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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短尘世 晚流离

1.江南,青花

【我把念想化作一切视觉,嗅觉或者触觉,有形的东西可以掩盖抽象的疼痛。】

我叫田心,喜欢一切古的事物。

在江南,有一布叫做青花。我不知道要怎么形容这种颜色,但是在中国颜料里有一种颜色叫做花青,就是它。我喜欢这种冷色调以及这种布料独特的质感。而青花,也是江南人家最为常见的布料,我记得儿时外婆的方巾就是用它做的。

外公病危的那年我念高一。即便是在接到母亲声泪俱下的电话说明外公重病之后还是不为动容地挂掉了。但是在挂掉电话之后的一秒哭了。然后是整夜的啜泣和胃痛。我只记得当时我好像做错了一件什么事情,我惧怕回去见到父母之后被盘问。我忘记了具体是一件什么事情,无非是把钱借给同学不还或者被某某某看见我在数学课上写小说被老师批评诸如此类的琐事。想来我这是有多可悲,即便是再小的错误都会因为害怕最后的责罚和中途的教训而耽误了真正重要的事情。

我真的不是一个有担当的人。无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我都会愿意并不断地去改正,我并不是一个骄傲的人,只是我害怕长久的絮絮叨叨的教训和苛责。尽管这种害怕是有原因的。

周六。外公死了。我是哭着跑着赶去灵堂的。这再次让我感到生命的脆弱和尘世的迷离。第一次是多年之前失去他的时候。

瞻仰外公遗体时,看见那么多的青花布。红木的灵柩,里面是青花内衬,米糠做的枕头,也被严严实实地包了一层青花。外公穿青色长衫,绸布,铜钱纹。突然鼻子一酸很想哭,外公生前是很爱财的,即便如此,还是会在我做客离开的时候塞钱给我。

可是,我却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他。我真的是不孝顺的。

我惧怕任何一个人在我面前死去,那种想抓住又无能为力的痛苦是任再怎么苦苦挣扎都无济于事的。我不想要这种痛。

九月,阳光不会太刺眼。独自来到一座城。我要逃离江南阴冷烟雨的记忆,擦掉那段挥之不去的糟糕的记忆。这里没有从小到大司空见惯的东西,比如木莲羹,比如奶油小攀。结识你是在军训的时候,你声嘶力竭地在九月的阳光下分配队伍,我在五排,你带三排。

你穿紫色的帆布鞋,白衬衫。皮肤很好看,惨白惨白的白。我喜欢这种颜色,正如我喜欢青花是一样的,我承认我的审美有点病态。那在之后,我在心里称呼你为白色少年。你是可以在任何有文字冲动的时候随处坐下的人,身上永远带了笔跟纸。那日,落日金辉镀你半面容颜,你坐在前街公交站牌的水泥地上动笔。

我作为新生代表编排舞蹈的时候,你在楼梯拐角吃泡面路过。我装作看不到你,继续排练。我也是在后来才知道,你是故意跑来看我的。

你说在那之前,你见过我。可惜我没想起来。

我穿一身青花旗装闯入你在的城市。不是要把江南的殇带到这里来延续,我想我可以走出来。我把对家的思念转化成所有的视觉、嗅觉抑或触觉。有形的东西无论如何都会比无形的情绪来得有分量吧。青花,一度是我钟爱的东西,比如这一身。

每每穿这一身青花旗装,就会有一道撑着黑布油伞在长长的古纤道上行走的记忆。这一刻,我在想,对一座城的想念,绝非仅仅局限于此,但是睹物为思确实要比那些绵长的无休止的情绪来得铿锵有力。

2.楚地,一条街

【那种安静安然安生的生活,是可以摒弃浮华繁丽作为代价的。】

这是一座旧城,用“旧”这个字眼应该很形象。不宽的马路,招手即停的公车,道路两旁歪歪扭扭奇形怪状的行道树,傍晚提着一篮子鸡蛋叫卖的婆奶。第一次发现桔子是可以卖到一块钱五斤的,第一次发现一个城市的距离是可以用走的,第一次发现不仔细看外包装是会买错东西的。

然而、我喜欢这里。我喜欢与世无争,我喜欢安然、安静、安生。

一条街,烦嚣、杂乱、肮脏。你笑着说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水货一条街。那是我第二次见你笑。第一次是你跑进来我所在的杂物间寻找你所遗落的东西的时候,你出去之后,微笑着询问我是否需要把门带上。我也是在事后才知道你是故意遗落东西而后进来寻找,继而询问我要不要把门关上。你是藏得太深。我是想得太浅。我说过我从来都不是骄傲的人。

你爱上我之后,变得幼稚了。

初见你的时候对你的印象是你从来不会笑。我害怕看到这样一张冷峻的脸。任何时候的不苟言笑都会让人觉得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你不容人靠近,你给人以距离感。正如之后你告知我说当初我穿青花旗装莞尔一笑的那个瞬间,你是有多黯然,你在心里告诉自己,我是可望不可及的女子。其实,你我,都一样。实在是自认为低至尘埃。就像木乃伊,那些包裹肉体的布条儿把灵魂都给禁锢了,你我,都是自卑的人。

而我印象中的这样一张相似的脸却不是这样的。是的,我忘了说其实你们真的很相似。我有没有告诉你,第一次见你在军训分组的时候,你微微扬起的下颚流线,那个画面勾起我对某个人的情绪而泛滥了成灾的记忆。但是,任何时候我都是不想哭的,尽管最后往往无法控制。你更不知道这个人在我心中的重量。

逛水货一条街的时候我加入你所在的社团。第一文学社,你是社长。那天我总共买了七件物品,但是有五件是假的。海飞丝不是海飞丝,是海风丝。康师傅不是康师傅,是廉师傅。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要把一条街叫做这个名字。可惜当我明白的时候,已经晚了。

为了寻找一件记忆中的物品把整条街逛遍,无果。那是一个正红色绣金色梅花的锦盒。是这样的,我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都会这么寻找一番,尽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获。有这么一个习惯,也是有原因的。

尽管旧城这么小,可我还是迷路了。

我有着好烂好烂的方向感,路痴。

我想去买一管曼秀雷敦的唇膏,于是逛遍了整个城。最终还是没有买到,但是我把自己弄丢了,直到我看见你。

你径直走着,没有说话或者没有察觉。我与你保持九尺距离,默默跟着你走。那时候我们还不熟。如今想来这是很傻的举动,当时却不假思索地那么做了。因为我当时在想,如果不跟着你我就回不去了。那次过后,我再也不敢一个人逛街了,就算那条街再短也好,什么都好。

但是我还是喜欢这里。

3.楚地,新校址

【记忆中的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这让我羡慕到红了眼睛。】

新校址是市区一座大山夷平之后的产物,与旧城相差四小时的出租车时间。搬到新校址的时候,它还在建。晴天尘土飞扬,雨天道路泥泞。反正每天回到寝室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拍掉身上的风尘就是洗净鞋子上的泥污。

这里比那里要富裕一些。开始有宽阔的马路和大型的超市。可以买到曼秀雷敦和施华蔻。诚然,我对于洗发水没什么特别的讲究。

搬过来的时候是十一,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买了紫色美瞳片,这是我在旧城想了好久却没有买到的。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隐形眼镜,这第一次戴就选择了这么跳跃的颜色。我想要是有白色我一定是会买白色的,那是我多么钟情的颜色。想也不可能有,于是敲定紫色,因为这是最接近青花的冷色调。

你就在这座小城里生活。你家在六塔。五塔六塔相连的地方,有一条街,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寝室里的人都很友善,她们多是来自山村的孩子,我喜欢那种诚挚的不带有任何杂质的眼睛,看不到这个凉薄人世的一切恩怨情仇,在她们眼里就只有读书。也有例外,同我一样来自江南的老乡和一个川妹子。生活在这里不露痕迹地愉悦,我已经从那个噩梦中活了七年之久。来到这里,是不同的程度的自我慰藉吧。楚地,是楚地啊。

我其实没有多成熟,只是经历了一些不愿意经历的事情,尔后尘封了七年而已。这些故事,之后我也是会说的。

来到楚地的近一个月时间里,一直在拉肚子。我原就不是有一个好肠胃的人,更可况在吃惯了江南酸甜小菜的时候突然一下子要接受干辣干辣的食物。但是这种状况也只是出现了一个月而已,我原本以为会是更长一段时日。暗暗告诉自己,我还是有很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的。

新校址后面有一条山路,叫做蓝海路。我当时在想,是不是因为这里是山城,故而需要这样一个名字。翻过那座山,可以到达三塔。与五塔六塔相比,三塔会逊色很多。这里没有太繁华的街市,也没有那些彻夜不眠的霓虹。可是这里却多几分温馨。附近是简陋的居民楼,傍晚吵闹的小街道,人来车往,当然,这个车是指自行车。人们会自动聚拢来形成一个不合章法的集市。摆摊卖一些小东西的,推车做小吃的,在卡车上卖水果的。

我从来没有走过山路,不会爬山。印象中的山都是有台阶的,只要走得动,就可以达到顶峰。但这里不一样。石头山光秃秃的的脑袋与不远处的挖掘机相映成辉。我知道在不久之后就会看不到它们了。待一切夷为平地,就会有更多陌生的繁嚣的景。

你带我翻过这座山是去寻找你童年时的食物,你把它叫做“油漆饼”。我知道人们的味觉和记忆是成正比的,小时候吃过的那些东西不一定有多美味,但是留在回忆里就一直是很美味的印象,而且时间越长这个记忆就越美好。我还记得那种白色的棒冰,吃起来有一种清凉的薄荷的味道,还有黄褐色的一粒粒的小圆丸,俗称“老鼠屎”的东西,现在吃起来也不是那么好吃的。

你说做“油漆饼”的夫妇会用一个刷油漆用的刷子在平的圆铁板上摊出薄薄的饼,很是好吃。你小时候一度不敢吃这种饼,认为这种东西是会把人吃死的,因为那种工具是刷墙壁的,很不干净。

傍晚的时候,在居民楼的一个拐角,我们找到了一对夫妇。你说的没错,多少年过去了,可能这对夫妻也不是你童年时候看到的那对,但是这种生活依旧没有变。夫唱妇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突然很向往这种生活。

4.楚地,喉糖

【我们吃遍每一种口味的喉糖,庆祝你我共同的爱好。】

我喜欢清凉的薄荷的味道。比如那种三潭印月造型的小玻璃瓶里面的绿色液体——风油精。比如红色的一元硬币大小的蜡黄色膏状体——万金油。用来缓解老年人风湿骨痛的白色膏状体——白虎活络膏。花露水,。白糖棒冰,牙膏,木莲羹,喉糖。

军训的时候同你一起带三排的学姐来自海南,我们叫她海南姐姐。那个时候三排和五排同在一个场地训练。小息,海南姐姐叫我过去给我喉糖吃,我把同寝室的川妹子带上。黄褐色的半透明的糖,放进嘴里,凉凉的这种感觉很好。我喜欢在边吃喉糖的时候边深呼吸,这样可以更多地感受一种清爽的欢愉。

我极度迷恋这个味道。直到再度开始训练的时候才发现手上还拿了一板喉糖。

我没有再还回去。

交心之后有一次谈话,偶然聊到喉糖这个话题,你说那是胖大海牌子的喉糖。一板八粒,一包两板。九元钱。才知道原来那喉糖是你的。我们把这件事归结为喉糖事件,庆祝我们共同的爱好。

你说当时我把你的喉糖拿走了,害得你下午播音的时候出了岔子。我说你会不会把所有的失误归结于我。你敲敲我的脑袋宠溺地说必须的,习惯了一个习惯就不好放得开。我说也是。

我们吃很多牌子的喉糖,然后找到一种薄荷味最浓的。我不喜欢太甜的食物,那样会让我左边脑袋有一点晕眩和疼痛。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和吃多了油腻的汁水之后会在脑子上浮现一层油花并且明显抵触再度进食的那种感觉是一样的。吃多了甜食就想吃咸的,吃多了油腻的就想喝水,对吧。

喉糖让我想起薄荷,我给你讲记忆中关于薄荷的人和事。

“你喜欢薄荷么?”

“我喜欢吃,倒没种过。”

“我是种过的。那是很好料理的植物。”

“那样多好。”

我记得初中有个同学姓沈。每个班级都有一个被同学和老师公认为“脑子有病”的人,不仅仅是因为成绩差,而是确实地在心底出现“他的脑子是有点不一样”这样的想法,而现在想来也仅仅只是成绩差了点吧。我和这样的同学玩得特别好。这个姓沈的同学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再想想这样的同学我会觉得愤愤不平。这个世间是怎么了?总有天生不适合读书的人,却被遭到人身攻击还会笑颜面对,他们真的好强大。我尤其记得沈同学的笑容。他不干净,很邋遢。常常感冒还是什么,鼻子上总是挂着两行鼻涕,还是黄色的那种。四方脸,吊角眼。

他叫我武则天。其实我没有那么强权,只是天生的大嗓门喜欢在上课铃响的时候提醒他们一下,上课了。他是可以和我玩到一块的人。他会在每次课间给我讲昨天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我记得那一次聊到植物。他说爷爷家有薄荷,他会在洗澡的时候摘几片叶子下来搓。

我说是薄荷么,可以给我一株么。第二天果然给我拿来了一株。

只是这株薄荷在我外出求学的那段年岁里面,同家里的老房子一起,被翻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尽管曾经得到它的时候那样欣喜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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