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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景与信仰:爱尔兰神话传奇故事(一)
本书是爱尔兰诗人、剧作家叶芝和格雷戈里夫人挨家挨户走访农舍并整理、记录下来的最值得怀念的不朽传说。叶芝曾这样描述书中故事的魅力:“这些故事并没有史诗般恢弘的气势,只不过是由众多小事编织而成的伟大事迹……较之于我们,那些奇异魔幻的生物对孩子们的意义更为重大,因为它们只能一点一滴潜入人们的意识之中。它们所构建的幻想王国是一个可供人们漫无目的徘徊流连的地方,一个拥有各色互异景致的地方,一个从昨日经历就能知悉明日际遇的地方。我多想变回孩童去发现这本书,因为书中不仅讲述了这样一个令人向往的国度,还有着许多旁书所不曾记录的英雄传奇,以及所有民间传说中的童年故事。在我心中,它比西方所有书籍都要珍贵。”混世农民之我的随身世界
董山河获得了一个空间,一个货真价实的世界,从此董山河的生活就被改变了。你想要一匹汗血宝马,我立马给你捉一匹来,你想要一只千年人参,这个容我找找,什么?你想要一只熊猫?嘘,小声点!PS:QQ交流群89810068,有兴趣的可以进来聊聊天。懒妃倾城
她,花景蓝齐儿拥有一颗绝顶聪明的脑袋,拥有显赫的家势背景,更是所有人都捧在手心里疼宠溺爱的宝贝儿;优良的基因决定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她也注定平凡不了,生于军事世家,拥有极高的军事才能,在她的眼中:有亲亲爹地妈咪跟两个哥哥的宠爱,她为啥要表现得自己的很聪明呢?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更有趣,懒是流行,要懒得人见人爱,要懒得人神共愤,更要懒得令人骂不得打不得,只能宠着,哄着,疼着,这就是境界。综上所述:笨一点儿的她可以得到更多的疼爱。当柔弱如风,温柔可人,秀气恬静,性情懦弱,与世无争的蓝齐儿变成因结束特种部队训练准备回家却因帮忙追捕持枪杀人犯时发生意外的花景蓝齐儿,又会发生怎样的“化学效应”呢?历史完全没有记载的朝代,一个以强为尊的朝代,累了十六年,她花景蓝齐儿终于可以将的“米虫”生涯进行到底——他,轩辕陌,一个如神明一般的存在,令世人所迷醉而又心甘情愿承服于他的邪魅男子,他俊美而冷酷,冰冷而无情。他总是抿着性感如蔷薇花瓣色泽的薄唇,紧紧的如一条直线,深邃的黑眸有着魅惑人心的本事,他从不曾笑过,似乎在他的脸上永远只能捕捉到一个表情,淡漠而疏离。相传,若能换他露齿一笑,无数痴情女子甘愿以命相抵、、、、、、直到他遇上她,一个是冰山一样没有任何情绪温度的人,一个是时而聪明伶俐,时而刁钻古怪,却又总是迷迷糊糊嗜睡如命,懒散至极的人;爱上她,内心尘封的千年冰雪似有了裂缝,为她,他亦笑得倾城倾国,潇洒飘逸。他说:“为你,值得,有你,足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说:“不许骗人哦,否则、、、呃,小心我咬你、、、、”嘟嘟囔囔说了不知是些什么,迷迷糊糊的好像又睡着了。片段一:“我可以让你做太子妃,而后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一身红衣华服的赵天奇一双迷人的桃花眼紧紧的锁在斜倚在秋千上假寐的绝美女子身上,他就是对她势在必得。蓝齐儿微闭的明眸轻颤,白色的裙角随风轻荡,嘴角含笑,她懒洋洋的启口:“我不适合母仪天下,因为我真的很懒。”继而她优雅的睁开迷蒙的双眼,又优雅的打了一个哈欠。“我不介意,我只要你。”哪怕是她很不女人的睡觉模样都是极美的。“我介意。”慵懒的嗓音里有了淡淡的警告,表示出她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轻狂的男子轻扯嘴角,独有她,是他的结,对她,他总是没有任何办法。片段二:轩辕墨心情愉悦的坐在凉亭里喝着好茶,品着甜点,逗着漂亮的小宫女,一切都是那般美好。温情暖宠:情伤王爷倾城妃
她,叶倾歌,自认只是万千世界中“一粒”微不足道的人儿,每天陪父亲钻研医术,闲时泡一杯茶,静看天上云卷云舒,日子倒也过得悠闲自在。谁料,发了个善心,竟成了上天的“宠儿”。一朝穿越,她成了尚书府的嫡大小姐,疼爱自己的父亲,明事理的祖母,强大靠山的外祖家,得天独厚,可偏偏有人不惧,将她一步一步的拉入阴谋与算计的漩涡中,权利的纷争,家国的平和,一触即发,平静的日子不复存在。回到现代的方法也渐渐揭开神秘的面纱,回去的脚步却被某人打乱,叶倾歌发誓,不除此人,誓不为人。谁料,一来一往间才知,慢掉的不是脚步,而是自己早已深陷的心。——一顾倾人城。初见,为你容貌惊叹。——再见倾人国。余生,因你有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