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我写下的关于斯特里克兰德夫妇的材料后,我意识到他们一定显得模糊不清。我无法赋予他们有血有肉的特点,让书中人物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存活于书页之中。而且,我说不清这是不是我的错误,于是绞尽脑汁回忆种种特质,让他们栩栩如生。我觉得,下功夫写出一些说话的窍门或者一些奇怪的习惯,应该能让他们不同凡响,有他们自己的特点。他们站在那里,却像旧挂毯上的人物造型。他们与背景融合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连人形都没了,只剩下一点斑驳的色彩。我唯一的借口是:他们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你在他们身上看到的只有模糊不清的东西。有些人是社会机制的一部分,因此他们才能存在于社会之中,也只能靠社会活着。他们像身体里基本的细胞,而且,只要他们保持健康,就会在那个巨大的整体里被吞没。斯特里克兰德夫妇家是一个中产阶级的普通家庭:一个讨人喜欢、殷勤好客的女人,有一种无害的狂热,喜欢与文学界一些小名人交往;一个相当无趣的男人,在慈悲的上苍给他安排的生活位置上恪尽职守;两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不同凡响的东西凤毛麟角。我不知道他们身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把众人的好奇心搅动起来。
我把后来发生的情况想了又想,扪心自问是不是我脑力不达,看不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一些超凡脱俗的东西。也许吧。从那时到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人情世故有了不少了解,可是即使当初认识斯特里克兰德夫妇时我就有了这番阅历,我对他们的判断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不过我已认识到人是变幻莫测的,如今的我就不会像那年初秋返回伦敦时那样,听到那个消息后吓一跳了,不会的。
我回到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在杰明大街碰上了罗丝·沃特福德。
“你看起来非常得意,兴冲冲的。”我说,“你这是怎么了?”
她微笑起来,眼中闪烁着我熟识的刻毒,这意味着她听说了关于她一个朋友的什么丑闻。文学女子的本能是十分敏锐的。
“你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是不是?”
不仅她的脸,而且她的整个身子,都给人一种急切感。我点了点头。我揣度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是不是在证券交易所丢了老本,或者是被一辆公共马车撞上了。
“难道不是太吓人了吗?他跑了,扔下太太不管了。”
沃特福德小姐一定觉得在杰明大街的路边没法好好发挥这个话题,于是,她像一个艺术家一样把这一事实赤裸裸地抛出来,并宣称她还不知道具体情况。我不能让她屈才,说如此微不足道的环境哪能阻止她把细节说清楚,可她执意不肯再说。
“我跟你说了我什么都不清楚。”她说,对我激动的问题不予理睬,然后,她轻巧地耸了耸肩,“我相信伦敦城一家茶庄的年轻姑娘离店而去了。”
她朝我投来一笑,随后声称她与自己的牙医约好了,便扬长而去。我与其说失望,不如说兴趣盎然。在那些日子里,我的生活经历算得上第一手材料的还很少,因此当我碰到熟人中发生了一件我在书本里才能看到的事情时,一下子兴奋起来。说实话,现在时间磨炼了我,已经习惯有熟人碰到这种事情了。不过,我还是受了点惊。斯特里克兰德无疑已经四十岁了,我认为像他这样年纪的男人还纠缠于爱情中,怎么都让人反感。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我认定一个人陷入爱情而不出丑,三十五岁是最大的限度。这个消息让我有点不安,因为我从乡下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写了信,说我要回城,还附言说如果她不回信另做打算的话,我会在某个日子到她府上与她喝茶。这天就是我要去的日子,而且我也没有收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只言片语。她想不想见我呢?在这种焦虑不安的时刻,她很可能把我的短信忘到脑后去了。也许我应该更明智一点,不要到她家里去。另一方面,她也许希望把这件事儿压下来,如果我表明那个奇怪的消息已经传到了我耳边,恐怕是相当轻率的。我一方面害怕伤害一个贤惠女人的感情,一方面担心去了会碍事,很难两全。我觉得她一定备受煎熬,我不想看见那种我爱莫能助的痛苦,可是我内心却渴望知道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如何对待这件事,我对这样的想法感到难为情。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最后,我拿定主意照例去拜访,权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先让女佣去问一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是否方便见我。这样一来,她也有机会把我打发走。可是,我把想好的话说给那女仆听时,简直尴尬得无地自容,因此我在黑魆魆的过道里等待回话时,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才没有扭身逃走。女仆回来了。她的神态让胡思乱想的我觉得,她很清楚这个家庭飞来的灾祸。
“请这边走好吗,先生?”她招呼道。
我跟着她走进了客厅。窗帘放下来了一部分,客厅比较暗,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背光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坐在壁炉前,就着没有烧旺的火苗烤着脊背。我感觉自己闯进来是极为难堪的事。我想我的不请自来让他们受了惊,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让我进门只是因为她忘了另外和我约时间。我觉察出上校对我的闯入很恼火。
“我不大清楚你是不是在等我来。”我说,努力表现得若无其事。
“我当然在等你。安妮一会儿就端茶来。”
即便客厅里很暗,我还是看出来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脸肿了,满是泪痕。她的肤色本来就不好,这下面如土色了。
“你还记得我的姐夫吧?度假前,你在这里吃晚饭的时候见过的。”
我们握了握手。我感到很拘谨,想不出说点什么才好。不过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及时救了我,她问我夏天都去干什么了。有了这个话头,在女仆把茶端上来之前,我应酬了几句。上校要了杯苏打威士忌。
“你最好也来一杯威士忌吧,艾米。”上校说。
“不,我还是要茶吧。”
这话第一次暗示发生了不幸的事情。我故意不予理会,尽量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把话说下去。上校一直站在壁炉前,没有插话。我心里琢磨着如何尽快地脱身离去而又不失礼节,也自问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让我进来是出于什么考虑。客厅没有摆放鲜花,歇暑期间,各种摆设撤去后还没有摆放回来。客厅过去总是充满友善的氛围,这时却没有什么生气,很冷清。这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墙壁的另一边躺着一个死人似的。我把茶喝完了。
“你要抽一支烟吗?”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问道。
她四下搜寻烟盒,但是没有找到。
“恐怕是没有烟了。”
突然她泪如泉涌,急匆匆走出了客厅。
我一时不知所措了。我猜香烟没有了,而香烟向来是她丈夫买回家的,睹物思人自然就想起了他,眼下她感觉习以为常的小户人家温馨的生活化为泡影,这让她猛地一阵心痛。她知道过去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社交的假象再也维持不了了。
“看来我该走了。”我对上校说,同时站了起来。
“我估计你已听说那个无赖把她抛弃了。”上校吼叫起来。
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你知道外人都在怎么嚼舌。”我回答说,“我听说出了点什么事,不过他们语焉不详。”
“他不告而别,溜了。他跟一个女人去了巴黎,把艾米扔在家,一分钱都没留。”
“太遗憾了。”我说,往下却不知道再说什么好了。
上校一口吞下杯中的威士忌。他个子很高,身材修长,五十来岁,八字胡耷拉着,头发花白。他长了一双浅蓝色的眼睛,嘴唇无力。上次见面我就记得他脸圆圆的,有点傻相,翻来覆去挂在嘴边的是,退伍前的十年间他每星期都要打三次马球。
“我想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现在不希望我打扰她了。”我说,“你替我转达,我对此深感遗憾,好吗?要是有什么事我能做,我很乐意随时效劳。”
他没有搭理我。
“我不知道她以后怎么办,还有两个孩子呢,他们都靠空气生活吗?十七年了。”
“什么十七年了?”
“他们结婚十七年了。”他恶狠狠地说,“我从来就不喜欢他。当然,他是我的连襟,我尽量维持关系。你说他还是个绅士吗?艾米压根儿就不应该嫁给他。”
“这真就是最后的结局,一点挽回余地也没有吗?”
“她只有一件事情可做了,那就是和他离婚。你进来时,我正在向她讲明这点。‘把离婚申请交上去吧,亲爱的艾米。’我说,‘你得为你自己想想,为孩子们想想。’他当心别让我逮住。看我不把他碎尸万段。”
我不禁想到麦克安德鲁上校要做到这点也许还有些难度,因为斯特里克兰德给我的印象是一个结实强壮的家伙。不过我什么都没有说。空有义愤填膺的道德感,却没有力量严惩罪犯,总是令人非常压抑的事情。我拿定主意再次向他告别时,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回来了。她已经把眼泪擦干,在鼻子上扑了粉。
“对不起,我没有把持住。”她说,“很高兴你没有离开。”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坐了下来。我一点都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好。我有些不好意思提起那些与我没有关系的事情。我那时还不懂女人有种无法摆脱的毛病,就是一心想和愿意倾听她的人絮叨自己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似乎在努力控制着自己。
“人们都在议论这件事吧?”她问道。
我有点吃惊,因为她认定我完全知道她家门的不幸了。
“我刚刚回城。我见到的唯一一个人就是罗丝·沃特福德。”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拍了一下手。
“她说了什么?把她的话一字不差地告诉我。”我欲言又止,可她坚持要听,“我特别想知道她说了些什么。”
“你知道人们是怎么嚼舌头的。她说话靠不住,不是吗?她说你丈夫把你抛弃了。”
“就这些吗?”
我不愿意重复罗丝·沃特福德离开时提及一个姑娘在茶庄辞职的话,便撒了谎。
“她没有说他和谁一起离开了吗?”
“没有。”
“这就是我想知道的了。”
我有些迷惑不解,但是很清楚我可以离开了。我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握手告别时,我跟她说要是我对她有什么用,很愿意为她效劳。她浅浅地笑了笑。
“不胜感激。我知道没有人能帮得了我。”
我感到局促之极,不知道该怎么表示同情,于是转身和上校告别。他没有握我的手。
“我也要走。如果你走维多利亚大街,我和你同路。”
“好吧。”我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