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八日一一七○三--五
淡水分府何,饬差驰往猫里街,传难妇之父兄赴辕
即补分府、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何单,仰原差蔡标、汤才,立即驰往猫里街,协同总保,赶传黄富娘父兄蔡秀三、蔡阿福正身,克克日禀带赴辕,以凭讯明给领。并查黄富娘胞姊黄桂妹曾否回家,一并覆夺。去役毋稍刻延干咎。速速。
一、单差
私记
同治拾贰年闰六月初八日承刑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