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杰克·伦敦(Jack London),即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降生在美国旧金山一个居无定所的占星术家家里。因为家境贫寒,他自小学毕业以后就肩负起家庭的重担,甚至在加州大学只读了一学期就辍学了。1900年,年仅24岁的他凭借第一本小说集《狼子》而享誉全国,到了1916年,他先后共出版了51部著作。他的风格独树一帜,每一本作品中都充满了阳刚之气,无论是男子汉还是大家闺秀,人们都喜欢他的作品。因此,他在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享有着崇高的地位。
杰克·伦敦有着非常丰富的生活经验。他从小家庭贫困,小学毕业之后,他就去打工赚钱,当过报童,做过罐头工人,曾混迹街头,练就了一身打架的本事。后来,他还做过水手。一次航行之后,他将这一路上的经历都记录在了一篇名叫《日本海口的台风》的散文中,并拿到了《呼声》杂志举办的写作大赛的第一名。从此,杰克·伦敦走上了文学道路。
杰克·伦敦在写《野性的呼唤》这部作品时,他大胆地选择了一个新颖的题材——狗。这条狗名叫巴克,他出生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一户富贵人家里,是一条圣伯纳犬和一条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有一天,他被人偷出来卖到了严寒的北方。在淘金路上,从文明的中心跌落到原始中心的巴克头一次遭受了绳子的捆绑,被勒得几乎要昏厥过去的他被人毫不留情地搬到车上。但这一切仅仅只是一个开始,真正教会他“弱肉强食”这个定律的是一个穿着红色绒线衫的人,那个人下手凶狠,用大棒子将他狠狠地毒打了一顿,打得他几次昏死过去。经过这次教训,他才终于意识到“手拿大棒的人才是制定规矩的人”,他不能不服从,但也必须开始努力适应新的环境与生活。
但现实向来都是残酷的,他的狗伙伴们更是教会了他这一点。先是鬈毛的惨死,那条可怜的狗只是因为向斯匹茨表示友好而被无辜咬伤,成了其他同胞的食物。这样悲惨而残酷的命运随时都会降临到巴克和每一条狗的身上,面对严峻的现实,巴克只有让自己学会聪明、狡猾,甚至会学斗争。或许就像作者说的那样,这一切都说明了他的适应能力,也意味着他曾经的道德本性的变化与解体。事实上,正如本书作者所说的那样,“在南方那样一个充满爱与友谊的法则的国土上,尊重个人的财产与感情是不错的。但北方这样一个只有大棒与獠牙的地方,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道德本性往往会成为一种虚荣的障碍,尊崇它的最后都会倒霉。”
所以,当巴克发现自己的食物被偷吃、抢吃,他也不再无动于衷,而是也学着偷。尽管他并不喜欢偷,但为了生存他必须去偷。尽管他也不会去抢,但为了生存他必须学着狡猾,暗地里去偷。在这个只有大棒和獠牙的残酷社会里,他狡猾的天性和原始的本能都被唤醒了。他记起了自己的种族,记起了自己的祖先们留在遗传里的种种古老的生存技巧,也记起了自己原始的野性和对蛮荒生活的依恋。有时候他甚至会在寂静的月夜下坐在旷野里,对着月亮发出幽幽的号叫,和其他的狼嗥共鸣。
最后,他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他回到丛林与狼群结伴。至此,巴克彻底从文明蜕化到了原始,而造成了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那些文明的人。
整个小说虽然只是讲述了一连串狗的故事,但却是妙趣横生,引人深思。
杰克·伦敦曾经跻身于世界上名气最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大多一经问世就被译成各国文字,其中,《铁蹄》和《热爱生命》还受到了列宁的赞赏。而美国传记小说家伊尔文·斯通更是在他的杰克·伦敦传《马背上的水手》中称赞杰克·伦敦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