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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这并不是一份普通的冒险手记,这里面记载的,是每个凡人梦寐以求的奇遇。在故事开始之前,我得先说明:首先,我并不是这部手记的作者;其次,这并非我的亲身经历。我只是受人之托,将真相整理并公之于众。

几年前我去大学找我朋友——为了尊重原作者的隐私和叙述方便,我们姑且把场景定为剑桥大学。正当我们边走边打哈哈时,迎面走来两位绅士。我自认从不以貌取人,但初见时,还是惊讶于这两位外表上的差距。其中一位——不用说——是我见过最帅的男人。他身材高大,举止潇洒,五官英俊,全身上下散发出自然而优雅的光辉。当他向路过的一位女士举帽致意时,那微微卷曲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看,”我对朋友说,“那小伙长得可真帅,就像阿波罗下凡一样。”

“确实,”朋友立马接话道,“他叫李维希,是本校当之无愧的校草,人品相貌一等一,被誉为‘诸神的宠儿’。旁边那个嘛,是他的养父。听说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不过由于各种原因……”说到这里,朋友意有所指地顿了一下,“大家叫他‘地狱三头犬’。”我坏心地笑了笑,故作深沉地感叹起物种多样性的奥妙。

老实说,李维希的养父的确长得比较寒碜,看上去才四十岁吧,但脸上已划满了岁月的沧桑。他身材矮小,驼背弯腰,胳膊不合比例地粗长;皮肤粗糙,眼睛狭小,一头黑发胡乱盖在前额上,顺着鬓角与络腮胡子连成一气,叫人看不清他的表情。乍一眼望过去,他就像极了动物园里的大猩猩,眼神却出奇的和蔼可亲。鬼使神差地,我突然很想跟他认识认识,哪怕只是聊上两句。

“这没问题,”朋友说,“让维希引见一下便行。”就这样,我跟他们有了第一次交集。因为当时我刚从开普敦回来,所以简单介绍过后,我们便讲起了祖鲁人的趣事。才几分钟的光景,突然一位艳光四射的女士带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儿从路对面冲我们走来。显然,她们是李维希的旧识。女人的名字我忘了,只记得接下来逗趣的一幕。路赫理——就是维希的养父——在发现女人靠近时表情一窒,停下兴头上的话题,责备地瞟了一眼自己的养子,朝我匆匆点头致歉后径直转身走避。后来我听说路赫理对女性心怀恐惧,也许之前的感情挫折让他觉得,女人跟疯狗一样蛮不讲理——尤其关乎外貌的问题。说起来,虽然维希很受欢迎,但搞不好他对女性的不满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就曾跟朋友开玩笑说,绝对不能邀维希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不然他会把新娘子的魂都给勾了去——他实在太过帅气,却又不像别的小伙会控制自己的魅力,总是惹得一身桃花,让其他男人又是排斥又是妒忌。

想来,那是我跟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相遇。在之后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没再听到他们的消息。渐渐地,这些记忆慢慢自我脑海里淡去。直到一个月前,我收到了从剑桥大学寄来的两个包裹和一封信。寄件人署名路赫理——谁啊?一时间,这个名字勾不起我任何回忆,于是我决定先看看信:

您好。冒昧来信打扰,请阁下见谅。我是路赫理,五年前与先生在剑桥大学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我和养子李维希曾有幸就祖鲁人的问题,向先生请益。此次来信,实为有一事相求。最近,我拜读了先生所著的非洲中部冒险故事,其中桥段虚虚实实,发人深省。于是我决定将我与维希在非洲历险时的见闻手记交付于您(随函附上印有“太阳神之子”标志的圣甲虫首饰及古老陶片),请您来判断是否该将这段经历公之于世。其实,这一切在我们有生之年本应不见天日,因为有时候过于离奇的真实比蹩脚的谎言更难令人相信。然而。最近在做新的冒险准备时,我们不禁反思:前往中亚追寻地球上最古老的智慧是我们的兴趣,但路上的艰辛与危险无法预计,若有不测,我们便会葬送了这世上最奇幻的历史。因为恐惧私生活被打扰,因为恐惧世人的质疑和嘲笑,我们身怀异宝却噤声不语,这让我和维希争执不休,也让我们十分苦恼。眼看出发之期将近,于是便有了上述的相求之事。若先生认为适合出版,唯请帮忙掩去我们的真实姓名及带有身份指向的痕迹。除此之外,请尽可能还原手记中所记载的情景。

冒险过程中的细节和有关“她”的信息我已一一收录在手记里,就不再重复说明了。至于她身上的千年之谜,要是我们当初能把握好机会,也不会留得现在这般扑朔迷离。艾雅纱……她究竟来自何方?她是何时开始统领洞窟,被尊为女王?什么才是她真正的信仰?这些问题整日在我脑海里萦绕,解惑之人却早已芳踪缥缈。

承蒙先生不弃,这本手记的命运便全盘托付于您。我们相信若能出版,那将会是一部别开生面且波澜壮阔的冒险故事,让世人趋之若鹜,而先生作为编辑,也会因此备受瞩目。为了您的阅读方便,手稿已重新誊写了一遍。若有任何问题,请与我联系。

请相信我,您最诚挚的

路赫理

附言:

若出版盈利,所得报酬全归先生支配;若出版亏损,我的律师纪傅礼先生和左丹先生会接手善后。至于随附的圣甲虫首饰、陶片和羊皮文献,请在我们归来前代为妥善保管。

路赫里

不难想象,看到这封信我有多么吃惊。而当我注意到包裹抵达的日期后,这份讶异瞬间变成了着急。东西都寄到两个星期了,我却因为近来一直杂事缠身,完全没时间查看整理。匆匆抄过纸笔,我立刻给路赫理先生写信,向他解释我没有及时回复的原因。一周后,我收到了路先生律师的来函,其中说道,路先生父子已经在前往西藏的路上,因此我之前的去信无法送达,只好随函寄返。

这就是我得到这份冒险手记的来龙去脉。

按路先生的吩咐,我隐去了故事主人翁的真实背景,几乎原封不动地将故事出版付印。至于故事里提及的那段历史,其中是非曲直应由读者自行判定。在这里,我无意发表评论混淆视听,只是想分享一下阅读手稿时的想法和心情。起初,我以为故事中的历史只是一个哲学寓言,暗藏晦涩的禅机。因为作为中心人物的“她”是如此庄严,如此神圣,仿如广袤的夜幕,与永恒同在。后来转念一想,这也许是作者大胆的文学尝试,让无比尊荣的“她”拥有不朽的生命,从而一尝人类千百年来对长生不老的追寻。但最终,我放弃了所有的质疑。手稿中所有的细节都在证明,这是一段如假包换的真实经历。

请让我以此为序,向读者揭开洞穴女王艾雅纱的神秘面具。

附注:看完这个故事,也许大部分读者会有跟我一样的疑虑。在书中,李维希表现平平,举手投足皆不具备能吸引洞窟女王艾雅纱的人格魅力,甚至笨拙得有点不讨喜。相反,他的养父路赫理是如此机警冷静、绝顶聪明,在整个冒险过程中处处展现出过人的才智。这样的男性理应更能赢得女王的芳心,但结果却有违读者的期许。女王苦等千年,最终选择与维希相恋。难道,神圣如她也会被外貌所蒙蔽?难道,深情如她不过是贪恋当年李磊德皮相的帅气?不是的——我坚信事实并非如此。艾雅纱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看到了那藏在爱人灵魂深处的伟大与高尚,以及那隐隐闪烁的智慧之光。他就像一株遁世而居的空谷幽兰,她愿精心灌溉,待他绽放出满世界的芬芳。

一如前言,我不该感慨连篇。所有一切应让读者随着路赫理的冒险,慢慢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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