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为人子弟,须是常低声下气,语言详缓,不可高言喧哄,浮言戏笑。父兄长上有所教督,但当低首听受,不可妄大议论。长上检责,或有过误,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隐默,久却徐徐细意条陈,云此事恐是如此,向者当是偶尔遗忘;或曰当是偶然思省未至。若尔,则无伤忤,事理自明。至于朋友分上,亦当如此。
凡闻人所为不善,下至婢仆违过,宜且包藏,不应便尔声言,当相告语,使其知改。
凡行步趋跄,须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踯。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