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四年平萧铣,析桂林立武德县,仍于县理重置象州,取界内象山为名。
州境:东西南北。
八到:北至上都四千二百二十五里。东北至东都三千九百六十五里。西南至严州二百八十里。东至康州陆路一百九十里。东南至浔州二百一十里。西至柳州一百六十里。
贡、赋:开元贡:银二十两。元和贡同。
管县三:阳寿,武仙,武化。
阳寿县,下。郭下。本汉中溜县之地也,隋开皇十一年,废中溜入桂林县,又析桂林置阳寿县,属象州。
象山,在县西北三里。
阳水,南去县二十步。
武仙县,下。西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武德四年,析桂州建陵县南置。
武化县下。西南至州六十五里。武德四年,析桂州建陵县之南界置,属晏州。
贞观十二年废晏州,改属象州。
柳州,龙城。下。开元户一千三百一十四。乡十四。元和户一千二百八十七。
乡七。
本汉郁林郡潭中县之地,迄陈不改。隋开皇十一年改潭中为桂林县,仍析桂林为马平县,属象州。隋末陷贼,武德四年平萧铣,于此置昆州,又改为南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因柳江为名。
州境:东西南北。
八到:北至上都四千二百四十五里。东北至东都四千一百四十里。东至桂州五百四十里。东至象州一百六十里。北至融州陆路二百二十三里,水路三百八十里。
贡:赋:开元贡:银二十两,元和贡同。
管县五:马平,龙城,洛容,洛封,象。
马平县,下。郭下。隋开皇十一年,析桂林县置,属象州,贞观中属柳州。
潭水,东去县二百步。柳江,在县南三十步。
龙城县,下。东南至州八十八里。隋开皇十一年,析桂林县置。
潭水,在县西十里。
龙溪水,经县南,入潭水。
洛容县,下。东南至州一百二十里。永徽中置,属严州,天授二年割属柳州。
洛封县,下。东南至州一百七十里。本乌蛮所住村名,乾封二年招忄尉蛮户,因为县。
象县,下。西南至州六十五里。陈于今县南四十五里置象郡,隋开皇九年废郡为县。龙朔三年为贼所,乾封二年复置。总章元年割属柳州。
严州,循德。开元户一千六百六十。乡十四。元和户一百一十六。乡四。
本汉郁林郡中溜县之地,乾封二年,于废昆州乐沙县置严州,仍改乐沙县为怀义县。州城南枕大江,当桂州往邕州之路。在严冈之上,因为名。
州境:东西一千四百四十一里。南北三百八十二里。
八到:北至上都四千四百五十里。东北至东都四千一百二十五里。西南至宾州一百九十里。南至澄州二百二十六里。东北至柳州陆路二百里。
贡、赋:管县二:循德,来宾。
循德县,下。郭下。武德四年,析桂林立阳德县,其年又改名循德县。本属柳州,永徽初割入严州,仍为州理。
古郎山,在县西四十里。
都泥江,南去州一里。
来宾县,下。东至州二百里。本乐沙县也,乾封二年为怀义县,天宝二年改曰来宾,在都泥北,来宾水车,故以为名。
融州,融水。下。开元户一千七百七。乡一。元和户二百四十二。乡五。
本汉郁林郡潭中县地也,自汉迄宋不改。萧齐于此置齐熙郡,梁大同中又于郡理置东宁州。隋开皇十八年改为融州,废齐熙郡为义熙县。大业二年州废。武德四年平萧铣,于义熙县复置融州,因州界内融山为名。
州境:东西四百四十七里。南北四百九十七里。
八到:北至上都取桂州路四千一百九十五里。东北至东都三千九百三十五里。
东至桂州四百九十五里。南至柳州水路三百八十里。陆路二百三十里。
贡、赋:开元贡:黄藤,防风。元和贡:金二两,桂二十五斤。
管县二:融水,武阳。
融水县,下。郭下。隋开皇十八年,改齐熙郡为义熙县,属融州,武德六年改为融水。
铜鼓山,在县西南二十五里。
融溪水,在县北五十二里。
武阳县,下。东北至州八十里。隋开皇十九年,析义熙县置临县,永徽元年废入融水,龙朔二年重置,改为武阳。
武阳溪水,在县东一十里。
龚州,临江。下。开元户二千四百二十。乡十五。元和户二百七十六。乡十五。
古越地也,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猛陵县之地。晋分猛陵置永平郡,又为隋永平郡之武林县地也。贞观三年,于此置燕州。七年移燕州于今州东六十五里,于燕州旧理置龚州都督府,因龚江为名也。
州境:东西南北八到:西北至上都取梧、桂路四千五百七十五里。北至东都四千三百一十五里。北至象州三百一十里。南至绣州一百七十四里。东至藤州一百四十里。西至浔州溯流一百三十里。正北微东至蒙州二百三十里。
贡、赋:开元贡:银二十两。元和贡:管县五;平南,武林,隋建,大同,阳川。
平南县,下。郭下。本汉猛陵县地,贞观七年于此置平南县,属龚州。
燕石山,在县东南一十里。
龚江,一名浔江,亦名都泥江,在县南五十步。
武林县下。西北至州二十五里。本汉猛陵县地,宋元嘉二年置武林县,属永平郡,隋属藤州,贞观七年割属龚州。
浔江,东南去县十五里。
隋建县,下。西北至州八十里。隋开皇十九年,分武林县置,属藤州,贞观七年割属龚州。卢越水,在县东南一百一十步。
大同县,下。南至州七十五里。本汉郁林郡布山县之地也,贞观七年于此置大同县,属龚州。花怜水,在县东北二十步。
阳川县,下。东南至州四十里。本汉布山县地,贞观七年于此置西平县,属龚州,天宝元年改为阳川。
仙人山,在县东北三十里。当江,南去县三十五里。
浔江,南去县三十五里。
富州,开江。下。开元户一千三百一十一。乡四。元和户二百四十三。乡四。
禹贡荆州之域。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汉苍梧郡之临贺县地也。梁武帝分临贺郡置南静郡,隋开皇中废。武德五年重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川水为名也。
州境:东西一百七十六里。南北一百八十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四千九百五里。北至东都三千八百三十五里。东南沿流至梧州三百二十里。西北至昭州一百六十里。东北至贺州三百一十里。西至蒙州九十里。
贡、赋:开元贡:班布,银。元和贡:班布五匹。
管县三:龙平,开江,思勤。
龙平县,下。郭下。本汉临贺县地,梁于此立南静郡,隋开皇十一年废,以龙平县属桂州。贞观八年改置富州,县割属焉。
漓水,东去县二十一步。
富川水,经县南,又东入漓水。
开江县,下。北至州一百里。本汉猛陵县地,梁于此置开江郡,隋开皇十年罢郡为县,以属静州,大业二年废。武德五年复置,属梧州,神龙元年割属富州。
桂江,在县西四里。
思勤县,下。南至州一百四十里。圣历元年分龙平县置,二年于县置武安州,开元二年废,以县属富州。
富川水,在县东五十步,南流。
印冈山,在县北四十五里。
蒙州,蒙山。下。开元户一千六百三十七。乡〔七〕元和户二百七十二。乡七本汉苍梧郡地,今州即汉苍梧郡之荔浦县也。隋开皇十年,分置隋化县,属桂州。武德五年于此置南恭州,贞观八年改为蒙州,因蒙水以为名。
州境:东西南北八到:西北至上都四千五十二里。北至东都三千七百九十二里。南至龚州三百五十里。西南至象州三百五十里。东至富州九十里。北至桂州三百四十七里。
西北至桂州荔浦县八十里。
贡、赋:开元贡:麸金。元和贡:麸金十两。
管县三:立山,正义,正区。
立山县,下。郭下。隋开皇十年分荔浦置隋化县,属桂州。武德五年置立山县,属荔州,改属蒙州。
蒙水,旧名泾水,在县北二里。
正义县,下。东南至州三百里。武德五年分荔浦县置,属荔州,改属蒙州。
蒙水,在县南四里。
乳穴二。
东区县,下。西北至州八十里。武德五年分荔浦县置。
泾水,西北去县三十五里。
葛峨镇,在县城内。
思唐州,武郎。下。开元户乡元和户六十一。乡二。
永崇二年,前桂州司马夏侯处廉奏割龚、蒙、象三州置。开元二十四年奏为羁縻州,建中元年为正州额。
州境:东西南北八到:西北至上都四千二百一十里。东北至东都三千九百五十里。东至富州三百五十里。西至象州一百八十里。南至龚州一百四十里。北至蒙州一百六十里。
贡、赋:开元贡:银十两。
管县二:武郎,平原。
武郎县,下。郭下。与州同时置。前临驼礼江。
唐岭,在县西南四十里。与平原县分界。
平原县,下。东北至州八十里。与州同时置。前临思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