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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离开,你颓败,血肉成泥,碾成灰(1)

在凌靖家里蹉跎了半日,相簿看完之后,我觉得我该告辞了。凌靖拿昨天的报酬给我,并且跟我约好了下次拍照的时间。

他真是一个好客户,大方得体,礼貌周全,诚实守信,还兼做了我的心理医生、厨师,又搭了两瓶上好的红酒。

如果以后每一个工作都这么顺利,我的美好生活指日可待。至于昨天的酒后哭诉失态,在钞票和美酒的安慰下,被我自动清零。

再说,不清零又能怎样?自己的问题,终究要自己来面对。

下午回到公寓,就接到了文昭的电话,说晚上有聚会,为秦暮庆生。这就是有钱的好处,有情趣、有面子、有地方、有时间,随随便便就能找个理由烧钱。

聚会还是晚上七点,为了不再迟到,我早早化妆。

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描眉,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凌靖的脸。

“小夏,我尊重你,在乎你,不好吗?”

“小夏,你是一个好姑娘。”

“小夏,你很优秀的,你要相信自己。”

“小夏,你再这么可爱,我就要爱上你了……”

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倒是个浊世翩翩佳公子,说话的时候,眉眼总是温煦的,仿佛一块上好的古玉,一派清净淡然。这样的男人,无论是魔是神,都让女人心生向往。

可是……这不包括我。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眉目如画的一张脸,并非不美丽,把手放在左乳下方,那是最靠近心脏的地方。

这里住着什么?是爱吗?爱又是什么?

是千年不换的真心等待?是“生死契阔、与子成悦”的永恒约定?是苏轼与王弗“千里孤坟”的伤感和无奈?还是牛郎织女银河遥盼亘古不变的痴情守望?

或许什么都不是。

多年之后,我才知道,爱是我离开,你颓败,血肉成泥,碾成灰……

聚会的地方依旧是“黑池”,我进门就看到凌靖坐在包厢里,正在跟秦暮聊天。

文昭从没正式介绍我们认识,所以理论上来说,在文昭和圈子里其他人面前,我们是陌生的。所以我进门之后,没有跟他打招呼直接坐到文昭身边,也就理所当然。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转过脸,继续跟秦暮说笑。

文昭还跟以前一样,见到我从来都是面如严寒,冷若冰霜。有时拿我当空气,有时拿我当家具,有时拿我当抱枕,大多时候当床上用品。

他的朋友自然跟他同一战线,仿佛包厢里就没我这么一个人。

有时候我真的奇怪,文昭既然这么不待见我,为什么每次聚会偏要我跟着?

难道只是为了享受我被这群富家子弟孤立的快感?抑或是有意树立我这么一个反面形象,让他们可以精诚团结,同仇敌忾?

就在我茫茫然苦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文昭端着酒杯,闲闲地开口道:“今天干什么了?”

我放下饮料,老实交代,“吃饭,睡觉,看小说。”

“没出去?”

我果断地摇头,“没有。”我没撒谎,我的确没出去,只是上午刚回来。

文昭点点头,没再说什么。我也知道,他不过是没话找话,随便问问。话说完了,我们两个人就一起沉默。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我理你,你不理我;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会儿别喝太多。”文昭忽然说,又不耐烦地补充道,“别见到好酒就没命,一个女孩子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像什么样子。”

我有点委屈,文昭用了“总是”两个字,我委实有点冤。

我跟了他三年,喝醉的次数加起来,也不过三次。而且三次都不是因为我贪杯,而是遭人陷害。

就拿第一次来说吧,纯粹就是被他灌的。我们第一次做那事,他刚脱衣服,我就紧张得快哭了。文昭提议先喝点酒,四十度的轩尼诗XO,我傻乎乎地灌了半瓶。

第二次……

我想到这里,忽然想起来什么,问他:“你今天晚上要过来?”

他低头看着我,“不方便?”

我有点为难,“不是不方便,只是……”我看了看四周,贴在他耳边小声说,“那个什么,家里没有了。”

我们磨合了三年,相信文昭应该明白我说的“那个什么”指的是什么。不是我故意矫情,而是大庭广众,我又是一个姑娘家,说出那三个字实在不雅。

“没了?我怎么记得还有几个?”文少爷目光疑惑,他不信我。

“真的没了,你想想……”我掰着指头跟他算。

可我话没说完,他就放下酒杯,头一低,结结实实地吻住了我。

这一吻很是火热缠绵,带着微醺的酒气,久违的感觉让我意乱情迷。我们坐在沙发的一隅,他的身子挡住了我的视线,如同在三千繁华中劈出了一方天地,音乐如酒,灯影缭乱。

在旁人看来,这大约是一幅极为香艳旖旎的画面,可旁人看不到的是,他的手扶住我的脖子,凌厉的唇齿在我唇上磨了一会儿,就一路厮杀到我耳边,说:“你下次能不能换个高明点的理由?”

我沉默了一秒,无奈地说:“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会儿回家的时候,别忘了到楼下的超市买了再上去。”

他疑惑地看着我,“真的没了吗?我怎么记得还有三个?”

“真的没了,你看,我跟你算算,你上次用了……”我掰着手指头继续跟他算,不经意间对上一双漂亮的眼睛。

凌靖就坐在那不远不近的地方,凉凉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是没有表情。

我脸上一热,以前跟这些公子哥一起,这些人虽然称不上玩主,可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也就不觉得特别尴尬。这会儿被他这么看着,想到刚才跟文昭的“少儿不宜”,忽然很想找个什么地方钻进去。

人果然是健忘的动物,我已经忘了,几天之前我也曾见过凌少爷在“盛世”的走廊被服务的情景。

但不知为什么,即使见过那么不入流的一幕,我依然觉得这个男人跟眼前这些膏粱纨绔不一样,跟文昭……好像也不太一样。

我想得太入迷,因而顾此失彼,文昭见我跟他话说到一半就愣愣地发呆,放开我,端起桌子上的酒杯,喝他自己的。

我拉了拉被他弄低的裹胸小裙子,上次那条被他扯烂了之后,他又赔了我一条新的,不太合身,胸这里有点垮,总是往下窜。

几乎占了一面墙的LED大屏幕上正放着一首不算很新,也不算很出名的华语歌,前奏在耳边响起,旋律潋滟如水,略带伤感,歌名叫作《褐瞳》。

你的瞳是褐色的迷梦,

睫毛像翅膀逆光扑动,

看不透那黑白的漩涡,

愿沉醉在这永恒的虚空……

我低下头,静静听着。文昭不知何时已经坐在离我半米远的地方,手里握着酒杯,冷峻的五官沉在灯光的阴影中,不过与我一臂之遥,却如同隔绝在千里之外。

唇上的热度还未消散,鼻尖还萦绕着他干净的气息。仔细看看,他挺括的衬衫上或许还沾着我的头发,我们的关系那么亲近,距离却那么遥远。

咫尺天涯的遥远。

我闭上眼睛,耳边只有悲伤的音乐。我不懂音乐,却喜欢这首歌,大约是喜欢它的歌词,有入心的感觉。

很多年之后,当所有的一切尘埃落定,我却依然记得这首歌,记得它悲伤的歌词和哀伤旋律。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回忆起当年那些鲜活的人和无法回头的往事,它哀伤的旋律就像天外飞来的神音徘徊在我的耳边,还有文昭那双深褐色的眼睛,他在冥冥黑夜里用悲伤的目光默默望着我。他还是那个样子,只是看着我,紧抿着嘴唇,隐忍的目光,却一句话都不对我说。

于是,我半生飘零,情伤难复……

红日姑娘今天有点兴奋得过了头。

我这么说是有依据的,因为当我们吃完了蛋糕,喝完了红酒,唱完了KTV之后,她还在喋喋不休。

喋喋不休没什么,她本就话多。话多也没什么,可是她不该把话题绕到我身上。

事情其实是这样。

前几天娱乐界爆出一桩丑闻,一个二流小明星站在天台上闹自杀,虽然被救了下来,可事情却闹得满城风雨。凡事皆有因,让小明星闹自杀的原因,就是她被人录了一段不雅视频,内容是她干第三产业,陪客睡觉的过程。

原来小明星有一个极为霸道的经纪人,这经纪人明着是经纪人,背后其实是个皮条客。小明星不甘心被控制,提出要自立门户。可经纪人不答应,就找了一个人假装嫖客去嫖她,在包里装了一个针孔摄像机,录下了整个过程,打算用这个来威胁她。

于是就有了那段视频,有了天台的自杀,有了后面一连串的闹剧。

那个经纪人真是冷血彪悍,人家都要跳楼了,他还在那边说:“你去死啊,等你死透了再来告诉我。”

我估计在那一刻,这小明星大约在想,“你不是要我死吗?那咱们就抱着一块死。”于是一怒之下报了警。警察叔叔还真是干脆,愣是一查到底,结果查出一张令媒体大众跌破眼镜的“价格单”。因为很多影视界的清纯玉女也单上有名,所以此单一出,顷刻震动三界——娱乐界、新闻界、司法界。媒体就像炸开了锅一样,舆论铺天盖地,立刻就成了城中热议的话题。

本质上来说,这件事跟我没有半点关系。可是人家红日姑娘会联系,说出口的话更是让人无地自容。

她就那么看着我,嘴角噙着笑,“都说这些小明星不自爱,依我看,比她们更不自爱的是那些小模特,尤其是那些裸模,说是为了艺术,还不是冲着钱去的。这些不懂自爱的女人,简直就是中国女性的耻辱,早死早干净。”

她只说模特我也就忍了,可她不该又扯到裸模,扯到裸模也就算了,不该说人家早死早干净。

于公,珊珊刚死;于私,我昨天刚当了一把裸模。

所以于公于私,我怎么能就此放过她?老虎不发威,她当我是Hello Kitty?

珊珊说过,裸模不算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但是我们不能忘记追求。

我现在的追求是,很想揍她一顿。

但是考虑到红日姑娘的男朋友,还有我的男朋友都在旁边,我如果走过去扯她头发、泼她红酒、扇她耳光,很可能被这两个男人联手揍一顿。

所以这个伟大的追求,不能明着来,只能阴着来。

红日姑娘有点小情趣,就是喜欢划拳。不是大排档里捋胳膊、挽袖子,口中大喊着“哥俩好,八匹马”那种粗犷式,而是“十五、二十”这种优雅式。

其实不只她喜欢,长泡酒吧的美眉们都喜欢。红日姑娘跟风,一个乖乖女偏要弄出点风尘气,也就表现得很喜欢。

她也的确聪明,我们每次聚会,红日姑娘跟这群少爷们的女伴们玩“十五、二十”,竟然从未输过。

此刻她正好在兴头上,说够了八卦,我提议跟她划拳,她也无异议。所以我提议加码,输的人不但要喝酒,还要被赢的人扇一个耳光,红日姑娘在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傲慢中,也欣然应许。

所有的人都在等着看我笑话,我在这个圈子里混了三年,没人见过我划拳。

文昭从来不管我,在他的概念里,我是早死早利索。秦暮自然乐得看戏,凌靖皱了皱好看的眉毛,淡淡地说:“你们女孩子家,意思意思就行了。”

我不知道他是让我“意思意思”,还是让红日“意思意思”。

但是很显然,我们两个宿怨已深,谁都不想只是“意思意思”。

第一回合,众目睽睽之下,我输了。所有人乐意见到的结果,红日姑娘的纤纤玉指,毫不留情地掌掴过来,啪的一声打在我脸上,声音清脆,如同我想的一般,只适合拍蚊子。

她那双手,那个力度,拨琴绣花还可以,打人就差远了。花场里任何一个女人都比她会打人,更遑论那些男人。

愿赌服输,我喝干一杯酒。

第二回合,我依旧是输。不知是谁笑了一声,大约是看戏太投入了,也觉得我实在太不自量力了。红日姑娘一个巴掌扇过来,招呼在我脸上的同时,还没忘轻蔑地说了一句,“自讨苦吃。”

文昭闲闲地打了个呵欠,凌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表情沉重,目光悲切。

第三回合,我赢了,这个胜利似乎来得太迟,于我却是正好。这就是赌徒心态,不让她尝些甜头,她怎么能陪我玩下去?

“该我了……”我话未说完,巴掌已经像把蒲扇,照着红日姑娘的花容月貌招呼了上去。

扇耳光是很有讲究的,比如你可以让别人脸疼,但是自己的手不怎么疼。再比如,你可以不发出太大的声音,却能扇得她哭爹又喊娘。

空气里一声闷响,不仔细听或许听不到,再看看咱们红日姑娘,半张脸已经肿了起来,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怔怔地望着我,泪盈于眶。

“你、你……”话不成声,她被我打哭了。

空气一下变得有点紧张,所有人都看着我,似乎都在用眼神指责我——心狠手辣,心如蛇蝎。

这委实有些好笑,她打了我两个耳光,他们只觉得是理所当然。现在换我回敬她一个,这些人就受不了了?

这阶级立场,也忒分明了点。

我无意跟整个世界对抗,那是不理智的。可是我们不能用消极的乐观,来放纵那些试图伤害我们的人,那是悲哀的,也是不现实的。善良不是没有原则的退让,因为大多数人喜欢得寸进尺。

我看着红日肿了半边的脸,笑了笑,略带歉意地说:“玩玩而已,你打我我都没说什么,再说我这下远没有你扇我那巴掌来得响亮,你要是玩不起,咱们就不玩了。”

秦暮惯做和事佬,搂着女朋友微微颤抖的小肩膀,和声细语地说:“好了,好了,玩不过人家,咱们不玩就是了。”

不得不说,秦暮这厮平时八面玲珑,这会儿却太不会说话。众目睽睽之下,这不是有意刺激咱们红日姑娘那颗敏感脆弱的好胜心吗?

“谁说我玩不起?我刚才是让你。”红日姑娘擦干眼泪,推开男友,气势汹汹,一副理智尽丧的样子。

我笑了笑,她说她玩得起,那就好。

十七岁出来跑江湖,经验告诉我一个道理,有时候你会一样东西,不一定要表现出来。当你在适当的时候表现出来,效果会更好。

红日姑娘委实冤了点,接下来几个回合,她一次都没赢过。我基本上是一边一下,很注意和谐美,让她的脸肿得非常对称。

众人一片唏嘘,为了红日姑娘的舍生忘死,感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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