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083900000025

第25章 遗产继承篇——指点迷津(2)

★代位继承人该怎么确定?

【案例】

杜某去年因车祸去世,其父亲因伤心欲绝,于今年离开人世。杜某父亲去世时留有一笔遗产,但生前没有立遗嘱。请问,杜某父亲的这笔遗产该由杜某儿子还是杜某妻子代位继承?

【法律解析】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位继承。所以,本案中,应当由杜某的儿子来代位继承其爷爷的遗产。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案例】

吴某常年在外地经商,很少回家。后来父亲去世,吴某的姐姐没有将父亲去世的消息告诉吴某,独占了父亲留下的财产。1年后,吴某回到家中,得知了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伤心欲绝。随后又得知了姐姐独占父亲遗产,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时隔1年之久,法院还会受理吗?

【法律解析】

法院会受理的。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吴某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此法院会予以受理。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

【案例】

林某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007年年初,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身亡。林某去世前与前妻已离婚,没有再婚,林某父母也早已去世,合法继承人只有他的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但他没有立遗嘱。请问,林某的一儿一女能否继承他在公司的股东资格?

【法律解析】

林某的儿女能否继承其父亲在公司的股东资格,关键在于该公司在公司章程里有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则林某的儿女不能继承其父亲的股东资格,只能继承其父亲在公司的股权。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则林某的儿女可以继承其父亲的股东资格,成为公司的股东,参与公司管理。

【法条链接】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收养人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案例】

小周从小就过继给小叔做养子,并且办理了收养手续。小周40岁时,唯一的同胞弟弟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小周年迈的生父母于是想让小周与小叔解除收养关系,以便将来继承自己的遗产。小周感念养父母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实不忍抛弃他们,但是他又有疑问,如果不解除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是不是就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呢?

【案例分析】

本案中,小周不想解除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同时又想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可以采取以下两个办法:一是在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的同时,对其生父母也给予必要的扶助,将来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二是小周的生父母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小周。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案例】

某富商李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身亡,但他去世前没有立遗嘱,于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开始遗产继承。那么,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解析】

法定继承顺序是按照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确定的,按照亲密至疏远的顺序排列。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夫妻都死亡,留下的遗产该如何分割?

【案例】

钟某和贺某系夫妻关系,无子女。2008年10月钟、贺夫妻2人外出旅游途中遭遇车祸,钟某当场死亡,贺某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钟某的父母都健在,贺某的父母已去世,但有一个弟弟。钟某和贺某都没有设立遗嘱。现在钟某的父母和贺某的弟弟就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请问,钟某和贺某留下的遗产该应该如何分割?

【法律解析】

因在交通事故中钟某先于贺某去世,所以应当先将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贺某所有,其余的一半按照法定继承由贺某和钟某的父母亲三人分得。贺某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互有继承权的人同时死亡,继承如何确定?

【案例】

沈某夫妇利用假期,带8岁的儿子去外地旅游。在返程途中,因飞机失事,一家人不幸全部遇难。在这样的情况下,继承顺序该如何确定?

【法律解析】

《继承法》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本案中,沈某之子没有继承人,应推定其先死。而沈某夫妇是同辈,应推定二人同时死亡,他们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而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法条链接】

《继承法意见》第二条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遗留在银行的存款该怎么继承?

【案例】

边某几个月前因病突然去世,工资卡里钱尚未取出。边某十几年前就已离婚,他有一个刚满18周岁的儿子,一个90岁的老母亲和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请问,他的工资卡里的钱应由谁继承?

【法律解析】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边某的儿子和他母亲继承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人如果知道工资卡的密码,可以直接到银行支取。如果不知道密码,则需要履行一系列手续。各个银行的规定可能不太一致。一般来说,继承人需出具工资卡、身份证、户口簿、存款人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等材料才可以取出存款。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孤儿可以要求分得适当遗产吗?

【案例】

郝某生前资助了一名孤儿,该孤儿的常生活费用及教育投资费用均由郝某承担。郝某去世后,这名儿童可以分到适当的遗产吗?

【法律解析】

这名儿童可以分到适当的遗产。我国《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本案中,郝某所资助的儿童是孤儿,其情形符合《继承法》的上述规定,因此可以分到适当的遗产。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和生父母双份遗产吗?

【案例】

童某与周某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周某生活。离婚后不久,周某再婚,再婚后没有子女。而童某一直独居。那么,孩子有权继承生父母以及继父的双份遗产吗?

【法律解析】

孩子可以继承生父母以及继父的双份财产。与收养关系不同,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因亲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母一方的合法婚姻关系而建立,但是与继父母的关系的建立不影响继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也就是说,此时的继子女无论与生父母还是继父母,都有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条链接】

《继承法意见》第二十一条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未办理登记手续,养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案例】

高某与严某(女)于1990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严某一直未生育。2000年高某夫妇收养一子,但是一直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2009年4月,高某因车祸身亡,留下50万余元的存款以及一套房产。高某的父亲与严某为高某的遗产继承发生了纠纷,高某的父亲认为高某的遗产应当由自己和严某平分,但是严某则称遗产还有孩子的份额,应当三个人均分。到底谁的主张合法呢?

【案例分析】

高某父亲的主张合法。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本案中高某夫妇虽然收养了一子,但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他们的收养行为不具备收养关系的生效要件,因此,他们收养的孩子不能以养子的身份参加继承。

【法条链接】

《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主动赡养孤寡老人者,可以继承老人遗产吗?

【案例】

钱某是一位年近80的老人,无儿无女,一直独居。富有同情心的邻居何某见老人独居,无人照顾,便主动照顾老人,直至老人去世。那么,老人的遗产,何某可以继承吗?

【法律解析】

何某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履行了赡养义务是享有继承权的实质要件。何某照顾了老人,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遗产继承适用同居关系需区别对待

【案例】

许某与蔡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以夫妻名义从事各种活动,周围的邻居都以为两人是夫妻。许某在一次意外中丧生,蔡某可以继承许某的遗产吗?

【法律解析】

对此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如果两人的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则蔡某可以以配偶的身份参与继承,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如果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法条链接】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同类推荐
  • 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

    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中有关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的一些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宣讲和普及。
  •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以服务医学生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为主要目的,涵盖了2012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卫生法规”部分的全部考查内容,每章前有“引导案例”、“学习目标”;每章后附“思考案例”、“思考问题”及相关专业网址,有助于提高学习效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 怎样做好优秀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

    怎样做好优秀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

    本书主要内容为中国工会工作常用的政策、法律、法规汇编等内容。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热门推荐
  • 物流经济地理

    物流经济地理

    本书由浙江大学出版社牵头规划,是高等院校物流管理与物流工程专业系列教材之一。本教材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专门研究,分别探讨了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旅游等部门的生产布局理论和地域组织的形成、特征、结构、分类和分区。本教材可作为高等学校物流管理及相关专业本科生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及相关专业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 宅斗之玉面玲珑大结局

    宅斗之玉面玲珑大结局

    绮丽玉面间的尔虞我诈,八面玲珑中的波谲云诡,再掀不见硝烟的旷世之争。拨开柯弘安身世的迷雾,捅破家族斗争的窗户纸。忠婢秋白智巧无双,腹黑妾合纵连横。一个要助迎初走出绝境,一个誓要断尽夫君后路。迎初与弘安能否突破重重困境,继续夫妻同心,斗破山河?且看这不见刀枪的战火,怎样继续这不同以往的故事……
  • 女王经纪人之宠爱

    女王经纪人之宠爱

    “这是张导昨晚发过来的剧本,我已经看过了,很不错,你看一下,要是没有异议立刻签字,合约当即生效。”冯宸曦放下一叠厚厚的剧本双腿交叠着坐在郑峯面前。郑峯摘下眼罩,眯着一双颠倒众生的电眼好好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你他妈的有病吧你,你一个晚上能看完这么厚的剧本?真是想钱想疯了!一个是恶毒的吃货经纪人(坏女人),一个是腹黑的狼性大明星(臭脾气的男人),一对互虐的活宝,这是篇虐好伤心的文吧?当然不是,这是轻松搞笑的小白文,一对活宝,剧情会怎么走下去?是吃货会吃了狼还是狼会咬死吃货?HE结局,相信我吧。先这样,一步步来,如无特殊状况,一周更三章有保证。
  • 盛世婚宠:帝少的冷心女王

    盛世婚宠:帝少的冷心女王

    他是她青梅竹马的小哥哥,他宠她,她是他的唯一更是他的所有。但是,当他摇身一变,变成D市权势滔天的商界帝王,冷漠、无情、霸道成了他的形容词,她再也不是那个特殊的存在了。在彻底绝望之前她立志要拿下他,哪怕他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她,令她失望,她也要嫁给他,因为她爱他。但当失望攒成绝望时,她瞒着所有人离开了。离开前她给了他最后一次机会,她问“你是不是不会娶我?”“是”。三年后,天才少女,商界奇女............成为了她独有的代名词。当傻白甜变身成为女强人,再次相遇的他们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 终极陷阱

    终极陷阱

    39岁的仁朗在邻居眼中是个有几分神秘的男人,每天深居简出,独往独来。他居住在市中心一幢电梯公寓的顶层,那是整个小区公寓面积最大单位面积也最贵的一套房,135平方米欧式风格的两室两厅装饰得华贵典雅,还有一个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大露台,被装修成一个巨大的花园。与别人家的花园不同的是,他家花园里的植物浓密得遮天蔽日,几乎屏蔽了全部阳光,加上所有房间的窗户都严密地遮挡上厚实的窗帘,使得这套本应阳光充足的豪华住宅整天暗无天日。
  • 初恋的故事(爱情罐头条形码)

    初恋的故事(爱情罐头条形码)

    为了不离开她,他做出一个大胆的选择,爱情和生活却双双出现危机。当梦想、青春、纯真与现实相遇,他该何去何从?和她约好热恋八年后结婚的诺言还能否坚守?小说作者取材自己真实的恋爱经历,真诚讲述一段纯真的初恋。为了不与恋爱四年的大学女友分开,“我”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考上大学生村官,到了一个偏僻的乡镇。两人的感情却出现一次又一次的危机……村里的书记执意要“我”做上门女婿,女友又遭遇被人追求的局面。
  • 中信国学大典·黄帝内经

    中信国学大典·黄帝内经

    《黄帝内经》是中国现存医学文献中最早的一部典籍,它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中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学术思想,为中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现存《黄帝内经》,包括《素问》和《灵枢》两部分,每部分八十一篇。
  • 凤凰斗:妻焰嚣张

    凤凰斗:妻焰嚣张

    一个大家族的千金,新婚之夜,与她圆房的人不是他的丈夫,于是几番逼迫之下竟失了心智,整日疯疯癫癫。一次无意的落水,香消玉殒,而夏初却意外的进入了她的身体,从此开始了她的古代之旅。明明是大少奶奶,住的却是后院的小破屋。相公双腿行动不便,还性格阴郁,现成的儿子每每来捣蛋,视她为仇敌。风流的小叔,光华四射的小姑,冷嘲热讽的婆婆,弟媳……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个不知底细的人,一件件不为人知的秘密向来懒惰的她,也无所谓,整日装疯卖傻,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少了电脑,少了一个消遣。可是有些人却看不惯她的平静,偏偏又要来惹她。她向来信奉“认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也不当病猫”的原则。于是松动了懒懒的骨头,为了自己的安宁而选择了争斗。
  • 世界宝藏未解之谜(视觉天下)

    世界宝藏未解之谜(视觉天下)

    《探索·发现》编委会编著的《世界宝藏未解之谜》讲述了:财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停驻在时间隧道里,它们或者被深埋在地下,或者被故意隐藏,或者被秘密收藏,而成为富有神秘色彩的宝藏。每个宝藏的背后,都有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故事,在历史长河中变得更加神秘。那些宝藏究竟在哪里?那些故事又是何等神秘?阅读《世界宝藏未解之谜》寻找宝藏的秘密。
  • 刘鹗诗存

    刘鹗诗存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