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2012年,我国付费电视相较“九五”期间仅有央视的3、5、6、8四套节目已翻了四十多倍。在传输网建设方面,“十一五”末期,中国已形成卫星覆盖农村、有线(网)覆盖城镇、地面无线覆盖城乡结合部以及卫星、地面无线覆盖移动终端的多元化产业格局,新建和改网工作成效卓越。据统计,目前中国租用8颗卫星、58个转发器传输350多套电视节目和263套广播节目,广播电视有无线发射台(含转播台)3万余座、具有双向功能的有线电视干线网333万公里,居世界第一。胡晓东:《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工作思路》,《广播电视信息》,2011年第3期。在体制和政策方面,全国各级广电系统不断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改革,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培育了广播电视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以CMMB为平台的全国统一运营体系。
“十一五”期间,国家为深化广电改革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对推动广电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3年12月,国务院颁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股份制、民营等形式,兴办影视制作、放映、演艺、娱乐、发行、会展、中介服务等文化企业,并享受同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其中还有涉及广播电视投融资方面的比较具体的规定:“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经营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在确保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吸收社会资本。”“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在广电系统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吸收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等等。2007年,党的十七大又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力量,广播电视媒体产业被给予了厚望。由此可见,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既要符合国家政策,又要遵循其内在的要求。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中提出“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具体到广播电视的产业发展上,则是要求其承担并完成相应的任务:第一,在明确事业主体的前提下,加紧塑造产业主体。第二,在繁纷复杂的中国当代文化中,明辨哪些是“良币”,哪些是“劣币”,不让“劣币驱逐良币”。第三,加紧制定节目分类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制播分离。第四,在承担社会责任和自主创收之间,要把握一个平衡点;在提供公共服务和满足个性化服务方面,要把握一个度。第五,在发展新业态方面,既要勇往直前,还要加强调查研究,积蓄力量,量力而行。参见刘习良:《寻路和趁势》,《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0年第12期。要完成这些任务都不是轻而易举,需要时间,需要魄力,还需要准确的判断力和强劲的执行力。
第二节广播电视与政治建设
媒体不是政府,但它是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喉舌;新闻不等同于政治,但它离不开政治。报道党务、政务活动及党的方针政策是政治;报道经济离不开政治,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报道外交也是政治,因为“外交是内政的延长”;报道战争也是政治,因为“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文化报道也离不开政治,因为文化的核心是政治取向和价值取向;甚至报道体育也离不开政治,以奥运会而言,“奥运与政治无关”是虚幻和不真实的,所以萨马兰奇说:“历史告诉我们,奥林匹克运动中始终存在着政治”。转引自《奥运政治与奥运“政治化”之辨》,百度文库,2013年6月1日。总之,新闻与政治是近亲,新闻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因此,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既赋予了广播电视重大的政治责任,也为其提供了巨大的能动空间。
一、坚决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
广播电视既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又是在促进上层建筑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维护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能动力量和责任媒体。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这三者是党和人民通过九十多年的奋斗、摸索、积累、创造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成就和宝贵经验。广播电视宣传在这三个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贯彻、积极有效地加以维护、生动活泼地加以阐释。
道路、理论、制度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方向、路径选择、人心凝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是舆论导向的核心。广播电视必须在事关国家发展、命运的三个根本问题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努力通过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经验与教训、国内与国外的生动对比解读使之最大限度地变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实践,从而使广播电视成为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有力助手,成为国家发展进步的凝聚性、建设性、推动性力量。
二、政治环境是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的第一环境
广播电视的改革发展有赖于多种环境,如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环境乃至技术环境和国际环境,但第一环境是国家的政治环境。
首先,党和国家对包括广播电视在内的新闻媒体及其新闻报道工作十分重视。无论是历次党代会、人代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及国家发展规划等,都从把广播电视当做党的一种重要执政资源的高度,对其发展改革、宣传报道提出明确要求和规划。
其次,党的新闻观、舆论观、媒体观都发生了积变化,提出各级党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要善待、善用、善管媒体。从而从思想观念、政治观念上为广电的发展和宣传报道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政治软环境。
再次,中央明确提出,要实行信息公开,建立阳光政府,新闻报道要“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保障媒体及时传播信息提高到了法律层面。
最后,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尊重和保证人权”,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建设,提出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要坚持反对腐败,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广电新闻报道如何围绕上述目标的实现,发挥好舆论引导、舆论推动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不仅为广电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政治环境,而且为广电传播提供了更多的政治资源。
三、广播电视要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
广播电视不能仅仅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受益者,还应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推动者、建设者。
(一)主动设置议程,搭建公共交流平台
“议程设置”即Agenda-setting,是指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对事实的选择、编排,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突出报道,从而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使之成为公众议论的话题。1922年,美国新闻工作者和社会评论家沃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在其经典著作《舆论学》(Public Opinion)中提出,新闻媒介影响“我们头脑中的图像”,这成为议程设置理论的雏形。时隔46年之后,美国传播学家M·E·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当年的总统大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分析,重点研究传播媒介的选举报道对选民的影响,并试图厘清媒介议程与公众议程之间的影响关系。随后,他们对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在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中重要问题的认识和判断与传播媒介的报道活动之间,存在着一种高度对应的关系,即传媒作为“大事”加以报道的问题,同样也作为大事反映在公众的意识中;传媒给予的强调越多,公众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越高。根据这种高度对应的相关关系,麦库姆斯和肖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形成社会“议事日程”的功能,传播媒介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公众瞩目的焦点和对社会环境的认知。
具体来讲,议程设置理论分为两个主要方面:一个方面是议题从媒介议程向公众议程的传播过程,另一个方面是公众在头脑中形成这些议题时媒体所起的作用。
具体到广播电视的议程设置而言,即指广播电视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大量地传播某一新闻事件,并将其置于频道的黄金时段或栏目的“头条”播出,由此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形成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广播电视是中国社会中最具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大众传媒,由其所建构的媒介议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公众对社会环境的感知和判断。美国政治家伯纳德·科恩在1963年《报纸与外交政策》一书中明确提出:在多数时间,媒介在告诉人们该怎样想可能并不成功,但它在告诉人们该想些什么时,却是十分成功的。大众媒体只要对一些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集中报道,就能影响大众舆论。而人们一般都倾向于关注和思考媒介议程安排注意的那些问题,并按照大众媒体给各个问题确定的重要性的次序,分配自己的注意力。从媒体特征来看,广播电视属于线性媒体,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和即逝性,因此,其在传播信息时不可能穷尽地呈现世间百态,决定选择报道哪些内容,如何报道,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受众对周围环境的认知。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经济、政治全面发展的转型期,社会各阶层群体利益复杂化的趋势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分属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体,因其身份立场、民族文化、教育背景等的不同,其利益诉求也呈现出多元化、分层化的特征。当这种多元化的表达诉求成为一种普遍的客观存在时,大众传媒则成为社会公众多元意见交汇互动的公共平台。广播电视是社会对话的沟通器、不同社会意见的融合器,广播电视可以通过真实、平等的传播,为普通公众提供广阔的意见表达场所。社会公众不仅可以直接参加节目的录制甚至直播,还可以通过一些谈话类、评论类的节目直接或间接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此外,一些与传统媒体或是新媒体合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如读报类节目、微博摘选类节目也可以将社会公众的各种意见、观点集中起来,有选择地进行整合传播。
广播电视作为植根于广大社会公众之中的公共产物,它的传播与政府机构、组织部门、社会公众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或在某一段时间内特别关注的社会事务,广播电视通过议程设置真实地传递不同群众的心声,不仅可以使国家管理者及相关决策机构及时了解民情民意,而且可以使不同群体之间形成沟通,从而以中间者的身份成为公众表达意见的公共平台。
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广播电视已经成为整个社会高度依赖的客观存在,作为重要的社会协调组织机构,广播电视虽然不具有行政权力,但在社会管理中却扮演着政府不可替代的沟通者、参与者和引导者的多重角色。特别是通过科学的议程设置,可以使广播电视决定什么是重要的,应该抓住什么来思考,以及该如何思考。总之,广播电视通过议程设置,搭建公共平台,可以成为深刻影响人们认识世界的主要信息来源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