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陀港:距县城北二十五里。水由大海出口。
(附)井
龙目井:距县城东北二十里。在阿猴林竹仔寮。两井相对,故名。
——右溪港一十七。
桥渡(附)
楠仔坑桥:距县城东一十里。桥在观音山楠仔坑街。架木为桥,长二丈余;马可通。
赤山仔桥:距县城东一十五里。架木为之。乡民建造。
陂腹内桥:距县城东二十里。架木为桥,高九尺、长十余丈。
竹仔港桥:距县城东二十里。架木为之。乡人修造。
坑仔口桥:距县城东南五十里。架木为之。乡人屡修。
小店仔桥:距县城北三十里。木梁;长二丈余,舆马可通。俗呼桥仔头。
鲫鱼潭桥:距县城北四十里。俗呼二滥桥。地当孔道,夏、秋水涨,屡修屡坏,常以舟济。冬、春水涸,编竹覆土其上;舆马可通。
冈山溪桥:距县城北四十里。编竹覆土,舆马可通。
凤山港桥:距县城北四十里。夏、秋溪涨,用竹筏济人;冬、春,编竹覆土,舆马可通。
——右桥九。
硫磺水渡:距县城西北七里。亦称田尾渡。当大路之冲,宽十余丈;有潮流。以小舟济人。
排仔路头渡:距县城东四十里。有竹筏渡人。
阿猴渡:距县城东四十里。小舟渡人。
新园渡:距县城东四十里。小舟渡人。
万丹渡:距县城东三十里。阔约十余丈,系内海小门。从府治渡海及滨海村庄由水程行者,必过斯渡。小舟济人。
兰坡岭渡:距县城北四十里。小舟渡人。即上渡头。
以上四渡,冬、春水浅,对渡不过数十丈。夏、秋注涨,沙埔淹没,渡程几至四、五更远;又系机流。截流而渡,常有溺覆者。凡大水暴发,往来宜慎。
旗后渡:距县城西一十五里。由打鼓山麓对渡旗后港,水程一里余。
二层行渡:距县城北六十八里。溪北属台界、南属凤界。夏、秋间,以小舟渡人;冬、春,编竹覆土为桥。
蛲港渡:距县城西北三十余里。为海口小渡。
弥陀港渡:距县城西北二十余里。竹筏济人,舆马可渡。
——右渡十。
陂潭(附)
将军陂:距县城南三十里。提督施琅所筑。名曰新陂。
竹桥陂:距县城东南三十里。水源自阿猴林来。
三镇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接引天雨流注之水。
大湖陂:距县城北六十五里。蓄贮天水。
赤山陂:距县城东南一十五里。周围百余丈,蓄贮天水。
乌树林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蓄积天水。
中冲崎陂:距县城北三十里。接蓄天水。
北岭旗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接引天水。
新园陂:距县城北七十里。接蓄天水。
硫磺陂:距县城东二十里。有泉不竭。
草潭:距县城北二十里。接蓄天雨,灌溉甚广。
石漯潭:距县城北三十里。接蓄天水。
井水潭:距县城东北一十里。水源出自观音山。
菱角潭:距县城东北五十五里。东灌嘉祥里田,西灌维新里、长治里三里内。
——右陂潭一十四。
城池
〔县城〕:周一千零七十九丈。炮台五、火药局一。
县城原在兴隆庄;咸丰三年乱后,移驻埤头,遂城为此。后以旧治为旧城矣。
旧县城:距县城北二十里。城不跨山,由龟山麓左绕至右而止,且逼枕半屏山太近;故居高临下之势,在人而不在我。此旧城所以当弃也。
衙署
凤山县署:在县城东畔。
下淡水县丞署:在下淡水港西里。
兴隆庄巡检署:在兴隆庄(即旧城)。
凤山县典史署:在县城东畔。
铺舍
县前铺:东南至下淡水铺三十里、北至楠仔坑铺二十里。
楠仔坑铺:南至县前铺二十里、北至中冲铺二十里。
中冲铺:南至楠仔坑铺二十里、北至鲫鱼潭铺二十里。
鲫鱼潭铺:南至中冲铺二十里、北至冈山铺二十里。
冈山铺:南至鲫鱼潭铺二十里、北至府前铺二十里。
府前铺:南至冈山铺二十里。
每铺铺兵四名。
——右铺舍七所。
防汛
凤山营参将一员、都司一员、千总三员、把总五员、外委七员、效用三员。
南路营参将署:城南门。驻防凤山城内。协防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马步战守兵九百四十六名。
存城汛:随防把总一员、外委二员、额外四员、步战守兵五百二十名,并管坪仔头、苦苓门、打鹿潭等三塘。
坪仔头塘:距县城东南一十里。分防外委一员、兵十名。
打鹿潭塘:距县城东北一十里。安兵五名。
苦苓门塘:距县城东一十里。安兵五名。
水底汛:距县城东南六十里。分防千总一员、外委一员、兵丁一百一十名,并管枋寮口汛。
旧城汛:距县城西北二十里。分防千总一员、兵丁一百一十六名。
石井汛:距县城西北三十里。分防千总一员、兵丁一百三十名。
观音山汛:距县城东北二十里。分防把总一员、兵丁十名。
小店塘:距县城北三十里。安兵五名。
兰陂岭塘:距县城北三十五里。安兵十名。
溪边塘:距县城东北四十里。安兵五名。
阿公店汛:距县城北四十里。分防外委一员、兵丁五十名。
二滥塘:距县城北五十里。安兵五名。
攀桂桥塘:距县城东北二十里。分防把总一员、兵丁五十一名,并管土地公崎。
番薯寮汛:距县城北六十里。分防外委一员、兵丁四十二名。
南路下淡水营都司署:距县城东三十里。驻札山猪毛等汛。随防把总二员、外委三员,效用三员、兵丁二百名。
山猪毛汛:距县城东三十里。随防把总一员、兵丁六十九名。
阿猴汛:距县城东二十五里。分防外委一员、兵丁六十九名。
阿里港汛:距县城东四十里。代防效用一员、兵丁八十名。
九块厝汛:距县城东三十里。协防效用一员、兵丁二十名。
新园汛:距县城东二十里。分防把总一员、兵丁一百名。
茄藤港汛:距县城东南五十五里。安兵五名。
放索塘:距县城东南四十里。安兵五名。
大昆麓塘:距县城东南四十里。安兵五名。
潮州庄汛:距县城东南三十里。协防效用一员、兵丁四十名。
万丹汛:距县城囗二十里。分防外委一员、兵丁五十名。
东港汛:距县城东南三十里。协防外委一员、兵丁三十名。
——右汛一十六、塘一十。
道里
北出平朔门十里至桥仔头、十里楠仔坑、十里小店塘、十里阿公店、十里二滥、十里大湖、八里二层行溪,入台湾县界。
凤山县舆图总说
凤山县为全台南路尽界也,滨海隅以成邑,因故镇以为城。据大冈,作东北之藩篱;控打鼓,为西南之门户。林有阿猴之险,矶崇沙马之雄。原湿旷平,村庄丛聚;山溪环遶,港囗〈氵义〉纷歧:固僻壤之奥区,实台疆之后障也。然而依山作城,居高临下之势,每为寇盗所先凭;林逆之乱,曾弃县城而守埤头。后囗绅民之请也,事竣后,以其地太卑湿,仍留驻旧城。咸丰三年林拱之变,事起于猝不及防,城遂陷;官民复退保埤头,得无恙。夫埤头者,凤邑东郊之大村市也。北引半屏,南接凤鼻;东倚观音之胜,西临旗后之渊。濠堑宽深,竹城坚密;全局壮丽,大势宏开。山海通行,贩运便利。官民于是乎安之,文武衙署迁移驻焉。
自二层行渡溪,南经楠仔坑、阿公店、大湖口诸庄,关隘重重,足为北方屏障。由埤头南折而东,近藉赤山为外卫,远收凤麓为前屏。越凤麓西南,则为东港;凤鼻雄据港岸,琉球屿远映海中:此南方之形胜也。
埤头迤南,一片平沙直达苓仔寮,为旗后港矣。旗峰高拱,横截壮阔;鼓岫回环,平列瘴海。潮流冲缓自北而南,为西方第一水口:此西北之门户。
进而矶头、琅峤,「志」载或二、三百里;盖谓海岸之遶道耳。若舟行径渡,不过百里而遥。滨海之区,斥卤盐涩,不堪禾稼;居民寥寥散处,终岁捕鱼为业。再入,则崇爻、傀儡诸番。番性嗜杀,无人敢入其境:此东南之大概也。
至若风帆所向,北指鸡笼,南通苏澳;东航郡治,西渡漳、泉:虽一隅之蕞尔,固四达之通津。爰书所见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