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禀光绪十二年八月七日一一二一二-二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举萧嘉为三皂头役
具禀台下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为遴选举充,恳恩给发谕戳,悬牌示知,以便奉公,而专责成事。缘本衙门额设六班,各有应收公项,及办缉命盗等案,责成关重。第查三皂头役李益,所当差事,致误者多,役经禀明在案。蒙批:「三皂李益,如果年老力衰,致误公事,自应斥革另充,以专责成。现禀萧嘉接充,能否胜任,均候提案验充可也」等因。(注)经蒙堂验,分别革充。役细查萧嘉一名,为人诚实,奉公已久,保内熟悉,兼有家室可靠,似能胜任三皂斯缺。但未蒙恩准接充,不敢趋前效劳。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粘连禀恳。伏乞大老爷首重公事,恩准萧嘉一名,接充三皂头役,并给发谕戳,悬牌示知,以便奉公而专责成。沾感。切叩。
计粘认充、保结状贰纸。
正堂方批:三皂李益因年老,屡误公事,现经斥革,遗缺准予所请萧嘉充当,候分别给发谕戳,悬牌,以凭奉公。充、保各结附。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初七日具禀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注)一一二一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