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态终于发展到某一阶段,垂华将见不见青花,跟青衣接纳他的程度直接等同起来。青衣不得不做一决定,要么满足垂华,要么承认她的生活对垂华是半封闭的。对于这个问题,她其实用不着纠结,因为根本没有选择,只需要考虑,怎么施展魔法,无中生有的变出一个青花来。
青衣没什么朋友,即使有也没法帮着解决这么大的难题。唯一可行和安全的办法是铤而走险、亲自披挂上阵。所幸青衣还能控制进程表,有足够长的时间准备和渲染。她曾巧妙地将话题引到青花的容貌上,然后不惜用有损自己形象的刻薄语气说,青花往头上和脸上涂抹的颜色太多了,以至于劣质化妆品下面的那张脸,她还从来没见过。
与此同时,青衣开始专研所有能找到的关于流浪歌手的采访报道和纪录片,熟悉他们的生活,更要掌握基本专业知识。对于一个中学就浸染摇滚甚至不惜为之辍学的人来说,披头士、猫王、鲍勃·迪伦和滚石未免太流俗了,至少应该能聊几句Nirvana点火的Grunge音乐,枪炮与玫瑰的Punk态度,U2的政治立场,最好还知道点Dirty Three演出时,吉他手当场脱到全裸一类的轶闻。
见面总得聊天,所以话题准备得越多越好,惊悚的话题是转移视觉注意力最好的武器。当然,所有的话题都是为了夹带和烘托出一个核心信息:滨城没人真正懂艺术和生活,所以青花准备跟着乐队换个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都可能,无所谓啦,反正都是流浪,天涯海角,遁世最好。
实质性工作的第一步是挑选会面场地,最好的选择当然是酒吧,越堕落迷乱越好,要昏暗的灯光、嘈杂的音乐,既符合青花的身份特征,又符合青衣的本质需要。青衣牺牲了好几个晚上的催泪韩剧,前往酒吧街踩点。精心选定酒吧,研究酒单,分析桌子摆放和室内陈设,熟悉那儿的气氛和感觉,总结顾客的消费特征和行为规律,确保对一切了然于心。要视死如归,要视此酒吧如归。
第二步,采购符合青花风格的衣服和鞋子,青花这种人会用到的化妆品和假发。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花哨而且廉价。假发是跟她本人发型反差最大的齐耳短款,挑染紫色,有点舞台效果。唇彩是黑色的,带荧光,塑料凉鞋和假皮坤包镶金属亮片。至于衣服,她选了件丝光的豹纹无袖衫,色彩轻佻招摇,款式卖弄风情。最要命的是整个背部近乎全裸,只由一根白布细绳,像拴鞋带一样交织着固定,简直是改造版的肚兜,春光尽泄。
她反复打捞和收集长期以来随口乱抛的各种细节描述,一一加以学习和反复练习。对着酒瓶灌啤酒,血红指甲的手指夹着香烟,冒脏话像金鱼吐泡泡一样自然,一听到音乐就头动尾巴摇,吃饭吧唧嘴巴,张大嘴巴露齿笑,吹口哨打唿哨……声音也是问题,占用了大量练习时间。好在青衣平日声线稍偏尖,只要将声音压沙哑一点,讲怪腔调的家乡普通话,再改变语言习惯,多加洋泾浜英语单词,还是勉强能掩饰过去。
她最后悔的是以前很不负责任地提到过耳钉和鼻环,“在身上打各种孔”这话能轻易说出口,如今却不知怎么善后。她最后终于想到了解决方案,还无事生非、自寻烦恼地设计了一段对白:
童垂华(深沉的、研究的神情):你姐说你很吓人的,耳朵打满了洞,怎么我看不出来?
青花(腆着脸,轻佻的语气):是啊,她说的没错,不过你们是正派人,我怕吓着你们,所以把鼻环耳环摘了。喽,看到这个黑点没?还有这儿,这个,我身上还有好多“洞洞”。肚脐眼上啊,肚脐眼下啊,你要不要看?
童垂华(吓得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我明天还有事,要不今天就到这儿吧。
青衣想到这里,大功告成地笑起来,很得意。得意完了,又为自己的无聊和无耻感到烦恼。抽烟、爆粗口跟学雷锋、做好事其实是一样的。一个人做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同样,烟酒国骂也不难,难的是熟练的抽烟和口头禅的脏话。练习太艰难太别扭的阶段,也不是没考虑过放弃,干脆说出真相,反正非理性消费又不犯法,就算留个笑柄又如何。但青衣深知垂华是方正的人,规行矩步到了墨守成规的地步,他会怎么想青衣的那次购买行为?由这样的消费行为又如何修正对消费者的评价和认识?连锁反应出来的后果可没法预料。还有,关于青花的谎已经编大了,他已全然当真,这时候再扎破算什么?耍人玩儿呢?让一个人明白自己的真实智商从来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青衣不能冒这个险,只能咬着牙,更刻苦的训练。一切都豁出去了,就当自己是另外一个人,泼辣,孟浪,粗俗,狂野,没教养,不要脸。
对着镜子和录像机演习了近一个月,渐渐进入角色,台词几经打磨,一切准备停当,万事俱备,终于有一天,接到周末约会电话时,青衣自然地说:“周六周日都行。”她明知道垂华这个双休日要跟客户见面,去市郊农家乐住一晚。
“周五晚上呢?”
“周五晚上不行。”青衣表示遗憾,停了一会儿,才语带嫌弃地解释,“也不知道青花有啥事,非要见面喝一杯。”又停了一会儿,才说,“要不周五一起吧,你也帮着说说那个太妹,让她学点儿好。”
事情就这么定了。
周五一整天,青衣频频出状况,文件打印装订出了两次错,又送错了办公室。这一天,不,是这两个月的生活重心就锁在衣橱里,大背包装着今晚的全部道具。下班时间一到,青衣就冲向衣橱,拖出背包,滚下楼去,奔波到酒吧一条街,闯进附近一家商场的卫生间。专研,其中的一个隔间成了世界上最具战斗色彩的化妆间,衣裙高跟鞋挥舞的硝烟弥漫,马桶盖上滴着颜色颜色鲜亮的号角声声,粉饼盒的大镜子照亮决战前的一片紧张忙碌,是青衣的诺曼底登陆。一个小时后,那个穿藕荷色职业套装的端庄淑女不见了,卫生间门板吐出一个在九寸高跟鞋上扭扭歪歪的夜店女郎。这时距离约定的见面时间已经超过半小时。而在此之前,青衣已经跟垂华通过电话,温柔道歉,单位临时加班,她走不开。
垂华急了:“你怎么不早说?我都在路上了,马上就要到了。”
青衣也没办法,刚才问了青花,她也快到了:“要不你还是见一下青花吧,看她有什么事。我让她给你打电话。”
垂华好不恼火:“你成心的吧。”
青衣却是一点也不恼,公职人员就这样,随时听领导差遣。领导也正着急上火呢,谁想得到明天有临时抽查?好了不说了,领导已经在催了。
挂断电话,关机,今晚到家之前,再不开机,背包塞进地下一层超市的存包柜。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刀抹豆腐两面光。青衣从容退出舞台,咚咚锵,锣鼓响,该青花上场了。
童垂华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对着一杯苏打水,下意识地左右十五度转着圈,一刻不停。八点半的酒吧还没预热,人不多,酒保懒懒的,旋转灯开着,是空洞的糜烂,寂寞的华彩。垂华平生第一次坐在迷离灯光和靡靡之音里头,像西装革履地泡浴缸。
射灯下,苏打水在玻璃杯里冒泡泡,看得久了,生出幻觉来,但见透亮的玻璃透亮的泡泡里,多了些绚烂,凝成杯壁上的一声脆响,原来是几个亮闪闪的指甲,指甲连着手指、胳膊、肩膀,再上面是一张五颜六色的脸,几乎贴上垂华的脸,吓得他往后一猛仰,差点翻倒。
“你!是童垂华?”
垂华再不敢看对方,只盯着鼻尖前的那片指甲。妖魅的彩色,发出低沉的声音,耳语一般。
多年以后,更准确的说,是在后来的所有岁月里,垂华都反复想起这一幕,一个五彩斑斓的女孩子,声势浩大地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什么都忘了,日益凸显的唯有那些色彩,和彩色塑料镜框后一双亮晶晶灵黠的眼(眸子似乎还带点儿紫色?),以及作为这记忆陪衬的他的狼狈和慌乱。后来熟了,垂华问,我们第一次见,你怎么——他想说的是,敢出现得那么夸张——就认出我来了?
青花在QQ上轻描淡写:“我在姐家见过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