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胎借银字人,台南厅城外第五区妈祖楼街第二十八番户林施氏顺官,有养女壹口,名唤旧治,年登拾贰岁。今因内公施胆病气沉重,无项请医调治,致将此女托中向妈祖港第拾八番户内黄查亩胎借出龙银陆拾大员;先支龙银参拾大员,某余参拾银暂寄银主留存,候后日内公施胆去世,以为丧费之资。其银同中先支参拾银收讫;其女交付银主前去掌管;若不守规则,听银主督责。其女面限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四月起至光绪三十六年四月为满,限外其利息银每月每员五分正。请先生教曲,每月参员,其项可以消免。将母银陆拾员送还,银主断不敢刁难,其女听林氏赎回配亲。若限内要赎回配亲,将利息以及先生礼一概算明备齐,方许赎回配亲。若风水不虞之事,乃是二比造化,与银主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胎借银字壹纸,送与银主为后日之证据。
一、批明:若期限满,可赎回配亲,不可别移他处卖淫,此照。
一、批明:其女若能侍酒,其母林氏逐月应领参银;若能接客者,逐月加领参银,计六银也,此照。
为中人洪珠
知见人内公施胆
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四月二十日立胎借银字母施林氏顺官
代书人吴梅卿
(一三)明代奴婢制度
明代之制奴婢
太祖洪武五年五月,诏诸遭乱为人奴者复为民:
诏曰:『天下大定,礼仪风俗不可不正,诸遭乱为人奴隶者,复为民;冻馁者,里中富室假贷之;孤寡残疾者,官养之,毋失所』。
十七年,以抄没人口,给军官家为奴。
明初,以罪抄没人口,多分给劲臣家为奴隶;是年合抄札成丁男妇,收充军役,余者给军官为奴。
十九年四月,诏赎河南饶民所鬻子女。
官赎之也;凡女子年十二以上者,不在收赎之限。
惠帝建文四年十月(时成祖已即位),诏从征将士掠民间子女者,还其家。
大祖时,军中俘获子女,多分给功臣为奴婢,至是乃有是诏。
成祖永乐八年正月,诏赎扬州、淮安、凤阳、陈州被水灾军民民所鬻子女。
宪宗成化二年四月,诏赎徐州、河南等处所鬻男女。
巡按御史娄芳言徐州、河南等处人民,鬻卖男女者,沿途成群,价值贱甚,甚至夷人番僧亦行收买。乞出库银帛,赍付巡视御史设法收赎及禁约边关不许番僧人等夹带中国人口出境,仍给价赎还原籍人,巡抚大臣区画牛种,给与耕种。令户部行之。
二十二年,饥民典卖者许自赎。
诏陕西、山西、湖南等处军民,先因饥荒逃移,将妻妾、子女典卖与人者,许典买之家首告,准给原价赎取归宗;其无主及愿留者听,隐匿者罪同。
神宗万历十五年十月,定缙绅家奴婢例。
都察院左都御史吴时来奏:庶人之家不许养奴婢,盖谓功臣家方给赏奴婢,庶民当自服勤劳,故不得存养,有犯者皆称雇工人,初未言及缙绅之家也。且雇工人多有不同,拟罪自当有间。至若缙绅之家固不得上比功臣;亦不可下同黎庶,有养家人势所不免,合令法司酌议,无论官民之家有立券用值工作,有年限者,皆以雇工人论;有受值微少,工作止计月日者,仍以凡人论。若财买十五以下,恩养已久;十六以上,配有家室者,照例同子孙论。或恩养未久,不曾配合者,在庶人之家,仍以雇工人论;在缙绅之家,比照奴婢律论。
(一四)绍兴府志卷之十二风俗志
八邑俱有丐户;丐以户称,不知其所始。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名堕氏(丐自言则曰:宋将焦光瓒部落以叛宋投金,故被斥)。其内外率习污贱无赖(男子每候婚丧家或正旦,则群索酒食;妇则习媒,或伴良家新娶妇,又为妇贸便见窃攘,最善为流言、乱是非、间人骨肉)。四民中居业不得占;彼所业,民亦绝不冒之(男业捕蛙卖饧,掏竹灯檠编机,扣塑土牛土偶,打野胡方言跳鬼;女则为人家拗松髻,梳发为髢,群足不巷,兼便所就)。四民中所藉,彼不得籍;彼所籍,民亦绝不入(藉曰丐户,即有产于充粮,里长亦禁其充)。四民中即所服,彼亦不得服;彼所服;盖四民向号曰:是出市官特用,以辱且别之者也(旧志:帽以狗头,裙以横布,不长杉,扁其门以丐)。而籍兴业,至今不乱,服则稍僣而乱矣!丐以民摈己若是甚也,亦竞盟其党,以相讼侥,必胜于民,官兹土者知之。
(一五)乐户、堕民之化导
各省乐藉该浙省堕民、丐户,皆令确查削籍改业为良,若土豪地棍仍前逼勒凌辱及自甘污贱者,依律治罪;其地方官奉行不力者,该督抚查参,照例议处(户律户役「人户以籍为定」律之附例)。
雍正元年令(皇朝文献通考户口考)
又令山西等省之乐户、浙江之惰民,俱除籍为良。山西等省有乐户一项,其先世因明建文末不附燕兵,被害编为乐籍,世世不得自拔为良民,至是令各属禁革,俾改业为良。又浙江绍兴府之惰民,与乐籍无异,亦令削除其籍,俾改业与编氓同列。至五年以江南徽州府有伴当,寗国府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其籍业与乐户、惰民同。甚有两姓丁户,村庄相等,而此姓为彼姓,执役有如奴隶,究其仆役起自何时,则茫然无考,非实有上下之分。
特谕开除为良民,八年以苏州府之常熟、昭文二县丐户与浙江惰民无异,准其削除丐籍。
(一六)广东蜑户之编审
雍正七年上谕(皇朝文献通考户口考)
谕粤东有蜑户,以船为家,捕鱼为生,生齿繁多,粤民视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蜑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局舛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蜑户本属良民,且输纳渔课,与民相同,安得因地方积习强为区别。着有司通行晓谕:凡无力之蜑户,听其住船自便;如有力能建房搭棚者,准其于近水村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察,不得欺凌驱逐。
又以广西宁明、东兰二州改土为流,免其编审,至九年准停止广西归顺州编审。十一年滇省缅宁地方改土为流,停其编审。
(一七)削籍乐户、丐户之应试资格
乾隆三十六年例(户律户役「人户以籍为定」条例鳖头)
削籍之乐户、丐户,以报官改业之人为始,下逮四世本族亲支皆系清白自守,方准报捐应试;若系本身脱籍,或仅一、二世及亲伯叔姑姊尚习猥业者,一概不许滥厕士类,侥幸出身。至广东之蜑户、浙江之渔户及各省凡有似此者,悉照此办理。
乾隆三十六年礼部、户部议准(皇朝文献通考户口考)
礼部会同户部议准陕西学政刘壿奏:山陕等省乐户、丐户请定禁例案内,酌议削籍之乐户、丐户原系改业为良,报官存案,如果拔濯旧污,阅时久远为里党所共知者,自不便阻其向上之路,应请以报官改业之人为始,下逮四世本族亲支皆系清白自守,方准报捐应试。该管州县取具亲党邻里甘结,听其自便,不许无赖之徒藉端攻讦;若系本身脱籍,或系一、二世及亲伯叔姑姊尚习猥业者,一概不许滥厕士类,侥幸出身。至广东之蜑户、浙江之九姓渔户及各省凡有似此者,悉令该地方照此办理。但此等甫经改业之户,惟不准应试,至于耕读工商,业已为良,应悉从其便。如有势豪土棍藉端欺压讹诈者,该地方官仍严行查禁惩治,以儆刁风,以安良善等因。疏入,从之。
(一八)取缔台湾妇女弊风之告示
福建台湾巡抚部院兼管海关学政邵,为劝谕台地妇女事。本部院素闻人说台地妇女多半仍不知闺教,贪爱钱财,与男子往来,以倚门接客为常事,人人传为笑谈,谓天下无耻之人莫如台地妇女之甚。本部院渡台以来,细察情形,深为尔等妇女叫屈。盖尔等非真无耻也,所以甘为无耻之事者,其故约有三端:一则习俗已久,年幼无知之女,习见其姑若母之所为,不复知为可耻之事;一则明知其非,见逼于大姆,不从则诉骂毒打,故含羞忍辱而为之;一则年少无远虑,但知暮舞朝歌之乐,不暇计失身之害。本部院既察知其故,不忍递加刑罚,先就此三端为尔等开陈利害。寻常男女大半年轻则相爱,年老则相弃,惟有夫妇之分,则有情义之男子固愿白头偕老,即无情义者亦限于名分而不敢相弃。若如尔等东张西李,人人皆夫,一旦色衰,谁复相顾?或招买他人之女以为媳,谓可养老,万一两少相爱,挈之而逃,尔等虽抗之官,官亦不能为尔等理此丑案也。尔等试一设想,则但知暮舞朝歌之乐,而不计穷老之日身无所归者,可以惕然醒悟矣!其被迫于大姆者,则当由本部院通饬地方官令其留心查禁大姆名目,随时拏究、如有被逼者,许该妇女立即到官控诉,由官为设法保护,断不令大姆挟嫌报复也。尔等试一设想,则被逼于大姆者可以欣然改图矣!其由于习俗之已久者,本部院细思尔等旧俗本亦不恶。台地民人原籍多闽之漳、泉,粤之潮、嘉,而最以漳、泉人为多;漳、泉地方自受宋朝朱文公之化,妇女最明礼法,朱公帘、朱公罩至今天下传为美谈;祖宗为天下美谈,子孙为天下笑谈,则非原籍之旧俗可知。台地后山生番虽冥不知法,然男女之范甚严,尔等均系清白良民,乃甘为娼妓无耻之事反不如粗野之番人,则非台地之旧俗可知。尔等试一设想,则沾于习俗者可以勃然兴起矣!又闻尔等家中供养观音菩萨以求福,试思尔等强逼良女辱身,又诱坏人家子弟,败人家产,菩萨有知,将置尔等妇女于极乐世界乎!将置尔等妇女于刀山剑树乎!可怕可怕。尔若能听本部院之劝,则转祸为福,转辱为荣,本部院自当择最奖励;若不听本部院之言,依然作无耻之事,则严法当随其后,尔等其细思之,勿贻后悔,特示。
右谕通知
光绪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告示
(一九)收养孤老之规定
户律户役收养孤老
凡鳏、寡、孤、独及笃废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批注:鳏、寡、孤、独、笃疾、废疾六项人,皆不能自食其力以谋生者,若既贫穷,又无亲属可依,则在官当收养。故设有养济院,月给粮米,岁给绵布,此朝廷恤无告之典也)。
同上条例
各省流寓孤贫,如籍隶邻邑,仍照例移送收养外,其在原籍千里以外者,准其动支公项银两,一体收养,年底造册报销。
凡被灾最重地方饥民,外出求食,各督抚善为安辑,俟本地灾侵平复,然后送回。
户部则例
外来流丐,保正督率丐头,稽查少壮者,询明籍贯,禀官递回原籍安插;其余归入栖流所等管束,不许散处滋事。
乾隆四十二年部议
少壮乞丐,严饬保甲并丐头管束;若纵容为匪,即将保甲等分别惩治。
(二〇)幼女出贌为戏子例
立贌字人蔡鬃观、蔡牛港叔侄,祖居漳州府漳浦县,因祖父移居〈王葛〉玛兰,并无生理头路,与胞叔鬃相议,将同弟蔡媳妇仔,年中十三岁,生于八月十三日申时建生;此媳妇仔系是同叔蔡鬃观抱养之子,因家中欠乏银用,将媳妇仔贌与胡莲观、胡菊观兄弟为七子班,面限六年为满,三面言约每年身金银三大员正。银即日同中交足,媳妇仔听菊、莲兄弟教管。并无交加不明;如有不明等情,牛港支挡,不干贌主之事。口恐无凭,立贌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闰八月蔡牛港先去佛银四大员。
同治元年八月二十八日代笔林义观
为中、知见黄礼观
立贌字人蔡牛港
(二一)幼儿出贌为戏子例
立贌字人鹿港北头施涂螺,有长子名耳,年登九岁,因家中清淡,日食难度,即托中引就本港牛墟瑶香班许木耳为作戏童,面限拾年为满,身价银拾捌大员。即日同中交收完足,即将其子交与银主,请师教习戏文,不论初幼。恐有风水不虞,与银主无干。恐有房亲三言贰语,施涂螺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恐口无凭,三面议定,合立贰纸,付执为照。
大清光绪贰拾贰年四月念贰日为中人张顶司
立贌字人施涂螺
代笔人黄登科
(二二)同上
立贌戏字人,彰化半线保天公坛边居住王江河,有亲生小儿,年登八岁,名叫阿九。因缺欠银两。无奈托中引就向与鹿港保牛墟头瑶香班许木耳为作戏童,年限八年为满,身价银拾捌大员。即日同中交收银项足讫清楚,江河小儿交过银主请师教习戏文。恐畏观天造化,或是房亲人等生端,江河一力抵挡,与银主无干。江河自己甘愿,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贌戏字一纸,付执为照。
大清光绪辛卯年陆月日为中人陈桂枝
立贌戏字人王江河
自己炳笔王江河
(二三)同上
立贌戏字人,彰化县二林保秀水庄翁古,有一亲生小儿,年登拾岁,名唤方麟。因今家贫,日食难度,今日依父身过,无银收费,无奈托中引就向与鹿港牛墟头瑶香班许木耳为作戏童,面限捌年为满。四月日过,每月身金钱四佰文;捌年过限,照升戏文盘了交付。翁古依〈女只〉〈毛上灬下〉同,三面言定佛银陆大员,平四两壹钱,即日交收足讫,即将小儿交与银主掌管,任他请师教习戏文。恐有风水不虞,凭天造化,与银主无干。恐有交加来历不明等情,与房亲伯叔兄弟侄无干,翁古自应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合立贌字一纸,付执为照。
大清光绪庚寅年柒月日为中人许条
立贌戏字人翁古翁葛观
代笔人沈林
第三款宗教
第一 宗教之法规
第二 僧道、术士、师巫及邪教倡导者之取缔
第三 神明会及父母会
第四 台湾之寺庙
第一宗教之法规
(一)唐代之祭祀
儒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