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790600000006

第6章 再美,终究是别人的故事(1)

夜空下的霓虹灯不知疲惫地闪烁,

纸醉金迷成了黑夜的主流,

人们以扎堆来附和着空虚的苍穹。

我带着一身苦困,

想要在灯红酒绿中忘却自我,

却发现,这里只有他与她的故事。

追爱的女人

既然不能并肩同行,只好默默追赶。

彻夜狂奔,只为一窥你的哭笑。

错爱,并不可怕,

错过,才是真正的痛彻心扉……

1

敢爱敢恨,是我对婉婉最大的评价。

刚毕业那会儿,也许是对社会的不适应,大学同学不时会聚在一起吃饭唱K,仿佛这样能回到校园时无忧无虑的生活。

而婉婉每次都会带上国龙。

国龙是当时校内的高才生,在我们都穿着T恤牛仔裤,在操场上奔跑的时候,他已经一身衬衫西裤,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上立稳了脚跟,凭着技术获得一份不错的收入。

毕业后,国龙更是如鱼得水,进入一家国企当上了高级管理人员,用我们同学的话来说,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潜力股。

而婉婉便是痴迷于此。

当时由于大家都刚毕业不久,身上都没什么钱,所以每次聚会都是AA制。而婉婉每次叫上国龙,都会为国龙付他的那一份钱。

“切,真是个小气鬼,连聚会都要女生给钱,这样的男人真是够奇葩的。”我们常常在背后议论国龙。

我们也曾跟婉婉暗示过,但婉婉依旧特立独行,做着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在一次聚会上,婉婉喝了不少酒,神智已经开始有点模糊,她拨开桌子上的酒水,一下子爬上去,拿着麦克风,乱嚷着歌。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

众人顿时晕倒一大片,那感觉就像是菜市场里面的泼妇在表白。

然而,唱着唱着,婉婉竟蹲下来抱头痛哭,哭得那个惊天动地,扣人心弦。

一众好友见情况不对,忙上前劝说,唯国龙避之如不认识。

“我喜欢你……”现场一片嘈杂混乱,婉婉的哭泣声被硬生生地掩盖。

2

自那次以后,我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见过婉婉与国龙,跟他们也失去了联系。

后来,听朋友说国龙由于工作需要,飞往了北京,而婉婉却因为家庭原因必须留在本地。

分隔两地是爱情的死穴,双方在各自的世界里有着新的开始、新的见闻,旧的情愫也就慢慢消退了。

也许,这对于婉婉而言并非坏事。

半年后,婉婉在同学QQ群里组织了聚会,把我们这群由于工作忙碌而许久不曾小聚的同学都重新聚在了一起。

这半年,婉婉明显改变了不少,衣着得体,举止端庄,一头短碎发显得果断干练,让人耳目一新。

“婉婉,多亏你组织,不然我们这群同学都不知道何时才能聚呢!”我给婉婉倒了一杯酒,说。

“其实,这次聚会我是跟大家道别的,我要离开了。”婉婉举起杯,笑道。

嘈杂的现场顿时安静了下来。

“你要到外地发展了吗?怎么之前没听你说过呢?”其中一个跟她比较要好的同学问。

“是的,我要到北京去了。”婉婉说道,脸上洋溢着幸福。

一听到北京去,我们同学几人都不知如何回话,毕竟大家都知道,国龙如今就在北京生活。

谁也不愿意提起这桩事。

“婉婉,怎么突然间决定北漂了?”看周遭一片沉默,我开口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

“也不是突然间决定的,在半年前我已经怀着随国龙到北京生活的梦想了。我存了半年的钱,估计也够我在北京生活一段时间了。”婉婉说着,脸上依旧带着微笑与憧憬。

“我不想成为他的负累,所以我决定先存够钱,然后再去北京生活。”婉婉如是说。

朋友们纷纷叹息、举杯、祝福……

3

北京的街道永远是那么熙熙攘攘,汽笛声、引擎声声声入耳,把城市里的浮躁显露得淋漓尽致。

2013年,我因公到北京出差,在某天午后,百无聊赖,我联系上了婉婉,两人约至一家西餐厅叙旧。

婉婉来到北京后,凭着过硬的本领和自身不懈的努力,成功地成为一名插画师,如今稳定地给多家杂志社供稿,工作时间相对自由,所以才能在午后抽出时间陪我这个闲人。

“能在北京立足,实在不容易啊。”我感叹道,毕竟一个女子能在北京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背后肯定不少不为人知的苦痛。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谁都可以,只是不少人都死在了半途而废中而已。”言语中带着轻描淡写。

“听说北京的有钱人多,难不成你傍到大款了?”我打趣道。

“追我的大款倒是有……”婉婉望向窗外,“可是我来北京并不是为了这个啊!”

我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一个嘴巴,妈蛋,哪壶不开提哪壶。

没等我愧疚完,婉婉便收拾好手机,说:“晚了,我得回家去了。”

我看了看表,这才三点多:“你不是说你晚上才工作吗?怎么三点多就要走了?”

“国龙今天加班,我得回去给他做饭送到他公司。”婉婉留下这么一句,便转身离去。

看着婉婉的背影,我不禁叹气,好好的一个女强人,竟然被这事给神魂颠倒了。

好歹也先把单给买了吧……

4

让人意外的是,一年后婉婉回来了,自己一人回来的。

她取消了北京所有的订单和业务,乘夜机回到了原来的家。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和一众同学纷纷在午夜赶往机场,接她的飞机。

从机场走出的婉婉没有了昔日的风采,脸容憔悴,仿佛几天几夜都没有睡好似的。

“怎么回来得那么突然,是不是想我们啦?”我上前一步,接过婉婉手中的行李箱。

“国龙去伦敦分公司了,我留在北京也没有什么意思。”婉婉极力在脸上挤出一抹微笑。

又是国龙,这几年来婉婉开口闭口都是国龙!

众人高涨的情绪顿时低落了几分。

“不如我们去喝酒吧,好久没有跟你们喝过酒了。”婉婉看出了端倪,拍了拍手,建议道。

“走吧,大家那么久没见面,来喝个痛快吧!”不知谁附和道,众人的情绪再次高涨了起来。

那晚上,我们都不敢喝多,婉婉一人挑大梁,硬生生把一打啤酒给消灭了。

“临走前,我跟国龙说,等我赚够了钱,我就投资移民到伦敦陪他去。”酒精模糊了婉婉的眼睛,戳到了她心灵的柔弱处。

“我说婉婉,你不要那么傻了。”一同学看不过眼,劝道。

“给我闭嘴,你不是我,你说个屁啊!”婉婉咆哮。

全场安静了下来……

“我傻我承认,可是你们敢说你们不傻吗?看看你们这群‘单身狗’,你们敢说你们没有喜欢的人吗?老是怕这个怕那个,到最后什么都错过了,还要装情圣教训我傻,难道你们比我好吗?”婉婉拍案而起,指着我们一众怒骂。

“我一心追随着他,就是想要知道他是否安好,最起码,他失意的时候,有我在他身旁陪着他,他开心的时候,我能在背后默默地替他兴奋,虽然是傻,但是只要我喜欢的,我就得去追,不论什么代价!”婉婉说罢,拾起酒瓶就往地上砸去。

我和几个同学忙站起来,担心婉婉的行为会引起麻烦。没想到,老板却一脸欣赏看着婉婉,默默地鼓着掌,并示意我们继续喝下去。

5

两年后,婉婉存了一笔钱,加上家里的资助,终于凑够了投资移民的钱。

机场候机楼处,一众好友前往送行,婉婉与众人一一相拥,眼泛泪光。

登机时,我们排成一排,目送着婉婉优雅地走进登机口。

“去吧,追求你的幸福去吧!一路顺风。”某个矫情的好友喊道。

“祝你幸福!”众人不约而同朝着登机口嚷嚷。

“我会努力的,然后把他带回来!”婉婉回过头,朝着我们使劲挥手。

那一刻,她的笑容如此灿烂。

“等你们回来后,我肯定把他灌醉,问问他良心去哪了?”某个“缺心眼儿”喊道,引来了众人围观。

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幸运,在爱情的长河中能与伴侣并肩同行,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不断奔跑,方能一窥对方的背影。哪怕如此,我们依然无怨无悔,毕竟错过的爱更让人痛彻心扉。

到家以后,婉婉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这么一条信息:

“在追爱的路上,有你们懂我,真好。”

吃货的爱情故事

新书写到一半,或许是磁场突变,灵感尽失。

我找到责编:赶紧给我讲个故事,好让我的灵感快快回来。

责编说:

从前有个很胖很胖的胖子,他没有谈过恋爱,结果他死了。

不是这样的!

那胖子不但没死,还找到了一个好老婆。

1

我曾到过那么一个仙境,那里云雾缥缈,祥光普照,阵阵清新怡人的空气,让人精神百倍。

唯一的缺陷是,这里没有厨房,也没有穿着围裙的美女厨师,更没有美味可口的红烧茄子。

远处,一个面容慈祥的老人腾云驾雾而来,立于我眼前。

“凡夫俗子,入侵我逍遥殿所为何事?”老人微斥,却依然面带微笑。

“逍遥殿?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来了?”我无辜耸了耸肩。

“罢了罢了,你我相逢便是有缘,说吧,你要金银财宝,还是绫罗绸缎。”老人摆了摆手。

“我要红烧茄子,你给我烧一个吧。”一想到吃的,我便口水直流。

“这……这老夫实在无能为力,你换一个吧。”老人面露难色。

“那我要烧鸡翅。”

老人的脸“唰”一下绿了。

“还是不会吗?那红烧排骨?清蒸鲫鱼?豆豉五花肉?盐水菜心总会了吧?”我脑海中全是吃的。

“够了!”老人突然怒吼一声,“胖子没有未来的。”

“谁说胖子没有未来,不会做饭的男人才没有未来呢!”我反驳,虽然我长得不胖,但总不能让他诬蔑胖子吧。

“胖子永远找不到女朋友。”老人脸上多了一份狰狞。

“谁说的,胖子的女朋友贤惠着呢。”

“冥顽不灵,孺子不可教也,你的梦该醒来了。”老人说罢,拂袖而去。

随后,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肚子饿得咕咕响。

2

胖子外号叫馒头,这完全得益于他的体形,当然,他的肤色也占有一定的因素。

馒头是一枚不折不扣的吃货,上至五星级饭店,下至街摊烧烤档,甚至老干妈他都能吃得喷香的。

他曾经有一个辉煌的战绩,让我们所有的人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在自助餐连续吃了五个小时。

当时在场的妹子都为他而醉倒,这样的男人,肯定是一个“吃”心无悔的人。

馒头与牛奶相识是在一次联谊活动上,当时大家都提着包到野外露营。

当时馒头为了认识女孩,硬是让我陪他参加联谊活动,做着各种无聊的游戏,馒头却玩得不亦乐乎。

可惜天公不作美,就在大伙儿都上到山顶观光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暴雨,把人都困在山上,下山不得。

当时恰好正午时分,大家都饥肠辘辘,奈何最近的饭店在山脚下,大家只好饿着肚子到处躲雨。

“馒头,我知道你包里一定有吃的。”我尾随着馒头,这种情况下,跟着馒头最有安全感。

“有是有,不过只够我一个人吃。”馒头警惕地把包揽在怀里。

“馒头哥,我替你试试哪个比较好吃。”我把手伸向他的包里。

“滚!”馒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把我推倒在地。

“不就是一点点吃的吗?至于嘛?”

“人在包在,你不要打我包的主意。”馒头一手揽着包,一手伸向我。

我拉着他的手站了起来,叹气道:“是是是,知道了。”

这家伙,把食物看得比兄弟还要重啊。

没等我抱怨完,馒头竟然蹲坐在一旁,把包里的食物一一倒出。看着满地的罐头、零食、花生、卤蛋,我感觉胃里一阵抽搐。

大爷的,一开始就不应该跟着他。

“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馒头身旁多了一个小胖妞,正盯着馒头手上的卤蛋出神。

“什么事?”馒头敏感的神经明显察觉到了些什么,忙扭过身子,背对着胖妞,把卤蛋塞到怀里保护着。

“我可以吃一点吗?”胖妞双眼发着金光,哈喇子差点没从她嘴边流出。

“不行,除非你拿东西换。”馒头趁着胖妞不注意,把散落在地的食物都一一拾起,揽入囊中。

“好,换就换。”胖妞深呼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

随后,胖妞闭上眼睛,往馒头肉乎乎的脸蛋上亲了几口。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我忙不迭扭过头,毕竟这画面太美,太突如其来,那视觉冲击力让我一时之间接受不了。

“你这是干什么!”背后传来馒头的尖叫声。

“我把我最重要的初吻都给你了,换你一点食物不过分吧。”胖妞一脸无辜,随后又弱弱地问了一句,“只换个卤蛋可以吗?”

估计馒头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一脸茫然。片刻,他直接把包扔给胖妞,说:“全给你了。”

说罢,便拉着我逃之夭夭。

“喂!我叫牛奶!”背后传来胖妞的声音。

3

如果说让我选择这个世界上最合适的搭配的话,我一定会选择豆浆和油条。

当然,馒头和牛奶也不错。

自从联谊活动后,那个叫牛奶的胖妞不知道从哪里拿到了馒头的电话,每天都会进行两至三轮的电话轰炸。

一开始,馒头还是坚守着自己的原则,但终于经不起牛奶的软磨硬泡,竟一时心软被牛奶给征服了。

“馒头牛奶”组合从此诞生,江湖夜市将要掀起新一轮的“腥风血雨”。

有了爱情滋润的馒头渐渐与我减少了联系,每当我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都跟牛奶在外面溜达。

哼,这小子一开始还说牛奶怎么怎么的,现在一转头就连影子都不见了。

再一次见到馒头,是在半个月后,我的生日那天,馒头跟牛奶死活要拉我到小食街去轧马路。

在我看来,生日也许只是让他们轧马路的一个借口罢了。

看到他们俩,我是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恋爱中的人难道都会有那么大的变化吗?

本来已经够胖的馒头,身形更是又胖了一圈,打个比方,馒头已经长得跟面团一样了。

而在他身旁的牛奶更是夸张,身材已经严重走形,唯一不变的是她胸前的波涛汹涌,我终于知道她“牛奶”的外号从何而来。

他们两人相挽前行,把整条街道都霸占了一大半,害得我只能乖乖地跟在后面。

同类推荐
  • 家有校草:隔壁男神有点冷

    家有校草:隔壁男神有点冷

    丛冉跟随妈妈嫁入豪门,开始新生活。本想安稳度日,不料那个冰冷的少年却费尽心机想赶走她。后来的一次醉酒,他没能经住诱惑,偷偷吻了她,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恋上她的味道。他高冷漠然,对任何人不屑一顾,可偏偏宠她上天,把她宠成最幸福的公主。
  • 有关你的地方

    有关你的地方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梦中的自己都渴望着成长为最好的样子。我们身边出现的人,都只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镜子,他们会让我们更好的成长,直到我们成为最好的自己。林秒说,遇到许木是她做过最美的梦,并且她的梦一直在继续。
  • 盛爱晚夏

    盛爱晚夏

    两年的时间,当盛夏走出那扇坚固的铁门后,她终于重获自己。可是现在的她,到底还剩什么呢?她在最好的时光,失去了一切,现在,一无所有……但正是在这个时候,她一直以来追逐向往的光明,却对她伸出来手。他说她会保护她,会照顾她……季长生:盛夏,你不能要求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对你多好。盛夏:那你现在为什么要对我好!季长生:因为我喜欢你。这个夏天,她没有了奔跑了草坪,却依旧能站在缝隙里,迎风飞舞。
  • 美男们,快向我看齐

    美男们,快向我看齐

    “哔~~集合~~全体美男都有,向我看齐,报数!!!”“一”“二”“三”“四”“五”“集合完毕请指示!”“快向我看齐!!!”“???”“古龙月,出列!!!”
  • 天配良缘之商君

    天配良缘之商君

    她是苍月国大将军之女——商君,武艺超凡,却不幸遭灭族之祸,遂女扮男装,与妹妹相依为命,一路隐忍复仇。她结识慕容舒清,创立缥缈山庄,以经济力量抵抗苍月。他是神秘的海域皇子——秦修之,温润如玉,为爱痴情。长期流亡的他,对商君一见钟情,但苦于商君男子的身份,无从表白,只好一路相守,不离不弃。他是苍月富商家的三少爷——萧纵卿,阳光可爱,又霸道难缠。他在贼窝中与商君相遇,在暴雨狂澜的大海中对商君萌生情愫。为了商君,他心甘情愿地付出一切,爱得深入骨髓。商君背负血海深仇,隐忍六年,智闯贼窝,为民除疫,勇破敌阵,手弑仇敌,终于报仇雪恨。然而,曾经不敢奢望爱情和幸福的她,究竟会情归何处?
热门推荐
  • 让学生勤奋好学的故事

    让学生勤奋好学的故事

    勤奋好学是求知启智的根本途径,也是育人成才的重要条件。本书精选了古今中外勤奋好学的故事,希望能更好地帮助青少年朋友养成勤奋好学的好习惯。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武装自己,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 人鱼的告白

    人鱼的告白

    为了五百年前的誓言,人鱼公主冷凝霜独活五百年,只为找到他。百世不轮回,千秋遇不及。前世桃花未凋零、朱颜辞镜花辞树。待君今生恋旧人,最是人间留不住。
  • 贤妻良母难为

    贤妻良母难为

    莫黛本以为自己盲掉的双目这辈子都不会再次发挥它们的功用了,但老天似乎有意给她一次重见光明的机会,在她28岁生日的当晚安排她穿了——她该感谢老天的,真的————感谢他让她甫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挂在半崖的一根树杈上,下一秒便自由落体向下坠,身体横向着陆,直挺挺砸向岩石;——感谢他让她穿到一个女养家的女尊世界中,成为一户家徒四壁穷得不能再穷的农家中的“妻主”;——感谢他让她这个前世没什么恋爱经验的大龄女青年已经有了丈夫,三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两岁,还有一个尚存在肚子里)的惊悚现实感;——感谢他让她知道她的人缘有多么微妙,亲戚不亲,邻里不睦,丈夫吧,一个貌合神离,一个胆小怯懦,还有一个压根儿就瞧她不起.人生在世总要有个奔头,重生的惊喜很快便被困窘的现实打破——她为什么而活?她要怎么活?当一声怯怯的软软的糯糯的小猫似的童音传进她的耳内——“娘.”她看着站在面前的两个瘦得皮包骨头,明显已经病态的小萝卜头,她的心尖儿颤了,虽然这具身体里的芯儿是换了,但血缘亲情却是磨灭不去的,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这一刻已经认命了——丈夫神马的先忽略不计,为了孩子们她也要努力活好。她要为孩子们支撑起这个贫穷的家,她不求大富大贵,但至少要把孩子喂饱喂好。运用前世不多的经验智慧,再偶尔使用一下坑爹的异能,坚忍低调做人,不卑不亢行事,踏踏实实种田过日子,勤勤恳恳赚钱养好家。看着孩子们渐渐圆润起来的小身体,看着家人愈来愈舒展的眉眼,她从心底升起一种满足感。她希望日子会如此顺遂地过下去,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狗血的。她忽略了老天一直以来偏爱的“小言情”,从穿越后的那一刻她就努力摒弃掉的感情问题,渐渐显露出来。
  • 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一直来,我们推崇敦厚、谦让的品格,从小,父母一边潜移默化一边耳提面命地教育我们要谦让,要相信吃亏是福,从而导致了大部分人不好意思,所以遇事不争,委曲求全。随着时代的发展,目前社会越来越遵循丛林法则,适者生存,弱肉强食之下,不好意思已经是懦弱、无能、自卑的代名词。
  • 地球百子1:重返地球

    地球百子1:重返地球

    一场毁灭性的核战争之后,地球表面被彻底摧毁。幸存的人类,逃入太空生活。300年来,从未有人再踏上地球一步,直到现在——太空舱故障,氧气不够所有人存活。100名有犯罪记录的青少年被遣返地球,执行希望渺茫的唯一任务——生存!重返核辐射弥漫的地球,百子面临有生以来最艰难的生存考验;更可怕的,是来自人类彼此之间的考验。零规则的地球,一切需要重建,爱与自由,战争和生存,地球百子必须直面末日的人性拷问。与此同时,百子中不断有人被射杀,而他们的一举一动也似乎被某种力量所监视。地球上不只有他们,还有其他人?接二连三的骚乱,不可预测的将来,以及无所不在的神秘威胁,地球百子如何面对,他们能存活下来吗?
  • 红楼梦外梦

    红楼梦外梦

    春至芳园色色新,品香论艳处处同。试问谁是惜花者,家住蓬莱灌园人。依旧是红楼裙钗,依旧群芳薄命,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结局。黛玉的善意诚心,不但让妙玉最终认祖归宗,也扭转自己泪尽人亡的宿命。神瑛使者的重情,迎春枯木逢春,冷二爷遇上冷惜春,谁最冷情?元春大梦归,贾家大厦倾,只因一弱女复仇梦。断红尘,难舍的是恩爱夫妻情,人间骨肉亲。悲欢离合多少年,白茫茫雪地才干净。
  • 重生之贼行天下

    重生之贼行天下

    孤寂的行者,追逐阴影的脚步,这是盗贼的赞歌。带着一个一百八十级的大盗贼的记忆,回到了十年前,命运给聂言开了一个玩笑。曾经错过的、被夺走的,都要重新拿回来。然后搞一身神装,摧枯拉朽,见神杀神,势不可挡。
  • 猎狮犬

    猎狮犬

    牧场里的牛羊被猎杀,牧羊人被攻击,猎犬遭伏击,血案接连不断,猎人的尊严遭到挑战,猎犬巴克的愤怒也到了极限。谁是凶手?一头巨型美洲狮以其智慧、雄心挑战人类,在悬崖地区与人展开生死搏斗。凯恩猎犬令人称叹的勇气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令人深深感动。
  • 通灵师奚兰

    通灵师奚兰

    “龙家奇术,传儿不传女!”龙奚兰就因为这条祖上的规矩,穿了男装十七载,终于成为名噪一时的通灵师。为了寻找离家数年的娘亲,她孤身一人来到京城,却因为一个红衣女鬼的出现,把自己卷进了一系列的诡案之中。他是皇上最宠爱的第七子,亦是京城女子倾慕的对象。但是“本王不信鬼神,所有的凶案,都必定有个真凶!”誓要铲除文国全部污秽迷信之人的胥王,怎么可能想到,自己竟然娶了个通灵师?鬼宫怪事,僵尸叛军,迷魂小妖……从此以后,各路妖魔鬼怪粉墨登场,王爷,你还信不信?
  • 阿丝地狱

    阿丝地狱

    十四个人,离奇地出现在阿丝山谷中的一辆客车上。漆黑的雨夜,塌方让他们弃车而逃,山崖上的鼓声将他们引至一处漆黑的小楼内。翌日,少妇房中出现腐烂的尸体,许多已死去多时的人,如同有约般朝着小楼逼近,并在小楼前再次倒地毙命。黑袍的巫师唱起远古的歌谣,慑魂的鼓声再度响起。小楼前的尸体神奇地复活,并在黑袍巫师的带领下,消失在群山之中。十四人中的警察秦歌追踪尸队,意外地发现隐匿在深山中的小镇。在那里,他们发现自己其实都已经是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