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汝贤,1936年生,广东省合浦县(今属广西)人。1961年从武汉大学毕业后到中山大学哲学系任教至今,教授、博士生导师。从1996年开始任国家社科基金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广东省哲学学会会长至今,同时任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顾问。从1992年开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7年先后获中山大学杰出教师和教学名师称号,任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材建设首席专家。
几十年来,叶汝贤发表了大量论著,其中包括他读书期间和工作后发表的文艺作品和文艺评论,但他主要的成果和影响还是哲学方面的论著,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唯物史观方面的论著。他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科建设的开拓者之一,他是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统编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稿》的主要作者之一,此书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二等奖。1985年叶汝贤出版了我国第一部唯物史观专题史《唯物史观发展史》,此书获国家教委首届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影响颇佳。此外,叶汝贤还先后出版了《唯物史观和人道主义异化问题》、《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中国改革的价值选择》等专著,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制定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唯物史观的发展趋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关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唯物史观视域中的“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创新之路》等几十篇较具影响的论文。这些论文集中讨论了唯物史观的前沿问题,诸如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及其理论体系,唯物史观的发展趋势及其当代价值等,这些论文中有两篇先后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本书选取了叶汝贤发表于《哲学研究》2008年第2期的《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一文。
我国学术理论界对唯物史观多作“历史决定论”或称为“实践唯物主义”的解释。在《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中,作者认为,“历史决定论”主要讲的是历史发展规律,阐明物质生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最终的决定作用;而“实践唯物主义”突出实践范畴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的根本意义。就两者从不同视角表明唯物史观的本质特征而言,称为唯物史观未尝不可;但两者都只是阐明唯物史观的一个根本原理,讲的都不是作为整体的唯物史观,都不能涵盖所有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至于把唯物史观和人道主义历史观等同起来更没有根据,后者把一个抽象的人作为其历史观的核心,恰恰是同唯物史观直接对立的。叶汝贤认为,恩格斯把唯物史观定义为“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是有充分的文本依据的,这就是他和马克思共同创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下称《形态》)。本文从深入解读文本出发,根据《形态》的叙述逻辑,再现唯物史观就是这样一门科学。叶汝贤认为,现实的人是历史主体,现实的人的发展构成历史的内容;而现实的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共同体中,总是在一定的共同体即一定社会形式中活动,而人的活动又是有规律的。《形态》区分了历史发展的内容、形式和规律,并阐明了三者的有机统一。叶汝贤认为,我们应该从三者的统一中去考察历史的发展,从三者的统一中去理解唯物史观,理解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这样理解历史的唯物史观就是“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
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1]
恩格斯把唯物史观定义为“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2],是有充分的文本根据的,这就是他和马克思共同创作的巨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的观点。但学术界对《形态》所阐发的唯物史观的解读,意见分歧甚大以至对立。本文力图从文本的解读出发,根据《形态》叙述的逻辑,再现其所阐发的唯物史观。
一
对《形态》创立的唯物史观,有三种为不少人所认可的解释,这就是把唯物史观归结为“历史决定论”,或称为“实践唯物主义”,或等同于“人道主义(历史观)”。笔者认为对这三种解释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第一,《形态》首次系统地阐明了“历史决定论”的基本观点,对此作了精辟的概括:“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3]
许多学者(包括笔者)认为,这个概括是对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最初的经典表述。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这里只是提出了从物质生产出发构建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逻辑方法,还不是全面描述这个理论体系本身。它最具革命性的观点,是把物质生产作为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突出了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这一根本方面,从而阐明社会历史的发展像自然界的发展一样,也是有规律的。这是在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对立的维度上对唯物史观的界定。“历史决定论”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这个观点尽管很重要,也只是唯物史观的一个根本观点,因此,如果把唯物史观归结为这一观点,就有陷入以偏概全、把历史过程简单化之虞。恩格斯就不同意把唯物史观简单地作历史决定论的解释,他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4]所以,唯物史观是历史决定论,但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历史决定论。历史决定论使唯物史观成为科学的历史观,但像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样一些根本原理,并未能全面涵盖和表达整个唯物史观。
第二,把唯物史观归结为“实践唯物主义”遭遇了同样的困难。这一说法的根据是《形态》的下面这段话:“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5]
这段话强调实践的根本性意义,完全是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发挥。《形态》这里用的词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并将“实践的”三个字标为黑体。《形态》的两位作者无意用“实践唯物主义”来标示他们的作为整体的唯物史观。这里实际上是在强调唯物史观之实践观点的两层含义:唯物史观的实质与功能。作为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同旧唯物主义一样主张物质本体论,不同的是它对物质本体论进行了改造和变革,在物质本体论中注入了实践的内涵,所以它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唯物史观的实质与功能是统一的,以唯物史观为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共产主义者,也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如果说“历史决定论”表明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的对立,那么实践观点则表明唯物史观根本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本质特征。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这两者是同等程度的概念,是这一体系的两根支柱;它们都只是唯物史观一个方面的根本原理,其中任何一个原理都无法包容和表达作为整体的唯物史观。笔者并不反对“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概念:从突出实践的意义而言,它有其合理性,但用它来定义唯物史观则是片面的,有陷入忽视历史发展规律之虞。
第三,至于把唯物史观等同于人道主义历史观,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解释。《形态》是一部批判性巨著,其批判矛头恰恰主要是指向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历史观。这一批判是《形态》中最精彩、最有理论创新性的篇章之一。人道主义历史观是对神学历史观的否定,在思想史上无疑是重大的进步,同时也是从封建时代进入现代文明的思想先导。但自意大利文艺复兴以来,人道主义历史观就一直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历史观就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典型表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中,受到过费尔巴哈的启发与影响;但他们的理论创造、他们在人类思想史上所实现的革命变革,恰恰是在批判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历史观、同时清算后者对自己的影响中完成的。费尔巴哈同他的理论先驱一样,把抽象的“人”作为其历史观的核心:他“设定的是‘一般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6],阐发的是“人——非人——人”的抽象公式,即从抽象的人出发,最后归结为抽象的人。正如《形态》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7]这种脱离的根源就在于抽象的人学归结,即对抽象的人的崇拜。这种归结把历史动力归结为人的意识、情感或精神,从而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
笔者认为,关于唯物史观,最有权威的论述还是本文一开始就提到的恩格斯的定义:唯物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历史归根结底是现实个人的历史。什么是人、人如何发展,这一历史主体及其发展的问题是任何历史观都要面对的核心问题;不同的只是对这一问题回答的方式、内容和观点。其中的关键是对“人”的不同看法。恩格斯这里讲的是“现实的人”的发展,即把“现实的人”作为历史的主体,这就同一切唯心历史观区别了开来。恩格斯在这里提出的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命题,用这一命题来定义唯物史观具有全面的包容性,即所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都是围绕着这一命题而展开和论证的。今天重读《形态》,可以发现,整部《形态》从内涵到结构,所表达的就是这样一门“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
二
什么是历史,历史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这些问题自从人类史产生以来就是一个谜。人类的整部思想史、哲学史都表现了历史学家、哲学家们为破解这个“历史之谜”所做的努力。然而,他们不是把历史归结为上帝、神灵、精神,就是归结为抽象的人。维科提出“历史是人创造的”思想,确定人是历史的主体,这无疑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但是,在维科那里,“人”仍然是一个抽象概念,“人是什么”、“为什么人是历史创造者”、“人如何创造历史”这样一些根本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它们继续困扰着维科以后的哲学家、历史学家。
《形态》破解了这个“历史之谜”,它首先揭示了自然史与人类史的真实关系。这种揭示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在欧洲历史上曾经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神学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都或明或暗地颠倒了这种关系,把历史变成神灵主导或精神发展的历史。
《形态》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8]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相互制约,首先表现在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科学的历史观的“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9]。
在人类思想史上,几乎所有的唯物主义者都强调自然界的先在性,坚持物质本体论的基本立场。马克思哲学是这个传统的继承者。当然,马克思并不是毫无批判地继承这个传统。《提纲》开宗明义就批判了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指出它们的问题不在于坚持物质本体论,而在于对对象、现实、感性,对物质本体“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0]。换言之,旧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缺少辩证法和实践的内涵,因而无法解决自然世界如何过渡到人类世界的问题,无法正确解释人类的历史。
人首先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始终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1]自然界的先在性、决定性是毋庸置疑的,只有神学历史观才否定自然界的先在性,否定自然界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