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国如今民风开放,姑娘家的作风大约都如此大胆。
我们要去的茶楼叫做清水居,因坐落在清江堤岸,靠窗的雅座可一览江中景致而得名。清水居不仅装潢豪华气派,还附带茶点娱乐,是达官显贵消遣的好去处。但现下里正值冬日,江中一副枯态,万物皆在冬眠,雅座上反倒是人烟稀少,即使有来晚了没占到中间座的,也都将窗户关得严严实实。譬如我跟蕴华。
介于之前的误解,我一路上都没同他讲话,他也甚是配合地没来招惹我,只闲闲地走路,闲闲地饮茶,时不时不经意地看我一眼。
我本该觉得这是个识时务的好青年,但他那悠然自得的神态却莫名地让人牙痒痒,仿佛在说:“我不用语言打击你,就用沉默气死你。”委实可恨。
为避免给自己找不痛快,我只好低头用茶点,闷头听闲书,坚决不去看他。
说书先生正襟危坐,正做着开场白:“众所周知,这冬月十八是福昌公主的生辰,然而今年的冬月十八,却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之事。这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各位欲知详情,且听我细细道来……”
惊堂木一拍,他又接着道:“今年的冬月十八是个月夜,栖凤山上一片白亮,突然,一团乌云遮住清冷月光,七年相安无事的公主坟迎来了首批盗墓人造访。此刻,把守公主坟的侍卫睡意正酣,无一人知道当下的情况,只有起来小解的赵漫山迷迷糊糊瞧见四五个黑影。那四五个黑衣人动作之迅猛、手法之熟练不是一般盗墓人可比拟,赵漫山深知遇上了高手,以他一人之力必然难敌,当即便唤了同僚们起身。不想这十来个侍卫也不是黑衣人的对手,只两三下便被打翻在地。赵漫山以为,这样打下去会被杀死,公主坟被盗会被处死,左右都是死,倒不如逃出去通风报信,只要朝廷及时截住盗墓贼,自己报信有功,兴许能逃过这一劫,当即便撇下正在拼杀的同僚们,爬上马背飞奔而去……”
细微的光线透过窗户纸照进来,停在离桌脚不远处的地面上,斑驳了一地碎影。我百无聊赖地趴在楠木桌上,打了个哈欠想,这说书先生废话太多,说来说去就一个中心点,若是让隔壁的徐二娘来说,铁定就一句话:“你们听说了没有?栖凤山的公主坟被盗啦!”多么主题鲜明,直截了当。
蕴华看了我一眼:“很无趣?”其实也不是无趣,就是觉得这时间过得慢了点儿,这评书讲得慢了点儿。
若是我平日里为打发时间来听,就挺快的,不情不愿地请别人来听,那就一定是慢的。这就好比去青楼找姑娘,自己去,那一定是快活的,请别人去,那一定是不快活的。但我又不能将这些想法说出来,只好勉强笑笑:“也不是,就是觉得他说得慢了些,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局罢了。”
他兀地笑了一声:“你想知道结局?结局就是那盗墓贼只偷了块玉佩,其他丝毫未动。”
我愣了一愣:“你怎么知道?”
他没说话,转头继续听书,半晌,淡淡道:“在帝都时听说的。”
我恍然,并惊叹于这惊人的八卦传播速度。蕴华是冬月十九这天从帝都来的青州,不过短短一天时间便已知晓公主坟被盗之事,可见群众的力量是异常强大而变态的,这也证明当年福昌公主开仓济民之事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传遍黎国确不夸张。
这厢我还没惊叹完,那厢楼梯口一个熟悉的鹅黄色身影婀娜多姿地扭进来,待我看清楚容貌,又是一惊。我忙扯了扯蕴华的袖子道:“既然你早已知晓结局,这评书听起来也没什么意思,不如……”
他轻笑一声打断我:“你是想换个方式答谢我吗?”我一咬牙,道:“是啊,呵呵,你看今日天气晴好,不如我请你去江中游船怎样?”他挑眉:“天气晴好?”说完侧身推开窗门,望着外头阴沉沉的天,道,“我怎么觉得快下雨了呢?”我噎了一下,飞快瞄了眼正朝雅座盈盈而来的鹅黄色身影,继续对蕴华道:“你不觉得雨中游船更有一番情趣吗?”他不答话,只歪了头看我,一双眸子潋滟晴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急得脑门儿上直冒汗,又不敢表现出来。蕴华一向不按常理出牌,若知道我心中焦急,怕是更要故意拖延,我只得假装不甚在意地询问一遍:“公子意下如何?”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在桌面上轻叩,仍是方才那副神情,半晌,他起身道:“也好。”
我喜出望外,低头去掏银子结账。指尖触到空荡荡的袖袋,立马被定在原地,我猛然间忆起今日出门匆忙,只换了身衣裳,根本没带银票,唯一的二两散银又给了李秀才,真是惆怅啊。
蕴华走出两步,又回头看我:“怎么还不跟上来?”我抹了把额上的汗:“还是再……”
话没说完,鹅黄衣衫的女子已站到我跟前,一脸诧异道:“咦?这不是钱夫人吗?”
我呆了一呆,甚是悲情地撩了撩空荡荡的衣袖,强扯出抹笑意道:“哎呀!这不是顾小姐吗?竟会在这里遇上,真是巧了。”
不是我不待见她,只是这顾小姐曾亲眼目睹过蕴华非礼我这事儿,虽说一直没认出那妇人是我,但此刻蕴华也在,若是被认出来,我只怕是又要出名一回。尽管顾小姐家祖祖辈辈都是读书之人,她自己也是读书之人,但从来也没有哪个名人说过读书之人不爱八卦,何况还是这么大一个八卦。她颇热情地拉了我在椅子上坐下,又极自然地将左边的位子一同占了:“可不是吗?想不到钱夫人平日里也喜欢听书。”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蕴华两步踱回来,看了眼一旁的顾小姐,道:“难怪不肯走,原是遇上熟人了。”
我琢磨着今日这一劫怕是躲不过了,偷偷看了眼顾小姐的反应,发现她根本没什么反应,只一动不动地盯着蕴华,便想着,若是将我们的关系说得疏远些,一会儿应该会走得顺畅些,于是说:“其实也不是很熟,我与顾小姐不过一面之缘罢了,呵呵。”
顾小姐两颊微红,我猜大约是被我方才的话给气的,试想一个娇滴滴的女子热情如火地上前与人攀谈,此人却说与她不熟,她必然是要尴尬气恼的。
但我又猜错了。
顾小姐此刻既不太尴尬,也不太气恼,只拉了我袖子问:“这位公子是?”
我望了眼蕴华,半天不知如何回答。只得随便替他编了个身份:“哦,是我在帝都一个远房的表兄,你称他蕴华便是。”
她看着蕴华在我对面坐下,柔声道:“瞧着好生面熟,像是在哪儿见过。”
我惊了一惊,生怕她灵光一闪将他认出来,忙赶在蕴华前头接过话茬儿:“他这张脸生得比较大众,从小到大见过的人都这么说,呵呵。”
蕴华并未反驳,高深莫测地看了我一眼,转头对顾小姐道:“不知姑娘与我在何处见过?”
顾小姐耳根子都要滴出血来,咬了半天嘴唇,以极纤细的声音道:“像是,像是在梦里见过。”
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呃,这顾小姐该不会是……该不会是思春了吧?明明是先认识的文昊呀!文昊除了思想跳跃些,脑子经常搭错线外,其他也不比蕴华差呀,既能文又能武,相貌也生得不赖,她怎的就看上蕴华了呢?这也太令人气愤了,简直是水性杨花,一点儿都不讲求先来后到。
相比之下,蕴华却十分淡定:“姑娘真是风趣。”顾小姐将头低了低,细声细语道:“姑娘姑娘的,多见外,蕴华唤我天琳便是。”我有些看不过去,清了清嗓子道:“顾小姐,我与蕴华还有些事情要办,就先不奉陪了,改日再见。”说罢又起身对伙计招呼一声,“结账。”
顾小姐想是十分不舍,低头用手指绞了半天手绢,又咬了半天嘴唇,起身道:“那天琳就先走了,改日,改日再上门拜访。”大约是觉得这样说不太娇羞,又在后面加了句,“陪夫人您品茶聊天。”说完捂着脸跑了。
蕴华神色复杂地望着我。我立在一旁,猜测良多,觉着他最大的可能是在气恼我将这朵娇滴滴的桃花给赶走了。
他扑哧一声笑出来:“这么急着赶人,该不会是在吃醋吧?”我一口唾沫呛在喉咙里,差点儿没喘过气来。吃醋,吃你妈个头的醋啊!
伙计乐颠颠地跑过来:“一共是六钱银子,请问是哪位付账?”
我看了眼蕴华,没做声。蕴华也看了眼我,也没做声。伙计:“嗯?”我说:“哪有女人付钱的。”
蕴华挑眉:“不是你请我听书作为答谢吗?自然是你付。”他这道理是说得没错,但我若带了钱还会在乎这点儿吗?好歹我也是永丰钱庄的钱夫人,钱家唯一的女主人。但问题是现在没钱,我只得硬着头皮道:“这不是为了保全你的面子吗?你先付,等回去了我再还你。”他垂了眼睛看我:“怎的突然变得这般细心周到了?该不会是没带银子吧?”我咳了一声,没说话。
他笑着掏出锭银子递给伙计,甚是慷慨地表示不用找了,又转头朝我道:“我替你付了钱,今日的答谢便不作数了,等我改日想到别的,你再重新答谢一回吧。”
“……”
走出清水居,灰蒙蒙的天幕已开始抛洒零星小雨,落在身上凉飕飕的。若搁在平日里,我定是要雇顶轿子坐回去的,但蕴华似乎在雨中走得很惬意,我又没带银子,也不好意思提议他破费,左右此时离晚膳开席还早,雨也落得不大,我便决定默默地忍了。
其实也不是真不好意思,主要是觉着他这人特喜欢斤斤计较,叫人实在不敢大意。相比之下,我倒觉得他更适合经商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当我将这个想法告诉蕴华,他的神情便变得有些高深:“经营生意与经营人生是一个道理,重要的是要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东西,重要的东西自然是要牢牢抓住,否则世间之事瞬息万变,指不定哪天便将它弄丢了。”
蒙蒙的细雨将天地连成一片,街景都有些模糊不清。我低头沉思这些话的含义,他顿了顿又道:“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么幸运。”
原本就高深莫测的话因加了这么一句就变得更加高深莫测。我似懂非懂,但他已不再说什么。
正常人都有探究心理,我也一直觉得自己挺正常的,便本能地对他产生了一丝好奇,这丝好奇憋在心里着实难受,一个没忍住便问了出来:“这么说来,你定是失去过最重要的东西才会有这番觉悟吧?”
他猛地顿住脚步,停在婀婀娜娜如薄纱般的雨幕里没有动弹,面上表情意味难明。我琢磨着是不是问得太过唐突,戳中人家痛处,他已一把抽出隐在腰中的长剑。
我没料到一个人的翻脸竟能来得如此迅速,正欲讲话,他却兀地将我拉到一边。我还没摸清他这是个什么行径,一把寒光森森的匕首已从眼前划过,待反应过来,我才发现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十来个蒙面的黑衣人。
我一直将自己定位于“寻常的妇道人家”,自然是没见过这等肃杀场面,会的那招擒拿手也只能对付几个小喽啰,上不了大场面,当蒙面人整齐划一地杀过来时,我便立刻被十几把明晃晃的长剑震慑住,情不自禁地脚软了一下。
蕴华毫无预兆地将我推开,纵身跃进灼灼寒锋之中。我始料未及,一个趔趄栽倒在淤泥里,可惜了出门时刚换的素白衣裳,就这样沾了一身泥。
但现在不是管衣裳的时候,我两三下爬起来,本想号两嗓子喊几个人帮忙,却猛地发现这条巷子已无半个活人,只得找了个不容易被误伤的角落观战。
蕴华玄色衣袍在黑衣白刃之间辗转,我耳边是刺耳兵器嘶鸣,眼前是细雨鲜血飞溅,他的动作快得没谱儿,看得我眼花缭乱,不到片刻工夫,十来个黑衣人便倒下一半。其中一个大概聪明些,想是瞧着蕴华方才护我护得紧,想让他因我而分心,提着手里的长剑便直直朝我刺过来。
我原本就吓得脚软,此刻更是满心慌乱,一时间不知该挪左脚还是右脚,就在考虑这个问题的瞬间,那长剑已逼至眼前。
正当我以为必死无疑时,那蒙面人却突然顿住,甚是惊恐地喊了个“公”字,喊完这个字,蕴华不知使用何等身法,竟已骤然间杀到他面前。
我乘机四处逃窜,一面逃一面想,不仅恬不知耻地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妇人,还骂人家是公的,实在是太不具备作为一名刺客的职业涵养。你才是公的,你们全家都是公的!
我将将逃出去不远,不知从哪儿又冲出四个执长剑的黑衣人,且更快更疾。我欲哭无泪,干脆站在原地给人当活靶子,那四个黑衣人却与我擦身而过,直直投入到身后的战斗中,对象却不是蕴华,而是场中的蒙面人。
我一拍脑门儿反应过来,原来是蕴华的护卫。其实从蕴华的身手来看,若不是多了我这个拖油瓶,他本该有九成胜算,但与我平均分配,战斗力就大大降低,以至于十来个蒙面人迟迟未能解决。
现在多了四个护卫,且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这场战斗自然是毫无悬念,结束得顺畅无比。
蕴华收起长剑,疾走两步跨过来,按着我的肩膀问:“你没伤着吧?”
我自七年前被救回来起,便只是个平凡的妇道人家,除前几年长恨哥提刀进钱庄收保护费外,如此近距离地观看真刀真枪的聚众斗殴并亲身参与还是头一回,以至于一时之间无法从事态中脱离出来,导致半天不能言语,只得朝他摆摆手。
他似是松了口气,在细雨中呵出一团白雾,估计是看我惶恐得厉害,又安慰道:“没事了,别怕。”
我想怎么能不怕,我三天前才将钱家的家主之位交还给文昊,这辈子还有人生理想没有实现,失去的记忆也还没找回来,若是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丢了小命,黄泉之下都不得安生。但又不能将这些丢人的想法说出来,于是我尴尬地笑笑:“没怕,呵呵,没怕。”
蕴华颇怪异地看我一阵儿,扑哧一声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