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八--五
淡水分府陈,对黄文绣给发宝斗仁等庄总理谕戳
前衔〔赏戴花翎、补用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给发谕戳公事。本年二月十五日,据一快头役蔡谨、庄耆苏阿富等禀称:「竹南一保宝斗仁等庄,总理郑重开于去年底病故。该地乃系总径之所,东透入内山,西透盐水港,该处额缺,不能久悬。速同庄耆、佃户,佥举黄文绣一名,为人诚实,有家有室,公事谙练,堪以接充;粘缴认充、保结各状,禀请恩准接充,给发谕戳」等情。据此,除提验充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接充宝斗仁等庄总理黄文绣遵照,速将颁给戳记,克日领回奉公。如遇地方有口角细故,务须出为排改息事。倘有盗警,尤宜督率壮丁,晓夜巡防。勿得始勤终怠,致负厥任,凛之。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
私记
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承粮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