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个清风明月般的人,我什么都没想,我只想爱他。}
风菱曾经问过她,阮阮,你爱的,究竟是傅西洲这个人,还是因为他是你第一个亲近接触的异性,所以产生了爱情的错觉?在风菱心里,爱情是现实的,是一个人了解了另一个人后,慢慢被他吸引,是循序渐进的一个过程。而阮阮的爱情,太像一场幻觉。风菱第一次听她提起这段感情,她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我们相处的时间很短,我甚至对他一无所知,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有一天,他忽然消失了。但是,这些年来,我发现自己依旧还喜欢着他,非常非常想念他。
傅西洲也问过她类似的问题,他说,你说你爱我,可是你了解我吗?你知道我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吗?你知道我最爱吃的。
然,他们在那种情景下的相遇,也不可能一见钟情。
遇见他,是她十八岁的夏天。
高考结束后,阮阮受好友风菱所托,去她家里帮忙照顾生病的弟弟风声。
风家在暮云古镇,离莲城市区两个小时车程,交通不是很便利,乘大巴后还需要在县城转一趟小班车,下车后,再到码头换乘轮渡过河,才能最终抵达。古镇临河而建,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世代盛产土陶,轮渡是通往外面唯一的交通工具。也许是这里除了陶窑,也没有别的什么特别的东西,在古镇旅游开发泛滥的如今,暮云镇才得以保留了最原始淳朴的当地风貌。
风菱第一次带阮阮来家里玩,她就对这个古镇一见钟情,对风家的院子喜欢得不得了,住了两天,恋恋不舍地走了,约好高考后再来长住。可是风菱一考完,就找了份暑假工,忙得见不到人。
十三岁的风声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羸弱,常年需要吃药,有时候连学校都不能去,大多时候休养在家。风家的情况阮阮是有所了解的,风家父母都是镇子上窑厂里的工人,领着微薄的工资,家里有个病人,风菱又上学,日子过得十分拮据。更不幸的是,风父在风菱升高中的那年夏天,因救河里溺水的小孩丧生。这样一来,风家的日子更难了。
阮阮要做的事情并不太难,给风声煎药,做一顿中餐,陪在他身边,以防他突然发病。风声很瘦,个子也没有同龄人那么高,面孔清秀,话不多,安静内向。他很懂事,每次阮阮端药给他时,他总是微笑着对她说,阮阮姐,谢谢你啊。
阮阮就摸摸他的头,递给他一颗陈皮糖。她是真的很喜欢他,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一般疼爱。
古镇的日子,安静、悠闲、恣意,却也很漫长。除了做饭煎药,剩下的大片大片时间,都需要打发。这里没有网络,阮阮也不喜欢看电视,风声睡着的时候,她就伺候院子里的菜圃与小花园,或者躺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看看书,睡个午觉。
风家的院子,是古镇人家常见的那种土砖结构,房子很旧了,只有一层楼,院子却宽敞。风母是个能干的人,在院子里开辟了一个小菜圃,蔬菜自给自足。菜圃的旁边,是小花园,开满了南方城市常见的容易养活的花花草草。院墙下,枇杷树、枣树、桂花树、桃树鳞次相连,甚至还有一棵小小的蓝莓树,在夏天里郁郁葱葱。而在院子角落里,茂密的葡萄架下,还有一口石砌的小方井,清凉的井水摇上来,可以直接喝。
傍晚时分,等太阳渐渐落下,天气凉爽点,阮阮就会陪风声出去散步,沿着小石板路,穿过弯弯曲曲的小巷,一直走到河堤去。夕阳下的暮河里,每天都有一群男孩子在河里游泳,十几岁的模样,意气风发地比赛谁能最快游到前方那座石桥下面。
风声看着他们,听着那些笑声与欢呼,满脸的羡慕与向往,同样的年龄,他可能一辈子都没办法像他们一样,在水里恣意地游荡。
阮阮看在眼里,很心疼他。她想了想,说:“小声,你相信吗?我比他们都游得快!”
风声眼睛一亮:“真的吗?”
阮阮点头,笑说:“我去跟他们比一场,给你拿个冠军回来,好不好?”
虽然阮阮在古镇住了大半个月,却很少出门,古镇的少年们都不认识她,但因为风声,他们很爽快地接受她加入其中。
在古镇长大的少年们,从小在暮河边玩大的,个个都有好泳技,他们并不把阮阮放在眼里,更何况她是个女孩子。然而当她领先众人许多第一个冲到石桥下,站在桥墩上冲他们挥手时,陆续跟上来的孩子们都惊住了。每次在游泳比赛中都拿第一的叫做亮亮的男孩子有点不服,说是她运气好而已,要再来一次!
阮阮跟他单独比了两次,结果依旧是她赢了。亮亮这才心服口服。
风声站在石阶上,开心地鼓掌,朝她伸出大拇指。
他们不知道,游泳是她最擅长也是唯一喜欢的运动,她从小练到大,还去参加过比赛,能赢,一点也不稀奇。她没有要挫少年们锐气的想法,她只是纯粹为了让风声开心一下。
因为这场比赛,亮亮与他的伙伴们,每天傍晚都跑到风家的院子里邀他们一起去游泳,阮阮本来兴致不大,但见风声似乎很想跟他们在一起玩,所以就答应了。那群孩子们都在上初中,比阮阮小了几岁,混熟了后,都随风声亲切地喊她阮阮姐。
遇见傅西洲,就是在某个游泳完打算回家的傍晚。
那天大家兴致高,在河里一直玩到天黑。正准备撤离时,一声巨大的声响令所有人都往后看去,暮色沉沉中,远处的石桥下荡起一阵激烈的水花,那是庞然大物从桥上落入水中才能产生的涟漪。
“哇,有人扔大石头!”有个男孩子叫了声。
阮阮第一反应也是有人从桥上扔了块巨石下来,她拍着胸想,这也太没公德心了吧,又庆幸大家都没在桥墩下。
“不是石头,是一辆车……”走在最后面的亮亮忽然呆呆地说了句,那辆车从桥上坠落下来的时候,他正从水里捡起自己的人字拖,抬头的瞬间,被那个场景吓呆了,简直就像电影里的惊险画面。
人群中有片刻的安静,少年们面面相觑。
是阮阮第一个反应过来,跑下石阶抓住亮亮的手问:“真的是一辆车?你没看错?”
亮亮点头:“绝对没看错,是一辆黑色的小车……”
他的话还没讲完,阮阮已纵身跳入水中,以比平常更快的速度往桥墩那边游去。
“阮阮姐!”站在石阶上的风声着急地喊了句,他明白过来,阮阮这是要去救人呢!她泳技是很好,可车子从高桥上坠落,肯定会慢慢沉入河底,而且,车里万一有好几个人,她一人怎么应付得来?风声急忙对还在呆怔的男孩说:“亮亮,你们快去帮阮阮姐啊!”
亮亮反应过来,招呼同伴,又跑到岸边,捡了一块大石头,急匆匆地朝桥墩那边游过去。
暮河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可实际水却很深,而且水底有暗沙。阮阮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游过去,她却仍觉得自己很慢很慢,她对自己说,不要着急,不能着急,冷静点,才能救人!
她终于游到那巨大的涟漪水圈里,闭气,一头扎入水中。浑浊的河水中,她睁大眼,终于慢慢看清楚那辆车,如亮亮所说,是一辆黑色小车,此刻侧翻在水中,万幸的是,也许是车撞上了什么阻碍物,没有再继续下沉。
阮阮游过去,发现车窗是紧闭的,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她绕到车前方去,透过挡风玻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汪刺目的血色。
她一惊,里面的人受伤了,而且不轻!车内已经浸入了河水,伤者的血蔓延在水里面,触目惊心。
但庆幸的是,车内只有一个人。
她心里焦急万分,刚才只顾着快速来救人,却忽略了,自己徒手压根打不开车窗玻璃。
忽然,“砰”的一声响。
她回头,发现亮亮正举着一块石头,敲碎了车窗。阮阮舒了口气,游到窗边,朝他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
少年们合力将车窗玻璃彻底弄开,然后小心翼翼地将趴在方向盘上的人慢慢拖了出来。
水中瞬间殷红一片。
阮阮与亮亮一起,拽着伤者,缓缓浮出水面。
这个过程,看起来十分漫长,而实际上,却只用了五分钟左右。
游上岸后,阮阮瘫坐在地上,才发觉自己浑身力竭,双手也忍不住微微发抖。她喘着气,伸手探向陷入昏迷中的男人的鼻端,然后,轻轻舒了口气。
虽然他一头一脸的血,看起来十分惊悚,但感谢上帝,他还活着。
傅西洲在三天后才醒过来。
他觉得浑身酸软,头痛欲裂。昏黄的光线里,有人背对着他在讲话,是个女孩子的声音,软软糯糯的。
“朱爷爷,他为什么还不醒呢?”
穿着青色布衫的老人正站在一排药柜前,一边鼓捣着什么,一边慢悠悠地回答她:“他伤了头部,伤口又在河水里泡了,引起发烧。性命是保住了,但什么时候醒过来,我也不确定。”老人顿了顿,转身望着女孩,“小姑娘,你得赶紧把他送去大医院,做全面检查,伤着头部可不能掉以轻心!”
阮阮转头望向小小的病床,刚想说什么,忽然“咦”了声,快步走到病床边,惊喜地说:“你醒啦?”又转头去叫老人,“朱爷爷,朱爷爷,你看,他终于醒了!”
朱医生走过来,伸手探向他的额头:“嗯,烧退了。”他问傅西洲,“你觉得怎么样?哪里痛?”
床上的男人却仿佛没听到一样,两眼呆呆,神色里全是茫然,怔怔地盯着天花板。
“喂,医生问你话呢!”阮阮凑近,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没反应。
她又推了推他。
依旧没反应。
她转身,与朱医生面面相觑。
一个想法忽然就窜入她脑海,这个男人,不会是被撞坏了脑袋,傻了吧?
她还想再问什么,却被朱医生拉住:“他刚醒,你让他缓一缓。我们先出去。”
走到院子里,阮阮小声地问朱医生:“你说,他不会真被撞傻了吧?”
朱医生皱了皱眉:“我也不确定,你明天带他上市区医院检查去。”
在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阮阮再次走进医务室里,她打开灯,室内的灯是温暖的明黄色,不像医院里那样惨白。暖暖的灯光,映着屋内陈旧的摆设,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草药味儿。而角落里唯一一张小病床上躺着的人,依旧以之前的姿势,怔怔地望着天花板发呆。
阮阮怀疑他都没有动过一下。
她站在门口,静静地看了他许久。而后走过去,微微俯身望着他。
“哎,你还好吗?”
“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叫顾阮阮,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你家人的电话是多少?”
……
床上的人置若罔闻,任她一人演着独角戏。
阮阮叹口气,继续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的车为什么忽然掉到河里去了?”
他忽然转过头,望着她。
阮阮一喜,以为他终于要回答她时,他却只是看了一眼她,而后又转过头,保持原有的模样。
她泄气地坐到一边,心里想,他一定是被撞傻了!这可怎么办啊?
她回到风家,风母已经下班回来了,正在做饭,阮阮赶紧到厨房里去帮她。“阮阮,今天又辛苦你了呢。”风母对她说。
阮阮有点无奈,这句话,风母每天都要对她说一次。她跟风菱一样,总怕欠了别人。
“对了,我明天轮休,可以在家陪小声,你要不要回家一趟?这么久没见,你家里人也该想你了。”风母说。
阮阮神色一黯,她来风家快一个月了,只跟外公通了两次电话,还都是她主动打过去的,寥寥两句就挂了。外人都传阮氏的小外孙女最得宠,可实际上,阮荣升虽然宠她,但这种宠更多的是体现在物质上,而且到底是个大男人,心思没那么细腻,又很忙,永远也不会有像风菱跟家人之间那样的亲昵,隔两天就打个电话,嘘寒问暖。至于舅妈与表哥,关系更是冷淡,舅妈甚至恨不得她别回家了。
阮阮说:“阿姨,既然你明天休假,那我离开趟。我们救下的那个人,朱爷爷说让我送他去大医院检查下,他这里似乎出了点问题。”她指了指脑袋。
风母担忧地说:“阮阮,我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孩子,可是,毕竟是个陌生人啊,又是个大男人……你不如报警,把他交给警察来处理?”
他被她从河里救上来时,东西全都丢了,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如今,他又像个哑巴一样,问什么都不回答。她对他,一无所知。风母所说,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不知道为什么,阮阮却不愿意那么做。她想起他茫然的神色,以及朝她望过来时,眸中流露出的淡淡无措,那一刹那,她仿佛从他身上,看到了过去某一刻的自己。
她做不到对他不管不顾。
第二天早上,阮阮带傅西洲坐轮渡过河,去往莲城市区。在船上,她指着远处的那座石桥说:“四天前,你就是从那里掉下来的,你还记得吗?”
回应她的,依旧是沉默。只是,他望着那座石桥,看了许久。
阮阮带他去了莲城最好的医院。
经过一系列的检查以及漫长的等待,阮阮被医生叫了进去。
“患者头部的伤倒没有大碍,只是,他对发生了什么完全不记得了,这是,”医生顿了顿,沉声说:“失忆的症状。”
虽然有想过这种情况,但那瞬间,阮阮还是觉得真狗血啊,这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竟然让她给遇上了。
她坐在医院外面的台阶上,抬头看着七月明晃晃的阳光,又看看沉默着坐在她身边的男人。
她掏出手机,110三个数字,按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还是没有拨出去。她叹口气,对他说,我们回去吧。
后来风菱问过她,你后悔做那个决定吗?没有将他交给警察,而是将他带回了古镇。
阮阮想也没想地回答说,不。
救下他,不后悔。
将他带回古镇,不后悔。
爱上他,也不后悔。
对她来说,做所有的事情,全凭心意,既然做了,就绝不后悔。
古镇上的人虽然淳朴,但正常的警惕心还是有的,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男人,风母怎么都放心不下。可阮阮恳求她说,就让他待到八月底,她离开的时候,如果他还没有记起来,她会把他送走的。风母实在不好拒绝,她走到卧室里去给风菱打电话。风菱沉默了片刻,说,妈妈,你就相信阮阮看人的眼光吧。风母这才同意让傅西洲留下来,收拾了一间房出来,又找了风父的旧衣服给他换上。
阮阮看着他穿着明显短了一截的衣服与裤子走出来,额头上还缠着纱布,那模样,实在很怪异。
她“扑哧”笑出声来。
他看了她一眼,沉默地走到葡萄架下的竹椅上坐下来,又开启了“自我世界”模式。
风声走到阮阮身边,对她耳语:“阮阮姐,他是不是哑巴啊?”
阮阮赞同地点头,捂嘴轻说:“估计是。”
就算头部受伤,暂时失去了记忆,但也不会失去讲话的能力啊,估计他真的是哑巴呢。阮阮有点同情地看着他。
这么一想,阮阮也就不再逼他同自己讲话了。他似乎很喜欢发呆,总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得仿佛不存在。他每天很早就起床,似乎那是养成了很久的习惯。阮阮起来到井边摇水洗脸时,总见他已经默默坐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了。她对他说声早,他看她一眼,并不回应,但神色明显没有之前那么冷漠了。
他也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但吃得很少,甚至比风声这个病号胃口还差,几天下来,阮阮明显感觉他的脸瘦了一圈。
过了两天,他去朱医生那里拆了额头上的纱布,缝了针的伤口痊愈得还算快,也恢复得很好,只是,额头上靠近太阳穴那个地方,留下了一道打眼的疤痕。
“哇哦,留疤了呀!”阮阮伸手轻轻戳了戳他的疤痕,“不过没关系,脸依旧很好看呢!”她把他当小孩子一般安慰。
他却触电似的拨开她的手,似乎很不习惯别人的碰触。
阮阮笑了笑,转身悄悄问朱医生:“他的失忆症是不是不会好啦?”
朱医生说:“不一定,失忆症这种病,至今在医学上也是个谜团,也许一辈子,也许过几天忽然就好了。”
那天风母带着风声去医院复查,虽然只有两个人在家吃饭,但为了庆祝他的伤口终于拆了线,阮阮做了很丰盛的午餐,土豆牛腩汤、鸡汁萝卜、红烧排骨以及素炒西兰花。还特意拿出了风母自己酿的米酒。她将米酒倒入粗陶碗里,满满的一大碗,醇香怡人。她忍不住低头,深深嗅着酒香,一脸陶醉的样子。
阮阮端起碗,又将另一碗酒送到正沉默地看着她的傅西洲手中,“哎,这个酒哦,真的很香很醇的,也不醉人。你喝下试试看。”
他接过,看着碗中有点儿浑浊的液体,眉毛轻轻蹙起。
“哎,等一下!”阮阮放下碗,“你看,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能一直‘哎哎哎’地喊你是不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好不好?”
见他不语,阮阮赶紧说:“沉默就表示默认喽!嗯,我想想啊……十二……十二怎么样?”
她救下他的那天,是七月十二号。
他还是没有什么表示。
阮阮笑起来:“那就这么决定啦。”她端起瓷碗,与他的碰了碰:“十二,祝贺你痊愈。还有,欢迎你来到暮云镇。”
然后,她仰头,竟然一口气就喝掉了那大半碗米酒。
傅西洲端着碗,愣愣地看着她。这么多天来,这是他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个女孩子,她穿着一件很宽松的海魂衫T恤,牛仔短裤,人字拖,齐肩发随意扎成一个马尾巴,露出光洁的额头。她长得并不算漂亮,唯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明亮清澈,望着你笑时,仿佛无数的星辰落入其间。
很多年后,傅西洲总想起这个夏日的正午,他们坐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细碎的光影从树叶间漏下来,那个眉眼弯弯的女孩,豪情地干完一碗酒,红晕慢慢染上她的双颊,映衬得她的眼眸愈加清亮。可是他,却在后来,让这双他见过的最清澈明媚的眼睛,染上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哀愁。
自从帮他取了名字,阮阮就很喜欢喊他,哪怕他总是沉默以对,她也毫不介意。
“十二,中午我们是吃茄子呢还是丝瓜呀?”
“十二,你看你看,这花长得多好呀!”
“十二,这就是蓝莓树呢,你以前没见过吧?”
“十二,让我来猜猜你多大了,唔,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
“十二,你真的一点点也没想起来吗?”
“十二,我真喜欢这里呀,你呢?”
“十二,今晚的月亮可真美呢!”
……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十二十二”地喊的时候,仿佛在温柔地叫一只小狗狗或者小猫咪,又好像在跟一个小孩子对白。阮阮也确实把他当做一个沉默的生了病的小孩儿,同风声一样。
每个夜晚,晚饭过后,阮阮把家里的竹躺椅都搬到院子中央,从小方井中取出在凉水里泡了整天的西瓜,切开来,冰凉爽口。三个人并排躺在竹椅上,吃西瓜、聊天。大多时候都是阮阮在说,她给他们讲书上看来的故事,却总爱把那些童话、神话故事改得面目全非。
风声就跟她呛声,说不对不对,你怎么乱讲啊!
阮阮就笑嘻嘻地说,这是“顾氏新编”!
而傅西洲,永远都是沉默着,不接腔,缓缓地摇着手中的老蒲扇,坐在她身边,给她赶走蚊子。
古镇夏日的夜晚,静谧而悠长,晚风温柔,头顶星空朗朗,月色无边。岁月就这样晃晃悠悠地到老,似乎也不错。
很多个时刻,什么都不记得的他,这样的想法,确确实实划过他的心头。
转眼就到八月份了。
阮阮如愿收到了宁城农大园艺系的录取通知书,八月底就要去报到。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她看着没有一点好转的傅西洲,心里浮起担忧,却还是安慰他说,十二,你不要着急,慢慢来。朱医生说了,没准忽然有一天就什么都记起来了呢!
她陪他散步到他出事的地方,无法走到桥墩那里去,就站在渡口远远地望着。她希望他能想起来一点点。可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
古镇的少年们已经不再在暮河边游泳比赛,他们找到了新乐子。他们不知从哪儿打听到,后山树林里有野兔出没,亮亮他们都兴冲冲地跑到山上去抓野兔了。
风声很羡慕,尤其当少年们竟然真的抓住了一只野兔,带到风家的院子来嘚瑟时,风声又羡慕又黯然的眼神令阮阮看了直心疼。她仿佛看到多年前的自己,周末的游乐园,别的小朋友都是被爸爸妈妈牵着手或者坐在爸爸的肩头,而她的手心里,牵着的却永远都是保姆阿姨的手。
她对风声说,不用羡慕,姐姐也去帮你抓一只回来。
说得信誓旦旦,临走时,又忐忑起来,她游泳能赢那群少年们,可野兔,她却从来没有抓过啊!而且要去很远的后山树林呢!
她的目光望向葡萄架下的傅西洲,还没开口,他仿佛知道她要说什么,主动站起来,朝门口走。
“十二,你真够义气!”她笑嘻嘻地走上去,踮脚勾着他的肩膀,才发现,他可真高呀。
他瞥了她一眼,甩掉她的手。
后山树林离镇子有一段距离,他们走了很久,抵达时,天刚刚黑。可是对于抓兔子,夜越深越好。野兔都要等很晚,才会出来活动。
阮阮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大手电筒,拧开,莹白刺眼的光照着脚下的路。他们沿着一条小路慢慢地走,一边走一边用手电的光四处照,野兔看到强光,就会跑出来。
渐渐地,脚下的小路已经没有了,他们只能在一丛丛低矮的灌木丛里穿梭,树林茂密,寂静无声,只有两个人轻巧的脚步声“沙沙”踩过。路并不太好走,本来她走在前面的,他将她拉住,抢过她手中的电筒,走到她前面去。
望着他沉默的背影,阮阮勾了勾嘴角。
夜愈深,他们不知走了多久,连野兔的影子都没看见一只。
阮阮有点泄气。
她拉了拉傅西洲,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饿死啦!”其实还很累,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有走这么远的路了,又是难走的山路,她的腹部竟然有点隐隐作痛。一个不好的预感划过她心头,但很快她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不会的,还没到日期呢!
她从包里掏啊掏,掏出饼干、牛奶,甚至还有一包鸡腿。她犹豫了下,将鸡腿与牛奶递给了他。
他看了她一眼,从她手上抓过那包饼干,拆开,慢慢地吃起来。饼干很干,看他艰难吞咽的表情,阮阮将牛奶硬塞到他手里:“你喝一半,留一半给我。公平!”见他微微蹙眉,她忍不住笑起来:“我都不介意呢,你介意什么啊!”
吃了干粮,又继续往树林里走。
天边一弯上弦月缓慢地从云层里爬出来,透过茂密的高高的树枝洒下来,淡淡的清辉。
她跟随着他的脚步,却越走越慢,那半盒凉牛奶,让她腹部的疼痛越来越密,越来越强烈。手按在腹上,她微弯着腰,慢慢跟上。
他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回过头,手电的光芒朝她扫过来。
阮阮站直身子,决定放弃继续寻找野兔,“十二……很晚了,估计今天找不到了,我们回去吧。”
他静静地打量她,发现她一切如常,之前觉得她有点异样大概是他看错了吧。他想。
这块树林浓密而辽阔,他们在林子里穿梭,注意力都放在了寻找野兔上,没有记方向。往回走了很久,却发现越来越不对劲,怎么都找不到出口。
他们迷路了。
阮阮沮丧地蹲在灌木丛边,腹部的酸胀疼痛令她没有力气再继续往前走。
头顶的上弦月越来越亮,阮阮抓过他手腕上的表看时间,十一点了。他们在树林里,已经待了整整四个小时。
“十二,”她轻轻地喊他的名字,脸微微红了:“我……我想解手……可以麻烦你往前走一点吗?”她真的快窘迫死了,低着头,不敢看他。
他一愣,将手电筒放在她身边,然后快步走开。
阮阮伸手到小包的内袋里摸了摸,然后舒了口气,感谢自己有任何时候都随身带两片卫生棉的好习惯。
她猜得没错,不应该在今天到来的大姨妈竟然提前来了!在这样一个时刻。
她简直想哭了!
又休息了一会儿,阮阮抚着腹部站起来,去找他。
见了她,他看了她一会儿,似乎是想确认她是否有异样,可阮阮站得笔直,对他微笑着说:“我们快走吧。”
她其实很难受,可她实在无法对他启齿,自己“亲戚来了,肚子很疼。她只想快点找到出口,回家。
她依旧走在他身后,他反正看不见她,她放心地弯着腰,抚着腹部慢慢地走。
虽是八月盛夏,可深夜的山上气温低。阮阮的体质偏寒,经期时免疫力特别低,凉风一吹,她忍不住微微发抖。当疼痛越来越剧烈,甚至有轻微痉挛时,她实在没有办法再强撑。
“十二,我们休息一会儿再走,好吗?”她蹲在地上,声音微抖。
他站在不远处,用手电筒照着她,只见她低着头,身体蜷缩成一团,手指按着腹部,身体在微微发抖。
他走到她身边蹲下来,犹豫了一下,伸手按上她的肩膀。
“你,是不是很冷啊?”
声音清冷中带着沙哑,那是太久没有说话的人忽然开口时的感觉。
阮阮猛地抬头,震惊地望着他,她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着了。她的脸色有点苍白,可很快,那苍白的脸上浮现出浓浓的惊喜来,她的嘴角咧得大大的,眉眼弯弯,紧紧抓住他的手臂:“哇,十二,原来你不是哑巴啊!你会讲话的啊!”
那一刻,她欢喜雀跃得甚至忘记了身体上剧烈的疼痛。
他皱着眉,又重复了一句:“你是不是很冷?”
阮阮怔了下,低下头,轻声说:“我来那个了……肚子好疼……走不动了……”
身体忽然被腾空抱起。
她呆住,仰头愣愣地看着他。
他却并未看她,嘀咕了句“搂住我脖子”便迈步往前走,他手上还抓着手电筒,灯光一晃一晃的,照不到路,他只得放慢脚步。
阮阮呆呆地伸出手,缓缓勾住他脖子。他紧了紧手臂,她的脸便贴上了他的胸膛。
一片红晕立即蔓延上她的脸庞,她动了动,将整张脸都埋到他怀里,生怕被他发现了她红透的面孔。十八年来,她第一次与异性靠得如此近,也是第一次被异性以如此亲密的姿势拥抱,她咬住唇,怕自己忍不住发抖。
夜色寂静,上弦月静静地洒下来,淡淡的清辉笼在他与她的身上。他抱着她,一步一步,走得缓慢却稳重。她听着他平缓的心跳声,她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在这静谧的夜色里,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直至这一刻,她才意识到,这个被她一直当做小孩子般照顾的人,是个可以令她忽然间慌乱了心跳的大男人。
那个夜晚,他抱着她在树林里走了许久,最后被风母与亮亮他们打着手电找到,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阮阮喝了风母泡的红糖水,裹着薄被躺在床上,一直失眠到天亮。她把手放在心脏处,剧烈的心跳已经变得平缓,可他带来的那种温暖,却始终不曾离去。
是的,温暖。悸动过后,他带给她的,最最震撼的,是温暖。从他身上传递到她身上的温度,令她温暖得想哭,想要紧紧拥住,再不放手。
那种温暖,就好像,痛经的女孩儿,得到一杯热乎乎的红糖水,以及一双温柔的手轻轻地给她揉一揉腹部。
就好像,寒冷的冬夜里,躺进厚厚软软的充满阳光味道的被褥里。
就好像,凄冷的雨夜里,遮在头顶的一把伞。
就好像,难过哭泣时,一个温暖的怀抱。
从她来初潮起,一直都有痛经的毛病,可每一次,她得到的,只有保姆阿姨泡给她的红糖水。她在心里多么期盼,在她疼痛难忍的时候,会有一双温柔的手,给她揉一揉腹部,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轻轻地抱一抱她。
可没有,从来没有。
她躺在床上,望着窗棂外的上弦月,弯起嘴角,眼泪无声地滑落。
她对他的心动,始于一个拥抱。
她对他的爱情,是她关于温暖的全部向往。
哪怕多年后,他们再次重逢,他变成了她完全陌生的冷漠模样,可在她心里,他始终是那个在月色下,弯腰温柔地抱起她,在迷路的树林里,走很远很远山路的人。
沉默寡言,却温暖柔情。
令她心动得落泪,令她念念不忘。
而一念情深,终成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