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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谷城会晤(4)

当张献忠同李自成在楼上谈话时候,徐以显带了几名随从,飞马奔往王家河,在路上不断地用鞭子抽打坐骑。到了张可旺的大营,已经是四更时候。他叫起张可旺,把应该趁机除掉李自成的主意说了一遍。可旺今年才二十二岁,但心辣手狠,超过他的义父。献忠在丁氏生下来儿子之前,一向把可旺当成他的继承人,而可旺也以献忠的继承人自居。近来虽然献忠生了亲儿子,但是因为一则农民军中一向重视养子地位,二则戎马间婴儿多不能养大成人,所以张可旺仍然相信他自己定会继承张献忠日后打下的江山。听了徐以显的话以后,他的睡意忽然全消了,虎地跳起,大声说:

“你说得对,决不能放虎归山!”

“可是大少帅,事不宜迟,越快越好。”

“急什么?飞不了他!”

“万一飞去,后悔莫及。”

“他既然远道前来,必不会走得太急,至少会歇息三天五日。杀他的事,包在我身上,容我慢慢同父帅商量。”

“将军差矣。李自成决不会在此多停。倘不立即下手,我们就交臂失之。”

“怎见得他不会多停?”

“我想,李自成正在忙着收集溃散,查听妻、女及部将下落,正所谓心急如焚,原来就无意在此多停,加上知道林铭球于此时来到谷城,更使他不肯多停。此人颇为机警,说不定今夜与我们大帅商定起事办法,明日天不明就会突然别去。”

“他会走得这么快么?”

“李自成平日用兵神出鬼没,常使官军捉摸不定,何况他今日远离部队,身入危境,岂敢大意?”

张可旺想了一下,说:“好,决不令他远走高飞!”

他立刻从标营中挑选了二百五十名精锐骑兵,随同他和徐以显往谷城出发,把早晨操练方阵的事情嘱咐义弟张文秀负责。他们奔出王家河寨外时,公鸡已叫二遍了。

鸡叫头遍,李自成被张献忠派的丫头叫醒了。他才匆匆漱洗毕,张献忠就走上楼来。

“李哥,我是个急性子,把你提前叫醒了。走,到花厅去吃杯暖心酒,你们就趁着天不明动身吧。你来得机密,走得机密,林铭球住的虽近,他会晓得我个屌!”

“子明来了么?”

“叫来啦,在花厅里等着你哩。”献忠陪着闯王下楼,又说:“为了机密,我已经叫人马甲仗连夜出发啦,到光化县等候你。你自己的五十名亲兵已经来到,正在吃饭哩。”

“这样很好。你想得很周到。”

张献忠在朋友的肩上拍一下,用开玩笑的口吻说:“有朝一日俺老张到你李哥的房檐底下躲雨,你可别让我淋湿衣服啊。”

自成抓住献忠的手,回答说:“敬轩,倘若有那一天,我决不会让你站在房檐下边,一定拉你进屋里。倘若你的衣服淋湿了,我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让你穿。”

“真的?”

“当然真的。”

张献忠摇摇头,哈哈地笑起来。自成感到心头发凉,在这刹那间更清楚地意识到他同献忠的合作决难长久。他在献忠的背上用力打了一下,说道:

“日久见人心,到时候你就相信我说的话了。”

匆匆地吃过送行酒,闯王带着医生尚炯、张鼐、双喜和亲兵们出了角门,上马动身。献忠带着二十几名亲兵送他们出城。

天还不明,宵禁尚未解除。街上冷冷清清,只有献忠部下的岗哨和巡逻小队。献忠一直送出城外十里,过了仙人渡浮桥,走到一个三岔路口才同客人作别。他对尚炯说:

“哎,干亲家,我真想把你留下,怕的自成不肯,没有说出来。这里离王家河很近。你们要从王家河旁边经过,不看看你的干女儿跟干女婿么?”

“我要同闯王赶路,这一次只好不去看他们啦。以后事情顺手,见面的日子多着哩。”

尚炯的话刚落地,忽听见一阵马蹄声从北边飞奔而来。虽然有一片疏林隔断,看不清有多少人马,但他们都是有经验的,单听马蹄声也判断出有两三百骑。献忠觉得诧异:王家河出现了什么事儿?闯王的心中也不免紧张,同医生交换了一个眼色。医生用眼色给两个小将和亲兵们一个暗示,所有的宝剑在一霎间都拔出鞘来。献忠一惊,随即笑着说:

“干吗?喝,在我老张这里,何必这样?在这里,既没有官军,也没有什么人敢打你们歪主意。这些人是从旺儿那边来的,不用多心。”

自成也笑着说:“他们时时刻刻都怕遇到意外,已经成习惯啦。”随即向左右大声喝道:“还不快插进鞘里!”

尽管他这么大声一喝,双喜连说“是,是”,却不肯把宝剑插入鞘中,而张鼐和那五十名亲兵都看双喜的眼色行事,自然也继续握剑在手,以防万一。双喜从义父的眼色中看得明白,这一声喝叫并不是出于真心,加上医生又对他瞬了一眼,所以他不但格外警惕,还想着万一出事,他要猛扑到献忠面前,来一个先下手为强。

转眼之间,张可旺和徐以显所率领的骑兵穿过树林。这时东方已经发白,所以张可旺一出树林就看清了自成正在同献忠告别。他对军师说:

“咱们来得正好,晚来一步就给他走掉了。”

“见面时请你不要急,一定得大帅同意才好下手,反正他走不脱的。”

“我明白。”

一到三岔路口,张可旺和徐以显忙同客人们拱手打招呼,说几句挽留的话,但并不下马行礼。尚炯问:

“茂堂,你们有什么事跑得这么急?”

张可旺支支吾吾地回答:“夜里军师到了王家河,小侄听说李帅同你老驾临谷城,所以特意去城里拜望二位。没想到二位仁伯走得这么急,倘若迟一步,连一面也见不到了。”

徐以显接着说:“还算好,赶上送行了。”

自成连说“不敢当”,不再耽搁,重新对献忠等拱手辞行,率领着一干人众策马而去。他们刚一离开,献忠向养子问:

“旺儿,你们急急忙忙跑来做什么?为什么带这么多人?”

张可旺对周围的将士们挥手说:“你们都退后几步!”

等将士们退后几步,他把要趁机除掉李自成的主张匆匆地告诉义父,要求答应他马上动手。献忠说:

“李自成虽然同老子尿不到一个壶里,迟早会翻脸成仇,可是今日他在难中,特意来找老子,老子怎么好收拾了他?不行!”

“父帅,既然你也明白迟早会翻脸成仇,为什么不趁此机会收拾了他,免留后患?宁为凶手,不为苦主!”

张献忠不再做声,眼色里流露出矛盾和迟疑。虽然昨夜他已经同李自成起誓要在明年麦收后共同起事,但是他压根儿就认为那是暂时间互相利用。刚才自成的左右人一听见突起的马蹄声就拔出宝剑,岂不明明白白地说明了成见甚深,难以化除么?如果天意真让他张献忠日后成就大事,今日除掉自成,正是上顺天意,下符左右之心,发的誓何足重视!但是,倘若把自成暂时留下,在陕西牵制一部分官军,对他张献忠目前的处境也有好处。到底怎样做好呢?……

徐以显看出来献忠的态度比昨夜活动了,正在犹豫不决,于是他赶快向献忠痛陈利害,求献忠立刻同意,勿失良机。最后,他说:

“大帅如不纳以显忠言,日后必败于自成之手。以显留在大帅身边无用,请从此归隐深山!”

张献忠仍然没有别的表情。他又向张可旺的脸上扫了一眼,转过脸去,向李自成一起人马的方向望望。这时,天色已经大亮。他看见李闯王的一小队人马在襄江北岸的大道上缓缓地向西北走去,甚至他还看见他的朋友李自成在淡红色的晨光中扬一下鞭子。

“马上动手还来得及,”张可旺焦急地催促说,发红的眼睛里冒着凶光。“父帅,我带着队伍追去吧?……嗯?追去吧?”

张献忠仍没做声,不住地咬着嘴唇。

“除了他,免落后患。”徐以显用坚决的口气说,同时把剑柄握在手里,用眼睛催促张献忠立刻决定。

从崇祯七年荥阳大会后,李自成的声望与日俱增;到李自成被推为闯王,更使献忠深怀嫉妒。昨天夜里因自成兵败来投,这种嫉妒心和由于互争雄长而起的积怨,暂时被压抑下去,同时自成的态度磊落,议论正大,也使他受了感动,对自成表现了慷慨热情。此刻经张可旺和徐以显苦口相劝,他的心头上陡然起一阵风暴。

他把可旺带来的二三百名精锐骑兵扫了一眼,又瞟一眼自成的小股人马,一个收拾李自成的计划像闪电般地掠过心头。他仿佛看见这一血腥事件的全部过程,简单而又迅速:他装做想起来几句什么重要话要同自成谈,策马追上自成,同自成并辔而行。自成毫不提防。他突然一举手,自成来不及惊叫一声就倒下马去。李双喜等还没有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已经被可旺等收拾干净……

“请大帅当机立断,莫再踌躇。”徐以显一脸杀气地说,剑已经拔出了鞘。

但是张献忠还不能下这个决心。在农民军的众多领袖中,张献忠是以遇事果断出名的。张可旺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义父在决定杀人之前这样迟疑。

“马上他们就走远了,追起来就费事啦!”张可旺急不可耐地说,随即用眼色命令他的亲兵和标兵准备动手。他骑的蒙古骏马也急不可耐地喷着鼻子,踏着蹄子,挣紧缰绳,只要主人把缰绳稍稍一松,它就会像箭一般地飞奔前去。

张献忠没有点头允许,但也没有摇头拒绝。他一边注视着渐渐远去的人马影子,一边用右手慢慢地捋他的略带棕黄色的长须。这时,大家紧张屏息,所有的眼光都集中在他的右手上。大家都知道他有一个习惯:每逢决定特别费踌躇的重大问题,或决定杀不杀某一个重要人物时,他总是用右手握着长须,一边想一边慢慢往下捋,如果捋到一半时把手猛一紧,或往下猛一捋,那就是决定干,如果捋到一半时将手猛一松,那就是一切作罢。

当他把长须捋过一半时,张可旺认为他已经同意,拔出剑来,向弟兄们小声命令:

“准备!”

所有的剑都拔出鞘,马头朝西,只等大帅的马一动就出发追赶。但是献忠的马头没动。他左手勒紧马缰,右手仍然攥着大胡子,既没有往下猛一捋,也不松开。

李自成让他的乌龙驹在晓色中西行,但并不策马飞奔。张可旺和徐以显的突然出现而且带了那么多的人马,使他非常怀疑。不过他也看出来,张可旺的出现也出乎献忠的意外,可见献忠原没有黑他的心。因为他是这样判断,所以他宁肯冒点危险,也不奔驰太快,致引起献忠疑心。他明白,如果那样,不但昨晚同献忠会见的收获将化为乌有,连他自身和一干人众也会有性命之虞。

医生和闯王并辔而行,也深为眼前的情形担心。他悄悄地对自成说:“闯王,好像徐以显和张可旺不怀好意,你可觉察到了么?”

闯王点了一下头,微微一笑,说:“有些觉察,不过不要紧。敬轩纵然变卦也不至变得这样快。咱们的弟兄们要沉着,缓辔前进,不要露出来慌张模样。”

他说这后一句话是要两位小将和亲兵们听的,所以稍微把声音放大一点。果然,大家虽然情绪十分紧张,却不再用鞭子催赶马匹。

医生又问:“闯王,你原打算在敬轩这里歇息两三天,怎么同敬轩一见面就急着走,是看出敬轩不可靠呢还是因为官军在谷城的耳目众多?”

“官军的耳目众多是一个原因,另外,另外……”

“另外是看出来八大王不可靠?”

“不是。我倒是觉得敬轩的那位摇鹅毛扇子的军师,生得鹰鼻子鹞眼,不是个善良家伙。昨晚在酒席筵前,这家伙皮笑肉不笑,眼神不安,说话很少,分明是范增[1]一流人物。所以我想,既然大事决定了,此行的目的已达,在此多停留没有好处,不如走为上策。”

“走得好,走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有一个料不到,连老本儿就赔上了。”

“为着大事,有时也不能不冒着几分险。当时我要是听补之他们的话不亲自来一趟,敬轩就不会有决心明年麦收之后起事。”自成说到这里,心中感到愉快,又加了一句:“看起来,担一点风险是值得的。”

尚炯说:“当时我虽然没有像补之他们那样劝阻你,可是也总是提心吊胆。常言说,虎心隔毛翼,人心隔肚皮。谁能说准张敬轩在谷城投降后安的什么心?”

“其实,我何尝不担心吃他的亏?敬轩的秉性我摸得很透!不过,我想着他投降后朝廷并不信任他,处处受气,连他的将士们都个个忍受不住,我突然来见他,帮他出谋划策,他怎么能加害于我?可是倘若多停留,那就说不准啦。”自成看着医生问:“你说是么?”

医生点点头,说:“你昨晚把亲兵通通留在城外,单带着双喜和张鼐住在敬轩的公馆里,我真是有些担心。可是我看看你的神色,跟平常一样。你真是履险若夷,异乎常人。”

自成笑一笑,说:“既然进了谷城,如果敬轩安心下毒手,五十个亲兵有什么用?在这种时候,不能靠少数亲兵,要依靠一股正气,也靠见机行事。”

到一个村子外边,自成回头望望,看见离三岔路已经走了大约三里多路,张献忠等一群人马仍然站在那里向他们张望,他的心中更加断定张可旺和徐以显的来意不善,而献忠正在犹豫。他没有流露出惊恐不安的神色,等转过小村庄,才狠狠地在乌龙驹的屁股上抽了一鞭。

当李自成一干人马走进小村时,张献忠向他们最后望一眼,反对杀害自成的想法占了上风。目前,他自己的力量还不够强大,需要同别人配合作战才能够对付官军,打开新的局面。如果杀了李自成,会使罗汝才等许多人对他寒心,没有人敢同他合伙,剩下他一个巴掌就拍不响了。想到这里,他的心头一震。他又想,清兵在关内不会停多久;清兵一退走,洪承畴和孙传庭还会领着人马回来,说不定还会调来很多边兵。如果干掉自成,他自己更不好应付……

“对,留下自成!”他在心里说。“留他在陕西拖住官军的一条腿吧!”

“大帅,还在犹豫么?”徐以显问,随即给张可旺使个眼色。

“快动手吧,万不可放虎归山!”张可旺催促说,同时把缰绳一提,使自己的马走到前边。

张献忠把眼睛一瞪,把手中的大胡子向外一抛,严厉地说:

“旺儿,做什么?妈的,这样性急!……进城!进城!”说毕,他勒转马头,把镫子一磕,向浮桥奔去。

张可旺和徐以显互相看看,不敢违抗,沮丧地勒转马头,慢慢地把宝剑插入鞘中,随在献忠的背后往浮桥奔去。

薄雾散尽,冬日早晨的太阳显得分外娇艳。

汉水上闪着金浪。洪流向东去,人马向西行。不过大半个时辰,便到了老河口镇外。

老河口在明朝末年还是一个不大的市镇,不像清朝中年以后那样的商业发达。但因为它是朝山要道,濒临汉水,所以比它近边十里的光化县热闹得多。这儿驻有张献忠的少数部队,市面秩序很好。李自成因为弟兄们在出发前吃过早饭,就带着队伍从镇外绕过,免得招摇。

当队伍在老河口以北几里远横越朝山官路时,一个香客的口音引起尚炯的注意。他停住马把香客打量一眼,看他穿一件很破的紫花布短尾巴棉袄,戴一顶在当时北方下层社会中流行了短短几年的一种小帽,帽檐低得遮住眉毛,使别人看不清他的脸孔,人们就把这种帽子叫做“不认亲”。特别引起尚炯注意的是,在当时一般人的大襟扣子都是向右扣,只有宝丰、郏县和卢氏一带山里人的大襟向左扣,保留着上古某些民族“左衽”的遗风。看见这种服装,一种同乡的感情从医生的心头上油然而生,便在马上堆着笑容问:

“老乡,贵处可是宝丰一带?”

“不敢,小地方就是宝丰。”香客恭敬地站住回答,因为知道是同乡,也不怎么害怕。

“我是卢氏人,”尚炯说,“咱们相离不远。”

“那可是不远,近同乡哩!”香客笑着说。

“咱那一带灾荒怎么样?”

“唉,大灾啊,不能提啦!”

香客简单地把家乡的灾荒情形说了说,但他说比起南阳府十三州县来还轻一些,就怕明年春天会要饿死不少人。尚炯啧啧地叹息两声,又问:

“宝丰县有一位牛举人你可知道?”

“知道。知道。”

“他如今可在宝丰?”

“听人们说他在几个月前进京了,怕没有回来吧。”

“进京了?进京做什么?”

“听说是为打官司的事。”

“打什么官司?同谁打官司?”

香客看他问得这么关心,知道这人同牛举人不是泛泛的交情。可是他实在回答不了他的问题,只好抱歉地喃喃说:

“咱,咱是乡下庄稼人,不清楚城里的事。咱的邻村有牛举人的一家佃户,咱只是听说一个荒信儿,没有多打听。”

尚炯不再问下去,对香客笑一笑,鞭子一扬,继续赶路。

当他同香客说话的时候,李自成也停下来,听他们说话。这时他在马上回过头来问:

“子明,你打听一位什么牛举人?”

“啊,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极有学问,极有作为,可惜时运不佳,困守家园,不得一展抱负!”

自成连忙问:“什么名字?”

尚炯把缰绳轻轻一提,使他的马紧跑几步,同闯王并马而行,然后说:

“此人姓牛名金星,字启东,原籍卢氏,寄居宝丰。他是天启丁卯[2]举人,一次会试不售,原来也不屑于再去搞八股这一套无用东西,倒是很留意经济[3],对于天下山川形势,古今治乱之理,了若指掌。我同他是少年同窗,自幼就对他十分敬佩,所以每遇到那一带同乡,总想打听他的消息。”

闯王又问:“这么说,定是一位有真才实学的人了?”

“确实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我们是孩提之交,深知他少有大志,胸富韬略,读书极博。”

自成感慨地说:“像这样的人才反而常常不能为朝廷所用,埋没一生,不得展其所学!”

“牛启东素不喜章句之学,认为那是腐儒伪装道学的幌子,驵侩谋求功名利禄的阶梯,无关乎国计民生。加上倜傥不羁,嫉恶如仇,因此不谐于俗,一肚皮经邦济世的学问无人赏识,无处施展。”

“多大年纪?”

“他中举的那一年是二十九岁,如今正是不惑之年。”

闯王频频点头,没再做声。他本有把天下英雄人才都罗致到身边的渴望和梦想,所以尚炯的谈话自然深深地触动了他的心思。过了一阵,他叹息说:

“唉,我们要是能得到这样的人才就好啦!”

“那当然太好啦。”

说话之间,他们从光化城外走过去三四里远,在一个荒凉的红土岗坡前遇见了献忠赠送的那队人马。为首的小校名叫王吉元,邓州人,约摸二十出头年纪。李自成问了王吉元的家中情形,又对弟兄们说了些勉慰的话,赏了点零用钱,继续赶路。

这天中午,他们在淅川县和光化县交界处的一个山村里停下打尖。当士兵们忙着烧水做饭的时候,闯王同老神仙在村边散步,走进一座破败的关帝庙中。关公的泥像塑得很不好,肚子过于肥大,像一个肉店掌柜的肚子,很没力气。他的左手拿一本《春秋》,右手拿一把打开的折叠扇。扇子上写着几行恶劣的草书,上款题“云长二兄大人雅属”,下款题“愚弟诸葛亮拜书”。看了这两行题款,两个人都忍不住大笑起来。走出庙门以后,自成收了笑容,咂了一下嘴唇,说:

“子明,我很想派人去北京一趟,可是在马上想了很久,想不出一个合适的人。”

“派人去北京做什么?”

“你看,咱们不能老住在商洛山里不动,喘喘气还得大干,不干出个名堂来不会罢手。咱们应该多知道一些朝廷的虚实情形。坐井观天,闷在鼓里,怎么行?”

“你说得十分对。干大事、创大业的人就该如此。可是派谁去呢?”

“是呀,就是缺乏一个合宜的人!”停一停,李自成犹豫地望着医生的眼睛问:“老兄,你辛苦一趟行不行?”

尚炯怔了一下,等他明白了闯王确实想派他去北京一趟,他十分高兴地说:

“行!行!只要你觉得我办得了,我马上就去!”

“可是目下正是天寒地冻时候,路上太辛苦了。”

“只要穿暖一点,天冷怕什么?哎,小事!”

闯王大喜,说:“既然老兄不怕辛苦,我就重重拜托啦。”说毕,连连拱手。

尚炯赶快还揖,问:“什么时候动身?”

“等咱们回到老营后详细计议,自然是越早越好。”

尚炯因接受了这么一个重要的使命,感到满心快活,拈着胡子说:

“到了北京,说不定会找到我的那位同窗哩。”

“要是你看见这位牛举人,请代我致意。”闯王没有敢说出他希望请牛举人来参加造反,因为他知道在目前情形下,那班举人、进士们还瞧不起起义部队,看他是“贼”。

“我一定代闯王致意。”尚炯回答说。他有意把牛金星请来同闯王合作,但又不敢奢想,所以话到口边却没有吐出。

尚炯没有家。他的家世清寒,父母和妻子早死了,也没儿子。年轻的时候他喜欢击剑、赌博、嫖妓、结交江湖朋友。后来为打抱不平,得罪了地方豪绅,从故乡卢氏县逃出,在晋南平阳府[4]一带行医。崇祯六年冬天,闯王高迎祥率领农民军从陕西进入晋南时候,他被朋友怂恿,参加进去。由于农民军对医生特别尊敬,而他又是个慷慨豪爽、喜欢打抱不平的人,所以在农民军中如鱼得水。崇祯八年正月,农民军十三家七十二营在荥阳举行会议以后,他就一直跟着李自成。他的家是世代祖传外科,他自己的医术本来就十分出色,加上几年来每到一地就向老年人和僧、道异人们访问请教,搜集各种单方和秘方,再加上他在军队里积蓄了极其丰富的治疗经验,医术大进,达到了神妙境地。几年来他把李自成的部队看成了自己的家,把徒弟、士兵和孩儿兵当成自己的儿子看待。他熟识的农民军领袖愈多,愈觉得李自成是一个非一般可比的杰出人物。别的农民军领袖身上所具有的长处和美德他几乎都有,而他身上所具有的东西别人就不能都有。特别是近两年多来,就是说从自成被推为闯王以来,他看见自成正像树上的果子一样,更加成熟。他对自成怀着无限的敬爱和忠贞,把他的事业看成了自己的事业。所以,尽管他明知道在路上,在北京,都可能遇到危险(辛苦算得什么!)和困难,他并不考虑这些,而是以激动的心情和坚决的态度接受了任务。他暗暗地想,如能在北京找到牛启东,把李闯王对他仰慕的意思告诉他,为日后拉他来辅佐闯王打天下埋个伏线,该有多好啊!

几天以后,他们这一起人马回到商洛山中。因为前站先回,所以等闯王率领大队快到老营时,成群的将士们出村迎接,像迎接久别的亲人。这些人中,有不少新回来的将士和孩儿兵。在路上的时候,李自成等每个人的心中都希望回来后突然看见高夫人和刘芳亮已经带着失散的老营人马回来,但此刻他们失望了。闯王的心中更加为他们担忧,不禁暗暗自问:“难道真的都完了么?”正在这时,忽然从人堆中走出来一个道士,缁衣黄冠,须眉疏朗,皂靴上还带着征尘,向自成拱手笑道:

“闯王,你看不出来是我吧?”

自成定睛一看,喜出望外,哈哈地大笑几声,走近去抓住道人的一只胳膊,大声说:

“啊呀,我简直认不出来是你啦!你从哪儿回来的?”

“从崤山里边。刚到,还没有来得及换衣服哩。”

“都是谁在崤山里边?”闯王放低声音问,不禁心有点跳。

“夫人同刘将爷都在那里。他们特意派我来商洛山中找你,请你不要挂念。这里人多,到老营我再细禀。”

“走,快跟我去老营!”

闯王回头来看看尚炯。医生只是笑,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注释:

[1]范增——秦末人,为项羽谋士,尊为亚父。在鸿门宴上力主杀刘邦,未被项羽采纳。

[2]天启丁卯——明熹宗天启七年,即公元1627年。

[3]经济——古人所说的经济指“经邦济世”的学问。经济的学问就是治理国家的学问,关于国计民生的学问。

[4]平阳府——如今的临汾地区。府治平阳即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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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探讨二十四节气与人的健康的关系,我们精心编著了此书,力求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实用性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养生保健要求越来越强烈,而养生保健的发展趋势表明,自保自疗是最好的养生保健方式。它不仅能有效地保障人的生命健康,而且还可以降低养生保健的成本、节省费用。根据二十四节气进行养生保健,正是一种符合时代潮流的自保自疗方法。愿这本书能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 洪荒之星空不朽

    洪荒之星空不朽

    “掌棋之人,舍我其谁?”静立亘古星辰之外,帝苍淡淡一笑。重生洪荒星空,化身星空巨兽,坐镇亘古星辰,眼观天地沧海,以天地为棋,随手落下一枚枚棋子,开创一个个时代,博弈纪元至尊,求取超脱,证不朽!
  • 擎国

    擎国

    穿越不可怕,穿越后从零开始也不可怕,但如果有个前辈比你早穿越,而且人家还当上了皇帝,你说这可怕不可怕?
  • 错爱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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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变故,让他们分离。再相见原本青梅竹马的麴冉哥哥,却变得有些陌生!几番观察,却得知他原来不是他……千年的寒冰下的容颜,无微不至守候在身边的身影,一切都不在一样!错爱亦生,道尽一世缠绵,你可知,我爱你!
  • 金玉成双

    金玉成双

    那些好看的花啊草啊,其实也不过就是那样而已。只不过看的人高贵了一些,那么这些东西也就跟着高贵了一些。所以说呀,人嘛,可千万别跟那些金呀银呀过不去,更不要傻里傻气做些捞不着油水的买卖。得活得精明点,这样啊,或许才能锦衣玉食,与那可爱的人儿成双成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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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九是仙帝最宠爱的九公主,因为一次意外,坠落凡间,遇到了让她终生难忘的莫昶翊,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结成了“闺中密友”!
  • FW计划

    FW计划

    苏季跟风下了最近很火的游戏——FW,没想到竟然很幸运地获得经验加成,得到传说中神秘的游戏头盔,由此打开了通往未世新纪元的大门。只是一切当真会这么巧合吗?几个月前不辞而别的男朋友在游戏中出现,自己的闺蜜和兄弟也进入了游戏……真相还需要不断摸索......
  • Troll

    Troll

    "A wily thriller-fantasy … Each discovery sounds like the voice of a storyteller reminding us of how the gods play with our fates."New York TimesWinner of the Finlandia Award, Troll: A Love Story is an enchanting novel that has become an international sensation. Angel, a young photographer, comes home from a night of carousing to find a group of drunken teenagers in the courtyard of his apartment building, taunting a wounded, helpless young troll. He takes it in, not suspecting the dramatic consequences of this decision. What does one do with a troll in the city? As the troll's presence influences Angel's life in ways he could never have predicted, it becomes clear that the creature is the familiar of man's most forbidden feelings. A novel of sparkling originality, Troll is a wry, beguiling story of nature and man's relationship to wild things, and of the dark power of the wildness in ourselves.
  • 王俊凯0j

    王俊凯0j

    顾枳,不由得让人想起一段故事,一段关于你的故事,只属于你的独家记忆;不知道你们在高中有没有很喜欢一个人,我有。那种感觉就像,每天咬着棒棒糖,特别美好,可以和他看同样的天空,呼吸同样的空气。即使最后分散还是怀念那段时间你疯狂喜欢过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