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不将自己的武力转化为权利,将服从转化为责任,那么最强者绝对不会强到足以永远做主人,最强者的权利就是由此而来的。这种在表面上看来颇为讽刺的权利的占据,在事实上却成为确定的原则:但是难道我们永远都不解释这个词吗?武力是一种物理力,我绝不认为从这种力量的后果中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屈服于物理力是一种迫不得已的行为,而不是一种主观意愿的行为,这充其量只是一种谨慎的行为,它又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成为一种责任呢?
设想一下这种所谓的权利。我认为它只会带来无法解释的混乱言论。因为一旦武力造就权利,结果随着原因的变化而改变,那么任何超越第一种武力的力量都可以继承它的权利。一旦人们可以不服从而不受惩罚,那么他们就可以合法地不服从;既然最强者永远都是有道理的,那么关键仅仅在于成为最强者。然而,武力一消失便随之丧失的权利是什么权利?既然必须受武力所迫而服从,那么就没有必要因责任而服从;若是不再被强制服从,那么就不再有义务服从。因此,我们发现权利这个词并没有给武力增添新的意义,在这里它不具任何意义。
服从权力吧。如果这意味着屈从于武力,那么这句告诫虽然好,但却是多余的。我担保它永远不会被违背。所有的权力都来自于上帝,我承认;但所有的疾病同样也来自于上帝。这是否意味着禁止请医生?一个强盗在树林的一角抓住我,那么我得被迫把钱交出来,但当我能够隐藏钱包的时候,我是否也得被迫老实地把它交出来?因为毕竟强盗手里的枪也是一种权力。
由此我们承认,武力并不产生权利,我们只有服从合法权力的义务。从而,依然得回到我最初的问题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