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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充其量我只是这个城市河流里的泳者,而且技艺低劣,我没有速度也没有技巧,还被水草缠住,不得脱身。我在不息的人流中穿过,那些令我嫉妒的健康的人们,正露着整齐的牙齿说笑、咀嚼着。

我掏出手机想给一个人打电话,一个关心我,与我有着某种关系的人。我想到我的前夫,那个精明的生意人;想到梁雨,一个只知道吃和性的“新新人类”,又想到了我那些挣扎在爱情线上的女朋友们,我没权力打搅别人,打搅他们(她们)痛苦、欢乐、有爱或无爱、幸福或不幸的平凡生活。最后我突然想到了老总,于是我站在米市大街基督教协会旁边那条叫煤渣胡同的口上给老总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老总的夫人,声音嫩得像二八女郎。她问清找谁后,就亲切地呼唤老总的名字,让他接电话。我一听到老总亲切熟悉的声音,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握着那只诺基亚8210型号的小巧的手机,站在昏黄的路灯下泪流满面。

老总的声音变得急切起来,他大声地喊我的名字:

“小萁,我知道是你,这就是你的手机号码,你怎么了?快告诉我,这些天你一直看病,是不是有什么不好,你尽管对我说,你在哪?要不要我去找你!”

我从老总的话里听出他对我的感情太真挚了,真让我感动。我泣不成声地说:

“老总,我对不住您,我不久于人世了,没法再跟您干活了……”

没想到老总听我这么一说竟笑了,我听到他在电话的那头长出了一口气,然后让我别再开玩笑了,杂志社的事情已经够让他挠头的了。我停住抽泣,用一种平静的声音说:

“老总,我真的没跟您开玩笑,我得了癌症,而且是晚期,能活多久还很难说。”

我听见老总紧张得开始喘粗气,这回轮到我为他担心了,我怕吓着他,怕他会犯心脏病,就故意口气松弛半开玩笑地说:

“这回可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就当体验一回生活吧。”

老总坚持要见我,就现在。

我和老总约在东四肯德基见。我步行过去,老总家住西四,现在又是下班高峰,我估计四十分钟老总能到就算不错。

我不紧不慢地走着。黑暗和灯光交织的街道上,走着几个像我这样的行将就木的人呢?北京对于我而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像附着在这座城市身体上的一只小虫,用我的触觉便能感觉到她的些微的变化;然而我对于她来说,只是一粒尘埃而已,尽管她孕育和滋养了我,我的消失对她未尝不是一件乐事,因为我身上正生长着毒瘤。

可我是爱你的,北京。无论你怎样破烂,或怎样的辉煌;无论你对我严酷,或对我温存,我都像你的情人一样无条件的爱你,然而这次,你决定要抛弃我了;你扔掉我就像抹掉你身上的一抹灰尘,然而你却是我的全部。你不知道我内心的悲哀和凄楚,你那样的博大,怎么会顾及到我的微弱?然而我还是要以我的微弱来爱恋你的博大。

过灯市口那个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白色宝马跑车闯了红灯,撞倒了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自行车,骑自行车的是一位戴眼镜的书生气十足的中年男人;我是被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吸引的,我一转头,正看到那个中年男人从地上狼狈地爬起来,然后就怒气冲冲地走到车门处高举着两只手大喊大叫。几秒钟的工夫,就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

从车上下来一位美人儿,刹那间,周围的人被她的美貌惊住了,出现一阵静默,然后是一片哄叫声。借着马路上方那盏惨白的灯,我看见中年男人脸上的怒色缓和下来。这时美人儿在道歉,又她掏出钱包抽出几张,却被那中年男人拒绝了。周围的人群里又响起一片哄叫声,中年男人像一只惊慌的小兽似的钻出人群,从地上扯起自行车,骗腿上车,一溜烟儿地消失在夜幕中。看热闹的人半天不散,香车美女,简直是天堂里的东西。

没想到老总竟比我先到了。透过肯德基宽大的玻璃窗,我看见了老总那头极其醒目的白发。

我看到老总已经买好了吃的东西,一个辣鸡腿汉堡,一份薯条,还有一杯咖啡。我在老总的对面坐下来,老总就将全部的食物推到我面前,并说他已经吃过饭了。

我一点食欲都没有,一个丧失了食欲的人,其他的欲念就更谈不上了。我根本没看那些食物,直把目光停留在老总那头白发上。我突然感觉到,衰老和死亡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就是说一个人衰老并不意味着接近死亡,死亡的出现就像爱情一样,是突如其来的,你根本无法想象它到来的途径,和它为什么来的原因,死亡和爱情一样,来和去都像是一阵风、一道彩虹,至于它们走后剩下什么就难说了。

老总用一种哀求的口气让我吃一点,由此我体会到一种父亲般的关爱,这种陌生的感情一时并未能感动我,更多的却是一种新鲜。我说还是少吃为好,听说癌细胞得饿着,要是吃得太饱它们就疯狂生长。老总将信将疑,我说不准他是对我刚才这番话有所怀疑,还是怀疑我究竟得没得癌症。

我说是真的,我真得了癌了,不信我可以给你我的化验报告单。说着我翻包找我的病历,然后将那张明确写着癌的化验单递给老总。老总忙着从他的包里掏老花镜,我接着说我的:

“而且最新医学研究表明,癌细胞的生命力极强,充足的养分真的会促进生长。”

老总看清了化验单,神情严肃地将其认真折好,放在桌子上,还轻轻拍了两下,然后若有所思地道:

“人不吃东西会饿死的,人一死癌细胞也就死了;人不死,癌细胞就会生长。有没有一种万全之策,人不死的前提下,癌细胞死,或者,癌细胞的生长比正常健康的细胞要慢得多……”

“您说的事情正是医务工作者们梦寐以求的,可惜现在还做不到。”我用两个手指拈起一根薯条,沾一点番茄酱放进嘴里,我真正体会到味同嚼蜡的意思。

周围的气氛越来越热闹,来的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肯德基喂大的一代。我感觉到老总有些不自在。

老总告诉我原来杂志社买的医疗保险还没有过期,我的医药费不用担心。我说到底治不治还没考虑好,或者我会实现一些人的患病理想: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了此残生。要不就像电影里演的,拒绝所有亲朋好友的关怀,冷面最后的人生,直至死亡来临。我听到不少人跟我说过他们如果得病以后的理想,就像一个还没来得及走上社会的年轻人谈他们未知的人生道路,脸上一样显露出神往。

可那真的只是一种理想而已,就像五八年的国人幻想虚无的共产主义,虽然美好,变为现实却是不可能的。其实,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社会上的人,几乎没有按自己意志办事的可能性,在后来我生病以及治疗的短短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除了我对于张同那复杂而可怜的爱情以外,我的一切的一切,包括我吃饭喝水上厕所,都渐渐的丧失了完全的支配能力,都要听从医生护士以及家人的吩咐和接受他们的有偿或无偿的帮助。

此刻老总听我那么说,脸色变得又冷又苍白。他咳了一声,以缓解我们之间那种近乎绝望的空气,然后下意识地掏烟,看了看四周,又停住手。

“你这么想不好……”

老总说了这句极其无力的话以后就一直沉默着。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没有上班,没有去单位同任何人告别,直至我一年零八个月后的昏迷。现在想起来,那一个星期是我精神上垂死挣扎的七天,那个恐怖的过程想起来都让人心悸。就像一初戏,分序幕、开场、高潮和结局,我的挣扎一开始却是绝望和恐惧,对于自己即将逝去的生命的恐惧,一个念头反复地在我的脑子里翻腾:上帝为什么会首先选中了我?

我在坠落,两只手高高地举起,试图抓住什么,哪怕是一根稻草。

我决定发泄,发泄我心里死亡将至的绝望和恐惧。我他妈的再也不想高尚了,其实我平时的那种所谓“高尚”都是装出来的,比如我向文蔷高尚地让出了我的丈夫,又比如梁雨……

那种所谓高尚都是我自诩的,具体的表现无非是逆来顺受,男人的意愿都是上帝默许的,关女人什么事。但谁让他们跟我有过关系呢?这世界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最复杂不过的,因为它无形。

电话先打给我的前夫,接电话的竟是文蔷那小贱人,声音还那么娇滴滴的,让我嫉妒,心火腾空而起。

“找我前夫!”我的声音又粗又硬,足够她受的。

文蔷有些惊慌失措,“他不在……”娇滴滴已经被我一扫而光。

我说那你告诉他,他的前妻,就是蓓蓓她妈得了癌症了,快死了。说完,我就“砰”一声挂掉了电话。

我坐在沙发上想象文蔷一定握着话筒发愣,一种快感在我的身体里荡漾。但没过几分钟,那种快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又拿起话筒,就像战士握着武器一样,拨梁雨的手机号,梁雨竟然关机!我摔电话,然后把电话机旁边那摞半尺高的报纸杂志什么的,一下子推到地上,再然后就是摔摔打打,以发泄胸中的闷气,比如,我把茶几上那只工艺烟灰缸,上面有一只翘鼻子小象,死命地摔到地板上,小象被摔断了一条腿,躺在地上痛苦地颤抖;我又成心碰掉了一只放在窗台上的玻璃花瓶,我看着它从窗台上掉下来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它一起坠落。我记起那是在我过三十七岁生日的时候,蓓蓓特意为我在王府井工艺美术商店买的,还用一张紫红色的闪光的礼品纸包好,扎了一朵藕荷色的花。

在那只玻璃花瓶落在地上粉碎的一刹那,我的心一阵颤抖,它的生命要比我脆弱得多;如果它有生命的话。它对于毁灭却是那样的默然,充满宿命的感觉。

小姑在门外大声地喊我的名字,并用力敲我的门,让我开门。我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把门打开了。

我一眼就看见小姑的脸上化了淡妆,还穿了一件我从未见过的白色高领羊绒衫,愈发显得健康有魅力。这让我醋意大发,对于她的健康和越来越精致的生活。

我转回身朝里走的时候,成心踢了一脚地上的玻璃茬儿,有几块碎玻璃被踢到了床底下。

小姑站在门口,她说她全都知道了,张文正告诉她的。

我怒火万丈,我说那你是来嘲笑我的,看我的热闹的?

小姑坐在沙发上,仰头不解地看着我,几秒钟之后,用一种比我的声音高出好几倍的音调冲我喊到:

“我嘲笑你什么!?看你什么热闹!?不就是得了癌吗,得癌的人多了,已经死了、快死了的多了,你以为你跟别人有什么不同啊,没什么不同,普通人一个!”

我躺在床上,眼泪顺着眼角涩涩地流下来。我心里明白小姑的良苦用心,她是想用另一种方法来激起我活下去的勇气,不至于像一条癞皮狗似的被死神从活人堆里拖出来,至少要像洪常青似的,做出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

我感觉到小姑就站在我的旁边,她温柔的喘息传递着一种深切的关爱,是那种亲人之间的不打折扣的爱。我将一张泪脸转向小姑,我看到小姑竟也是泪流满面,我们抱在一起。

小姑像抱着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似的,一边拍着我的肩膀,一边安慰我,又用一种软得不能再软的声音指责我不应该放弃治疗,并说张同已经找过张文正了,他以一个医生对于病人负责的态度委托张文正,向我指明我拒绝治疗是对于生命的极端蔑视,尤其我作为一个从事人文科学的人来讲,更要尊重生命。

我从小姑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泪眼朦胧地望着她那张精致的脸,声音干涩、吃力地问:

“为什么是我……”

现在想起来,我那一声发自内心深处、绝望、悲戚、声嘶力竭的问,简直就是代表广大的面临死亡的人民群众,向操纵着命运的那个无形者的一声不屈的怒吼,为自己鸣不平。

折腾了一个晚上,我感到异常疲劳,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到半夜,电话铃响,拉着了灯,翻身从床头柜上拿起话筒,顺便看了一下表,凌晨一点钟。有谁这么恶毒,忍心打扰一个癌症患者。

是我的前夫,那个精明的生意人。他的地道的北京话顺着电话线一点不走样地爬进我的耳朵里。她问我是不是在跟文蔷开玩笑,这年头大家都挺忙的,这类太酷的玩笑还是少开为好。我不说话,心里揣测他用的那个“酷”字大概是跟蓓蓓学来的。这时,他的北京话从爬行的速度一下变成了百米冲刺,他连着叫了五声小萁,恐怕是心里已经有了不祥的感觉,他说他马上过来,我听见文蔷唧唧呱呱地跟丈夫说了一阵话,我的前夫对着听筒里的我说:

“小萁,我这就开车过去。”

我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看了看窗外,是一片微薄的冥色,让人幻想着初创世纪的情景。黎明本来应该给人希望,可对于我,已是世界末日。我坐在沙发上,四周安静得仿佛一切都已死去,我心里除去以往的那种带有诗性的孤独外,更增加了对于死亡的恐惧。尽管这世界肮脏,可我还是爱它的,我不舍得离它而去,我留恋它,我对于它的眷恋像一张网似的细致地布满它肮脏的身体。我不想死去,哪怕像狗一样,我想活……

我的前夫只用了二十多分钟就推开了我的房门。夜里没车所以很快。他无味地解释着。城市夜里的路就像一个饥饿的人的肠子吧。

我的前夫不停地搓着他的手,他开本田车,那个小铁壳里四季如春,他搓手只是一种免除尴尬的方式。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我快死了,死神已经用他那盏晦暗的灯照亮了我的身体。

“不会是真的吧……”我的前夫叫余利,他要是不做生意都对不起他的名字。

余利小心谨慎地挨着我坐下来,他身上那股刺鼻的香水味噎了我一下,我朝后仰了仰身子。我沉默,我懒得理他,他的脸油汪汪的,凝聚了所有人生的得意。

他问我需要多少钱,包括营养费什么的。我调侃道,半夜你也作生意?跟你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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