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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旧事(2)

散文《迟暮》发表在一九三三年的校刊上,是其母亲黄逸梵的真实写照: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的口。

校刊成了张爱玲最早发表文字的一方绝佳天地,在圣玛利亚女校读书的那几年,她在校刊上发表了大量的小说、散文,如《迟暮》《秋雨》《论卡通画之前途》《心愿》《牛》《霸王别姬》等,引起了校内师生们的广泛注意。

一九三七年发表的《论卡通画之前途》不仅写得文采斐然,也显示了爱玲非同一般的远见卓识:

卡通的价值决不在电影之下。如果电影是文学的小妹妹,那么卡通便是二十世纪女神新赐予文艺的另一个可爱的小妹妹了。我们应该用全力去培植她,给人类的艺术发达史上再添上灿烂光明的一页。

她的预言真准。在上世纪末,影坛上的卡通片《花木兰》《大闹天宫》的确引起了巨大轰动。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中文写作的热情、提高写作水平,汪先生利用一个名叫国光会的组织,发动出版一种32开本的小型刊物,名为《国光》。他们请张爱玲出任编者,却被她拒绝,她只愿意在上面发表作品。在那期间,两篇小说《牛》和《霸王别姬》曾引起校内轰动。

一九三六年发表在校刊《国光》第九期上的《霸王别姬》,其行文技巧之成熟,使全校师生为之吃惊。汪宏声先生上课时大加赞赏,说其与郭沫若的《楚霸王之死》相比较,简直可以说有过之无不及。编者在“编辑室谈话”中也做了高度评价:“爱玲君的《霸王别姬》用新的手法、新的意义,重述了我们历史上最有名的英雄美人故事,写来气魄雄豪,说得上是一篇‘力作’。”

《霸王别姬》何以如此受宠?

在传统的中国京剧舞台上,我们会更多地把虞姬看成一个悲剧殉情角色;但爱玲笔下,虞姬的死则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多了一份理性色彩,这是一个清醒、自尊的女性形象。在那里,虞姬不再是传统戏台上那个柔情似水又刚烈万般最终为霸王殉情而死的女人,而是为“实现自己的价值”将一把精致的小刀抽出刀鞘,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我比较喜欢这样的收梢。”

塑造出这样一个美丽又自尊的女性形象,在这个人物身上寄予的那种独立自主的女性性格,这也正是爱玲一生都在追求的。那一年,她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但她笔下作品的沉郁与厚重,已超乎想象。

爱玲对颜色有一种天生的敏感。她欣赏古人对颜色的参差对照: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她对绘画也有着天生的兴趣,甚至梦想过当一位卡通画设计师。

在圣玛利亚女校,很多个上课的日子里,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一个角落里的爱玲,对台上板着面孔讲课的先生小姐不感兴趣,就随心所欲地在纸上涂画着,以打发她寂寞悠长的时光。学校的课程安排,对这位天资聪颖的少女来说,或许太过简单,或许有太多不合她胃口的地方。尽管,她的考试成绩每次都很不错,写作成绩更是了得。可她却并不是老师同学们眼中的“乖”学生,上课走神、作业忘记写,是常有的事。倒也没有人计较,她一句“我又忘啦”,他们也便笑笑原谅了她。

圣玛利亚女校,张爱玲在那里度过了她的初中、高中生活,在那里,她体味过一位少女无处可诉的悲凉,终日沉默寡言静静来去;她也体味过被人赏识的轻微快乐,女校的校刊是她走向文学之路的第一方舞台。在那里,她开始有了海阔天空的计划,她计划中学毕业后同母亲一样,到英国去读大学,还梦想把中国画的画风介绍到美国去。她渴望自己比林语堂还出风头,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那样的美好愿望,曾经激励她比一般学生付出更多的汗水,可当她携着那样的美好愿望转身回到现实里,却又被那种阴森森沉闷压抑的空气给笼罩了。在那其间,她迎来生命中那一个对她影响甚深的人——她的继母孙用蕃。因为那样的家庭变故,她的中学生活也越发变得黯淡不快乐起来。

圣玛利亚女校,因为张爱玲的出现,到现在还是不少人幽思怀旧之地,在张爱玲的生命中,这所学校也应该是重要一站,因那里是她初次展露文学才华的地方。不过在爱玲早期的作品中,她却很少提及她的母校。或许如她所言,因为那里留下太多不快乐的回忆。她晚年的小说《同学少年都不贱》于二〇〇四年二月由台北皇冠出版社出版,细心的读者终于从那里找到圣玛利亚女校的旧迹:荒烟蔓草的后园,后园里的小丘,星期日寂寞无人的盥洗室,宿舍没装纱窗,夏夜里,一阵阵的江南绿野气息从窗子里涌进来……

原来它一直在那里,在她的生命血液里,曾经的岁月远去,记忆却不会老去。谁说爱玲无情,她只是不肯轻易提及。

3|父亲再婚

爱玲上中学后,就很少回家。其间,偶尔会到姑姑那里去。那个凉爽的夏夜,在姑姑家的小阳台上,姑姑把父亲又要结婚的消息告诉了爱玲。从小读过太多关于继母的文学故事,从小体味过被亲生母亲爱着又受到冷落的爱玲,对母亲,始终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又爱又怕,又敬又怨。然而,对于那个将要到她的家中代替母亲的那个女人,她从一开始就怀有强烈的厌恶与反感。尽管,那时候,她对那个女人还一无所知。

一九三四年春天,位于黄浦路7号的一栋欧式建筑——礼查饭店里,张灯结彩,一场中西合璧的婚礼正在这里举行。大厅很大,能容五百多人,厅堂四壁都以时髦的玻璃镶嵌做成,华衣丽服的宾朋来来往往,映得玻璃墙壁上人影绰绰,厅堂入口的大红纸上写着“张府孙府联姻”几个水墨淋漓的大字。身着簇新中式长袍的新郎旁边站着身披白色婚纱的新娘,他们正笑意盈盈地接待四方来宾。新娘不算年轻,方脸、尖下巴、大眼睛,一派干净利落的样子。熙来攘往的人群里,十四岁的爱玲静静地坐在大厅一角的桌子旁边,冷眼打量着那一派繁华热闹,心里却有无限的悲凉层层涌上来。不管她愿意不愿意,父亲再婚还是成为了现实。就如当初她无法掌控父母婚姻的破碎一样——人生总是这样不可把握。沉浸在新婚之喜的他们,谁会在乎她内心的感受?

这个叫孙用蕃的女人,从此与少女爱玲的生活纠结在了一起。

孙用蕃是张廷重在银行的同事孙景阳同父异母的妹妹。她的父亲孙宝琦曾任山东都督、袁世凯内阁国务总理等职,一生娶了一妻四妾,膝下有八男十六女,她在家中女儿里排行老七,也算是名门望族之女。

与妻子黄逸梵离婚后,尽管张廷重身上有着种种前清遗少的陋习,身边还有两个小“拖油瓶”,可他分得的那笔丰厚的家产——一条街的房子与多得数不完的古董,还是很受人关注的。他很快就吸引了同事孙景阳的眼球。他把自己的七妹妹介绍给了张廷重。

孙用蕃那年已经三十六岁,不知何故仍然待字闺中,也顾不得入门给人做填房做继母,竟然一口就应承下来。一个离婚待娶,一个大龄待嫁,二人相识,一拍即合,婚事就利利索索定下来。孙用蕃就进了张家大门,成了爱玲的继母。

这个自小就生活在大家庭里的名门之后,虽然也是贵族之女,可她嫁给张廷重时,家境已陷败落,家中兄弟姐妹多,吃穿用度已不是那么宽绰。嫁到张家之前,她听说爱玲的身材与自己差不多,就收拾了满满两大箱子自己以前穿过的旧衣物带过来。那两箱子旧衣物,也许是带着她的一番好意与良苦用心一起随她到张家来的——嫁过来,她就是那个家的女主人,学会持家过日子,是家中女主人的本分。也许,她原本是想用它们来拉近自己与这个丈夫和他前妻所生的女儿之间的感情,可她做梦都没想到,那两箱旧衣物却成了她与少女爱玲之间交恶的导火索。自小衣食无忧又对衣着有着非凡品位的爱玲如何看得上那些款式、颜色都已过时的旧衣物?她不愿意穿,却不得不在继母的管制之下,没完没了地穿。她穿着那些“浑身生满冻疮”一样的旧衣服,走在圣玛利亚女校校园的路上,自卑羞愧得几乎抬不起头来,心里燃起的是对继母越来越强烈的怨恨。

父亲再婚之后,爱玲一家就搬回到离苏州河不远的麦根路别墅去了,那里曾是爱玲出生的地方。在那栋有着二十多个房间的深宅大院里,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在爱玲的记忆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大而深的院子,只住着一家几口,整栋院子越发显得沉寂压抑。有太阳的地方让人瞌睡,没有太阳的地方又如古墓一样阴森。

孙用蕃嫁过来之后,为节省开支,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把家里很多用人辞掉,她自己亲手持家,家里的吃穿用度都由她一手操持。对她的独断专行,爱玲很看不习惯,却是敢怒不敢言。更让爱玲无法忍受的是,这位继母和父亲一样,有大烟癖。很多时候,爱玲从学校回家,看到的都是父亲和继母同榻相对而卧,一起在那栋古旧的大房子里吞云吐雾的情形。腾腾的鸦片烟雾中,爱玲对这位继母的憎恶更加深了一层。

她很少愿意同她讲话,回家也不过礼节性地打个招呼而已。她更不愿意叫她妈,她说,不生我们如何叫妈?那就叫干妈。干妈也不叫的,她叫她娘,那一声“娘”也许还是冲着父亲的面子叫的。

尽管这位敏感、聪颖的天才少女不喜欢她,尽管她走进那个大家庭不那么受人待见,但为了笼络孩子的心,为了在那个大家庭里立住脚跟,孙用蕃也还是用过一番心思的。

与张廷重新婚不久,大约是那年四月份,她就安排带着孩子们到杭州一位亲戚那里去游玩。其间的讨好之意很是明显。可爱玲似乎不领这个情,她讨厌继母身边那些姐姐妹妹和七大姑八大姨,她们之间说不完的客套话,行不完的见面礼。恰好那段时间上海的电影院里正在放映一部她喜欢的女演员谈瑛的电影《风》。在去杭州的第二天,爱玲便吵着要回去。理由很简单,也让继母很没面子:她要回去看那场电影。

终是依了爱玲的意思,一家人在杭州匆匆逗留一夜,第二天就回上海了。两人之间的嫌隙因此更重了一层。

孙用蕃时运不济,嫁到张家之前张廷重刚刚打完一场官司,是和妹妹张茂渊与他们同父异母的兄长所打的一场争夺家产的官司,在那场官司中,张廷重和妹妹败诉。在张爱玲晚年的《对照记》中,对继母当时的做法仍然耿耿于怀:“当时我姑姑没告诉我败诉的另一原因是我父亲倒戈。她始终不愿多说,但是显然是我继母趋炎附势从中拉拢,舍不得断了阔大伯这门至亲——她一直在劝和,抬出大道理来说‘我们家兄弟姊妹这么多,还都这么和气亲热,你们才几个人?’——而且不但有好处可得,她本来也就不喜欢我姑姑与我母亲交情深厚,出于女性的本能也会视为敌人。”

对于张爱玲的这一描述,大多读者深表认同,认为她所描写的继母原本也就是那样子的。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笔下的那个多姿多彩的文学世界,但对这一段,却也不免要提出一些小小的疑问来。看过一段名为《我的表姐张爱玲》的电视采访,接受采访的人叫孙世仁,张爱玲的继母也就是他的七姑母,他笔下的孙用蕃、张廷重与张爱玲笔下的其实是有很大出入的。

“七姑母人不错,但娘儿俩不合是事实。也许是姑母不太讲究方式方法,表姐又个性太强……姑夫也很好,很慷慨,在用钱方面从来不在乎,他很喜欢表姐这个天资聪明的女儿。”孙世仁这样说。

孙用蕃嫁到张家,面对对簿公堂的张家兄妹,她应是出于一份息事宁人的真心出面调停的。她说得没错,在天津那个兄弟姊妹众多的大家庭里,他们一直是和睦相处的。那样的调停在张爱玲的笔下以那种面目复现,多少让人为孙用蕃叫屈。试想,那场官司输了对她自己有什么好处?

后来,其实正是爱玲深恶痛绝的这位继母,一直陪伴在她的父亲身边。吸鸦片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这位与丈夫有同榻之好的女人,却同样有那份毅力陪着丈夫走过贫困疾病,一直守在他身边。爱玲的父亲,晚年光景甚是凄凉,因为坐吃山空,偌大的家业终是一点点败光了,不停地搬家,变卖祖上留下的那点古董家产,换成去医院打针吃药的钱。房子终是越搬越小了,从曾经的大房子里搬到小房子,从小房子搬到更小的房子……搬到最后,实在没地可去了,连房租钱也付不起了。还要送张廷重去医院戒鸦片,也要花一大笔钱,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能靠卖东西来过日子。孙用蕃就去找到一位朋友,一位敌伪时期汪精卫手下一位外交部次长的夫人,她家里的一座花园洋房,房子已经没了,只余下一个大阳台。十四平米的一点地方,就在那座阳台上搭起一座小房子,那是张爱玲的父亲最后安身的地方,一直住到一九五三年他病逝。一路走来,陪伴在张廷重身边的一直是孙用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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