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099800000005

第5章 才子落魄(1)

1.剑胆琴心初练成

秋雨如一位待嫁的新娘,总是这么迫不及待,就像赶赴一场前世未了的约定,淅淅沥沥,下了一整天,让人始料不及。直到黑暗吞噬大地的时候还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好像是在痴痴等待这一个人,可是过了好久好久,那个遥远的人仿佛还没有出现,一日风雨,满地残红,湿了花香,几许悲凉。

雾霭迷离中,谜一般古老的房屋,被岁月浸渍成锈迹斑斑的白墙黛瓦,好像一幅刻意描绘的山水画。无论大街小巷,还是城门内外,都笼罩在一片灰色的云层之下。满目的景色渐渐地模糊了。雨渐渐地将过往的行人无情的淹没,时间似乎停止了运转,只是这一波一波的雨水和行人从来都不曾停歇。

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远处两个黑影正慢慢向城门口飘来。一个衣衫褴褛的消瘦的年轻男子,披着一个肮脏的斗笠,骑着一匹白马,那瘦弱不堪的白马经过一天的雨水的冲刷,又被潮湿的长风一吹,原本雪白的长鬃,被污泥紧紧裹成了一团。这匹白色小马后面跟着一匹更为瘦弱的驴子,炉子上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无精打采的小书童,身背一个大包裹,压得身下的驴子摇摇晃晃。

雨还在滴滴答答的下着,就像是天灾哭泣一般,将人心滴得粉碎,悠悠的愁苦落得满地,散不去,抹不掉。雨中的两人影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无边无际的随风飘零,没有方向,没有目标,任风吹雨打,找不到彼岸。

这主仆二人走到一处酒肆停了下来,许是饿了一天了,刚才无精打采的两个人都渐渐面露喜色。酒肆主人本以为是哪家的落魄公子,想必也不会消费多少银子,再加上外面下着大雨,便没有叫伙计没有出来迎客。

等到他们走了进去,映着昏暗的烛光,酒肆主人这才看清这个男子,破旧的衣衫掩盖不住他这英俊的面容和风度,只见他相貌英挺,隆鼻朱唇,眉宇间有一种说不出的憔悴和落寞,但星辰的双眸仿佛可以驱走丛林的雾霭,偶尔遗落的笑容仿佛可以令眼前春暖花开。这人毕竟是个大富大贵之人,许是路上遇上什么难处了,他这样猜想着。

书童卸下了斗笠,小伙计一直守在这个男子的身边,这个有一点点口吃的男子点了一壶蜀酒之后便没有下文,只是呆呆地自斟自饮。这小伙计还从未见过饿成这样还不吃饭只喝酒的人,看着这男子两壶酒下去微微有些醉意了,只是呆呆地望着门外的一处古建筑发愣。小伙计站了半天,这个男子依然没有一点儿点些饭菜的意思,倒是小书童要了一碗面独自吃了。伙计掩不住好奇的心情,待到小书童吃饱后,便与他细细聊了起来。

原来这俊朗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后来西汉最著名的辞赋大家,本名司马相如,表字长卿,成都人士。此时正是他落魄不得志的时候。

说起司马相如的出生,多少有些传奇的色彩,他的出生为整个家族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年过半百的司马老先生有几房夫人,可是偏偏命运弄人,竟没有一位夫人怀过一男半女,大夫也看不出什么毛病,转眼就到了中年,生命也走完了一半。本以为命中无子,整日用幽怨的目光望着那尘封多年的书籍发呆,想到始皇帝焚书坑儒,祖上冒着生命的危险保留了这些书简着实不容易,可怜这司马家几代单传,到这里就要断了香火,他竟然没有一个儿子来传承下去,谁又能分担这孤单和无助呢,只有独自郁郁寡欢,正在这时候,大夫人的房里传来了喜讯,小公子的出生可以说硬是把这个老先生从绝望的边缘拉了回来。

司马先生为了小儿好养活,便特意选一个低贱的词“犬子”给小公子命名。其实,这个乳名并并不是小名之意。在司马家上下的精心照料下,年幼时的小公子比寻常人聪慧许多,很小的时候就对读书写字十分的感兴趣。司马先生看儿子这么小,本打算等再大一些才给他启蒙。可是这小公子可不依了。

有一次,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正在外面带着小公子玩耍的仆人们,急忙把小公子带到了最近的一处房子里,这里刚好是老爷的书房,司马老先生正在这里读着书。小公子看着父亲读书时候的样子,很好奇,他也在一旁学着父亲,稚嫩的小手抓着一本大书,摇头晃脑起来,嘴里也跟着父亲嘟嘟囔囔,乍一听,好像还真的和父亲念叨的一模一样,又细细一听,竟然一字不错,仆人们都惊呆了。老先生一把抱住了儿子,激动地举了起来,围着书案转了好几圈,开心得不得了。

这次事情之后,老先生不得不把教儿子读书的计划提前实施了。小公子竟也对教给他的这些字学得特别快,记得特别牢,不仅能很快的记下父亲教的这些篆字,而且还能握着大毛笔,在纸上一一描画出来。

自从几十年前,秦朝丞相李斯把文字改成小篆以后,秦始皇推行车同轨,书同文的制度,天下文人也多乐其简易,篆书很快就代替了籀书,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字。这司马老先生,小的时候随祖先学习过籀书,对这种文字情有独钟,闲暇之时,经常写上几笔,当成一种业余爱好。

有一天,司马先生见儿子篆书认得差不多了,便突发奇想,来了兴致,教起儿子籀书来。小公子果然不负父亲的期望,有了篆书的基础,这籀书学起来更是得心应手了。见儿子如此机灵,老先生断言,此子日后必成大器。司马先生又教儿子熟识音律,摆弄琴弦,他要把儿子培养成一个既有远大志向,又有高雅情操的文士。日子在不经意间一天天溜走,小公子渐渐长大了,已经能背诵整篇的文章了,只是有些口吃,好在老先生一直鼓励,小公子总算摆脱了害羞的心态,读书声越来越清亮了。

这略带稚嫩读书声飞去墙外,惹得行人纷纷驻足聆听。这司马家公子早慧的事很快就传遍了大街小巷,成为人们闲聊的话题,也成为别人家教育孩子时的榜样。

又是一年春满人间,清风扶柳,一天早上,小公子在树下漫不经心地挑弄琴弦,司马老先生突然来了兴致,在柳树下舞起剑来。清风徐徐,树影冉冉,花影婆娑,剑如孤雁长鸣,撕破长天,划碎苍穹,又如黄龙飞天,快似闪电,柳叶分崩。一时间天地也为之久久低昂。小公子早已看得如痴如醉,随着剑法的变换,琴音也和着如山洪崩塌般飞快,剑影刀光中掩藏不住的,是成年男子所拥有的勇敢和征服。

一曲舞毕,小公子急忙拍手叫好,老先生捋了捋胡须,若有所思:“几年了,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教你,如今你已长大,读书和琴艺都已经成熟了,也是时候教你剑法了,你要切记,不可为击剑而贻误了学业,得不偿失。”小公子高兴地一下子蹦起了老高,调皮地抢过了父亲手里的剑,转眼间摆出了一副威风凛凛的姿态,也学着父亲的样子舞了起来,老先生看着儿子这么有天赋,满意得直点头。

从此以后,小公子每日闻鸡起舞,饱读诗书,苦练琴艺。待到大一些,已经满腹经纶,出口成章了,再加上较为英俊的样貌,超群的剑法。老先生觉着这个儿子一定会大有作为,一定会光耀门庭。就是这个名字把老先生给愁坏了,这么大的孩子还一直叫着犬子,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小公子又一个自幼交好的好友叫王吉,也一样儿时便崭露头角,两家住得也近,两个孩子性格合得来,经常在一起玩耍。王吉多一些心计,什么事情都能被他轻易地找到突破口,又一次和仆人们走散了,两个孩子迷了路,夜里的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两个孩子牵着手不知所措,最后还是王吉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每一个街口作了一个王家和司马家特殊的记号,出来寻他们的仆人们看见了,沿着记号把两个孩子带回来了。

小公子自此以后对王吉刮目相看,自己只是比他多几分才气,并无他这般灵活,反而有几分痴傻,以后有经历了几次危机,都能被这王吉轻松的化解。小公子渐渐对王吉崇拜起来,两个孩子也成了最要好的伙伴。

有一次小公子和好朋友王吉一起出去玩,和几个街边小孩子因为一点小事起了争执,由于小公子小名叫犬子,王吉的名字里带个“吉”字,和“鸡”谐音。那些小孩子们便一起起哄,出言讽刺小公子和王吉是小鸡和小狗,气得两个孩子直跺脚,一时间无言以对。直到仆人来了才驱散了这些调皮的小孩子。经过这一场闹骂,小公子再也不爱出去玩了,天天关在书房里读书。

读着读着,竟被蔺相如的故事吸引住了。蔺相如是赵国人。赵惠文王的时候,得了一块无价之宝--和氏璧。秦昭王知道了这件事情后,给赵王送了一封信,信上表示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交换。赵王犯了难,不知道该不该答应,秦国兵强马壮,如果答应了,恐怕不但和氏璧没了,连城池也会得不到,只会白白地受骗;若是不答应,只怕秦国会以此为借口,对赵国发兵。这时,蔺相如不畏艰难,主动请缨,发誓如果得不到十五座城池,也一定会完璧归赵。赵王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就答应了蔺相如的请求,派他出使赵国。蔺相如来到秦国后,凭着自己的智慧,看出秦王无意割让城池,于是用计夺回和氏璧,抱璧倚住,胁迫秦王暂时答应了他的要求。随后他又设法稳住秦王,神不知鬼不觉的派人悄悄地把和氏璧带回了赵国,直到事情过去几天,秦王才知道和氏璧已经不在了,出于多种考虑,只得把蔺相如送了回去。就这样,秦国没有给赵国。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完璧归赵的故事。

小公子读完了这个故事,对这个智勇双全临危赴难的蔺相如佩服的不得了,这是何等的勇气和胆量,何等的不畏强权,小公子深深被这种精神所感动,立志一定要以蔺相如为榜样,又觉得蔺相如这个名字不错,想着自己也要取一个这样的名字。突然,眼前一亮:“为何我不叫司马相如呢?对了,我就叫司马相如。”父亲知道后,也支持他这个想法。

从此,中国历史上又多了以相如为名的良才。改名之后,司马相如更加勤奋苦读,琴艺和剑法也越来越高,再加上俊美的外表,人人都说司马家出了一个文武全才的年轻后生。

如果不是司马相如从小练就了高招琴艺和诗赋才气,也就不会发生他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天公作美,还需事在人为,司马相如正是利用了自己的琴艺和文采使得他与卓文君一见钟情,然后两个人相知、相聚,产生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可见,两个人能够拥有一样的喜好是多么的重要。共同语言是相爱,相知的感情基础,也是两个人能够投缘,相爱的原因,他们这种心灵深处的共同语言最终让他们能够,做到心心相印,两情相悦,互相信任,彼此真诚。如果两个相爱的人没有交流的共同语言,爱情便会黯然失色,甚至产生裂痕,走向崩塌。

按多数人的理解,共同语言是建立在相近的文化层次、相符的身份地位、相投的兴趣爱好基础上的,共同感兴趣的语言。不可否认,卓文君,一个美丽聪明,精诗文,善弹琴的女子,与司马相如,一个文武双全,再加上精通琴艺,这对才子佳人如果相遇的话,必然会演绎一段美妙的爱情故事。

诗风雅韵,剑胆琴心。司马相如心中掩藏和向往的,是仗剑远游的潇洒,是可以忍受一切艰辛和苦难的毅力,以及由此而来的自由。当这些柔如春水的词句扑面而来的时候,他丢弃了盔甲,不知不觉柔软、松懈下来,伴着琴音,文墨,又徜徉、陶醉起来。司马相如如今的志气豪情不输于古往今来的任何一个圣贤,在整个成都已经传为奇谈。

那一天,已过三更,躺在床上的司马相如,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干脆翻下身来,望着满天的星斗,把目光停在了北斗七星上,久久凝望,他知道,大约在那个遥远的地方,有一座叫长安的城池,他要在哪里建功立业。

好男儿志在四方,此刻的相如雄心满满。只待时机合适,便可乘帆而起,辅明主,济苍生,成就一番功业。司马老先生望着这个越来越出色的儿子,知道是留不住的,儿子到了外出求取功名的年纪了,虽然舍不得,可还是应该早点出去闯荡,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好男儿应该志在四方。

此时,适逢景帝登基,市井繁华,国家安定,人民富足,到处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景帝为了选拔人才,对为官者的身份要求也适当的降低了,这对出身卑微,本就不是很富裕的司马家来说,无益于天赐良机,使得二十岁的司马相如就具备了入仕做官的条件。

那一年,依然是春和景明的时节,古典的楼台水榭装点着姹紫嫣红的风景,几只喜鹊在窗外的枝头叽叽喳喳地鸣叫起来,司马相如俊朗的清颜没有经过任何的雕琢,美得出于自然,秀洁的眉目像春光一样伸展开来,流动的衣衫在风中流动飘逸,他擦了一把流到了脸颊上的泪水,辞别了老父和亲朋,辞别了生养他二十年的故土,踏出厚重的门槛,踏上了远行之路。

儿行千里母担忧,山高水长,不知何时能再归乡,老母亲已经是泪流满面,老父亲也强忍着泪水,花白的头发不停地颤抖着……清风扶着露珠凝望,花儿静静地绽放,在这个青春懵懂的季节里,远离了父母殷勤的目光,远离了父母喋喋不休的嘱托,远离了父母温暖的怀抱,远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爱,带走了一份无休无止的思念。

思绪穿透了时光,相如的嘴角强露出一抹真切的笑容,挥一挥手离开了,渐渐地远去了……

2.艺冠群伦盼功名

同类推荐
  • 曼德拉的传奇人生

    曼德拉的传奇人生

    纳尔逊·曼德拉1918年7月18日生于南非特兰凯斯。先后获南非大学文学士和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律师资格。曾任南非大青年联盟全国书记、主席。于1994年至1999年任南非总统,是南非首位黑人总统,被尊称为南非国父。本书从曼德拉的童年开始,记录了他从酋长继承者,到青年领袖,直到入狱27年,并且在出狱后成为首位南非总统的传奇人生。带领读者去认识去喜欢去尊敬一位全世界人都爱戴的自由战士。向读者传达曼德拉的精神之光。
  • 中国古代帝师传

    中国古代帝师传

    “古之学者必有师”,是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在《师说》里的着名论断。随着《师说》在中学语文课本里的历年讲授,这一论断也一代一代地深入人心。韩愈说得很清楚:“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里的师是指启蒙教育,知识传授方面的老师。
  • 卑鄙的圣人:曹操1

    卑鄙的圣人:曹操1

    曹操的计谋,奸诈程度往往将对手整得头昏脑涨、找不着北,卑鄙程度也屡屡突破道德底线,但他却是一个心怀天下、体恤众生的圣人;而且他还是一个柔情万丈、天才横溢的诗人;最后他还是一个敏感、自卑、内心孤独的普通男人。
  • 世界最具财富性的企业精英(5)

    世界最具财富性的企业精英(5)

    我的课外第一本书——震撼心灵阅读之旅经典文库,《阅读文库》编委会编。通过各种形式的故事和语言,讲述我们在成长中需要的知识。
  • 千古英雄

    千古英雄

    郑成功既是一个顶级英雄,又是一个完人。他不但文武双全而且品德高尚,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难得的人物。郑成功最突出的是忠君爱国,在国难当头时他挺身而出,力挽狂辛阑;劝降面前,他大义凛然,铁骨铮铮,是中国人民族气节的典范。占领金门、厦门后,他不是偏安一隅,而是挥师北上抗清复明,志在中兴,可见他对国对人民的忠心。更可贵的是,收复台湾时,危难之际,他身先士卒,导航在前,不愧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既有雄心壮志,又善于隐忍磨砺,十年生聚,卧薪尝胆,枕戈泣血十六年终于收复了台清。更难得的是他既是大将,又是模范丈夫,家庭和睦,夫妻恩爱。他还是个孝子,是个忠孝两全的人。他既指挥作战,又体恤下士。他是一个最关爱兵士的将领。
热门推荐
  • 因为风就在那里

    因为风就在那里

    他像山一样冷峻,仿佛不懂得爱情。而她微笑的样子,却让人想起了爱情。风马旗飞扬,转经筒滚动,亚丁的客栈遗世而独立。她来寻找大山的秘密,他一样也在寻觅着一个真相。她于他,是不期而遇的惊喜,也是麻烦。他于她,是亟待探索的富矿,也是危险。然而越危险,却越想接近。
  • 极品魔鬼啃小羊

    极品魔鬼啃小羊

    新婚夜,她看到自己那坐在轮椅上,有着一张恐怖的脸的丈夫。“我妈花多少钱,让你愿意嫁给我一个废物?”他说的。“这只是我给你打的烙印,记好了老婆,你自愿为我守活寡,就不要让别的男人碰你一下,要不,我会咬死你的。”也是他说的。脖子上那鲜红的血迹告诉她这不是梦。她想用她的真心去温暖他,可是却总是被他的冰冷挡住。直到她和别的女人吵架,大声喊道:”妈的!谁再说我老公是废物,我就咬死她!”他看着记者拍到的视频笑了,自从出事之后,第一次笑。“老婆,我们试试吧。”他说的。她怀孕了,可是妈妈却给她灌下了流产药,认定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一个野种。“难道我们夫妻之间的事还要向你们做汇报表演吗?”他吼着。可是她还是流产了。看着她在充满阳光的大学校园中笑着,跑着,他第一次觉得,即使他有着身价千亿又如何,他保护不了她,他给不了她幸福。可是,在她选择放弃他,带走他的钱离开的时候,他不再爱她。他要报复这个让他付出爱的女人。一个高大帅气、强悍不羁的他重新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好久不见了。”她道:“对不起,我不认识你。”很好,复仇就要开始了。不过却是一场让他和她都痛苦一生的开始。亲们,在这里推荐好友的文:《残酷总裁毁颜妻》复仇之火熊熊燃烧,他如炼狱中归来的魔鬼,将她吞噬。深深的恨,抵不过浓浓的爱,他在爱与恨之中,苦苦煎熬。终于,他决定放下往日仇恨,原谅她,却不想竟招来了她的再次欺骗…
  • 总裁真正坏

    总裁真正坏

    这是一个都市小白领被腹黑大老板吭蒙拐骗欺负泪花后终于修成正果滴有爱、有船、有巴掌滴办公室纯蠢爱情故事。……小白领——太骄傲。“阎立煌,我不喜欢你,我很讨厌你。”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明白拒绝了他五根手指头那么多了,他竟然还假借职位便利,对她实施各种腹黑无耻的*骚扰——抓小手,揽小腰,偷偷亲。还故意掉进粪坑,让她美女求救英雄,好趁机*诱。更甚者在屡战屡败之后,恼羞成怒,对她威副利诱,霸王强攻!!!“阎立煌,我告诉你,我绝对不会跟人谈办公室恋情。”“事实上,我工作的一大原则也是绝不与女同事发生任何爱昧关系。”谁知道这斯文痞子没几天就把办公室的隔墙给凿穿了。“莹莹,咱哲人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那晚,他竟真为她飞越2千公里,仿佛屠龙勇士,救她出痛苦魔掌,还帮她灭掉了那对渣男贱女。……大总裁——真正黑!!!“丁小姐,你比我想像的,更可爱。”“阎先生,现实总比想像残酷。”“莹莹,还有什么,比被缠棉一掖的眷侣天亮就抛弃,更残酷?”这个小女子面若冰霜,却分明内心如火,一次勾挑引诱,二次欲擒故纵,三次煽风点火,他已经乐在其中。“阎立煌,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偏偏胆小的莹火虫就喜欢没事儿找抽,一个前度不够,竟然还弄来一堆相亲。在他悔不当初的一场伤筋恸骨的“大战”后,他再也忍无可忍。“丁莹,你再敢给我红杏出墙,信不信我,立马移栽!!!”移回自家后院,百亩田园,我看你还怎么花枝招展,呼蜂引蝶,所有风景,通通咱爷们儿独享!……被时光掩埋的秘密,终是被谁撕开真相?那天,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折身,落膝,说:【男人这辈子最大的战役,不是征服世界,而是征服他自己——用整颗心去爱一个女人一辈子。这是一场持久战,不少男人半路就丢盔弃甲另觅他欢。】可是莹莹,我不想再半路丢盔弃甲,你愿意陪我打赢这场,终生战役吗?“阎立煌,这场仗我早就输得一无所有尸骨无存。”在他前跟小蜜爱昧,后跟大明星绯闻,最后还搂着未婚妻跟她说“再见”的那天开始!!!奢侈的钻石婚戒,被狠狠砸落在地。转身的一刹她已泪如雨下。这个世界,可以让我笑的人那么多,可是,能让我哭的男人,却只有你一个。……最美好的爱情,便是历经千帆之后,终于成就我与你【最美的时光】。……这是一个草根女子自爱、自强,自立的故事。也是一个腹黑男从金字塔顶端坠入泥坑落地生花的故事。
  • 沁血年华

    沁血年华

    告别了初中的生活步入高中之后,我发现高中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所谓的爱情、友情都失去了原有的纯洁。被仇恨、虚荣、嫉妒、满满地占据,将我原本美好的青春年华都淹没了。 你曾跟我说过,你最喜欢雪。因为雪白得那样地纯粹。可是这个城市的冬天是不会有雪的。然后,你失落了。 可是,现在你看,下雪了。整个城市银装素裹,美丽极了。可是你的身影为什么却在冰雪中逐渐消散了?
  • 北朝奸佞

    北朝奸佞

    重生北齐,却未想此身竟是一个败尽家财的败家子,甚至连不离不弃的小丫鬟都抵给了妓院。刚刚重生的张忘,第一个紧要问题就是如何保住自己的小丫鬟。第二便是如何在这被称之为“禽兽王朝”的北齐活下去。书友群:254418550欢迎加入。
  • 圣宠尊后:魔尊的鬼娇妻

    圣宠尊后:魔尊的鬼娇妻

    “你不是人!”这是米惜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可未想到某天发现自己……真的不是人!一次意外,她华丽丽的穿越了。不是古代宫廷,不是架空大陆。而是……鬼界!一个与人界平行的界面。既来之则安之。从此,她在鬼界混的风生水起!你们的火焰有等级制度?好啊,她随手就来一缕妖孽火种!忘川河里的水灵碰不得?可它们都是她的爱宠啊!罂粟彼岸无比珍贵,可她随手就能变出来啦!冥君大人凶残至极?可你知道他是宠女狂魔吗?鬼界就没她办不成的事!不过……那位魔尊大人,您干嘛要追着我不放啊!我们有仇吗?嘿!你的雷系法术电到我了啊!(本文无惊悚情节,小可爱们不要害怕!可安心入坑,开启一段异界之旅吧!)
  • 他们来到巴格达

    他们来到巴格达

    伦敦姑娘维多利亚年轻、漂亮、生机勃勃,就是做事有那么一点冲动。午后的一场公园邂逅就让她决定追随刚认识的“情人”前往巴格达,即便她兜里只有几英镑,即便她连情人的姓氏都没问。巴格达,这个神秘的东方城市迅速将维多利亚卷入旋涡,还搞不清状况的英国小姐只能依靠心中对情人的爱获取力量,试图理出头绪。局势瞬息万变,危险不断升级,维多利亚却渐渐乐在其中,并决定反客为主。只是,仅凭爱和勇气,她逃得出这座处处暗藏玄机的古城吗?
  • 绝世至尊

    绝世至尊

    一味古鼎,炼尽一方世界;一把画笔,绘尽天下万物;一炳长剑,斩尽三千大道;一段传奇,诉尽一世情愫;九天星域,十方宙宇,天穹之下,演绎着一段少年的巅峰之路!
  • 登祝融峰

    登祝融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锦衣卫之高武大明

    锦衣卫之高武大明

    巨大的浮空岛漂浮在万里浮云之上,一个男子坐在金銮之中,双眸闪动着银芒,穿过云层看向这万里河山。岛屿中央,一座通体乌黑耀眼无比的巨石之上,几个金色大字铭刻其上:锦衣卫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