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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虚伪夸赞

别看沈黛谈过几次恋爱,在她那加起来还没凑够一年的四段恋情里,沈黛从未收过花。

交往时间都太短,没赶上送花的节日,也没遇到,送花只为讨女朋友开心的浪漫型男票。

哪个恋爱中的姑娘不盼望收到男朋友的花?

这次七夕沈黛期待过,可惜七夕来了,男朋友飞泰国去了,别说花,连片叶子都没有。

她怎么都没料到,陆迟会送来一枝玫瑰。

放在盘子上,应该,是送她的吧?

目光从娇艳鲜红的还带着水珠的玫瑰移到陆迟胸口,沈黛没有心跳加快没有紧张冒汗,她只觉得陆迟有病。他送的玫瑰肯定不象征爱情,可他在早餐盘子上放朵玫瑰做什么?在美国住了六年,学会绅士风雅了?还是学星级酒店贴心服务,特意在浪漫节日送玫瑰愉悦客人?

前者沈黛不信,后者,陆迟真敢这样回答,沈黛就坚信他有病。

但沈黛确实被他的早餐勾起了馋虫,饿了。

检查身上,不算暴露,沈黛打开门,整个人躲在门板后,探出脑袋盯着陆迟:“这么好?”

陆迟最先看见的却是她一侧圆润肩头,上面挂着粉色睡衣吊带,露出小姑娘精致的锁骨,再多就没有了,与她穿露肩夏装露的差不多。

陆迟很想看看门板后是什么情形,但他熟练地隐藏了心思,改成双手托着盘子,淡漠地看着她,“这两天都在你这蹭饭,送份早餐,礼尚往来。”

沈黛扫了眼那支玫瑰。

陆迟仿佛才意识到玫瑰需要解释般,略显无奈道:“早上去商场买牛奶,出来时门口有小孩子卖花,看着像五六年级的,就剩最后一支,拦着我求我买。我用不上,你喜欢就摆起来,不喜欢扔了吧。”

每逢情人节,总会有不少人在商场、学校等热闹场所卖花。

玫瑰花瓣上的水珠,是雨点吧?

想想一个小学生在大雨里打着伞求她买,沈黛恐怕也难以拒绝,更何况陆迟这种土豪。

“现在玫瑰应该挺贵的,多少钱?”沈黛随口问。

“没问,口袋里有张五十的。”陆迟回头看了眼他的房子,微微皱眉,“我手机响了。”

沈黛连忙伸出一只手去接盘子。

“牛奶有点烫,你两手端。”陆迟往后退了一步,命令的语气像家长数落小屁孩。

沈黛在他面前又不用顾忌仪容,眼里只剩美味的早餐,笑着拉开门板,假装不好意思地去接盘子,“我刚睡醒,陆总别怪我拉低公司形象哈。”

她的睡裙还算保守,遮掩程度与普通长裙差不多,唯一敏感点的就是她里面没穿胸衣。只是接个早饭的功夫,一分钟都用不上,沈黛没有多想,更何况陆迟高冷禁欲,在她心里与和尚差不多,沈黛从未冒出过陆迟会偷看她的防备念头。

桃花眼满足地盯着早餐,根本没往陆迟脸上瞄。

陆迟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只要沈黛不抬头,他便不用担心偷窥被发现。沈黛一走出来,他黑眸扫描仪似的飞快沿着她脚踝往上移动。粉色真丝睡衣宽松舒适,衣摆遮到她小腿,腰胯线条优美,像美人鱼。胸口点缀着花边设计,俏皮地让睡衣无法贴身勾勒小姑娘傲人的胸部,就连雪白的肩膀,也被她垂下来的微卷长发遮掩了大半。

怪不得她敢出来。

“谢啦。”

像贪吃的松鼠,小姑娘抢走食物就飞快折了进去,转身时裙摆飘起一些,美腿纤细修长。

轻轻的一声“嘭”,门关上了,里面是她毫不留恋往里走的脚步声。

陆迟站在门口,置身于她带出来的玫瑰清香里,心旷神怡。

刚刚的她,不修边幅,却也是玫瑰从梦里醒来,慵懒,媚色天成。

陆迟笑着回了自家。

沈黛心情也不错,陆迟还知道送她一份早餐,不枉她昨天在厨房辛苦忙碌了两顿。

摸摸杯子,牛奶很热,沈黛扎了头发,先去洗漱。

快八点了,因为下雨,房间昏暗,沈黛开了灯,出来时,一眼看见盘子里的红玫瑰。

尽管不是男朋友送的,尽管没有意义,花很美,让人赏心悦目。

沈黛哼着小曲将玫瑰花插进空置了一段时间的花瓶,打开电视,边看节目边吃早饭。

吃饱了,刷盘子,陆迟中午还要过来蹭饭,沈黛没急着还回去,拉开窗帘,到阳台赏雨。

嘉华苑是高档小区,绿化很好,一眼望去绿树成荫,有花有水。雨珠细细密密地落在人工河中,荡起一圈圈涟漪,岸边迎春碧绿茂盛,垂柳随风摇摆。

一个七八岁的小学生穿着雨衣跑到河边,兴奋地朝里面张望。

沈黛忽然想到了陆迟的话。雨天,小孩子卖花,他买。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年轻儒雅的知县大人独自行走在铺着青石板的江南小巷,穿粗布衣裳的孤苦小姑娘提着花篮从对面走来,她忐忑紧张地站在路边,犹豫半晌,小声询问即将经过的俊秀男子要不要买花。知县大人正思忖差事,本想直接离开,瞥见小姑娘渴望的眼神……

知县大人买了一支杏花,目送小姑娘脚步轻快地擦肩而过,他看看手里的花,摇头轻笑,正要前行,视线无意扫过斜对面的竹楼,雅致的雕花小窗里,有美人羞涩地朝他盈盈一笑,明眸似水。

微风卷着潮湿迎面吹来,沈黛神清气爽。

她去了电脑间,打开电脑,画图。

先是一条略显狭窄的江南小巷,渐渐的,巷子里多了一袭天青长衫的男子,一个梳着双丫髻的九岁女童,一个青丝未梳偷看心上人的姑娘。

场景定了下来,沈黛开始细化三人着装。

画完卖花小姑娘的,快十一点了。

剩下的,下午继续吧。

沈黛关掉电脑,走到客厅舒展筋骨,琢磨一会儿吃什么。

门铃响了。

沈黛好笑,陆迟没搬来前,她的门铃一个月也未必会响一次。

沈黛去给陆迟开门,打开门,惊呆了。

她看到一大束鲜红的玫瑰,捧着玫瑰花的男人,不认识。

“你……”

“请问是沈黛沈小姐吗?”穿黑色西装容貌还算周正的男人隔着玫瑰问她,眼里不掩惊艳。

沈黛刚要回答,对面陆迟走了出来,不知是不是沈黛的错觉,此时的陆迟似乎比平时更冷。

俊男美女,住隔壁,出现的还这么及时,送花小哥立即明白了。虽然很想再多看几眼美女,职业道德让他及时回神,往旁边挪了几步,确保陆迟沈黛都能看到他正脸,送花小哥才笑着将玫瑰花递向陆迟,“徐先生,这是您在本店定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顾客要求送到沈小姐手中,既然正主在场,送花小哥识趣地将亲手送花的机会留给了男主。

一个“徐先生”,沈黛陆迟都明白了。

沈黛看着这一大捧用浪漫紫色绸带包装的玫瑰,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不是徐先生。”陆迟冷着脸跨进自家,拉上门。

送花小哥愣住,他搞错了?

沈黛连忙解释:“他是我隔壁的,请问是徐行订的花吗?”

姓徐的人太多,沈黛得确认一下,虽然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

自作聪明地闹了个大乌龙,送花小哥十分尴尬,“是是是,真不好意思,我……”

沈黛笑着摇摇头,开心地接过了她人生里收到的第一捧象征爱情的玫瑰花。与玫瑰花相比,她其实更希望徐行陪在她身边,但这一刻,惊喜让她忘了那丝遗憾,笑意直达眼底,像终于等到王子的公主,甜蜜娇美。

送花小哥看直了眼睛。

沈黛盯着玫瑰笑,满眼都是这些玫瑰,余光见送花小哥还没有走,想起什么,尴尬地红了脸,“是不是要签字?”

“对对对,签在这里。”送花小哥慌张拿出单据,将笔递给她。

沈黛签了字,礼貌地同他道别,抱着花进了屋。门关上,再也没有旁人能看到她了,沈黛兴奋地叫了出来,捧着花跑到客厅,小心翼翼将花束放到米色沙发上,半蹲下去,目不转睛地看,一朵一朵地数。

太多了,数不完。

沈黛脸蛋红红的,抓起手机,在不同角度拍照,拍了好几张,选出一张最美的,发微博。

宝宝不呆:第一次,爱你爱你爱你

连续三个亲亲表情。

宝姐:矜持。

宝姐是沈素,专门为沈黛建的小号,平时只点赞,很少发言,就是为了关注妹妹私生活。

沈黛嘿嘿笑,没有回复,继续翻评论。

家有呆宝:下午一点。

沈黛明白,徐行是说1点打电话。

她高兴,明知道都是祝福或羡慕或调侃的评论,还是翻了很久,越看越甜,直到……

狗咬吕洞宾99:你一定很丑。

沈黛笑容僵固。她二十三了,这个年纪第一次收到花,果然很迟了吗?

她记得高中时就看到有男生给女生送花,大学更是屡见不鲜。

脑残黑的话算不上一盆冷水,但也让她胸口的欣喜火苗减弱了些。

沈黛打开狗咬吕洞宾的小号,点下加入黑名单,跳出确认弹窗。

迟疑了会儿,沈黛哼了声,决定不跟他计较,她知道自己很漂亮就够了。

门铃又响了。

这次开门前,沈黛先看猫眼,是陆迟。

想到刚刚的误会,沈黛尴尬地笑笑,“你……”

“我饿了,做饭吧。”陆迟径自从她与门板中间挤了进去,默默调整情绪。

玫瑰,一朵或九百九十九朵,都是虚的,情人节有她陪着,才是实的。

与不合实际的虚伪夸赞相比,他更想要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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