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686000000007

第7章 城里的赵小米

赵小米知道我要来她这里,前一天的时候,就把那间一直空着的房间帮我收拾了一遍,让我跟她一起住。看得出来,房间刚刚收拾不久,还留有打扫过的痕迹。赵小米是我在省城唯一的熟人,我也决定住她这儿,也算有个照应。这样也好,我可以不用去外面租房子,省下租房子的钱去新华书店买我喜欢看的小说,也不会感到有那种一个人睡觉时的害怕。

我原来一直以为,赵小米来城里的这三年,应该嫁人了,但现在看来,这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因为在这里,我并没有发现男人的物品,也没听她给我提起过她有老公。或许她只是找了男朋友,还没打算结婚,我依然这样在心里猜测她。没想到原来那么熟悉的一个人,三年过后,我却要用猜测来重新认识她。还好,无论生活怎么变,容颜怎么变,她还是赵小米,还是我的好邻居好老师,如同从前。

现在的赵小米无论怎么看,都比以前我印象中的那个邻居和那个赵老师漂亮,皮肤白白的光亮柔软,身材也好了许多,修长的腿,单瘦的腰,丰满的胸,迷人的眼,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诱人的女人味道。虽然我不是男人,我不懂得男人们的欣赏,但我也懂得对世界的审美,说明在我眼里,她真的变漂亮了,身体变得有一种成熟女人的美。可以自信的说,我也是漂亮的,但比起现在的赵小米,我自然显得比她单纯,比她羞涩。如果漂亮对于女人来说,只代表身体,我想我应该也像赵小米这样对待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身体也变得美丽迷人。

晚上的时候,赵小米说是要亲自下厨,做几道她的拿手好菜,让我尝尝她的厨艺。瞧她那身漂亮打扮,我几乎不相信她还能下厨做饭。见她去厨房,我跟进去,帮她一起做。没想到她切菜的手法熟练得比我奶奶还好,可想而知,赵小米一直就是这么生活,我不由在心里猜想,她做的饭菜味道一定很好。

果真如此,她炒的每一道菜都是我比较喜欢的,尝了一口,味道格外的好。我说:“真没想到,你做的菜比我奶奶的还好。”赵小米马上说:“我不骗你吧,好吃就多吃点。”我看看她:“瞧你身材保持那么好,我要是多吃,吃胖了都见不得人呢。”赵小米也看看我:“没觉得你胖,再说我又不天天让你这么吃下去。”觉得好吃,便吃了两碗米饭,竟有种从未有过的幸福和温暖。

吃过晚饭,帮着洗了碗,打扫了卫生,没什么事,两个人便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闲聊。跟赵小米有三年多没见面,如今两个人突然这么相见,坐在一起,自然有很多想说的话,一个晚上也说不完。赵小米说:“时间过得够快的,记得你出生的时候,我正好上小学一年级,放学回来,我妈拉着我去你家看热闹,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你的身子依偎在你妈妈的怀里吸允着奶水,闭着小眼睛不哭不闹。你妈见我们过来,从抽屉里拿出四五颗纸包糖给我,我剥一颗丢进嘴里,甜甜的能让我吃上半天。现在想起来,真的让我渴望回到童年。”没能想到,我们的话题竟从多年前的往事开始。赵小米接着说:“没记错的话,今年你应该二十一岁,真不敢想象,二十一年前我看到的那个小女孩,如今坐在这里个头长得跟我一样高了。”我也感觉时间过得够快,仿佛自己的身体是从二十一年前飞过来的,我说:“是啊,过得真快,你记性真好,二十多年前的事你还能那么有印象,我可有些事情不怎么想得起来了,不过也好,有些事想起来不如忘记掉。”说这话的时候,我却并没有将过去那些悲伤的事忘记掉,一幕接一幕又浮现在脑海里,让我害怕。所以我不让自己继续说下去,顺手拿起遥控板,换了一个频道。赵小米似乎明白我此时的心情,因为她知道我的过去——我的身体是从悲伤中走来。

赵小米却继续想对我说些什么,看得出来她有一种强烈的表达欲望。所以我认真地听她述说:

——刚来城里的时候,我曾在一家电视台上班,做音乐编辑,但因为一个男人,一个月后,我就离开了那里,因为我想远离那个男人。但越想远离,就越无法逃脱,比如现在,我成了那个男人的女人,不,应该只是他的情人,这房子及一切都是那个男人为我买的。他叫颜小碎,一个曾经婚姻破碎的男人。也许他的名字注定让他的生活充满破碎,或者暗藏破碎。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离过婚的男人,他足足大我十岁。至少,我认为他是多么地热爱我,或许他更热爱我的身体。而我并没有让他轻易得到我的身体,只准靠近。我只是在想,我们的这种热爱,会不会在某一天突然也成为破碎的延续。因为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完美,它只是相对的。所以我告诫自己,热爱他,但不把身体随便交给他。

——如果说生活从来不会有真正的预见,那么没有谁能敢肯定或是预言,在彼此之间,破碎会注定延续或者不会延续。因此,在这个世界还未发生改变之前,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我们好好地热爱。真的,这个世界,这个城市,以及我们的生活,还有身体,都需要热爱。

——既然完美是相对的,那么破碎也是相对的。所以除了破碎,颜小碎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审视还有思考的男人。在我看来,我觉得他应该是这样。他的表情告诉他身边的每一个女人,他对生活的理解十分直接——男人存在的意义就是热爱女人的身体。由此可以想象,我们女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接纳男人对女人身体的热爱。要不你的身体是多余的,不值得热爱。

——热爱或许只是一个人对生活的独立定位,而不是他的职业。颜小碎的职业是电视台一档收视率较高的相亲节目导演兼制片人,说明他的事业是成功的,他已经变得足够成熟。从学校辞职来到城里的那会,我就应聘到那家电视台,在他负责的栏目组做音乐编辑工作。我们的认识应该就是从这里开始的。那天晚上加班,很晚了,没有车,颜小碎主动开车送我。我没有拒绝,因为他的主动来得太快,让我来不及拒绝。上了车,我们的话题从音乐开始。他问我喜欢听谁的歌,我想了老半天,然后告诉他说:“没觉得有我特别喜欢听的歌,但我从小喜欢音乐。”颜小碎就随手拿起一本碟,放了起来。听了一会,发现是张学友的歌,具体是什么歌,我想不起来,但我能听出张学友的声音来。音乐中,我一边望着车窗外,一边又回过脸来看着车内,我不怎么去看他,只是看着那些堆放在座位间的唱片,顺手拿起来,发现竟然全都是张学友的歌。我突然问他:“你喜欢听张学友的歌?”他侧过目光来,看我一眼:“热爱而已。”那一眼,让我仿佛明白,他要用这种热爱,告诉身边的人,他是一个成熟的中年男人,像张学友的歌一样充满成熟。

——音乐在空气里继续蔓延,不知是因为太晚了,还是因为张学友歌声的动听,在刹那间我有些想睡的感觉。不知不觉中,我闭上了眼睛,真的就睡着了。睡意中,我像是闻到一个男人的气息,在凌晨的黑暗里竟是那样无比深刻。

——不知什么时候突然醒来,发现自己靠在颜小碎的车里,而不是自己的房间和自己的床上。颜小碎并没走,他在一个人听歌。在知道我睡了的时候,他并没有把我叫醒来,也并没有趁我睡着的时候像流氓像混蛋一样,侵占我的身体,只是将车停在一棵安静的树下,让我继续睡。我揉了揉眼睛,不好意思地看着他。我说:“不好意思不知不觉睡着了,你怎么不叫我?”颜小碎淡淡地回答我:“见你睡了,挺香,不忍心叫你。”

——这时,我发现车上的电子表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三点。我对这个时间从来都很敏感,因为在二十多年前那个春天,我的身体就降临在凌晨三点。

——后来,他开车把我送了回去。回到家,将灯打开,灯光不像阳光那样自然,但柔柔的,一样亲切。进到浴室,将热水器温度调至38摄氏度,让水的温度接近我的体温,然后任它从头顶缓缓流下来,浸过我的全身。我仰起头,那种温暖的流动令我接近窒息。也许窒息是死亡来临的前奏,但我并没有觉得死亡来临,却让我格外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凌晨的安静中,生长,向上。

——半个小时后,我湿漉着身子从浴室出来,浑身是那样柔软,关上灯,然后爬到床上,赤露地睡去。那个晚上,温度给了我快乐的流动,睡梦却让我记住了那个深刻的男人——颜小碎。

赵小米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她开始喝起茶来。一会儿她接着对我说:

——半个月后的晚上,她侵占了我,我成了她的女人,但后来他告诉我说,他有过一次婚姻,三年前他跟他的前妻离婚了,他不想再结婚,只让我做他的情人。我想过让自己离开他,但我的身体已经疲惫,像一叶扁舟,靠岸了却失去了新的起航。所以,既然离不开他,就让自己学会习惯他。他几乎不来这里,除非身体需要的时候,因此大多时间,只我一个人留在这里,还好,现在你的到来,让我感觉有了陪伴。

赵小米终于讲完,我望见她的眼光里在述说时充满美好,充满悲伤,也充满无奈。没想到三年后,当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变成了另一个赵小米,让我意外。如果不来这里,我一直以为她是快乐的,现在我却突然明白,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美好,它只是相对的。

同类推荐
  • 续镜花缘

    续镜花缘

    《续镜花缘》,清宣统二年(1910)上海人华琴珊著。作者从李汝珍《镜花缘》一书末尾入手,着力写女儿国中几个才女理民治国的武功和文治。对一干才女不让须眉的各种才能极力做铺排描写,为几千年遭受歧视和压迫的女性吐气争光,对李汝珍《镜花缘》所写的妇女问题有所继承和发展。
  • 山丘上野草的泪水

    山丘上野草的泪水

    这是一部正统的悲剧,换句话说就是主人公在故事结尾以某种方式死去。如书中主人公小刀在实现最后心愿后面带笑容死去,再就像书中的斧头在故事结尾他的精神已死,落得家破人亡的结局。书中的主人公以男性为主,故事讲述他们各自的爱这就是书名中的山丘,他们又都来自社会底层——野草,故事脉络又是正统的悲剧——泪水,人生一条闪着涟漪的哀伤河流,倒映的七彩世界掩饰了琐碎、痛苦和不公。人生一出无法选择角色的舞台剧,自以为是剧中主角,其实只不过是过路人。
  • 悼念一只鸭

    悼念一只鸭

    老李养了一只名叫团结的鸭子,鸭子同他相依为命,但面对着禽流感的肆虐,这只鸭子将要由他亲手杀死……善良的老李真的下得了手吗?老李由此将经受怎样的一种情感折磨?老李将白菜单装到一个方便袋里,把口儿扎紧,放在了所有菜的最上面。走在回家的路上,老李嘿嘿地乐出了声,四下瞧瞧,连忙缩回了笑容,谁想到他会因为那只肥胖的大肉虫而买这棵白菜呢。今天团结可逮着了,终于有了顿野味吃。生活在城市里的鸭子真可怜,脚丫沾不到土,鼻子闻不到青草的气味。吃饱喝足就算是享受了。团结还睡着,缩在角落里毛乎乎的一团,像花。
  • 吃玻璃的女人

    吃玻璃的女人

    2014年6月搬进新住所的第三天下午,提着袋啤酒回家时,我碰到了一个女人。不知从哪里来的,大热天穿着一身冬衣,在我家楼外那块空地上翻着垃圾箱,翻得肆无忌惮,把原本干净整洁一块地弄得一片狼藉。挺过分的不是么,所以我立刻过去拍了拍她,试图阻止她:“不要翻了好吗,地上一塌糊涂了,是不是找吃的?我给你点钱?”她听后抬头看了我一眼。
  • 骗局

    骗局

    到一座城市去大展宏图,我的职业是个骗子,我非常热爱自己的职业,我有绝对优势从事我的职业:我从小就反应机敏,谎话张嘴就来而且天衣无缝得滴水不漏,更重要的是我生就一副粗眉大眼厚嘴唇的憨厚老实相,这使我骗起人来如虎添翼,令对方防不胜防。
热门推荐
  • 眩鬼双生

    眩鬼双生

    “从来不想,从来不想……离开你!”蒋遥倒在少女的怀中,喃喃语着,少女将脸遮挡在纸扇后,她嗔怪道:“你总是这样说,让我真的信了,你可怎么办才好?”蒋遥推开纸扇,抚摸着少女的面颊,柔声道:“瓶儿,你莫不是不信我说的?”“我信。”银瓶儿的目光落在蒋遥的脸上,那宛若女子姣好的面容,她只是笑道:“但有些事情,总不会随你我的意思去发生。就像,你们蒋家可能容纳我一个青楼出身的烟花女子吗?”“为什么不行,我喜欢的是你,你喜欢的是我,只要我们愿意,谁也阻拦不了。”云州城内,东城角。
  • 医色生香之盛宠太子妃

    医色生香之盛宠太子妃

    苏阮,苏家的千金,国色天香,家人宠爱,更有人人艳羡的未婚夫。谁知,一场出游,却被柔弱表妹推入崖底。再回首,柔弱表妹已经代她嫁入侯门,夺了她的未婚夫。更甚,夺了她的救驾之功,成了太后身边的新晋红人,被册封端福县主,风光无限。她,苏阮,现代赫赫有名的绝世神医,却因先天不足,没有活过三十。她锱铢必较,不信佛不信魔,只信她自己。救人全凭心意,她认为该就的,分文不取也要从鬼门关里抢回。她认为不该救的,纵万千财富,无边权势,也不能令改变。当她成为她,在崖底苏醒,这个天下注定要为她颠覆。养好伤,悠哉上山采药,一个脚滑给摔了下来,直接砸晕了一个美男。为了不损阴德,尽心尽力将这个半死不活的美男给拖回去救治。美男太美,她花了眼,错了药,给美男下了春药。美男在前面,姿色无双,没把持住就给扑了。一夜风流,她吓得赶紧给跑了。她不仅把人砸个半死,还把人给上了,这下梁子结大了。跑,赶紧跑,跑到天涯海角,再不相见。
  • 汗王悍妃

    汗王悍妃

    绝美容颜,却凶如猛虎,悍如泼妇,一张巧嘴族内无人可敌年不过十三便声名远播至遥远的纳烈汗国一双巧手,能织天锦,能剥牛皮,一张巧嘴可言善恶,一双亮眼更是识人识鬼,方圆几百里内,谁人不知小小应紫色的能耐。小小人儿,精成了鬼。汗王娶妻,新娘不嫁,谁人也说不听,威胁利诱皆不动心的新娘却被十三岁丫头的三言两语打动了心,触了念“金玉石一百枚,琥珀屏风五十面,黄金鞭十六根,新娘马上可以入洞房”。一开口,便比狮子还大,这是她的口水钱,可不是给新娘的礼金,她是说客不是新娘,可别搞错了。“若是不给呢?”一头火红长发的汗王,反倒不急了。“那就去娶别人”。小小身影,立刻转身,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应紫色从来不浪费半滴口水,手上的粉色玉彩镯是无缘的新娘送的,她中意极了。精彩片段一:洞房花烛夜“你卑鄙,你无耻,你不是男人,权大如天盖住你那双乱视的眼,一头红发就是你的报应,你一腿长一腿短,左手正右手反,吃饭填鼻子不知道嘴在哪——”。霹雳啪啦,一咒就是一整夜。“闭嘴”。“我有说话吗?你哪只耳朵听到?哈,没想到你不但眼睛不好使,心黑没肝没肺,连耳朵都重听——”。“…”。“啊——”。一声惊呼,新郎努力的让新娘再也没空用嘴。精彩片段二:汗王的大哥,紫色的大伯,称他一声努哥,权不在手,身份在。努哥高高在上,不服弟弟抢了他的位,总喜欢指着手,划着脚。堂前,一大一小,两相瞪眼。“疯女人,这里岂是你可以来的地方,赶快滚出去”。“要滚也是你滚,他是汗王,我是汗妃”。确是悍妃,“没一声尊称也就算了,尽然对我指手划脚”。也不怕她找人拆了他的手脚熬汤。“这是男人的事,阿伦诺都没有开口,岂是你可以开的口”。“他是我的男人,只有我可以欺负,他却是你们的汗王,大可以欺负你们”。精彩片段三:“阿伦诺,这就是你的庇护,这就是你的承诺吗?毁了阿迈,毁了我的家”,天不再蓝,草不再绿,烧焦的一切皆是血的味道。“紫色,本汗会替阿迈找回公道,会替你的家人报此仇”。“不用,这仇我自己报”。连他的亦同。.................................................................................................逍遥新文:《狂夜》:
  • 总裁真正坏

    总裁真正坏

    这是一个都市小白领被腹黑大老板吭蒙拐骗欺负泪花后终于修成正果滴有爱、有船、有巴掌滴办公室纯蠢爱情故事。……小白领——太骄傲。“阎立煌,我不喜欢你,我很讨厌你。”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明白拒绝了他五根手指头那么多了,他竟然还假借职位便利,对她实施各种腹黑无耻的*骚扰——抓小手,揽小腰,偷偷亲。还故意掉进粪坑,让她美女求救英雄,好趁机*诱。更甚者在屡战屡败之后,恼羞成怒,对她威副利诱,霸王强攻!!!“阎立煌,我告诉你,我绝对不会跟人谈办公室恋情。”“事实上,我工作的一大原则也是绝不与女同事发生任何爱昧关系。”谁知道这斯文痞子没几天就把办公室的隔墙给凿穿了。“莹莹,咱哲人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那晚,他竟真为她飞越2千公里,仿佛屠龙勇士,救她出痛苦魔掌,还帮她灭掉了那对渣男贱女。……大总裁——真正黑!!!“丁小姐,你比我想像的,更可爱。”“阎先生,现实总比想像残酷。”“莹莹,还有什么,比被缠棉一掖的眷侣天亮就抛弃,更残酷?”这个小女子面若冰霜,却分明内心如火,一次勾挑引诱,二次欲擒故纵,三次煽风点火,他已经乐在其中。“阎立煌,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偏偏胆小的莹火虫就喜欢没事儿找抽,一个前度不够,竟然还弄来一堆相亲。在他悔不当初的一场伤筋恸骨的“大战”后,他再也忍无可忍。“丁莹,你再敢给我红杏出墙,信不信我,立马移栽!!!”移回自家后院,百亩田园,我看你还怎么花枝招展,呼蜂引蝶,所有风景,通通咱爷们儿独享!……被时光掩埋的秘密,终是被谁撕开真相?那天,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折身,落膝,说:【男人这辈子最大的战役,不是征服世界,而是征服他自己——用整颗心去爱一个女人一辈子。这是一场持久战,不少男人半路就丢盔弃甲另觅他欢。】可是莹莹,我不想再半路丢盔弃甲,你愿意陪我打赢这场,终生战役吗?“阎立煌,这场仗我早就输得一无所有尸骨无存。”在他前跟小蜜爱昧,后跟大明星绯闻,最后还搂着未婚妻跟她说“再见”的那天开始!!!奢侈的钻石婚戒,被狠狠砸落在地。转身的一刹她已泪如雨下。这个世界,可以让我笑的人那么多,可是,能让我哭的男人,却只有你一个。……最美好的爱情,便是历经千帆之后,终于成就我与你【最美的时光】。……这是一个草根女子自爱、自强,自立的故事。也是一个腹黑男从金字塔顶端坠入泥坑落地生花的故事。
  • 零落成尘相见欢

    零落成尘相见欢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那么一个人你曾经喜欢过但是最后不得不放手不是败给了时间不是败给了爱情而是输给了自己
  • 惊世废材:王的第一宠妃

    惊世废材:王的第一宠妃

    她是嗜血杀手组的第一杀手,因发现闺蜜背叛,想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却被神秘戒指给带到异世界。一朝醒来,她已不再是她,而是清岚国将军府的嫡女陌废材。废材是吧!修神力,控异火,御万兽,造神器,练灵丹,睥睨群雄,傲世苍穹,藐视天下,而她只能是他的!
  • 暖恋微风

    暖恋微风

    七年前,因为误会,他们双双被分手,从此,她变得不敢再爱,他变得孤冷不再触碰爱情。七年后,他成为了娱乐圈的巨星,而她是一名小小的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他们在大学再次相遇,他霸气蛮横对众多女星的示爱视而不见,却独独对她柔情有加,带她参加庆功宴,让她当自己公司的跑腿,公开场合对她示爱,然而,不懂柔情的她,却将这些当成是他的捉弄,再加上痴情男生苦苦追求,萧大明星好苦恼!曾经青涩校园爱恋,还会死灰复燃吗?
  • 情似烈酒,婚途荒芜

    情似烈酒,婚途荒芜

    她爱他,爱到不顾一切,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他恨她,恨到无法自拔,碧落黄泉也难以转寰。她与他的心上人被一同推到生死边缘,他冷笑着让她有多远死多远,至此,她对他只有痴怨,再无爱恨,可他偏偏抵着她,咬牙切齿地问她,“你说爱我一辈子,你的一辈子,就这样短吗?”--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灾星相公

    灾星相公

    她,从小不受宠的柳家七小姐,被利欲熏心的家人嫁给了他。爱上他是偶然,伤心是必然……他,人见人怕的灾星,娶了不爱的女人,关心的却是心爱的表妹。不想爱她,却自私的想要留下她……他承诺会对她好,然当妻子和表妹都有难的时候,他先想到的又会是谁?
  • 九央烈马(兽王系列)

    九央烈马(兽王系列)

    兰虎等人来云岩城执行抓捕凶兽任务,刚下飞船就遭到了当地部落杀手的刺杀,惊心动魄中众人在向无云家族的大本营、云岩城第一大势力向家堡中安顿下来,被兰虎用“封鱼剑”击败的“粉碎机”孔敖的弟弟孔玄夜为了替兄长报仇,尽遣帐下高手,配合两个仇视新人类的将军的手下追杀至云岩城,沙漠部落的圣女突然到访,意图与兰虎结盟,更令兰虎对向家堡的家主向天道有了全新的了解,在圣女的指点下,兰虎找到了向家堡位于沙漠中的秘密地下基地,战火重新燃起,兰虎再次举起了神剑,为生存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