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这话,乍一听没什么问题,细分析,实际上等于没说,甚至反倒会误导听众——认为我就是律师。没错,我就是为了让小疙瘩误认为我是律师。
话说,骑白马的不一定都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唐僧。市面上有很多打着“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牌子的店面,当事人病急投医,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找到了他们,可等官司败诉或变得“夹生”找到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当然也有打赢的),才恍然大悟:之前的代理人原来不是律师啊?!对,他们是“法律服务工作者”。老百姓很是疑惑,律师不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吗?这两者区别在哪儿呀?为什么两者不一样却又会并存呢?
相信遇到过纠纷的人,都会这样问。
现在答疑解惑: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两者主要的区别,说通俗点,律师有《律师执业证》,他们没有,但有个《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想当年,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人才匮乏,为了解决广大城郊、乡镇纠纷,设定了一个低门槛的准入制度,于是有了“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个特定称谓。可就是这个不伦不类暧昧的称谓,迷惑了不少当事人,也让律师躺着中枪——他们是法律服务工作者,难道律师就不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吗?论内涵和外延,法律服务工作者都略胜一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其实是一对孪生姐妹,他们的亲妈叫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所或司法局,对亲妈而言,手心手背可都是肉,任何一方有问题,疼的可都是亲妈的心肝儿……
律师事务所里也不全都是律师,有拖地擦桌子打扫卫生的、也有前台坐班搞行政工作的、也还有会计出纳等等。当然,前者的工种肯定不适合我,但我也不是实习律师、授薪律师、助理律师或提成律师。因为,我根本就不在律师事务所上班,不,我根本没上班。
话说,秋后的蚂蚱,活不长了。毕业实习,是秋天到来的标志,此时,大学校园即将毕业的每个蚂蚱,都急的噗通乱跳。我也不例外,在地图上一蹦三尺,回到了故乡清江市实习,寻摸着以后的人生轨迹。
当我拿着学校的实习介绍信、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站在检察院门口时,飘扬的国旗和醒目的检徽,让我感到这肃杀的氛围熟悉而又庄严。院内警车井然有序停放,上班时间门可罗雀,只有凶神恶煞的门卫用鄙夷的目光从上到下打量着不经世事洁白无瑕的我,看得我害羞、害怕,浑身上下,情不自禁一阵冷颤。
“酸辣土豆丝、糖醋里脊、家常豆腐和一个西红柿蛋汤。怎么样?我请客。”何科长从办公楼出来,笑眯眯的看着我,眼神却显得十分疲惫。
何科长,何遥,公诉科科长,三十八九,业务精通,着装大方,精明能干,很会来事。记得第一次见面,我就被她的言谈举止征服。
“你请客,我吃什么都高兴啊!”她的热情和坦诚让我感到轻松。
“谁说有志男儿毕业都直奔北上广?”“算了吧,清江小城容不下你这只鸿鹄大雁,你回来能从事什么工作?”“不知道,先实习一下呗。”“那也好,拿着学校实习介绍信,我帮你跟政治处联系一下。”这是之前我俩简短的聊天。就这样,我开始在检察院实习。
午饭过后,正式“上班”。话说,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走廊这头,老远都能听到那头公诉科办公室一片喧哗,有爽朗豪放的笑声,也有对骂的尖叫声,热闹非凡,此起彼伏,朦胧的睡意顿时烟消云散。
纵观各地检察院和法院,女性人数似乎总多于男性。有人说,这是因为男人在公务员考试中考不过女人。但实际情况是,女人为了寻求稳定的生活,纷至沓来,奔赴考场,而男人们为了干出一番事业,宁愿铤而走险,先苦后甜。
检察院公诉科,则是飞机中的战斗机——特殊中的特殊,男女比例不是一般的失衡。如果说这里的队伍是咱常吃的那一坨大蒜,每个女同志是个蒜瓣的话,那男同志肯定就是大蒜中间的那根柱子,所以这里绝对是女人的天下!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当有很多台戏的时候,那可就热血沸腾,热闹无比了。
“王断然,好久不见啊,你可把我们想死啦!上午还听何科长说中午请你吃饭,我们还以为是她想你了,故意跟我们说笑呢!”
讲话的叫余美,唇红齿白,三十四五,开他人玩笑如家常便饭手到擒来,每天头顶一头牛,来回溜达,见人撩人见鬼杀鬼。但未曾料到,竟连我这样二十六七、内向腼腆的小伙子都不放过。不过,这样也好,没有了距离感,倒也自然。
“余姐啊,N久不见,一见面你就拿我开心啊。”尾随何科长,我走到她跟前。
这时我才发现,在人群中有一张俊俏的脸,忽闪忽闪分外鲜明,以这长脸为圆心,以0.5米为半径,围满了检察官姐姐。而此人,就是大蒜中的那根柱子。
柱子哥皮肤白皙,五官匀称,嗓音飘渺,目光苍茫,知识渊博,办案高效。没事就手持佛珠、罗盘、经书等,在办公室来回踱步,没人时就把柜子里的香炉搬出来,烧香拜佛,念念有词,他就是号称罗半仙的罗松伟。
“小王,欢迎过来实习啊,看来我又要解放了。”罗松伟用特有的女人腔儿向我打招呼,蹭、蹭、蹭,鸡皮疙瘩飘零一地。
“小王,我们刚刚在探讨李庄案,你大学老师不是兼职律师嘛,你说身为律师,凭什么向当事人收取那么高的律师费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罗松伟似乎在寻找志同道合者。
我兴匆匆地答道:“关于律师收费的问题,每个省有专门的政府指导定价,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设置的收费门槛和上限都不同。按照此规定,刑事案件,我省最高收费大概不超过15万,但是,这只是指导性定价。”
虽然同为法律人,但是律师与检察官之间也存在“误解”。
“还指导性规定!凭什么收那么多钱啊?”罗检一脸怨恨,“同样是搞法律的,凭什么我们公务员就拿那么一点死工资,律师却大把大把的赚钞票,开奔驰、坐宝马、住豪宅啊?!还有没有天理啊?”
“就是啊!你看我们这里,案多人少,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畜生用,结果每个月工资还不够买国产奶粉儿!混了大半辈子不见得混出个名堂,好不容易遇到点机遇,熬成副科或正科,可待遇还只是涨了那么一点点。”不知道哪个鲜花儿在随声附和。不过,这讲的确实都是实话。
曾听公安战线的同学揶揄身为检察官的同学:你们检察院账面工资虽少,但福利待遇甚好,除了每月各种津贴、补贴,单单年终奖一项,就相当于发了3至6个月的工资,比我们公安强多了!
在律师界,有些害群之马确实嚣张,瞎搞瞎混,屁眼黑黑,不讲良心,大把捞钱大肆挥霍,购房买车到处炫富。然而,这样的人毕竟还是少数,整个律师行业的行情是20%的人占据了80%的总收入,贫富差距极大。80%的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都在温饱线上挣扎,甚至不如一个下岗工人。
细细想来,难怪律师阅卷难:让你律师嚣张,在不平衡心理的作祟下,检察官“有条件时”当然要刁难律师,让你赚不钱或者至少不让你赚的那么痛快!
当下社会就是这样,大多数人的眼睛都往上长;大多数人都期望一夜暴富;大多数人都缺少幸福感,觉得自己比别人惨。随着这种心态膨胀酝酿,愈演愈烈,甚至发展到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境界,就像唐伯虎点秋香里周星驰和小强那段儿场景,争相敲断自己的胳膊——你们谁敢跟我比惨?
律师和检察官、法官的对立是个社会问题,不是我个人问题,话说言多必失,不接腔也罢!见我面带微笑却不搭话,何科长让大家不要闹腾了赶紧干活去,大家三三两两作鸟兽散。余检则凑到我跟前:“很久没办案了吧,小帅哥,走,去我办公室,给你两个盗窃的案子练练手。”
何科长一听不干了:“你别偷懒哈!他来了就相当于我的助理,有个传销大案要交给他,要不跟你那两个盗窃的换换?”余检一听,赶紧摆手作罢,一溜烟闪开。
一屁股坐下,刚翻看了几页卷宗材料,小疙瘩打来电话,说被传唤了,人在公安局,问我咋办?我一听不好,肯定哪里捅了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