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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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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的那段日子,当过幼童军领袖,星期六下午,小狼聚会,游戏的项目之一,是“传递信息”。二十四名幼童军,共分四队,每队六人,由领袖召集队长,发布一则信息,然后由队长回去一个一个通传。结果,传到最后一名队员,回来向领袖复述信息内容,照例和原来的意思相差甚远,不但错漏百出,甚至和原意完全相反;四队的复述彼此又不相同。这是传声筒与信息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广义而言,孔门弟子与希哲柏拉图都是传声筒。翻看过德里达的《明信片》,一开始就论述一张明信片,图中的苏格拉底坐在斜板书桌前的椅上书写,椅背站着他的学生柏拉图。老师右手提笔蘸墨水,左手提刻刀;学生呢,左右二手都伸出食指作指示的手势。据我们所知,苏格拉底一生并无著述,关于这位哲人的言论思想,均由柏拉图叙说,遂有文艺对话记录中苏格拉底的言谈。问题就在这里了,文字能够表达口语或思想全部准确的意思?到底记录下来的论述,其中有多少是老师的,又有多少是学生的?这才有了关系颠倒的想法:是学生柏拉图的文字创造了苏格拉底老师。可是我们从不怀疑《论语》和《孟子》的绝对真实。

巴加斯·略萨[巴尔加斯·略萨(Mario Vargas Llosa)]【1】小说《说书人》[《叙事人》(El Hablador)]中的主角,掌握了族人之间的信息和先辈的传说,行走于偏僻的丛林山区,把这些资料一一传递。他本来只是信息的传达者,渐渐就变成说书人,讲的也许是真实的历史,或者是虚构的故事。传声筒传出的,往往不是原始的那些信息。不同的传声筒有不同的声音,或者过于响亮,或者过于微弱,或者模糊不清,甚至逆转最初的含意。对于一本小说,担当传声筒的转述者,到底是捍卫,还是出卖了作者?

叙说一本小说和翻译一本小说,同样担当了传声筒的角色,所不同的是,翻译所受的束律更为严峻。叙述只提供说者个人选择的角度,而翻译,根本并不容译者自由参与。前者尚有许多活动的空间,读者可以接受叙说者的讲述方法;后者则必须隐退背后,自我完全消失。对于翻译,必须认清的目标应该是:对作品付与第一等忠诚。而叙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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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毒哑文学中的夜莺?答案是通过翻译。我说的文学中的夜莺,是诗。若说蝴蝶是文学中的散文,则夜莺是文学中的诗;前者擅于飞行,后者擅于吟唱。有些诗,的确是无标题的纯粹音乐,仿佛莫扎特那些奏鸣曲。有一个时期,我特别喜爱古诗,比如说《诗经》,朗读一遍,总记得那些来来回回,预期重复显现的音律。当然,后来,诗中的平仄、韵律都不见了,只剩下若隐若现的内在抑扬,在形式上,也近似散文的分行。没有了格律与数学般准确的载体,诗看来易写多了,自由多了,其实是更困难,更不自由。因为有了规范,可以采用填充的方式,最不济事的文字有了形式的支架,好歹看来就是诗了。而现代诗,如何让人相信,一行行自由组合排列的文字,泰半读不出什么音律来的文字是诗?诗人无疑面对更大的挑战。

喜爱诗的读者,当然会遇上无数翻译的诗。荷马的《奥德赛》,但丁的《神曲》,我总觉得,即使极好的翻译,仍无法引领我们进入诗人丰沃的天地。即使读阿瑟·韦利英译的《诗经》,只觉得面对遭毒哑了的夜莺。反而是音韵不强的现代诗,译后读读,虽觉无可奈何,却没有那么伤心。当然,读诗最好的方法是读原著,最适当的态度是学习他人的语文。可是,即使努力穷尽一生研习他人之语,也不免是三语、四语、五语的文盲。就算那位了不起的读者博赫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他也只能透过翻译读李白。因此,诗纵不可译,仍不得不继续译下去,看到哑掉了的夜莺,总比完全没有见到的好。

博赫斯当年学习德文的方法,绝不从字母文法开始,而是翻开海涅的诗集,加上一本德文字典。我想,这其实正是阅读域外诗的方法。阅读法文的诗,打开法文字典,阅读西班牙的诗,打开西班牙文的字典,面对翻译的诗,也应该这样。事实上,经过翻译的诗,更应该和原作对读。即使哑了的夜莺,至少是真实的,不是柏拉图指斥的模仿,也不会变成“这不是一只烟斗”。

吸二手烟的人可能染上疾病,这是边缘人的不幸。所以,如今我们才有“禁烟区”的活动空间。读二手诗,肉体上不致有危险,可是,诗人却被魔咒变成化石了,这是中心的不幸。打开一册从英文译过来的土耳其诗集,我不禁要想,我伸出去的手,触到的是诗人的头发,是诗人头发上束着的丝带,还是丝带上的灰尘?世界上有那么多婉转悦耳的夜莺,希腊的夜莺,波斯的夜莺,因为我们是聋子才使它们成为哑巴。这是人类的悲哀。也许是这样,我们才以音乐与美术,来抚慰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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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几个月,要进医院做手术,住了一个星期,一直读着《史堤芬·鹤金士的宇宙》[《霍金的宇宙》(Stephen Hawking's Universe)],更觉生命渺小。医院是与生老病死最接近的地方。宇宙中的星辰为什么不是生物呢?宇宙星辰也有它的生老病死,从大爆炸到大爆炸,轰轰烈烈,各有各的灿烂,造就许多星云、彗星、陨石和星际物质。星辰既会运行,又能繁殖,黑洞还会吞食,和动物有何分别?宇宙是生物,也许是我对宇宙的误读。

住院期间,重读杨牧散文。这次,惊识的不是杜秋娘与金缕衣,而是:宇宙(universe)是一行诗(uni verse)——他证明,大凡误读也可通过引述转为美丽。那么,莎士比亚是挥矛(shake speare)的土著?笔的确是利器。歌德是哥特式(gothic)建筑的大教堂,住着魔鬼是不奇的。或者,我们会更喜爱艾可[艾柯(Umberto Eco)],因为他最环保(eco);而格拉斯,因为他是草(grass),蜗牛在草地上写日记,长不大的孩子在草地上敲锡鼓。至于略萨(Llosa),我把他当驼羊(llama)。记得在教育学院上课时,导师教我们引起动机的方法,比如教巴拉圭,那就说,爸爸拉着乌龟。我总觉得,济慈不但是诗人,而且是医生,悬壶济世,慈悲为怀。

苏珊·桑塔格有一著作《反例释》[《反对阐释》(Against Interpretation)],大概是反对读书人、评论者把作品误解误读。我如今不完全同意她的看法。误读不断产生新的趣味和意义,各人有各人的误读,每一个人都从原作中创造自己的宇宙。诗评家布鲁姆更进一步,写出《影响的焦虑》,肯定误读,认为今人的诗是对过去诗人有意或无意的误读,正是误读,才能建立一己的形象。艺术史家贡布里希指出我们如何误读图像。古典的建筑因人类视觉的偏差,而要调整立柱的间距尺度;中世纪的画作也因眼睛的误读发展出焦点透视的构图法,并且策划色彩的陪配。宇宙熊熊炽热的火团,因误读而变成使夜空灿烂的星辰;我们误读光线的折射,才看见海市蜃楼。传声筒都是误读者吧,他们把原来的声音、文字、符号膨胀、收缩、遗漏、扭曲、变形,可也提供了想象的能量。

昨天和朋友聚餐,把一个G字母为首的字读为grouper,以为是石斑,菜端上来一看,不是鱼,却是贝壳形意大利粉。朋友聚会,常常因误读信息,走错了相约的地方,人生就充满歧义的多样可能,永远有新奇。我是愈来愈喜欢误读了,庄子很早就误读梦与蝴蝶。打开一本书,有什么比误读更充满参与的感觉?祝误读愉快。

一九九五年八月

注释:

【1】方括号内为大陆译名,后同。——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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