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全名:Barack Hussein Obama Ⅱ,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1961年8月4日),美国第44任总统,出生于美国夏威夷州火奴鲁鲁,他的父亲的祖籍是(肯尼亚)(The Republic of Kenya)。奥巴马是首位拥有黑人血统,并且童年在(亚洲,印度尼西亚)成长的美国总统,与不同地方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同生活过。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当选美国第44任(第56届)总统,他也是美国首位混血“黑人”总统。2011年4月4日,奥巴马宣布竞选2012年美国总统。2012年11月6日晚(当地时间),奥巴马在美国大选中获得超过270张选举人票,连任美国总统。
奥巴马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分别在印尼和夏威夷度过,曾以优等生荣誉从哈佛法学院毕业。1996年,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4年11月当选为美国联邦参议员,是美国历史上第五位有非裔血统的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他以侧重完结伊拉克战争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为竞选纲领,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并于2008年11月4日正式当选。
就任总统后,他全面实施恢复美国经济的经济复兴计划,对能源、移民、公民医疗保健、教育、税政等领域进行变革;军事上主张从阿富汗和伊拉克撤军,并向伊斯兰世界表示友善而非以武力相伴,还和核武大国俄罗斯签署削减核武器的《布拉格条约》。
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小村庄,但是他的家庭在当地仍然属于较富有的家庭。奥巴马的祖父在城市做过小办事员、家庭厨师等各种杂役,回到家乡后以精明的头脑经营一个不错的小农庄。老奥巴马在学校时成绩优异,性格顽皮,后因经常违反学校的纪律而遭到开除,引来了父亲的暴怒。后来在两名热心的美国教师的联系和帮助下,获得了去海外读书的机会和奖学金。老奥巴马将在家乡的妻子柯齐亚和孩子留给母亲照顾,先去夏威夷,后到达美国,在读书期间与邓纳姆相遇,生下奥巴马。奥巴马的祖母和许多亲戚如今仍住在那个小村庄,老奥巴马1982年因车祸去世后也埋在村内。
奥巴马2岁时,父母分居,随后离婚。他的父亲便前往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最终返回肯尼亚。而他的母亲则嫁给了一位印度尼西亚籍的学生Lolo Soetoro,并诞下一个女儿。奥巴马六岁时,与母亲一家迁居到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四年后,奥巴马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住在一起。从五年级起,奥巴马就读于位于檀香山的大型私立学校Punahou学校,且于当地读到12年级,于1979年毕业。后来母亲与继父离婚,他便随母迁居美国本土。
到达美国本土后,奥巴马首先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西方学院求学两年,期间在该校《宴会》杂志发表了诗歌《老爹》,后被《纽约客》杂志转载并广为流传,西方学院的学业结束后,他转至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哥伦比亚学院,在那里主修政治学及国际关系。1983年,奥巴马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在国际商务公司工作了一年。1985年到芝加哥工作主持了一个非营利计划,以协助当地教堂为穷困的居民组织好职业训练。
他于1988年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主修法律。1990年2月,由于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洲裔美国人主席,他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奥巴马199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的法学院,获得了“极优等”法学博士的学位,也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非洲裔美国人,并在此期间获得了全国范围的认可。回到芝加哥后,奥巴马主持了一次选民登记运动,且为民权律师事务所Miner,Barnhill & Galland工作。后来,自1993年至2005年竞选联邦参议员的12年中,奥巴马一直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职宪法讲师。1992年,奥巴马与同校的米歇尔·鲁滨逊结婚,两人供职于芝加哥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1996年,奥巴马从芝加哥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并在之后的3年中连任;2000年,他挑战已担任了4年的联邦众议员的波比·拉什(前黑豹党成员和社区活动家)竞选联邦众议员一席。选举结果为拉什获得61%的选票,他以30%的选票最终失败,在竞选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失败后,奥巴马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工作中,编撰了要求对可能判死刑罪犯的审问必须录像的法律。
2002年,他竞选连任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3年1月,当民主党重新取得议会的控制权,他被提名为州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主席。在他的立法提案中,他帮助编撰了《工作所得抵税法》,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援助,还致力于为一些无法承担健康保险的居民起草相关立法项目,更协助通过了增加对艾滋病预防和病人照料的项目预算。
2004年7月,美国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题为“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 Hope)慷慨激昂的演讲。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该演讲后,奥巴马成为全美知名的政界人物。同年11月,奥巴马顺利的以高达70%的选票当选,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非洲裔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提出了重点在“完结伊拉克战争以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竞选纲领。
2008年1月4日,在俄亥俄州民主党初选大会上,奥巴马赢得了38%的支持率,领先于知名度高于自己的约翰·爱德华兹以及希拉里·克林顿,在民主党诸位候选人中领跑。
2008年6月3日,奥巴马票数领先于希拉里·克林顿,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3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正式提名,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非洲裔总统大选候选人。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当晚他在芝加哥发表当选演说,并以支持他的一位百岁选民为例,以数个“Yes we can”(是的,我们可以做到)来阐述美国人民非凡的创造力、美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美国实力的强大,这次演说非常有震撼力并富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有些黑人还不禁倾听着流下了眼泪,“是的,我们可以(或:我们能够做到)”也成了他的名言。
2011年4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将参加2012年总统竞选。民调显示,2009年奥巴马的支持率最高达到59%,而后开始滑落,2011年一月份到达48%的水平,而由于经济手段改革与医疗体制改革,奥巴马的支持率持续走低,到三月份末降到最低的38%,但后又因击毙拉登上升,4月份又由于前述原因轻微下降,他的平均支持率平均在4、5成之间,属于中等水平。
2011年11月,福布斯2011权力人物榜:奥巴马排名第一。尽管在处理高失业率和经济衰退问题上的不足导致奥巴马在国内支持率下降,但他在世界舞台上的表现完全不同。随着“基地”组织领导人本·拉登和利比亚前领导人卡扎菲相继被击毙,奥巴马的影响力迅速上升。
2012年5月5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弗吉尼亚州联邦大学,美国总统奥巴马参加竞选集会,正式启动其争取连任的竞选之路,先后在俄亥俄州和弗吉尼亚州两个重要的“摇摆州”举行首两场正式竞选集会。
2012年10月28日电一场来势凶猛的飓风“桑迪”即将冲击美国东海岸,搅乱了本已进入倒计时的美国总统大选,飓风的考验后,奥巴马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的支持率开始出现变化。根据盖洛普民调显示,多数美国人看好奥巴马出任下一届美国总统。10月31日盖洛普发布的民调结果显示,有54%的人认为奥巴马能够打败罗姆尼,获得总统连任,只有34%的人选择支持罗姆尼。20%的差距与8月份奥巴马最高支持率58%和罗姆尼36%的支持率的差距基本一致。
2012年11月1日,奥巴马和罗姆尼开始了最后一轮造势拉票工作。奥巴马大范围走访摇摆州,还邀请前总统克林顿为其助威;而罗姆尼则带领搭档瑞安等人展开跨越11个州的“闪电战”。根据全国广播公司和《华尔街日报》11月4日公布的民调数据,奥巴马在有投票意愿的美国选民中支持率为48%,而罗姆尼支持率为47%,两人不相上下。
美国总统大选的选民投票日将于当地时间2012年11月6日举行,由于投票日当天并非法定节假日,因此越来越多的选民愿意选择提前投票。从提前投票的情况看,奥巴马较罗姆尼更胜一筹,但优势并不如4年前。奥巴马夫妇也选择提前投票鼓励选民,这也是历史上首次美国总统候选人夫妇不在选举日投票。
2012年11月6日,在美国大选中获得超过270张选举人票,连任总统。11月10日,佛罗里达州官方确认,奥巴马在2012年总统大选中赢得了该州的29张选举人票。奥巴马最后赢得332张选举人票,罗姆尼获得206张选举人票。
奥巴马将于2013年1月20日在总统就职典礼上宣誓就职,美国总统选举过程宣告最终结束。
奥巴马就任总统后,美国正处于由房地产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蔓延期,全国经济异常萧条。为消除危机的负面影响,他对前任政府的某些政策作了比较大胆的改革,如制定耗资巨大的经济复兴计划、医疗改革、移民政策调整、能源战略修订、税收政策调整、教育体制改革等。
他通过对低收入家庭和企业就业岗位的减税,同时增加政府支出,以此加大政府对财政、经济的刺激力度。他还将布什政府用于救市的7000亿美元中的余额(约3500亿)用于房屋业主和小企业的贷款供应,目的是要稳定房产市场和小企业的就业状况。
在环境与能源问题方面,他强调将利用风能、太阳能和地热驱动车辆,为工厂提供能源。对于新能源的研究和开发,他执行加强动作力度和增加政府支出的举措。
关于美国的国际贸易政策,他则主张以“公平”原则对贸易伙伴奉行保护主义,并提出了修订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他还就中国的人民币汇率和对华贸易逆差问题,希望与中国方面进行谈判。
在货币政策上,他十分关注利率大幅度波动给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张加大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