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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谁曾经说过,别好了伤疤忘了疼。可是伤疤终究是伤疤,它会一直存在,一旦想起,它就会提醒你,你曾今如何如何被伤害,又如何如何被掩埋。但是,也有人说,要想从一段失恋的阴影走出来,最好的办法是进入下一段恋情,其实这句话也不无道理。也许,遗忘才是一种幸运,一种幸福。可是,我们都背负了太多,无辜的就被卷入各种纷争中,我们挣扎。可是紧捆我们的绳索磨伤了我们,却也只是磨伤了我们,它一点儿改变都没有,它还是照样的束缚。
是全球变冷了吗?应该是吧。
疼痛过后,才会发现伤口需要愈合,人也需要爱去救赎。某些人,也就是你的绳索,某些人,也许是你的创可贴。而我,注定是藤蔓,一个人默默的生长,长满刺,扎伤所有人。一座城池,一盏灯,一个人,才不会被人所累,所伤,所忘。没有的疼痛,就没有所谓的救赎,一个人强大,就不需要别人的施舍。我坚信,坚贞不渝的爱情还是有的,同时我也坚信,这样的爱情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枪,顾华里,你们要好好在一起,祝你们幸福。
真好,跨年了呢,又过了一年,呵呵。
请原谅我的心直口快,老爸,别催我回来了,别忘了,当初是谁赶我出来的,也别忘了,摔门离开前,我说过什么。
但请别用死亡威胁我,你知道,我最怕死亡,是吗?枪。
真的是这样呢,越成长,怎么感觉越看不透自己。好多人都说现在的青少年就喜欢上网,看小说,看电视,精神颓废,不爱学习。我只感觉到我有很多种人格,我可以很振作,也可以很颓废,自暴自弃。
我不想回家,每次我都这样说,但每次不得不回去,原因也不清楚。一月三号,枪,我和你分开了。次日,阳光洒满了屋子,我拉开窗帘,呼吸这里久违的空气。枪和顾华里回锦城,而我在艽城,这是彼此的思念。彼此的双城记吗?
我一直坚信,写小说字多不一定质量好,字少不一定质量不好。很遗憾,我写出来,字确实是少,质量也不好。因为我只想着怎样把一件事情说清楚,我不知道为什么,爸和外婆居然能够和我一起过元宵,不过,偶尔也会听到爸在电话里大骂,大概是那个女人。对那个女人,我想起了她口中的野种。管他呢,野种就野种吧,这不是还活的好好的么?
时间过的真快了呢,转眼我的假期就这样结束了。那几天我居然无事可做,闲得慌,以往的这个时候,我都是在赶假期作业。闲来无事,我便登了QQ,但是没人找我,哦,对了,明天情人节。
“枪,明天情人节,你和顾华里回来吗?”我发了一个微笑。
“会回来,你明天来接我吧。”
“嗯,没问题。”
“那就这样,先下了。”
“拜拜。”
“拜拜。”我失望的望着枪灰色的头像,时间再次静止。或许,我哪根神经搭错了,我看了织围巾的教学视频,居然有一股冲动就是织一条围巾,而且送人的对象是涂赜。有些时候,同年级的男女同学在一起我就会很羡慕,所以我决定以匿名的方式送给涂赜。我买的是粗线,水晶针。可我太高估自己,对织围巾这一方面,我简直是一个门外汉,连最起码的起针,上下针都搞不清楚。算了,太晚了,等枪回来的时候教我,听说她会呢。
第二天一早,我在车站等枪。枪笑着从车上走下来,她后面紧跟着顾华里。
“把围巾戴上。”顾华里快一步向前,把手里的的包递给我,亲自给枪戴围巾。
“呀,就这么亲密啦,这才在一起几天啊?”我笑嘻嘻的说,枪不好意思的干笑几声,顾华里红着脸,瞪着我。
“瞎说什么呢你!”
“好好好,我瞎说行了吧,快走吧,外面风这么大。”
我们快步向前,刚好坐上一班客车。
上了车,我把包递给售票员,然后买票,枪坐在我旁边。
“嘻嘻,顾华里,你知不知道我和枪就是在这班客车上认识的哦。”
“是嘛?”顾华里一脸不相信。
“真的,当时枪还哭鼻子了呢,她把眼泪和鼻涕都擦我身上了,后来也没给我洗衣服。”
枪瞪了我一眼,说道:“怎么?要我赔衣服啊?”
顾华里笑着,“枪为什么啊?”
“就是那个死刘堇害的!”
天啊,哪壶不开提哪壶!没有说话。
【“等等,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呵呵,那是因为我经常在这一带演出啊,所以你看着比较熟悉。”
......
“没有啊,很早就出来混社会了。”】
回忆汹涌而至,原来往事一幕幕,回忆一幕幕。
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离别确实是为了下一次的相遇。
吃过午饭,我们决定去爬山。就是离艽城不远的呼山。
顾华里在艽城的朋友用面包车把我们送到山脚下。刚到山脚下,就感觉气温骤降,这里要比外面冷得多。山顶上还有一层薄薄的雪,尽管已是初春。枪第一个踏上这条通往山顶的小路。一路上可以看到山脚下的村民在山上忙碌的样子。我们一边爬,一边聊天,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和枪就落在了顾华里后面。
“你们看,这里有很多坟唉。”顾华里惊讶的说。
“是吗?”我和枪跑上前去,果不其然,确实有很多坟,可是为什么要安置在如此寒冷的半山腰上?莫非是为了保存尸体?
我用手碰了碰枪。“你说,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坟?”
“我可不知道,说不定这是人家呼山的习俗呢。”
“走吧。”顾华里见没有什么,便继续往山顶上爬。
“啊!”枪大叫一声,便仰身向后倒去,径直摔下去。我被眼前的场面吓坏了,等我回过神,顾华里已经往山下跑去了,我在后边追,我旁边也有一个男人跟着我追下山。
他的面容有些狰狞,留着黑密的络腮胡,脸上还有一道疤,像极了一个地方无赖【地头蛇】我也暂时只注意到了这么多,至于其他,我想我还没空,也许那个男人感觉到了我的注视,加快步伐,跑在我前面。
我和那个男人到达山下的时候,顾华里已经在枪的身旁。枪正揉着脚腕,我快速冲过去;“没事吧?摔着哪儿了?”枪并没有回答我只是指着她的脚。然后就一直望着那个男人,对就是我身旁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脸红了,他居然给枪毫不避讳的目光刺激了吗?顾华里则一脸郁闷。
“呵呵,不好意思,我这个样子吓着你了吧。”那个男人不好意思的说,摸了摸脸。
“的确是吓着我了。”枪笑笑。
“张秘那小子怎么还没来接我们,死在厕所里了?”实在忍不住的顾华里插嘴埋怨道。
“不然,你们到我家将就着吃一顿吧,也算表达我的歉意。”那个男人说。我的肚子也配合的叫了几声。
“那,走吧,真是麻烦你了。”顾华里扶起枪。跟着那个男人往山左边走去。
走了大概有十多分钟,我们就到了那个男人的家。忘了介绍,那个男人名叫冯烨。是重庆人。我已近忘记他介绍他是为什么来这儿了,总之,记得他好像是一个大学生,很有文化,只是不知道为何长成这般模样。我并不是嘲讽他,只是觉得老天待人不公,莫不是这就叫做天妒英才。我觉得我说的很真实,事情也就是这样发生的。冯烨今年二十六岁,前两年出了车祸。才造成了面部大面积的受伤。后来也去整容,不过,还是留有印记。至于胡子,大概是遗传。真是可惜了一个好苗。至于别人为什么回来到这样一个角落,我想,我没权利过问,我也不想过问。房子是平房。大面积的白色瓷砖,很干净的那种。他让我们进去,而他自己则去了厨房为我们倒水。
“先休息一下,无聊的话,就打开电视看,我去做饭。”说完,他围上厨裙,去了厨房。我端起了那个精致的水杯。突然想到人确实不可以以貌取人,也许内涵更重要,以这样精致的水杯来说。我不知道,我居然能够对一个水杯念念不忘。那个水杯表面刻着些白色花纹,有几行字,末路之美。
待到荼蘼花事了。我最喜欢的就是荼蘼花,尽管我没见过,更确切的说,我喜欢荼蘼的花语——末路之美。我实在按耐不住这样对一个水杯的喜欢。于是我便在冯烨手忙脚乱的时候钻进厨房。
一进厨房我就懵了,难道我就直接说:“我喜欢这个水杯,你能送我吗?”不成,这样太唐突了。的重新换一个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