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夫斯克帝国是一个岛国,位于利立浦特国东北方,一个仅仅八百码宽的海峡使两国隔海相望。我自从得知他们的入侵企图,为了不被他们的船只发现,一直避免于那一带海岸露面,因此我还未见过它,而他们也还从未听到任何关于我的消息:战争期间,两国之间的来往一律被严格禁止,违者处死,同时皇帝陛下还禁止了一切船只的往来。我向皇帝递交了我的计划书,我打算把敌方进攻的整个舰队抢来,控制在自己手里。我们的侦察人员传回的消息说,敌方的舰队刚好停泊在港湾里,打算等风向一顺,马上起锚扬帆。我向经验最丰富的海员打听海峡的深度,他们经多次测量后告诉我,海峡中心高水位时有七十“格兰姆格兰夫”深,大约相当于欧洲度量单位的六英尺;其它地方最深不超过五十“格兰姆格兰夫”。我朝东北海岸走去,正对面就是布雷夫斯克国。我趴在一座小山丘后面,取出我的袖珍望远镜,察看停泊在港湾里的整个敌方舰队,大约由五十艘战舰和大量运输舰组成。然后我回到住处,下令(我已接到委任状)赶制出大量最结实的缆绳和铁棍。缆绳同包扎线一般粗细,铁棍的粗细长短跟编织针差不多。我把缆绳搓成一根,这样更结实,同理我又把三根铁棍扭成一根,把两端弯成钩形。我在五十只钩子上拴上五十根缆绳,然后就向东北海岸走去。我脱了衣装鞋袜,穿着牛皮背心走下海去,这时离涨潮大约还有半个小时。我尽快涉水而行,中间游了大约三十码远直到双脚够到海底。不到半个小时我就赶到敌方舰队的集结地带。敌人见到我害怕极了,不下三万人都跳下海游向岸边逃命。我赶紧拿出用具,往每个船头的小孔里把钩子套牢,再用力收拢所有的缆绳的另一端。正当我进行这个行动时,敌人放射了几千支箭,其中许多射中了我的手和脸,不仅极疼,也大大干扰了工作。我最担心我的眼睛,倘若不是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应急措施,它们肯定完了。如前所述,我有一只秘密口袋当时逃脱了钦委检查员的搜检,其中藏了一些日常小物品,包括一副眼镜。我拿出眼镜,尽可能牢固地架上鼻子,有了这道防御,我就继续放胆地工作起来。敌人的箭虽然仍在不断射来,许多射在眼镜玻璃片上,但顶多对镜片有些损伤罢了。这时我已把所有的钩子都拴牢了,便开始拉起绳结来,然而舰船却纹丝不动,原来它们都抛了锚。看来,我只得使出浑身解数、破釜沉舟了。我于是放下缆绳,铁钩仍搭在船上,我用小刀拼命割断了每只船上的锚绳,这当儿脸上手上又中了二百多支箭。然后我又开始拽钩着船身的绳子,轻易就把敌人五十艘最大的舰拖了起来。
我要干什么布雷夫斯克人根本无法想象,起初他们只是惊慌失措,见我割断锚索,他们还当我只不过企图让船只随波漂散或相互撞沉罢了,但是当他们看见整个舰队的船只都井然有序地开动起来,又发现另一头在我手里时,才立刻尖叫起来。那种悲痛欲绝的喊声,实在莫可名状、无法形容。我走出危险地带,我停了片刻以拔出了手和脸上的箭,搽上一点前文提到的我初次到来时他们给我用过的特效药膏,然后我摘掉眼镜。一个小时后,潮开始稍退,我便涉水横穿海峡的中心,拉着我的战利品,向利立浦特皇家港口凯旋。
岸边,皇帝和满朝文武都在等待这次伟大的冒险行动的结果。他们见船只成半月形向前推进,我却不见踪影(我在水中,水已没过我的胸脯)。等我走到海峡中心时,他们更加愁苦了,这时水已没过我的脖子,皇帝断定我已淹死了,可眼看敌人的舰队又乘势而来。不过他很快就放心了:因为我越往前走水就越浅。不久我就到了岸边,连彼此说话声都可以听见了,我举起用来拖舰队的缆绳一端,高声呼喊着:“最强大的利立浦特皇帝万岁!”这位伟大的君王将我迎上岸后便备加赞赏,当即封我为“那达克”,这是代表他们国家最高功勋的荣誉称号。
皇帝表示他希望我再找一个机会把敌方的剩余军舰也悉数拉回他的港口。这个君王的野心深不可测,他似乎想灭掉布雷夫斯克帝国,将其化作本国的一个省,派一位总督去统治。他想彻底消灭大端派的流亡分子,强迫那个国家的人民也都打破鸡蛋较小的一端,如此他才能成为天下无双的霸主。但我竭力使他打消这种念头,向他列举了许多政策和正义方面的论据。我明确表示,我永远不会成为别人迫使一个自由而勇敢的民族沦为奴隶的工具。在国务会议上讨论这件事的时候,我的观点得到了明智官员的一致赞成。
我这个声明直率而大胆,却违背了皇帝陛下的计划和政策,因而他永远也不会宽恕我。他很狡猾,在国务会议上把这件事提出来,据说会议上似乎有几位最明智的官员同意我的观点,至少对这事他们没有发言。可另外一些我的仇敌们,却按捺不住,说了好些恶意中伤我的话。从那以后,皇帝和一小撮对我怀恨在心的内阁大臣开始搞阴谋要陷害我,不到两个月,这阴谋便暴露了,但他们却也差点达到把我彻底消灭掉的目的。
在君王们眼中,功绩再伟大又能如何,只要你对他的意见稍存异议,使他的野心得不到完全满足,那么你的一切功劳就全部化为乌有。大约在我立下这一功劳后三个星期,布雷夫斯克正式遣使,卑躬屈膝地前来求和。不久,两国缔结了于我们皇帝极为有利的和约。和约的内容我就不多赘言,免得读者劳神。大使有六位,随行人员差不多五百人,为不失他们主子的尊严,也为表示他们的使命重大,他们的入境仪式非常隆重。条约签订完之后,有人私下里告诉这几位大使,说我是他们的朋友,至少在表面上我在朝廷里还有些声望,我仰仗当时的声望,的确帮了他们不少忙,为此他们也礼节性地拜访过我。起先他们说了一大堆恭维话,称赞我勇敢啦、慷慨啦,接着又以他们皇帝陛下的名义邀请我去该国访问。他们已听说了无数关于我力大无穷的传奇故事,很希望我能亲身表演一番,让他们大饱眼福。对此我欣然应允,有关详情便恕不赘述。
我耗时招待这几位大使阁下,令他们受宠若惊,我请他们向他们仁慈广传、举世闻名的皇帝陛下致以我最诚挚的敬意,并表示回祖国前一定要前去拜见。因此后来我谒见我们的皇帝时,就请他准我去拜会布雷夫斯克的君王,他当时虽然口上应许,但态度看起来却十分冷淡。当时我猜不出这究竟为什么,后来有人私下告诉我:福林纳浦和博尔戈兰姆把我和大使交谈的情况奏明了皇帝,说那表明我怀有二心,但我可以说,在这件事上我问心无愧。
我开始第一次对朝廷和大臣们产生不尽完美的看法。值得强调的是,这些大使需通过翻译与我交谈,倘若说,两帝国的语言和我们欧洲任何两个国家的语言有什么相似之处,那就是彼此间存在极大的差异,而各国都对自己的母语极尽夸张赞美之能事,赞其如何美丽有力,对邻国的语言却公然鄙视。我们的皇帝凭借夺了人家舰队而取得的优势,非要对方用利立浦特语递交国书并致词。同时也得承认,由于两国间的贸易往来频繁,彼此又常常接受对方的流亡分子,此外两国都有互派贵族及富家子弟赴邻国留学,以开扩眼界了解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官员贵族和沿海一带的商人海员几乎无人不精两国语言。这一点,我几星期后去晋见布雷夫斯克皇帝时有所发现。当时敌人对我居心不良,加之又有各种不幸之事缠身,但归根结底这次晋见还是一次愉快的经历,我将在合适之时向大家详细报告。
读者也许还有印象,在签订恢复自由条约时,对于其中的几条我颇不满意,因为这几条实在令我难堪,只是当时我急欲重获自由才勉强屈从。现在我是那个帝国地位最高的“那达克”,再履行条约规定的义务未免有失身份,但公平地说,皇帝后来也从未提起要我做那些事。然而,时隔不久我就得到了一次为皇帝效劳的机会,至少我当时认为我是立了一大功。一天夜里,几百人在我门口呼喊的声音把我惊醒了。因为突然惊醒,我有些提心吊胆。我只听有人不停地呼喊:“布兰格兰姆!”马上从人群中挤出几位朝臣恳请我快快进宫,原来有一位宫中女官不小心,看传奇小说时睡着了,以致皇后殿下的寝宫失火。我立即起床地当时已命令众人为我让出了道路,好在是个月明之夜,我未踏伤一个人,一路小跑赶到皇宫。寝宫墙上梯子已竖好,水桶也已备齐,可是水源却还颇有距离。水桶也只抵针箍大小,尽管可怜的人们以最快的速度一桶桶供水,无奈火势太大,无济于事。我本可以用我的上衣轻易灭火,可惜我匆忙之中忘了带来,只穿一件皮背心。事情之惨似乎已毫无希望,要不是我忽然计上心头(这种时候并不多),那么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势必将烧成平地。前一天晚上,我喝了很多一种名叫“格力姆格瑞姆”的美酒(布雷夫斯克人管它叫“福禄奈克”,但及不上我们的酒),这种酒利尿效果很好。更巧的是在那之前我还没有撒过一次尿。于是我马上靠近火焰,呆了一会儿,我全身被烤得暖烘烘的,一肚子的酒马上变成了尿。我狠撒了一泡尿,撒得又正是地方,不到三分钟火就全熄了,这么着,这座耗费巨资建造了很长时间的宫殿才幸免于难。
我回到住处时天已拂晓,并没有向皇帝道贺。要知道虽说我立下了一大奇功,但皇帝会不会反感我这种建功的方式就很难说了。根据该国法律,任何人无论地位高低,只要在皇宫区域内小便,一律以死论处。不过,我稍微放宽了心,因为皇帝给了我一纸通知,他说他将诏令司法部正式赦免我无罪,但赦免证书我一直没能拿到。据我私下探听,皇后极为痛恨我的行为,她已经搬入了另一处离该地很远的寝宫,而且她坚决不让重修被烧的宫殿,她永远不会再住进去。此外,她还在她的心腹面前发誓,说她一定要报复我。
第六节
有关利立浦特国的居民:他们的学术,法律,习俗和他们教育子女的方式——作者在该国的生活方式——他为一位贵夫人辩护。
虽然有关这个帝国的一切,我将另外专门撰文详细描述,但为满足读者的好奇心,我还是愿意在这里先介绍一些大概情况。通常来讲当地人身高不到六英寸,而其它动植物高度都有与之相称的比例。比方说,马和牛最高能达到四五英寸,绵羊大约一英寸半,鹅大概就只和麻雀一般大,依次类推,直到最小的种类我的肉眼几乎不可见。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他们眼前那微小的一切,他们能看得非常真切,只是看不太远。有一次我饶有趣味地看了半天,一位厨师拿着一只还没有苍蝇大的百灵鸟剃毛,另一次我看到一位年轻姑娘在用一根细不可见的丝线在穿一枚微不可观的针——这些都说明他们对近处的东西有着敏锐的视力。他们那儿的树最高大约能有七英尺,我是说皇家御花园中的那几棵,我攥着拳头往上伸能勉强够着它们的顶端。别的东西也可以按此比例推算,比如蔬菜之类,这便请读者自行想象吧。
他们的学术怎样历史悠久,各学科怎样高度发达,这里我就不加赘述。不过他们的书写方式很特别,既不像欧洲人那样从左往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样从右往左,也不像中国人那样从上往下,而是如同英格兰的太太小姐们,从纸张靠下的一个角往它的对角斜着写。
他们的丧葬风俗中,安葬死者时使死者的头直直向下。他们认为在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此间地球(他们说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翻儿,如此埋法,死人复活时就刚好是稳稳当当地站着了。他们中有学识的人也承认这种说法荒诞不经,但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它仍在延用。
这个帝国有几种法律习俗非常特别,与我们亲爱的祖国的法律大相径庭,若非如此,我真想为他们说些好话:但愿我们也能执行这些法律。首先,我将提到的关于告密者的法律。背叛国家的所有罪行都要处于最严厉的刑罚;但是,如果被告能在开审时辩明自己清白无罪,原告就会立即被处死,落得悲惨下场。无辜的被告还将从原告的财产和土地中获得四项赔偿:时间损失、危险补助、监禁赔偿以及辩护费用;倘若原告的财产不够赔偿,则由皇家来负担大部分。皇帝还需公开赐予被告恩典,并将他的清白无辜宣布给全国人民。
这里的欺诈罪远严重于偷窃罪,犯欺诈罪的人多数都判处死刑。他们认为,倘若一个人具备足够的警戒心,处事谨慎,同时不乏一些生活小常识,他就足以防范自己的财物被盗;然而老实人却没法防范老奸巨猾。人民需要不断地进行买卖,凭信用交易,如果我们纵容欺诈行为而不加以法律制裁,那么诚实的商人就要破产,流氓坏蛋反倒会大发其财。我记得有一次,我曾向皇帝替一个拐骗了主人一大笔钱的罪犯说情,那人奉主人之命去收钱然而竟携款私逃。我对皇帝说,这顶多算是背信弃义,希望能减轻对他的量刑。皇帝认为我太过荒唐,我拿来替他辩护的理由却恰恰最能加重其罪行,老实说我当时真无言以对,只好支支吾吾地表示各国都有自己不同的习俗。我承认,当时我确实难堪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