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你!”柳千浔想了想,唇边露出一丝笑意,随即劈手躲过他手里的葫芦,“给我喝几口去去寒气!”
“喂!不准抢我的酒……只准喝一口!”秦筝纵身扑了上去。
“小气鬼!不就是一壶酒么?”柳千浔摇着酒壶,笑得得意,果然,酒是死穴啊!虽然自己平时从不喝酒,不过抢这女人的……这天气里喝口酒御寒的确不错。
“你懂什么?那可是酒中极品蓝桥风雪!我好不容易才骗来的!”秦筝咬牙切齿道。
“就是小气鬼!”柳千浔遗憾地看着又被抢回去的酒壶。
蓝桥风雪啊,不愧是酒中极品,比醉月还香,不知道这女人从哪里弄来的?若是能弄一壶回去给母亲,大概可以补偿那坛子醉月吧?
“……”秦筝喝着酒,忽然又笑了起来,“喂,这酒壶可是我喝过的,你说,我们这算不算是间接接吻了?”
“……”柳千浔浑身一僵,顿时黑透了脸。
“雨倒是越下越大了。”柳千浔皱着眉看着洞外的天空。
“你很急?”秦筝将烤干的衣服盖在身上,懒洋洋地喝着酒。
柳千浔瞟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你就不想知道,我你为什么总是甩不掉我?”秦筝一脸的笑容,活像一只正在诱骗小白兔的老狐狸。
“你身后有一个情报网?”柳千浔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
“看来你还不是笨得无可救药嘛。”秦筝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点点头。
“那你对黄昏谷知道多少?”柳千浔道。
“你要去黄昏谷?”秦筝皱了皱眉,好奇地道,“那个地方,已经有快二十多年无人踏足了。”
“这不用你多管。”柳千浔打断道,“你知道多少?”
“黄昏谷么……不过是一片废墟,不过二十多年前,黄昏谷血薇堂可是赫赫有名。”秦筝懒洋洋地道。
“血薇堂?”柳千浔怔了怔,想起了凶案现场那朵用鲜血绘成的蔷薇花,不禁怒道,“你上回竟然说不知道!”
“我可没骗你。”秦筝耸耸肩,无所谓地道,“我说的是‘目前’,目前的确没有用蔷薇做标记的组合了,唯一的一个血薇堂,灭门二十年了。”
“狡辩!”柳千浔愤愤地嘀咕。
“还要不要继续听了?”秦筝一扬眉。
“要。”柳千浔顿时垮下了脸。
“当年的血薇堂,无论正邪两道都视其为眼中钉、肉中刺,就连到了二十年后的现在,便是真的还有血薇堂余孽在世,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也不会直接打出血薇堂的名号。毕竟,只要和这三个字沾了边,以后在江湖上就是寸步难行。”秦筝继续道。
“你是说,留下那朵蔷薇的人,很可能是别有用心?”柳千浔沉吟道。
“也不一定,说不定真是血薇堂修生养性二十年,又打算重出江湖了。”秦筝道,“不过,那就是江湖事,江湖人管,与你无关了。”
“谁说与我无关的?”柳千浔冷哼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难道你们江湖中人杀人就不触犯王法了?”
秦筝闻言,微微一愣,随即忍不住大笑出声。
“很好笑?”柳千浔咬牙道。
“很天真。”秦筝点点头,但语气里倒是没有讽刺的意思。
是啊,很天真,很美好。官府和江湖,何尝能够和睦相处了?如今还保持着表面上地井水不犯河水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毕竟,江湖人认为官府都是贪官污吏,只会欺辱百姓,都死了才干净,而官府又认为江湖人都是亡命之徒,是造成江山不稳的变数,恨不得全控制在手里。
而像她这样不排斥官府的江湖人,官家固然是用而不信,但江湖上……纵然口口声声被称为“大侠”,可谁知道那些喊的人心里有几分真当她是“侠”了?
只不过,她秦筝来去潇洒,游戏江湖,只管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身外之名?
大侠?大侠也要吃饭穿衣住客栈,做好事不留名,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银子可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
“关于血薇堂的,这些都是老掉牙的东西了,还有没有新颖一点的?”柳千浔又道。
“我知道的,估计你随便找个江湖中人问问也都能知道,毕竟当年的血薇堂几乎有一统江湖之势,并没有什么秘密。不过……”秦筝说着,又灌了一大口酒,接着道,“如果你想知道血薇堂被灭门之后的事,我要到了市镇后才能叫人去查。”
“等雨停了就走,最近的市镇不过半天路程。”柳千浔立即道。
“喂喂,你使唤人倒是很熟练啊。”秦筝哭笑不得地道。
“你不是无聊吗?那就帮我做事吧,我不养闲人!”柳千浔“嘿嘿”一笑。
“你养我?酒管够就行。”秦筝耸了耸肩,倒也没有反对。
“放心,喝酒的银子我还付得起,何况……”柳千浔仔细打量了她一番,一声冷哼道,“这点酒钱能买到你这么个绝顶高手,我不亏。”
“我不介意。”秦筝笑眯眯地摆手,悠然道,“听说豫王府总管杨朝自酿的‘清露’为酒中一绝,可惜数量稀少,有价无市。”
“没问题,等我用完了,把你泡在清露里也行!”柳千浔恶狠狠地道。
“一言为定!”秦筝毫不犹豫地道。
“你……阿嚏!”柳千浔刚吐出一个字,鼻子一痒,连打了几个喷嚏。
“着凉了吧?叫你快点把衣服脱下来烤的。”秦筝皱了皱眉,随手往火堆了扔了几根干柴,原本有些黯淡的火焰立即又旺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