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跟我换,我都绝不愿错过莱尼的家。
他家虽安在纽约的公寓楼里,内里却彻头彻尾像农场。他说他敲掉了好几面分隔墙,好扩大空间,然后又要人给墙壁钉上松木板,再专门定做了一个马蹄形的松木吧台。我觉得地板铺的也是松木。
脚下踩的是大块的白熊皮,除开好些铺着印度毯子的矮榻之外没有其他家具。高悬在墙上的不是画,而是鹿角、水牛角和一只兔头标本。莱尼伸出拇指,拨弄了一下兔子柔软的灰嘴和僵硬的长耳朵。
“这是我在拉斯维加斯开车时轧死的。”
他走到房间的另一头,马靴的脚步声回荡,犹如手枪鸣射。
“这是声学设计的效果。”他说,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远处的一扇门后。
音乐突如其来,响彻空中每个角落。随后忽停,我们听到莱尼的声音:“我是各位十二点的主播莱尼·谢泼德,为你们带来排名最前的流行歌曲。本周第十位正是炙手可热的金发小妹——请听她独一无二的《太阳花》!”
我生在堪萨斯,长在堪萨斯;
哪天结婚时,我出嫁也在堪萨斯……
“这人真有意思!”多琳说,“你说呢?”
“当然。”我说。
“艾丽,听着,帮我个忙。”多琳似乎真以为我现在就叫艾丽了。
“没问题。”我说。
“别走好不好?他要动什么歪脑筋的话,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你留意到他那浑身肌肉了吗?”多琳咯咯地笑。
莱尼从后头的房间里走出来。“那里头有价值两万美元的录音设备呢。”他溜达到吧台边,摆出三个玻璃杯、一只银色冰桶和一把敞口壶,调起鸡尾酒来。
娶个真正的蓝血姑娘,她许诺会等我——
她是太阳花州的太阳花。
“不赖吧?”莱尼走过来,手里托着三个杯子。杯子上凝结了大大的水滴,出汗似的。莱尼把杯子分给我们,冰块碰撞,发出清脆声响。音乐戛然而止,我们又听到莱尼的声音宣布下一首歌。
“听自己说话的感觉真是爽得无与伦比。嘿,我说,”莱尼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弗兰基溜了,该找个人陪你。我打电话叫个朋友过来。”
“没事的。”我说,“你不用叫人来。”我可不愿坦言要他找个比弗兰基大上几号的人来。
莱尼似乎松了口气:“你不在乎就好。我可不愿冒犯多琳的朋友。”他满脸堆笑,对多琳说:“你说呢,宝贝儿?”
他朝多琳伸出手,两人二话不说,跳起了吉特巴舞,手中还握着杯子。
我架着二郎腿,坐在矮榻上,努力保持专注却无动于衷的表情。有一回,在观看阿尔及利亚肚皮舞演出时,见过一个生意人,他正是这副神气。然而,我刚把背靠到挂着兔子头的墙上,矮榻便向客厅中心的方向滑去,于是我干脆坐到熊皮上,靠着矮榻。
这杯酒喝起来水嗒嗒的,一点劲道也没有,越喝越像陈年水。玻璃杯的中段绘有一条粉线,点缀些黄色圆点。我喝了一大口,杯中酒降到粉线下头约两公分处。等会儿再喝的时候,酒却又回升到粉线的位置。
莱尼的声音猛然响起:“为呀为呀为什么,我离开了怀俄明?”
音乐间隙中,那两人仍不停地旋转舞蹈。置身于成堆的红白毯子和整片的松木木板之中,我仿佛逐渐萎缩,变成了一个小黑点,化为地上的一个洞。
两人越来越痴迷彼此,目睹此情此景,旁观者总不免心灰意冷,尤其你又是唯一在场的见证人。
这就好比坐在快速驰离的列车守车里回望巴黎——每一秒钟,城市都在变小。但在你心里,却是自己在以每小时一百万英里的速度,被辉煌的灯火和迷人的新奇甩开,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孤寂。
莱尼和多琳不时搂作一团,接吻,转个圈,喝上一大口,然后再搂作一团。我暗暗盘算,要不干脆自己在熊皮上倒头睡一觉,等多琳想回酒店时再说。
莱尼大吼一声。我唰地坐起来。多琳的牙齿还咬在莱尼的左耳垂上。
“快松开,你这疯婆娘!”
莱尼一弯腰,多琳噌地腾空而起,被他背到肩上。玻璃杯从她手上飞了出去,撞到松木板,清脆的破裂声好不滑稽。莱尼仍在咆哮,疯狂旋转,转得那么快,我连多琳的脸都看不清了。
与平日注意他人眼珠颜色一样,我忽然注意到,多琳的双乳从裙子里挣脱出来,微微晃动,犹如两只饱满的棕色蜜瓜,而她的肚子贴在莱尼的肩膀上,被莱尼扛着转圈圈,两腿在空中乱踢乱打,她在尖叫。随后二人笑成一团,慢了下来,莱尼正欲透过多琳的裙子去咬她的屁股,而我不等看下文,便跌跌撞撞,冲出莱尼的家门。两手紧扶栏杆,半拖半走才下了楼梯。
摇摇晃晃走到街头,我才悟出莱尼家里开了空调。街头,积攒了整整一个白昼的热浪,滚烫沉闷,扑面而来,宛如给我的最后一记沉重侮辱。我完全不知自己身在何方。
我沉吟片刻,要不要坐出租车,去杂志社安排的酒会转转?最后决定作罢。舞会可能已经收场,我可不愿置身空荡荡的大厅,枉对满地五彩纸屑、烟头,和团团纸巾。
用一根指头顶着左侧房子的外墙,保持平衡,我小心翼翼走到下一个街角。抬头看清街道标识,从手袋里拿出纽约地图。我离酒店正好四十三又五条街之遥。
走路向来难不倒我。朝着正确的方向,默默数着走过的街口,迈入酒店大堂时,酒意彻底清醒,只是双脚有些微肿——自作自受,谁叫我不穿长袜。
守夜人在亮着灯的亭子间里打瞌睡,挂钥匙环和静默的电话机围绕着他。除此而外,大堂内空无一人。
我溜进无人照看的电梯,按下我住的楼层。电梯门从左右两侧咬合闭紧,犹如悄无声息的手风琴。随后我耳朵里响起怪声,一位身躯肥大,眼周污黑的华人妇女目光空茫,正盯着我的脸。当然,电梯里其实只有我自己。
我惊恐地发现,自己看起来满面皱纹,落魄颓丧。
走廊里人影全无。我开门进了房间。房里烟雾腾腾。起初我还以为这烟从天而降,预示着对我的某种审判。细想起来,原是多琳走前抽过烟,便摁下按钮,打开窗户上的排风口。
人家把窗户都焊死了,你就没法子敞开窗,把身子探出去。不知为何,这让我怒火中烧。
站在窗户左侧,我把脸靠在木窗框上。眺望市中心,联合国大楼颤颤巍巍,矗立夜幕当中,泛着奇异的绿光,宛如火星上的蜂巢。我还能看到,红红白白的灯在沿着车道移动,不知名的桥上也亮着灯光。
这般沉寂令我沮丧。这不是万籁俱静的沉寂。这沉寂源于我自己。
我明白,车辆在发出声响,车内的人在发出声响,大楼那座座亮灯的窗户后面,人们在发出声响,河流也在发出声响,然而,我听而不闻。整座纽约市平坦铺开,好似一张招贴画,悬挂在我窗外,灿烂而闪烁。可它在与不在,对我,又有何意义?
床边,白瓷般的电话机可以把我和外界相联系,然而它只端坐原地,哑口无言,与死亡的头颅别无二致。我努力回忆,曾把电话号码告诉过哪些人,好列出可能接到的电话。想来想去,只记得曾把号码给过巴迪·威拉德的妈妈,而她要把我的号码转告给一位在联合国做同声传译的熟人。
我不由轻轻干笑一声。
威拉德太太给我介绍的译员会是啥模样,随便想也想得出。她一直巴不得我嫁给巴迪,而巴迪此刻正在纽约上州的某地治疗肺结核。那年夏天,巴迪他妈甚至还给我安排了工作,想让我到那家结核病疗养院里去当服务员,那样,巴迪就不至于孤孤单单。她和巴迪都不明白,我为何决定来到纽约市。
书桌上的镜子显得扭曲,闪着异样的银光。镜中的面容仿佛从牙医的一柱水银中倒映而出。我本想爬上床,把自己埋到被子里,看能不能睡得着。可这就好比把一张脏兮兮、字迹潦草凌乱的信笺,塞进一只崭新干净的信封,太不迷人。我得泡个热水澡。
泡澡并非包治百病。不过,我的毛病大多泡个澡就能见好。悲伤得想去死也罢,紧张得无法入眠也罢,爱上了某个整整一星期都无法见面的人也罢,我沮丧一阵后,总会说:“我得泡个热水澡。”
泡澡时,我沉思冥想。水必须烫,烫到几乎无法下脚。我步入水中,一寸一寸放低身体,直到热水漫至脖颈。
我在许多浴缸里舒展过身体,清楚地记得每个浴缸顶上的天花板。记得天花板的不同质地与颜色,也记得上头的裂缝、返潮斑点和顶灯。还记得那些浴缸——古董浴缸的支脚做成鹰爪状,摩登浴缸的形状好似棺材,还有豪华的粉色大理石浴缸,可以俯瞰室内的睡莲池。我也记得不同形状、不同大小的水龙头,五花八门的肥皂架。
把自己泡在热水里的时候,才觉得最是自由自在。
我躺在浴缸里,在这间仅接待女客的酒店的十七楼,高高悬在纽约的拥挤嘈杂之上。泡了将近一个钟头,终于感觉自己重新纯净。我从不相信洗礼,也不相信约旦河水显神迹之类的神话。不过,我想,我对热水沐浴的感情,大概类似于那些虔诚信教的人笃信圣水。
我对自己说:“多琳融化了,莱尼·谢泼德融化了,弗兰基融化了,纽约融化了,一切都在融化流逝,统统无关紧要。我不认识他们,和他们从未打过交道,我很纯净。吞下的那些酒,目睹的那些猥亵的吻,回家路上皮肤沾染的污秽,这一刻,统统洗得干干净净。”
在这清澈的热水中躺得越久,我就越发感觉纯净。最终站起身,把自己裹进柔软宽大的酒店浴巾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纯净甜美,宛如一个新生宝宝。
迷迷糊糊听到敲门声,我不知自己睡了多久。起初,我不以为意,因为那敲门的人一直在嚷:“艾丽,艾丽,艾丽,让我进去。”我可不认识什么艾丽。之后,那阵沉闷单调的锤击,被另一种清脆急促的敲击给盖住,门外的声音也变得更高更尖:“格林伍德小姐,你的朋友找你。”我才知道原来是多琳。
我翻身爬起来,在漆黑的房间正中,头晕目眩,站了一会儿,才稳住身子。多琳把我吵起床,我很恼火。我唯有靠沉沉睡上一觉,才能把这凄惨一夜统统忘掉。可是多琳一来,真会闹得我睡不成。我思忖着,假装睡着的话,也许敲门声会停止,放我一马。可等啊,等啊,那声音偏偏不停。
“艾丽,艾丽,艾丽。”第一个声音喃喃道。而第二个声音则继续厉声苛责:“格林伍德小姐,格林伍德小姐,格林伍德小姐!”仿佛我有双重人格似的。
我打开门,眯着眼睛,朝明亮的走廊探出头去。这个时分似乎既非黑夜,也非白昼,而是倏地蹿到两者之间,把它们分隔开来。这个间隔时分亮得炫目,似乎永不到头。
多琳歪歪地靠在门框旁,我刚出来她就一头栽进我怀里。她的头悬在胸前,我看不到她的脸。她干硬的金色发梢从深色发根处垂下,犹如草裙的裙边。
我认出了那位个子矮墩墩,嘴上汗毛重得像胡子的女人,她是值夜班的女仆,在我们楼层拥挤的格子间里,负责熨烫我们白天穿的连衣裙和晚宴礼服。真不明白她怎么会认识多琳,为什么要帮着多琳把我叫醒,而不是悄悄打发多琳回自己的房间。
多琳被我扶着,不再出声,只偶尔打几个湿漉漉的嗝。女人见状,抬脚朝她放着老旧的辛格尔缝纫机、白色熨衣板的房间走去。她神情那么严厉,勤奋而正经,像是个老派的欧洲移民,让我想起了自己来自奥地利的外婆——我真想追上去,告诉她,我跟多琳半点儿关系都没有。
“让我躺下,让我躺下。”多琳嘟嘟囔囔,“让我躺下,让我躺下。”
我觉得,假如扶着多琳,让她跨进了我的门,再让她睡到我的床上,就永远休想摆脱她。
她的身子温暖柔软,宛如一堆枕头压在我臂膀上。穿着细尖高跟鞋的双脚,绵软无力地拖在地上。她太沉了,我没法把她拖过整条走廊。
思前想后,我认定,把多琳甩到地毯上,关上我的门,再上好锁,上床接着睡觉,方为上策。等多琳苏醒过来,不会记得发生过什么,只以为在我门前晕倒了。她会自个儿爬起来,理智地回房间去。
我刚要轻轻地把多琳卸到走廊绿色的地毯上,她便发出低沉的呻吟,身子一耸,从我的双臂中滑了出去。一股棕色液体从她的嘴里喷射出来,落到我脚边一大摊。
这一来,多琳的身子更重了。她的头向那摊呕吐物歪过去,丝丝缕缕的金发粘在里头,好似沼泽地里盘曲的树根。我发觉她睡着了,便向后退去。睡意袭来。
那天夜里,关于多琳,我痛下决心。我会一直观察她的行为,倾听她的话语,但内心再不会与她有任何瓜葛。心底里,我只会真诚对待贝特西,还有她那些单纯的朋友。心底里,我其实与贝特西相似。
悄悄地,我退回房间,合上门。迟疑片刻,没上锁,还是于心不忍。
翌日清晨,我从压抑的热浪中苏醒。没有太阳。我穿上衣服,用冷水拍了拍脸,慢慢地打开门。如今想来,我当时大概以为,会看到多琳依然卧在那摊呕吐物中,实实在在,以丑陋的方式,见证我卑劣的本性。
但,走廊里空空荡荡。绿色地毯从这头伸到那头,干干净净,像一条永远繁茂的草地。唯有我门前趴着一块形状不规则、模糊的深色污斑,似乎有人不小心泼洒了一杯水,又小心把它拭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