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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因此可以说是无论富贵贫贱,老少男女,都是这米粉店的常客。

杜彬还记得自己的爹爹过世之前,每当打到了猎物,就会剥掉皮子,将其硝制了拿到这边清江镇上来卖,图的就是能多卖两个钱,自己则是会吵着要一起来,卖了皮子以后,自己的爹爹就会给自己叫一碗米粉,笑眯眯的坐在旁边看着自己大吃,而他自己则是找老板讨些煮米粉的热汤,就着干粮咽下去。

此时这米粉的味道依然不变,可是坐在旁边看自己吃米粉的那个人,却已经是物是人非,一念及此,杜彬潸然泪下,借着碗底蒸腾的热气将脸盖住,狠狠的扒拉了一大口米粉。

在这清江镇休养了两天,杜彬返回去了渡口将自己埋藏的财宝取了出来,他此时才有空闲将自己搜刮来的这些东西仔细的清点一番,因为个人背负的重量有限,而可以拿的东西则是太多,所以杜彬连银两这样的东西都直接弃之若蔽褛,只拿金元宝和轻便值钱的,看起来就很珍贵的东西了。

杜彬能有这样超乎同龄人的见识和眼力,不仅仅是因为做过客栈店小二,也要多亏他的外公,因为老人家从学徒开始,一直在当铺里面做了足足四十七年的朝奉,后来不幸生了病退休,也是被杜彬的父母供养了八年,这八年里面,杜彬读书识字也是外公教会的,同时因为外公的眼毒,所以哪怕是在女儿家里面养病,也是经常会有人上门来请他老人家“掌眼”。

在这样的情况下,外公更不会对自家的外孙藏私,自然是谆谆教诲,杜彬耳濡目染之下,自然就学到了不少的东西,见闻绝对不是普通的农家少年所能比拟的,这一次在犬魔首领的牙巢里面就派上了用场。

清点完毕了之后,杜彬算了算自己现在携带的东西,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微笑,盘点下来的清单如下:

黄金七锭,

珠宝若干(金钗三根,珍珠项链四根,宝玉一对,翡翠扳指两个),

妖晶一片,

内珠三粒(有两粒获自犬魔牙巢),

阴阳门灵药一瓶(还剩下三粒),

神秘戒指一只(燃烧马车处获得)。

以上就是在杜彬包裹里面装着的东西,除此之外,杜彬还发现了三件法器,当然很干脆的就佩戴到了自己的身上。

这三件法器分别是,纯银手镯一只,天珑手镯一只,这两只手镯上面,都有精美的装饰和花纹,一看就十分美观,绝非凡品。非但如此,其中还蕴藏了有天地之气,能与杜彬自身的元气共鸣,然后使得杜彬自身的护体元气更加充沛强韧。

同时,杜彬还在牙巢当中意外寻获了一把看起来很是粗重浑厚的武器,这把武器的名字叫做八荒剑,外形就是棱角分明,厚重沉凝,并且看得出来是经过了精细的锻造过,在八荒剑的剑柄上甚至有围绕上一圈银丝,卖相不凡。

虽然杜彬感应得到这上面并没有天地元气的加持,可是其杀伤力也是远在了乌木剑之上了,不过这把武器的重量远超乌木剑,对使用者的腕力要求颇高,好在杜彬也是尝试挥舞了几下,觉得自己拿着还算是轻巧。

此时杜彬给自己好好的规划了一下,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有两点,最首要的,便是应该去找些无愿石来。

很显然,自己识海当中的那一点幽幽寒焰似乎能传授给自己十分强大的功法,这可是目前来说最为宝贵的,但是很显然,这玩意儿需要吸收无愿石当中的天地之气才会给自己回馈。

一想到了这一点,杜彬立即就有几分沮丧了,自己刚刚还有点沾沾自喜,觉得似乎狠捞一一笔,拿到了许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获得的财富,奈何此时自己身上的这些东西若是拿来购买无愿石的话,那还真的是不够看了,在这无底洞面前,别说现在的这笔财富,就是翻十倍估计也是杯水车薪。

其次,杜彬觉得自己还需要去购买一件能够防护身体的战甲,或者说是道袍,法袍之类的了。当然必须是法器品质的,这样的话,可以十分有效的防御住敌人的攻击。

并且杜彬还听说内含天地灵气的靴子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能够对穿着者的速度进行加持,“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是几乎每个修炼者都知道的常识,因此泰禹门当中的知名风云人物,有不少人都是以迅若闪电的快剑而出名的,入手一双法器靴子那也是必须的。

“哦,对了。”

杜彬就又想起来了一件事,那就是前往马蹄谷的时候,自己闯进闯出可没少受伤,也全靠这阴阳门的万应灵丹外敷内服来压制伤势,否则的话,早就变成犬怪肚皮里面的血食了,确实是神效无比,这样的好东西只剩下来了两三粒,身上能不常备点?

除此之外,杜彬还得去武馆一趟,毕竟作为一名新觉醒的修炼者,还是必须去武馆里面登记领取对应的牙牌,然后武馆的教头会有许多的告诫,会为你提供很多宝贵的常识和建议。

最后,更重要的是,新觉醒的修炼者被认定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因此中州国官府都会给予支持,送上一把百炼钢剑,一件护身绸衣,一瓶可以疗伤的丹药,还有百两纹银来作为安家费用。

这样的一笔白给的财富,杜彬当然不可能无视掉,他这时候已经是拿定了主意,前往中州城的武馆当中去进行登记。

为什么要走远路去中州呢?便是因为中州城身为国都几近千年,乃是镇压国运的紧要之地,有诗云:“织桑佳丽地,中州帝王城,逶迤带绿水,迢递起朱门”。

而当今摄政王在田猎的时候,也是策马上了中州城外的临山,登高眺望,见到了官道上人潮如织,码头上帆樯若云,也是忍不住发出了“天下财富出于东南,而中州为其会”的感慨。

在清江镇这小地方,杜彬这样一个新觉醒的修炼者,不在当地的武馆里面去登记实在是一件非常令人诧异的事情,不过去了中州这样的都城以后,吞吐的人口货物每日可以说是不计其数,流动人口的数量极其惊人,他前去登记的话,那么可以说就是毫不起眼了。

除此之外,杜彬身上的那个神秘戒指此时也没有弄明白其用处,估计也只有去中州城这样的大地方才能够将其成功鉴定出来,因为这戒指上面居然自带了日曜的光芒,那就肯定不是什么普通的货色,当年杜彬的外公做了几十年的当铺朝奉,经手过的值钱东西成千上万,也没有亲眼见过有“日曜光泽”的上等宝器,只是听师傅口述的。

在心中计议已定了,确定了去向之后,杜彬也就安下心来好好的恢复休养了两天,同时也是将去中州城的船给早早的定了下来,就在这天一早他便开始出门打算前去乘船的时候,就见到了前面的道路十分拥挤嘈杂,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还夹杂有人大声哭号惨叫的声音。

此时杜彬还没出门,从客栈的二楼看过去,就见到不远处的街道上面,有一群凶神恶煞的军汉在旁边吆喝着净街,稍微有动作慢或者敢犟嘴的,都是直接几鞭子抽上去,这鞭子里面混了铁丝,一鞭子上去就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只能在地上打滚惨叫。

不过隔了一小会儿,杜彬就见到了桌面上晾着的半杯残茶开始微微的晃动出涟漪,紧接着就隐隐约约听到了如雷的蹄声,由远及近,然后就见到了大队的黑甲骑兵在小镇的街道上高速奔驰而过。

这些骑兵连人带马,格外的高壮,并且都是带着森黑色的面具,狰狞凶残,同时更是因为军容鼎盛,整齐划一,冲击起来更是仿佛雷霆旋风那样,一扫而过,其实仔细的算起来人数并不多,也就是一两百人而已,然而哪怕是奔驰过了好一会儿,那种震撼依然是久久的留存在了人的脑海里面,难以散去。

看着这一支穿城而过,直似黑色洪流形成的天威的骑兵,杜彬的心中不知道为什么,居然生出了一种隐隐不祥的感觉,他此时本来是要离店上船的,便循着这群强横无比的制式骑兵的方向徐徐走去,然后在岔道处的茶摊上坐下,叫了一杯凉茶,对老板装作不经意的道:

“老板,知道先前那一群凶神恶煞的军爷往什么地方去了吗?”

老板看起来也是个话唠,立即就眉飞色舞的道:

“对着小王庄方向去的,啊呀呀,这位后生你也瞧见了啊,这些军爷真的是杀气太重了,那冲刺起来真的仿佛像是一座山都要被顶穿似的!”

“小王庄的方向?”杜彬回忆了一下,心里的不祥感觉更重了,那赫然正是落霞村和马蹄谷的方向!

他皱着眉头驻立了良久,这才转身,徐徐的朝着码头的方向走了过去。

同一时间。

几百里外的中州。

这里有亭台绵延,楼阁高耸,诸多林立高耸的建筑都是富丽堂皇,巍峨森严,气象万千。

甚至有赋曰:垂虹驾湖,婉蜒百尺,修栏夹翼,中为广亭。纹倒影,滉漾楣槛间,凌空俯瞰,一碧万顷。

在这宫阁楼台当中,有一座最为高大楼阁,气势最为雄浑,直有君临天下的味道在其中,连上面的瓦面都是明黄色的,地上也赫然是一块一块的金砖,站在这楼阁上,就能俯瞰小半个中州城,一开窗户,就能将之一览无遗。

此时有风徐来,将旁边装饰的华丽窗帘吹得“嗒嗒”直响,一名面容和蔼,富态慈祥的老者正坐在了书桌前面眺望远方,这老者穿得衣服乃是明黄色的,但款式什么的都十分普通,甚至还有缝补的痕迹,除此之外,身上什么装饰品都没有,可以说是相当的朴素了。

可是这样的一个人,坐在了这金碧辉煌,高贵典雅的楼阁当中,反而与环境十分的融洽,浑然一体,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了,这老者本人就是富贵,就是荣华,他在的地方,就是核心!

这个人就是中州摄政王,实际上中州的主宰者:李常!

现在虽然中州天子已经年满十八,开始亲政管理朝政,但文武百官依然是唯李常马首是瞻,摄政王在朝廷大事方面,依然是有一言而决的权利。

摄政王对着小跑上来想要关窗的太监摆了摆手,然后微微一笑,端起来了面前的清亮茶汤喝了一口:

“庄公公,最近那边有没有什么动静啊?”

庄公公立即就低头跪下道:

“回王上的话,奴才是没有听到什么动静的,不过,不过听说王太傅又去了宗庙……”

李常听了以后,两条眉毛似刀锋那样交斩了一下,默默的站起身了来走了几步,然后道:

“那边的事情呢?进行到哪一步了?”

庄公公听了以后,脸色顿时一白,隔了一会儿才压低了声音道:

“药方,药方已经给几位宗师验证过了,都说是鬼斧神工,完全巧夺天工的配合,倘若能炼制成丹出炉的话,必是万试万灵,就,就,就……连真龙也是无法幸免的,只,只是这药方要的几味主药着实难寻。”

说到了后几个字的时候,庄公公的语声已经是颤得不像样,几不可闻。

摄政王李常淡淡道:

“难寻,还是不能寻?”

庄公公浑身上下一震道:

“难寻,难寻,王上,奴才知道此事重大,因此才派了邓克全权负责这件事,他的能耐王上自然是清楚的吧。”

李常的眼神缥缈了一下,然后徐徐的道:

“邓克这人才干是有的,只是因为身有残疾,性情所以偏激了些,行事未免就有些张扬,四天之前传信的时候说是惹上了一些小麻烦,按理说昨天就应该成功得手,再次联络的啊。”

庄公公急忙道:

“他这一次只是去寻那味引子:百年犬魔胆,又不是深入什么蛮荒凶险的区域,应该是没有什么事情的,想必是传信的飞鹞路上遇到风雨耽搁了,上个月不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李常微微颔首,算是认可庄公公的说法,他踱了几步,站到了窗前看着迅速晦暗的天色,悠悠的道:

“山雨欲来啊……祖宗当年留下来的基业,表面上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其实骨子里面早就烂透了,已经可以说是势若危卵,我这几年也是撑得极为辛苦,惨淡经营之下,好容易有了点起色,勉强压制住了这八藩的野心,可是这黄口小儿却真是不识时务要与我内耗,为了祖宗的基业,也不能怪我……”

他说到了这里,太监庄公公的脸上已经全部都是惊惶之色,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几乎没将自己的头磕破掉,也顾不得上下尊卑,“主人慎言”四个字几乎都要脱口而出。

好在李常也是及时住口,眺望了一会儿窗外的云卷云舒,然后走到了书桌前,拿手指轻轻的叩着桌面,蘸满了墨汁,伸出了保养得极好的左手握笔,赫然写下了这么一副对联:

“牧野鹰扬,百载功勋居一半。”

“峨岭虎踞,八方风雨会中州!!”

他的这字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平和徐缓,字体当中,却是有着中正平和,当仁不让的泱泱大度,其中的磅礴大气,总掌一切,端的可以说是呼之欲出!而这一联写完了之后,窗外的那滂沱大雨,终于是哗啦哗啦的落了下来,将整个繁华的中州城彻底的笼罩住。

这一场雨就足足的下了三天。

从滂沱大雨,转成了哗啦哗啦的中雨,最后化成了飘飞的雨丝,这飘飞的雨丝就坚决不肯断掉了。

此时船上的所有住客,可以说都是觉得骨头里面的缝隙都要生出霉来,晚上睡觉的时候那被子都仿佛是潮润的,一丝丝的寒气直往身上钻,没奈何之下,每天开饭的时候姜汤什么的就最受欢迎。

倘是能吃辣的人,那么就去灶头上找火头师傅讨几个干辣子,在火上面烘干了搓碎,混在了甩袖汤里面喝下去,保准一会儿额头上就能冒出毛毛汗来。

杜彬却是船上的客人当中最为淡然的一个,此时在他看来,能够在船上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就满不错了,去年这个时候他还要冒雨出去打柴拣菜呢,那时候的苦都能受,现在的旅途里面就当是享福了。

这几天虽然船只开得断断续续的,也并不影响他自身在识海里面模拟修炼剑术和步法,他的资质悟性也是属于很好的那种,相当于只是比天才这种奇葩生物低上那么一个档次,因此自身的实力也是迅速的增长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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