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夏天,我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见面不算少。我时不时去她的公寓享用惬意的小型午餐,还去参加更为丰盛的茶会。我们彼此相处愉快。我很年轻,也许她想要引导我处男般的脚步在文坛陷阱多多的道路上走得稳当;而对于我,这下可以有人排解我那些小小的苦恼了,她一定会注意倾听,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规劝。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天生富有同情心。同情心是一种很有魅力的本领,但是经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拥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这种急人所急的心情中有一些食尸鬼般可怕的东西,他们看到朋友遭遇不幸,便会一股脑儿扑上去,把自己的本领施展出来。同情心像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而出,喷撒出来的同情粉末有去无回,有时会让受害者十分难堪。有人的胸前已经洒满了无数泪水,我就不再用我的泪水给人添乱了。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使用她的优势时很注意方式方法,你会感觉你接受她的同情是在为她做好事。我带着一腔青春的热情,把这点讲给罗丝·沃特福德听,她说:
“牛奶很好喝,尤其在其中加上一滴白兰地的话。不过呢,家养的奶牛巴不得把牛奶挤出去。奶穗儿涨起来是很难受的。”
罗丝·沃特福德有一张利嘴,除了她,谁都说不出这样刻毒的话来;另一方面,谁做事情也不会比她更让人折服。
我还喜欢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身上的另一点:她把周围的环境布置得非常典雅。她的公寓总是拾掇得干净利落,一派喜兴,花朵令人愉快,客厅的印花布不仅图案端庄肃穆,色彩也明丽,十分耐看。食物摆在具有艺术氛围的小餐厅格外吊人胃口。餐桌看上去大小合适,两个女佣很是利落,举止得体,饭菜做得很上档次。如果看不出来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个能干的主妇,那真是瞎了眼了。你肯定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受人赞扬的母亲。客厅里摆放着她儿子和女儿的照片。儿子名叫罗伯特,是个十六岁的男孩,在拉格比[28]上学。他身穿法兰绒衣服,头戴板球帽,而另一张照片上则身着燕尾服和立领衬衫。他有着他母亲那种宽宽的前额和好看的、沉思的眼睛。他看上去干净、健康、智力正常。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非常聪明,”这天我正在打量这张照片时,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说,“但是我知道他心地善良,性格很招人喜欢。”
女儿十四岁,头发厚实、漆黑,和她母亲一样,浓密蓬松地披到了肩上,而且她的脸面和善,眼睛娴静、清澈,和母亲的如出一辙。
“他们两个都很像你。”我说。
“没错,我觉得他们更随我,不随他们的父亲。”
“为什么你从来不安排我见他一面呢?”我问道。
“你想见一见吗?”
她莞尔一笑,笑得真的十分甜蜜,脸还有点羞红。一个女人到了这个年纪还动不动就脸红可是不多见的。也许,她的天真就是她最令人着迷的地方。
“你知道,他对文学可是一窍不通啊。”她说,“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门外汉。”
她说这话丝毫没有贬损的意思,而是充满爱意,仿佛让人知道丈夫最大的缺憾只是希望保护丈夫不受朋友们的嘲弄。
“他在证券交易所上班,一个典型的经纪人。我想他会让你无聊死的。”
“他让你无聊吗?”我问道。
“你看看,我碰巧做了他的妻子呀。我非常喜欢他。”
她笑了一下,遮掩了她的难为情。我感觉她担心我会嘲笑她,因为这样的坦白若让罗丝·沃特福德听到,肯定会大大挖苦一番。她犹豫了一会儿,目光变得更加柔和了。
“他不会假装是什么天才。他在证券交易所连钱都挣不来多少。可是,他善良、和蔼。”
“我想我应该会非常喜欢他。”
“那我就请你和我们安静地用一次餐。不过提醒一下,是你自己要来冒这个险的,你要是过了一个非常无聊的夜晚,可别怪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