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割断妻契字人台中厅沙辘竹林庄第三十三番户苏涂观,兹幼有娶上保三块庄黄双莿之侄女,名唤红虲,年登三拾二岁,生有长男,名唤呆生,年登九岁,正月十六日生;二女名唤样凉,年登七岁,六月十五日生;次男名唤福生,年登五岁,九月二十八日生。今因小登科不和合,夫妇不顺,即爰请亲戚相商不欲抵挡,日后夫妇不欲和合,三面言定,而即愿将呆生同福生听付与涂娶去养大,接传宗枝;而红虲再改嫁他人,有文王之福,与涂无干涉。此皆二比甘愿,各无异言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割断妻契字二幅一样,各执一幅,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三十年十二月日为中人并代笔李化龙
立割断妻字人苏涂观
(一五)甘愿改嫁字
立出甘愿改嫁字人铁线尾社蔡犁,缘早年父母有自幼抱养嵵里乡陈柱之女,惜如珠宝,名曰绸凉,年二十四岁。而正咏桃夭而求登科,与蔡犁完婚几个月,因致反目,岂料夫妻不合,爰是蔡犁愿将绸凉放嫁与前藔乡,令招婿高两边为妻。愿望百年偕老,约将聘礼玖拾四元龙银足,交付蔡犁收讫,兹绸凉随过门听从进赘不难。自今而后,螽斯衍庆,麟趾呈祥,既成晋秦之好,自无误俗之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异言生端,今欲有凭,立出甘愿改嫁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甘愿龙银玖拾四元足,再照。
乙已年三月日作媒人欧面娘
立出甘愿改嫁字人铁线尾蔡犁
知见人母亲陈氏
代笔人蔡奢
第三款养婿
第一 永远招婚字
第二 主婚招婿字
第三 甘愿字
第四 指摹改嫁甘愿字
第一永远招婚字
同立永远招婚字人陈论、张木。兹论有童养媳李氏名查某,现年登拾岁,因论未曾生育男女,故招婿为承祧之计。适有张木之弟名水德,现年拾七岁,未有婚配,木夫妻相议,听媒说合,将查某许招水德配为夫妇。三面议定即日择吉先来进门,俟查某及笄与水德合枕,有生育男女,长男应接陈家宗枝;次男应承张家,以承族亲张却禋祀;其余多生男女,皆系对半均分;倘单生一子,宜承两家禋祀。其现陈家有家资值银叁百大元,自此水德进门以后,家财若再振作,基业得以丕成,异日树大分枝,丁多分聚,宜先将本剩家业叁百大元踏起,余者论裔与水德照份均分。后日麟趾呈祥,螽斯衍庆,是所厚望也。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永远招婚字贰幅壹样,陈、张各执壹幅为据,存照。
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日代笔人陈祝三
为媒人陈和尚
在场见人张长庚陈光亮
同立永远招婚字人陈论张木
第二主婚招婿字
立主婚招婿字人彭阿喜,兹因生下一女,名唤彭梅妹,年登十岁,未赘良缘,兹是凭媒说合,承招得张阿石之子张阿水入室为婿。当日视其女婿年方十岁,气象聪明,行趾可爱,是以不拘聘礼多寡,即行立字言定。女婿年登十六之时,必要承鼎岳母外祖刘氏宗祧,异日夫妇和鸣,或要带出,或仍同居,由女婿自己意见;倘要带出,岳父贴出榖拾石,以为女婿出居之需。日后螽斯蛰蛰,瓜瓞绵绵,此乃二比允悦,各无反悔,口恐难凭,立主婚招婿字壹纸,付为永照。
批明:女婿入室六年为限:自十岁至十六岁。限满之日,倘欲出居,女婿必要承鼎岳母刘氏外祖宗祧;而岳父亦必贴出榖拾石,以为女婿出居之费,立批。
光绪二十七年月日说合媒人张阿四嫂
代笔人黄添
立主招婿字人彭阿喜
第三甘愿字
立甘愿字人永丰里仑仔顶庄徐清波等,有第二弟名清和,前入赘公馆边庄林家之女名芷为夫,不幸林芷去年四月间死亡,林家承继无人,岳母张爵托媒向清波等面求二弟清和为嗣。波与母程让相议,情愿将清和承继林家为嗣,三面议定时价银六拾大元;其银即日同媒交讫,其清和自此改为林姓,以岳母作母,爵亦以半子为子,一卖千休,日后波等不得异言生端滋事,而林家房亲人等亦不可阻挡刁难。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甘愿字壹纸,花押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八年二月日为媒人徐国任
知见人母程让
立甘愿字人徐清波
代书人陈愿
第四指摹改嫁甘愿字
立指摹改嫁甘愿字人台属善化里六分藔庄杨宗,因上年戊戌年间,有凭媒杨安静、杨数凉等聘定湾里街周家之女怨凉入周家进赘,不料至今七载,亦未成亲事。无奈周家贫寒,杨家亦然,因此宗托媒婆人等对周家言明,愿将周氏怨娘还于家妈,听伊改嫁,抑是再招他人进赘,然后将定头聘仪交还杨宗。此系杨宗本心甘愿,断无后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指摹改嫁甘愿字贰纸,付执永远存照。
旧历甲辰年贰月日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为媒人杨安静杨数凉
知见人杨木
立指摹改嫁甘愿字人杨宗
代书人洪智英
第三节蓄妾
第一 喜配字
第二 主婚书字
第三 卖身妾字
第四 愿配亲女为妓妾字
第五 卖女为妾字
第六 主婚凭准字
第七 甘愿卖妾字
第八 招婚字
第九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一喜配字
立喜配字人台南市水仙宫边街二十一番户卢郑氏来,原籍台南厅文贤里大甲庄,与前夫王荐亲生长女姓王名唤卫即,年登十五岁,辛卯年五月十二日吉时生,今托媒人说合,愿配与台南市三四街林益斋官为妾,明议收过聘金光银壹百八拾元,即日同媒收讫。合立喜配字壹纸为据。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日为媒人囗囗囗
旧历乙巳十月日知见人囗囗囗
立喜配字人囗囗囗
第二主婚书字
立主婚书字人许有成,缘家内成有养一孙苗媳萧氏,名唤腰娘,年方拾七岁,标梅迨吉,尚未匹配良人。于是托媒引嫁于基隆张达源为侧室。时凭媒三面议定聘金壹百六拾元;娶入家内以为侧室,永谐伉俪。腰娘自此以后,百子千孙,螽斯衍庆,大振门楣,皆是张家鸿福,与萧、许别姓无干。此系二比喜悦,各无抑勒,口恐无凭,有成立此婚书一幅付源收执,以为百年偕老之谊是实,执照。
即日同媒有成亲收婚书内聘金壹百六拾元正,再照。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八月日代笔人林中央
为媒人何门张氏黄德源
知见人次妇李氏
在场人孙受
立主婚书人金包里堡许有成
第三卖身妾字
立卖身妾字人林有章,有同结发妻陈氏生下长女一人,名唤王莲,年登十五岁,当时及笄,尚未婚嫁。今因家中贫苦,日食难度,愿将此长女字于人为妾,是以托媒人撮合于吴敏官,出卖以为小妾。即日三面议定身价银贰百大元正;其银有章同媒亲收足讫,其女听吴敏官择日完娶过门为妾。保此女系有章同妻陈氏亲生之长女,并无别收他人聘礼及拐骗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事,有章一力出首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过门之后,生子传孙,继继承承,是有章所厚望也。一卖千休,万藤永断,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即立卖身妾字壹纸,付买主收执,为后日之照。
即日有章同媒亲收过字内洋银贰佰大元正足讫,照。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日代笔人蔡文炳
为媒并保证人康阿秀
场见人亲母陈氏
立卖身妾字人亲父林有章
第四愿配亲女为妓妾字
立愿配亲女为妓妾字人彭门张氏,同夫彭江水亲生女儿一口,名唤市娘,年登十七岁,癸未年三月十三日未时瑞生,尚未婚配。因不幸氏夫早逝,愿将此女出配于人为妾,托媒引就与水田郑镇舍承娶,当旦三面议定聘仪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媒交张氏亲收足讫,该女儿任从郑镇舍择吉过门,纳为妓妾。登门进益,瓜瓞连绵,螽斯衍庆,宜家宜室,永遂好逑,张氏不敢异言。保此女委系张氏同夫亲生,并无别配以及抱养等情;如有藉端不明等情,氏应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郑家之事。此乃凭媒议定,甘愿悦从,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配亲女为妓妾字一纸,付为照。
批明:即日同媒并张氏亲收过字内聘仪一百四十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五年四月日代笔人戴金铭
为媒人曾省凉朱发
在场见彭日喜
立愿配亲女为妓妾字人彭门张氏
第五卖女为妾字
立卖女为妾字人郡城内某街囗囗囗,有亲生次女名囗囗,年方囗囗囗岁,因家计穷苦,债累垒垒,追逋者不容宽限,情急难已,爰与妻囗氏相商,将此女托媒引卖与囗囗为妾,议定身价银三百大元;其银即日同媒收讫,其女随即送交囗囗以为侧室之用。自卖之后,葛藤永断,不敢别生枝节,亦不敢再言找赎。保此女系是囗亲生次女,并无来历不明,亦无典借他人财物为碍;如有等情,自出首抵挡,不干囗囗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字壹纸存据。
即日同媒收过身价银三百大元足,再照。
光绪囗囗年囗月囗囗日为媒人囗囗囗
知见妻囗囗囗
立卖女为妾字人郡城内囗囗囗
代书人囗囗囗
第六主婚凭准字
立主婚凭准字人南投堡色尾庄杨深井,妻寥心妇仔,有生下一长女杨阿血,年登二十二岁。今因长大成人,意欲婚配,井夫妻相议,外凭媒引就向与邱罗汉出首承受为妾。时三面议定聘金银叁拾大元正;其银、字即日同媒交收足讫,随将此长女交付与邱罗汉为妾。明约其日后杨血生子传孙,与杨家无干,乃是邱家之洪福。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主婚凭准字壹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其日后杨深井、寥心妇仔百年之老,罗汉应赠龙银拾元以为丧费之用,再照。
光绪二十七年旧历五月日代笔人洪文
为媒人廖高
立主婚凭准人杨深井廖心妇
第七甘愿卖妾字
立甘愿卖妾字人台南市第囗区囗囗囗街囗囗番户囗囗囗,于光绪囗囗年囗囗月曾买过同市囗囗街囗囗番户囗囗之艺妓为妾,用去身价银五百大元。本期抱衾与裯,永备小星之用,不料囗自入门之后,不遵家教,屡触母怒,囗思为人子不能承亲之欢,反以此贻母氏之忧,置此何益。因与母相商,仍将此妾卖与同市囗囗街囗囗番户囗囗为妾,愿减收身价,议定七三银三百大元,一卖千休,囗丝永断。保此妾系是囗囗用身价明买,并无来历交加不明;如有不明,囗自出首抵挡,不干囗囗之事。此系两愿,各无抑勒反悔,恐口无凭,合立卖妾字一纸,并缴连上手字一纸,合共二纸,送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来身价银三百大元正,再照。
光绪囗囗年囗囗月囗日知见人囗囗囗
为中人囗囗囗
立卖妾字人囗囗囗
代笔人囗囗囗
第八招婚字
立主招婚字人彭连发,情因有孙女名唤长妹,年庚二十五岁,不幸先年长男阿安身故,留下此女承接宗祧,凭媒说合,招得李阿云为孙婿,当日凭媒言定,李家备出花红聘金百七拾大元正。自此以后,生有长男,系归于彭家为嗣;其余多生男女,系归于李家永承宗祧;倘生一子,二姓均分。夫妇调和,子孙昌盛,螽斯振振,瓜瓞绵绵。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主招婚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发实收到字内聘礼银四拾大元正,立批。
又批明:字内仍有百叁拾元,系先日向得连家赎身,即李家备出,立批。
又批明:现带彭家坟墓一穴,清明之日,李家祭扫,立批。
又批明:现带坟墓一穴,日后生有长男,养成十六岁,即将坟墓交还彭家管理,立批。
又批明:其长妹之祖父、母三人日后登仙之期,每一人李家备出哀费拾元,立批。
光绪三十三年丙午十一月日说合媒人萧锦奎
在场见人罗连兴
依口代书人李桂芳
立主招婚人彭连发
第九卖杜绝尽根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张恺记,有承买吴昌记,龚士杰鱼塭壹宗,大小六口,在安邑效忠里,坐落濑北场西南势,土名盐埕塭,东西四至,戴明上手契内,丈下则鱼塭拾玖甲陆分捌厘陆毫捌丝。前因先严在日,于光绪元年承典吴亨记契价贰仟陆佰元,嗣因昌记要缴府课,各房抽出私业划归公司变售抵缴,而此塭又系恺记承父阄分之业。迨本年十月间,昌记要缴府课迫切,议将此塭找卖恺记公司,又无银项,并因前欠借过妾张林记母利甚多,乃系丙戌、丁亥以来,因与二房接告官司,并较分长子承继长兄应分张房家产一案,及代二房累缴抚番经费叁万巨款,以致挪借外人债项尚未还明白,因无项可还仁记私款。兹又要找卖仁记此塭,爰与仁记相商,将此塭由恺记出卖,抵还前欠仁记母利银,并由仁记再备现项找买昌记,始可两全。三面议定契价六八银伍仟元;其银即日同时算找交收足讫,其塭随即封交仁记掌管收税纳粮,一卖千休,日后恺记妻子不得藉词争较,亦不得言及找赎。保此塭果系恺记阄分物业,此番始向昌记找买,与别房亲人等无干;经尽问嫡妻吴弥记不承坐外,方归仁记承坐。口恐无凭,合由恺记自出卖契壹纸,并先缴上手契壹纸,丈单壹纸,共叁纸,送执为据。其上手契尚有玖纸,因未阄分之先,被二房兰记领去,因伊应分之契未行交去,不得缴连,合批明,照。
即日同知见收过六八秤银伍仟元完足,再照。
光绪拾陆年拾壹月日经手收银知见人张和恺堂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张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