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在巴黎当律师,真的,还颇有名气哩。当然,我没有向您说出我的真实姓名。我专门承揽所谓高尚的诉讼,为寡妇和孤儿辩护。我不知道那是为什么,反正也有行为过分的寡妇和凶恶残忍的孤儿。但是,只须在被告身上闻到一点儿受害者的气味,就足以使我挥动衣袖投入行动。怎样的行动啊!简直是一场风暴!我的心全在那衣袖上了。人们简直真会相信正义每夜都与我同眠。我肯定,您会钦佩我的语气恰当、感情确切、辩护有说服力,还有我的热情以及适度的激愤。身体方面,我也是得天独厚,能随时表现出一种高贵的仪态。再者,有两种真诚的感情支持着我:为站在法庭上代表正义的栏杆的这一方而感到的满足,以及对于所有法官的一种本能的轻蔑。说到底,这种轻蔑也许不是出自本性。现在我知道了它有它的道理。但是,从外表看,它毋宁像一种激情。人们不能否认,至少是眼下,还需要法官,是不是?然而,我不能理解人可以指派自己去担任这种令人惊奇的职务。既然我看见了他,我还是容忍了,有点像我容忍蝗虫一样。区别在于,这种直翅目昆虫的入侵从未给我带来过一文钱,而我却是以和被我蔑视的人对话来谋生的。
这样,我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这足以使我良心安宁。法律的观念,因有理而感到的满足,自尊自重的喜悦,亲爱的先生,这是我得以站住或前进的强大动力。相反,如果您剥夺了人的这些东西,您就把人变成了疯狗。仅仅是因为人因缺少这些东西而忍受不了,就犯下了多少罪行啊!我过去认识一个工业家,他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妻子,人人都钦佩她,可是他却欺骗她。此人的确因为自己理亏而恼火,因为得不到或不能给予自己有德的证明而恼火。他的妻子越是显得完美,他越是恼火。最后,他的理亏变得不能忍受。您想他干了什么?停止欺骗她?不。他杀了她。这样我才和他有了往来。
我的情况更值得羡慕。我不仅没有触犯法网之虞(特别是,我绝无杀妻的运气,因为我是独身),而且我还为他们辩护,唯一的条件是他们是些好杀人犯,如同某些人是些好野蛮人一样。我进行辩护的方式本身给予我极大的满足。我在职业上的确是无可指责的。我从未受贿,这自不待言,我也从未屈尊去找门路。更为罕见的是,我从未同意去奉承任何一位新闻记者,为了使他对我有利;以及奉承任何一位官员,他的友谊可能会有用处。我曾有幸两次或三次被授予荣誉勋位,而我以一种谨慎的尊严拒绝了,我从这种尊严中得到了真正的奖赏。最后,我从未让穷人付钱,也从未就此自我宣扬。亲爱的先生,请不要以为我是自吹自擂。我仍旧是无所作为:在我们的社会里,贪婪代替了宏图大志,这始终引我发笑。我的志向更远大,您将会看到,这种用语对我是贴切的。
然而,您已经在说我自满了。我由着自己的天性,任其发展,我们都知道幸福即在于此,尽管我们为了彼此相安无事,有时以自私自利为名装模作样地谴责这些乐趣。至少,我天性中的这一部分我任其发展,对寡妇孤儿我必然产生共鸣,日久天长,这一感情终于驾驭了我的全部生活。例如,我特别喜欢帮助盲人过马路。远远地,我看见一根手杖在路的拐角犹豫,我就奔上去,抢先一秒钟,伸出仁慈的手,让盲人只接受我的帮助,用我温暖而有力的手引导他走上人行横道,穿过往来的车辆,走向安全的地带,然后,彼此激动地分手。同样,我总是喜欢回答问路的行人,借给他们火,助推车的人一臂之力,推抛锚的汽车,买救世军的报纸,或买老妇人的鲜花,虽然我知道那是从蒙巴纳斯公墓里偷来的。还有,啊,这更难于启齿了,我还乐善好施。我的朋友中有一个大基督徒,他承认,当人们看见一个乞丐走近家门时的第一个感觉是很难受。而我,却喜出望外。我们且不谈这个吧。
还是谈谈我的礼貌吧。那是出了名的,而且不容置疑。礼貌的确给了我巨大的欢乐。如果我有幸,早晨在公共汽车里或地下电车里,给一些看起来应该坐着的人让坐,捡起一个老妇人掉在地上的东西,然后带着我惯有的微笑还给她,或仅仅是把我叫的出租汽车让给更急需的人,这样,我的一天就充满了光明。应该说,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也很快活,在公共交通罢工时,我有机会在我的汽车里拉上几位回不了家的不幸的同胞。在剧场里,让出我的座位好使一对男女坐在一起,在旅途中,把一个姑娘的提箱放在她够不着的架子上,这都是我比别人更经常做的事,因为我更留神这种机会,更会品味其中的乐趣。
我也被认为是慷慨大方的,我也的确如此。公开或私下,我都有赠与。当我该拿出一件东西或一笔钱时,我所感到的远远不是痛苦,而是经久不衰的快乐,有时我看到这些赠与毫无回报以及有可能变成忘恩负义,不免产生某种伤感,但是这与我所获得的哪怕最微不足道的快乐相比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乐善好施甚至到了这种地步,我憎恶被迫而为。金钱方面的锱铢必较使我厌烦,我容忍了它,但心绪恶劣。我应该有权决定我的赠与。
这是些小事,但是,它们将使您理解我在我的生活中,尤其是在我的职业中发现的持久的乐趣。例如,在法院的走廊上,被一个被告的妻子叫住,该被告得到辩护仅仅由于我出自正义和怜悯,我是说免费辩护,听这个女人喃喃地说,什么也不能表达对我为他们所做的事的感激之情,我回答说这是很自然的,谁都会这样做,甚至帮他们一把以度过未来的艰难日子,然后,为了打断这种感情的流露,让他们保留一种正义的共鸣,我就吻吻那可怜女人的手。就此停住,相信我,亲爱的先生,这就超脱庸俗的野心而上升到顶点,在那里,存在的确实只有道德。
我们停留在这些顶峰上吧。您现在明白了我说更远大的志向的意思了吧。我说的正是这些顶点,我只能在那上面生活。是的,我从来只是在高尚的境界中才感到怡然自得。哪怕是生活中的细节,我也需要处于高境界中。公共汽车与地下电车,我更喜欢公共汽车;马车与出租汽车,我更喜欢马车;平台与夹楼,我更喜欢平台。我喜欢运动性质的飞机,在那上面,可以把头伸向广阔无垠的天空;我也是船尾楼上的不知疲倦的散步者。在山里,我逃避那山口高地间纵横交错的山谷,我至少还是个准平原上的人。如果命运迫使我选择一种体力劳动的职业,车工或屋面工,请放心,我选择在屋顶上干活,与眩晕为侣。船舱、船台、隧道、山洞、深渊,都令我厌恶。我甚至对洞穴学家怀有一种特别的仇恨,他们居然胆敢占据报纸的头版,他们的活动令我作呕。努力达到负八百米的标高,冒着把脑袋夹在乱石嶙峋的狭窄入口(这些糊涂虫称为虹吸管!)中的危险,我觉得这是性情败坏或受了刺激的人在逞能。那底下隐藏着罪恶。
恰好相反,一个自然形成的阳台,高耸于海面五六百米之上,可以俯视明亮的大海,那是我呼吸最畅快的所在,尤其是当我独自一人,高踞于人类这蚁群之上时。我很容易讲清楚,布道、重要的说教、拜火的仪式为什么要在人迹可至的高山上进行。我认为,在地窖和囚室里,人们是不能沉思冥想的(除非囚室设在塔里,有着广阔的视野),而只是在里面消磨岁月。我理解这个人,他当了教士又还俗,因为他的房门不是如他所愿朝向一片广阔的风景,而是朝向一堵墙壁。请您相信,至于我,我可不消磨岁月。一天里每时每刻,我都在自身中和众人中向高处攀登,在那里点燃有目共睹的火焰,于是,一阵欢乐的致敬声朝我升起。这样,我至少是热爱生活,对我的优秀品质感到满意的。
我的职业成功地完成了这种攀登高峰的志愿。它使我摆脱了任何辛酸之感,对那些我总是施恩而从不欠他们什么的人的辛酸之感。它使我高踞于法官之上,该我来审判他们,高踞于被告之上,迫使他们认罪。任何审判都与我无涉,我不在法庭的舞台上,而在某个地方,在舞台的上空,如同人们不时借助机关使之降临,以使情节面目一新、并赋予它应有的意义的神明一般。总之,超然在上的生活依然是被大多数人景仰和礼拜的不二法门。
在我的好罪犯中,有几个在杀人时也都是听命于这种感情的。有人阅读描述他们的悲惨处境的报纸,无疑是给予他们一种不幸的奖赏。如同许多人一样,他们对默默无闻感到厌烦,这种焦躁有时也能使他们令人不快地铤而走险。说到底,杀了门房,足以使人出名。不幸的是,这是一种转瞬即逝的名声,因为有那么多理当并且已经挨刀的门房。罪行不断地占据着前台,而杀人犯却是昙花一现,随后即被代替。这些短暂的胜利最后要付出太高的代价。相反,为我们不幸的希望出名的人辩护,才真正是被人承认,是在同一时刻、同一地点,而且是通过更为经济的手段被人承认。这也就鼓励我施展理应得到嘉奖的努力,为使他们付出尽可能少的代价:他们付出的,多少也是代我而付。作为回报,我表现出的义愤、才智和激情偿还了我欠他们的一切。法官惩罚,被告赎罪,而我,除去一切义务,既避免了审判,又避免了惩罚,自由地生活在一片伊甸[8]之光中。
亲爱的先生,伊甸园不就是直接驾驭的生活吗?这就是我的生活。我从来就不需要学会生活。在这一点上,我是生而知之。有一些人,他们的问题是防备他人,或至少是与他人合拍。对于我,合拍是天生的。需要的时候不拘礼节,必要的时候三缄其口,既能玩世不恭又可庄重凛然,这一切我都得心应手。因此我深孚众望,在上流社会的成功不可胜数。我的仪表也不错,既是一个不知疲倦的舞客,又是一个审慎小心的学者,我能够,谈何容易,同时爱女人和正义,我搞体育运动和美术,打住吧,免得您疑心我骄傲自满。不过,请您想象一个人正在盛年,体魄强健,天赋极厚,体力活动和智力活动一样敏捷,不穷不富,睡得香甜,对自己由衷地满意,而表现出来的却是极其随和。您得承认,我尽管谦虚,但仍可以说我的生活是成功的。
的确,比我更自然者罕有其人。我与生活的和谐是完全彻底的,我全部溶化进去,从上到下,不拒绝生活中任何讥讽、伟大和束缚。尤其是,肌肉,物质,一句话,身体,它使那么多人在爱情中、在孤独中狼狈不堪、灰心丧气,却给我带来了同样的乐趣,并且没有使我奴化。我生来就是为了有一躯体。由此而产生我身上的和谐,这种轻松的控制,人们感觉到它,有时并且承认它有助于生活。因此,人们刻意求我为友。譬如说,人们经常以为早已见过我了。生活,其存在和赠与,迎面而来;我以一种善意的自豪感接受此种敬意。事实上,由于这样充实、淳朴地做人,我觉得自己有些超人的味道了。
我生于正经人家,但并不显赫(我父亲是军官),然而,某个早晨,我谦卑地承认,我感到自己是王子,或者是燃烧的荆棘[9]。务请注意,这是我确信自己比所有的人都聪明之后的又一种认识。不过,这种信念并无结果,因为那么多笨蛋都有这种信念。不,由于志得意满,我感到,真是不知道该不该承认,感到被选定了。众人之中,唯独我被选定去获得这漫长而稳定的成功。一句话,这是我谦逊的结果。我拒绝将这一成功归于我个人的功劳,我不认为集如此不同而极端的优点于一人是纯粹偶然的结果。这就是为什么,我以某种方式感到,我之有权如此幸福地生活,是出于某种上天的旨意。如果我对您说我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您就会更觉得这种信念所具有的异常之处了。不管这种信念是否平常,它却长期使我超脱于日常琐事之上,我的的确确翱翔于空中许多年,说真的,我由衷地怀念那些岁月。我一直翱翔到晚上……不,那是另一码事了,应该忘掉它。况且,也许我夸大其词。我各方面都舒舒服服,真的,然而,同时又对什么都不满足。每一种快乐都驱使我追求另一种快乐。我参加了一个又一个晚会。有时通宵跳舞,越来越对人和生活入迷。有时,我在这些晚会上滞留很晚,跳舞、低度烧酒、我的发作、众人粗暴的放纵,将我投入到既厌倦又满足的沉醉之中,仿佛在疲倦到极点的一刹那间,我终于知道了人和世界的奥秘。然而,第二天,疲倦消失了,奥秘亦随之而去;我又重新扑了进去。我就这样跑啊,总是心满意足,从不乐极生厌,不知在何处停住,直到那一天,不如说直到那一晚上,音乐中止,灯光熄灭。曾使我幸福过的那些晚会……但是,请允许我招呼我们的原始人朋友。点点头谢谢他,尤其是,请跟我喝酒吧,我需要您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