部尚书胡濙奉旨,令各处巡按御史同布政司、按察司并提调官、教官,将生员公同考试,食廪膳七年以上,学无成效者,发充吏。六年以下,追还所给凛米,黜为民。其时即已病生员之滥,而尚未有提学官之设,是以烦特旨而会多官也。
正统元年五月壬辰,始设提调学校官,每处添按察司官一员,南北御史各一员。修周洪谟请裁革各处提学官。天顺五年十一月庚申,复设提督学校官。其条例曰:“生员食凛六年以上,不语文理者,悉发充吏。增广生入学六年以上,不诸文理者,罢黜为民当差,”又曰:“生员有阙,即于本处官员军民之家选考端重俊秀子弟补充。”今充吏之法不行,而新进附生乃有六年未满免黜之例,盖由此而推之也。
李吉甫在中唐之世,疾吏员太广,谓由汉至隋,未有多于今者。天下常以劳苦之人三,奉坐待衣食之人七,而今则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即未至扰官害民,而已为游手之徒,足称五蠢之一矣,有国者苟知俊士之效赊,而游手之患切,其有不亟为之所乎。
其中之劣恶者,一为诸生,即思把持上官,唚噬百姓,聚党成群;投牒呼噪。至崇祯之末,开门迎贼者生员,缚官投伪者生员,凡于魏博之牙军、成都之突将矣。故十六年殿试策问,有曰“秀、孝间污演池”。呜呼,养士而不精,其效乃至于此。
景泰四年四月己酉,右少监武艮、礼部右侍郎兼左春坊左庶子邹斡等奏:“临清县学生员伍铭等,愿纳米八百石,乞入监读书。今山东等处正缺粮储,宜允其请。”从之。并诏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学,生员能出米八百石于临清、东昌、徐州三处赈济,愿入监读书者听。此一时之秕政,遵循之二百年。
五月庚申,令生员纳米入监者,比前例减三百石。
河南开封府儒学教授黄銮奏:“纳粟拜官,皆衰世之政乃有之,未闻以纳粟为贡士者,臣恐书之史册,将取后世作涌之讥。”部议仓廪稍实,即力停罢。
八月癸已,礼部奏:“迩因济宁、徐州饥,权宜拯济,令生员输米五百石,入监读书。虽云权宜,实坏士习,请弛其令,庶生徒以学行相励。”从之。
正统以后,京官多为其子陈情乞恩送监读书者,此大学之始坏。
天顺五年十月,令生员纳马廿匹,补监生。
《唐书》载:尚书左丞贾至议曰:“夫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小人之道长,则乱臣贼子生焉。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渐者何?谓忠信之陵颓,耻尚之失所,未学之驰骋,儒道之不举,四者皆取士之失也。近代趋仕,靡然向风。致使禄山一呼,而四海震荡;思明再乱,而十年不复。向使礼让之教弘,仁义之道著,则忠臣孝子比屋可封,逆节不得而萌,人心不得而摇矣。观三代之选士任贤,皆考实行,故能风化淳一,运祚长远。秦坑儒士,二代而亡。汉兴,杂三代之政,弘四科之举,西京始振经术之学,东都终持名节之行。至有近戚窃位,强臣擅权,弱主外立,母后专政,而社稷不陨,终彼四百,岂非兴学行道,扇化于乡里哉。厥后文章道弊,尚于浮侈,取士异术,苟济一时。自魏至隋四百余载,三光分景,九州阻域,窃号僣位,德义不修,是以子孙速颠,享国咸促。国家革魏、晋、梁、隋之弊,承夏、殷、周、汉之业,四唤既宅,九州攸同,覆焘亭育,合德天地。安有舍皇王举士之道,纵乱代取人之术,此公卿大夫之辱也。”是则科举之弊必至于躁竞,而躁竞之归驯至于乱贼。自唐迄今,同斯一辙。有天下者,诚思风俗为人才之本,而以教化为先,庶乎德行修而贤才出矣。
明初,有以儒士而入科场者,谓之儒士科举。景泰间,陈循奏:“臣原籍吉安府,自生员之外,儒士报科举者往往一县至有二三百人。”
先生《生负论》略曰:国家之所以设生员者何哉?盖以收天下之才俊子弟,养之于库序之中,使之成德达材,明先王之道,通当世之务,出为公卿大夫与?天子分献共治者也,必选夫《五经》兼通者而役充之,又课之以《二十一史》与当世之务而后升之。仍分为秀才、明经二科。而养之于学者,不得过二十人之数,无则阙之,为之师者,州县以礼聘焉,勿令部选。如此而国有实用之人,邑有通经之士,其人材必盛于今日也。又曰:国家之所以取生员,而考之以经义、论策、表判者,欲其明《六经》之旨,通当世之务也。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舍圣人之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吏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时文之出,每科一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销磨于场屋之中;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事,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故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夫然役寇贱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苟以时文之功,用之于经史及当世之务,则必有聪明俊杰通达治体之士起于其间矣。故曰:废天下之生凡而用世之材出也。问曰:废天下之生员则何以取士?曰:吾所谓废生员者,非废生员也,废今日之生负也。请用辟举之法,而并存生负之制,天下之人无问其生员与否,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则我之所收者既已博矣。而其廪之学者为之限额,略防唐人郡县之等:小郡十人,等而上之,大郡四十人而止;小县三人,等而上之,大县二十人而上,约其户口之多寡,人材之高下,而差次之,有阙则补,而罢岁贡举人之二法。其为诸生者,选其通隽,皆得就试子礼部。而成进士者,不过授以簿尉亲民之职,而无使之骤进,以平其贪躁之情。其设之教官,必聘其乡之贤者以为师,而无隶于仕籍。罢提学之官而领其事于郡守。此诸生中,有荐举而入仕者,有考试而成进士者,亦或有不率而至于斥退者,有不幸而死及衰病不能肆业愿给衣中以老者,阙至二三人,然后合其属之童生,取其通经能文者以朴之。然则天下之生员少矣,少则人重之,而其人亦知自重。为之师者,不烦于教。而向所谓聚徒合党以横行于国中者,将不禁而自止。若夫温故知新,中年考校,以蕲王于成村,则当参酌乎古今之法,而兹不具论也。或曰:天下之才日生而无穷也,使之皆壅于童生,则奈何?吾固曰:天下之人,无问其生负与否,皆得举而荐之于朝廷,则取士之方不特诸生一途而已,夫取士以佐人主理国家,而仅出于一涂,未有不弊者也。
中式额数
今人论科举,多以广额为盛,不知前代乃以减数为美谈,著之于史。《旧唐书·王丘传》“开元初,迁考功员外郎。先是,考功举人请托大行,取士颇滥,每年至数百人。丘一切核其实材,登科者仅满百人。议者以为自则天己后,凡数十年,无如丘者。”《严挺之传》“开元中,为考功员外郎,典举二年,人称平允。登科者顿减二分之一。”《陆贽传》“知贡举,一岁选士才十四五。此进士登第之数。数年之内,居台省清近者十余人。”此皆因减而精,昔人之所称善。今人为此,不但获刻薄之名,而又坐失门生百数十人,虽至愚者不为矣。
《高错传》“为礼部侍郎,凡掌贡部三年,每岁登第者四十人。开成三年,敕曰:‘进士每岁四十人,其数过多,则乖精选,官途填委,要窒其源,宜改每岁限放三十人。如不登其数,亦听。’”文宗之识岂不优于宋大宗乎?
齐王融为武帝作《策秀才文》,曰:“今农战不修,文儒是竞。”宋自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速令释褐,而二年进士至万二百六十人。淳化二年至万七千三百人。于是一代风流无不趋于科第。叶适作《制科论》,谓士人猥多,无甚于今世。此虽足以弘文教之盛,而士习之偷亦自此始矣。鲁哀公用庄子之言,号于国中曰:“无其道而为其服者,其罪死。”五日而鲁国无敢儒服者。独有一丈夫儒服而立乎公门,公召而问以国事,千转万变而不穷。庄子曰:“以鲁国而儒者一人耳,可谓多乎?”《记》曰:“垂缕五寸,情游之士也。今将求儒者之人,而适得情游之士。”此其说在乎楚叶公之好画龙,而不好真龙也。
永乐十年二月,会试天下举人。上谕考官杨士奇、金幼孜曰:“数科取士颇多,不免玉石杂进,今取毋过百人。”
正统五年十二月,始增会试中式额为百五十人,应天府乡试百人,他处皆量增之。
天顺七年,有监察御史朱贤上言,欲多收进士,以备任使。上恶其干誉,下锦衣衙狱,降四川忠州花林水驿驿丞。
通场下第
《册府元龟》:“唐天宝十载九月辛卯,上御勤政楼,试怀才抱器举人。丙申、敕曰:‘朕只膺宝历,殷鉴远图,虑草泽之遗贤,降弓旌于屡辟。是以三纪于兹,群材辐凑,或一言可纪,必适轮辕;一善可经,每加奖进。庶六合之内靡然同风,四科之门咸能一贯。何兹意之缅邈,而增修之寂寥。今者举人深乖宿望。朕之所问,必正经史;卿等所答,咸皆少通。朕以独鉴未周,必资佥议,爱命朝贤三事,精加详择;咸以为阙于聚学,莫可登科。其怀材抱器举人,并放更习学。其有不对策罗嘉茂,既是白丁,宜于剑南效力。全不答所问崔慎感、刘湾等,勒为本郡充学生之数,勿许东西。其所举官各量贬殿,以示惩诫。”是通场皆下第也。然玄宗不因是而废此科,且黜落之举人犹称为“卿等”,既无峻切之文,亦不为姑息之政,斯得之矣。
御试黜落
《宋史·仁宗纪》:“嘉祐二年三月,赐礼部奏名进士诸科及第出身八百七十七人。”亲试举人免黜落始此。《治谋录》曰:“旧制,殿试皆有黜落,临时取旨,或三人取一,或二人取一,或三人取二,故有累经省试取中而摈弃于殿试者,自张元以积忿降元昊,为中国患,朝廷始囚其家属,未几复纵之。于是群臣建议,归咎于殿试。嘉祐二年,诏进士与殿试者皆不黜落。是一畔逆之士子,为天下后世士子无穷之利也。阮汉闻言,以张元而罢殿试之黜落,则惩黄巢之乱,将天下士子无一不登第而后可。”
殿举
宋初,约周显德之制,定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进士文理纰缪,殿五举。诸科初场十否,殿五举。第二、第三场十否,殿三举。第一场至第三场九否,并殿一举。殿举之数,朱书于试卷,送中书门下。今之科场有去取而无劝惩,故不才之人得以旅进。而言此者,世必以为刻薄矣。
《英宗实录》:“宣德十年九月,今天下岁贡生员从行在翰林院考试中式者,送南北国子监读书;不中者,发原籍住廪肄业,以待复试;再不中者,发充吏。提调教官如例责状。”今岁贡廷试亦无黜落,设科取士,大抵为恩泽之涂矣。
进士得人
《唐书·选举志》“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盛焉。文宗好学嗜古,郑覃以经术位宰相,深嫉进士浮薄,屡请罢之。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恶进士,谓朝廷选官,须公卿子弟为之。何者?少习其业,自熟朝廷事,台阁之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闲习也。德裕之论偏异盖如此。然进士科当唐之晚节尤为浮薄,世所共患也。
《金史》言:“取士之法,其来不一。至于唐宋,进士盛焉,当时士君子之进不由是涂,则自以为慊。此由时君之好尚,故人心之趋向然也。”
宋马永卿言:“本朝取士之路多矣,得人之盛无如进士,至有一榜得宰相数人者,其间名臣不可胜数,此进士得人之明效也。或曰不然,以本朝崇尚进士,故天下英才皆人此科。若云非此科不得人,则失之矣,唐开元以前,未尝尚进士科,故天下名士杂出他涂,开元以后,始尊崇之,故当时名士中此科者十常七八,以此卜之,可以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