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的行李不多,只拿了个包,里面装着我的烟、随身听和4美元。我沿着布鲁翰街半跑半走,紧紧挨着围栏和树木以防被人看见。我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弗洛家肯定不行,因为那肯定是他们第一个去找的地方,而贝琳达和克丽可能会把哈钦森街透露给他们,所以我也不会去她们家。
天色已暗,我开始感觉到寒意,而我只穿了件棉T恤和牛仔裤就跑出来了。但是就算这样,我也不愿再回去了。
我绕着街区徘徊,不知不觉走到了圣马丁。我坐在公园里的秋千上,抬头看着弗洛家的房子。灯暗着,我想象她在贴满了麦当娜和杜兰杜兰乐队海报的房间里睡意正酣。我们曾经在那里随着磁带的音乐又唱又跳,仿佛自己就是流行天王。
我沿着希思柯特河岸一直徘徊到深夜。因为走得腿酸,我走到欧帕瓦学校里,坐在一间教室外面的阳台下面。为了消磨时间,我在牛仔裤上涂鸦。我画了一面小砖块砌成的墙和一张尖叫的脸。
一只猫咪走了过来坐在我的腿上,身上带着煤渣的味道。它用砂纸般的舌头舔我的手。天空蒙上了一层云,我看不见月亮。我一边好奇他们有没有出来找我,又一边暗自希望这会儿他们已经放弃了,放任我去过自己的生活。
第二天早上,我一边留心周围有没有我的家人,一边朝着哈钦森街走去。
“警察来过了,”米拉说,“你快给你妈妈打个电话吧。”
我同阿拉斯戴尔和特伦特一起呆在车库里。我看着他们嬉笑打闹。特伦特占了上风,朝着阿拉斯戴尔的屁股来了一脚。
“你干嘛踢我啊?”阿拉斯戴尔捂着屁股吼道。
他一边哭着一边跑进房子里向米拉告状去了。
“看我飞腿!”特伦特说道。
天色暗下来,米拉从房子里出来。
“你不能呆在这儿。”她对我说。
于是我和特伦特去了铁路货场。我们沿着铁轨走着,走过装满煤块的货车。我们发现一节没人的卧铺车厢,便走了进去。不一会儿我的牛仔裤已经脱了,而他的裤子也已经脱到了脚边。我暗暗希望上晚班的工人不要出现在附近,也希望我们别把车厢弄翻了。完事后,我们回到哈钦森街上。
“你去那里呆着吧。”
特伦特指了指停在门口的一辆老爷车。这车是特伦特哥哥的,但已经一年多没用过了。我在后座上躺下来,开始听随身听。我只有一盒威猛乐队[1]的磁带。
第二天警察们来了场突袭。车道上停了三辆警车。我听见有人说话,听见门开了又关。我在汽车后座上尽量低下身。15分钟后他们都走了。
我从车里溜出来跑去西德纳姆公园。我决定还是先四处走走为妙,于是我又大老远跑去新布莱顿。我坐在沙滩上。风很大,而且天太冷不能下水游泳。
我又饿又脏,头发都出油了。
小孩子们在格子爬梯上玩,有些在水泥做的鲸鱼上又蹦又跳。我坐着蓝色滑梯滑了下去,然后去厕所洗了把脸。
那天晚上,阿拉斯戴尔说我可以住在他朋友家,他朋友就住在附近,走下去四个房子就到了。那家里有个金色头发的宝宝叫哈雷。他得了结膜炎,眼睛上都结了痂。他妈妈叫贝琪,穿了一条棉绒裙子,手臂上有个玫瑰的纹身。她晚上要出门,所以她把宝宝交给阿拉斯戴尔管,她交给他一小瓶眼药水,又丢给他一包香烟作为酬劳。
这时阿拉斯戴尔的朋友迪伦回来了。他25岁了,在一个鞋厂上班,长了一头姜黄色的头发。
因为是星期五晚上,迪伦带了披萨、啤酒和一些兴奋剂回来。我们三个坐在他的水床上吃吃喝喝,不时抽上几口。床头板上装着台录音机,两边各有一个喇叭,但是左边那个坏了。我们用它来听黑色安息日[2]、AC/DC[3]和潘多拉乐队[4]的歌。
阿拉斯戴尔去上厕所的时候,迪伦亲了我。他的嘴唇很薄,吻技也不好。
“我想我爱上你了。”他说。
我只希望他和他那薄嘴唇能滚得越远越好。这时阿拉斯戴尔出现在卧室门口。
“警察!”
迪伦一把把我推下了床。
“快走!”
有人用力敲打着前门。但是我抽得神魂颠倒,连路都走不了。我只能跪在地上,从走廊一路从后门爬出去。在后院的角落有个小小的储物棚。我在里面的一张工作台下面躺了下来,用旧报纸把自己盖起来。
我尽量不出声。尽管我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头发上粘着蜘蛛网,我也一动不动。我听见脚步声慢慢逼近,在离我的头只有几公分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听见一个警察粗重的呼吸,仿佛在等待什么。这时他的无线电“噼噼啪啪”响了起来。他拿起手电朝着房间照了两圈就走了。后来迪伦跟我说——“你不能再回这儿来了。”
于是我又回到铁路那里,在一个没人的卧铺车厢里住了下来。但我睡不着。我的烟还在迪伦那儿,还渴得要死,而且每次我一翻身就有砂砾嵌进我皮肤里。我心想,不知弗洛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去学校,是不是还偷偷逃学。
我很好奇我家里人什么时候才能罢手不让警察再来找我。事情到这份上,他们应该已经明白我是不想回去的。我已经不能思考,也忘记了我已经逃亡了多久。我盯着车厢的天花板发呆,直到第一缕晨光透过一个生锈的角落照了进来。
我偷偷溜回特伦特那儿。他不在,但阿拉斯戴尔在。
“你的脸怎么了?”他问我。
我对着钉在衣柜里的一面小镜子照了照。我的眼睛里都是眼屎,左眼还淌着眼泪。我猜可能是因为我睡眠不足,然后我又想起哈雷宝宝和他的那瓶眼药水。阿拉斯戴尔到房子里去给我拿了块毛巾来。
这时特伦特回来了。他的眼睛从我身上移到阿拉斯戴尔。
“你们俩想干嘛?”他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没想干嘛啊。”阿拉斯戴尔答道。
“别告诉我你们两个在瞎鬼混。”
“没有啊。”我说道。
突然间,特伦特一把拽住我,强壮得用一只手就把我的双手按在我身体两边。他把我的头推进那个套索里,迅速抽紧然后把绳子拉了起来。
“特伦特!”阿拉斯戴尔叫了起来。
但是特伦特充耳不闻,只顾着把绳子越拉越紧。我的头在套索里扭动,但根本无济于事。我感觉我气管里的细骨头都快贴到脊柱了。我感觉我的脸慢慢涨成了青紫色。阿拉斯戴尔冲过来抱住我挣扎着的双腿,把我往上举了举,绳子稍微松了一下,但是特伦特再次拉紧了绳子,于是我被吊得更高了。
“放开她!”
阿拉斯戴尔抱得更紧了。但这时特伦特也猛地把绳子抽得更紧,我慢慢失去了知觉。
然后他松了手,我掉到地板上,压在可怜的阿拉斯戴尔身上。我的视野里一片灰色,然后我看见阿拉斯戴尔爬起来站在我身边。
“没事吧?”他问道。
我又看见他身后的特伦特走到自己床上坐下来,点了根烟,冷冷地看着地板上的我。
米拉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是我已经黔驴技穷了。警察隔天就跑来她家,而每次我从后院逃走的时候她总是尽量引开他们,直到有一天她说我不能永远这样下去。
一天下午,她把我叫到门口。我看见爸爸站在那里,他大老远从香港过来了。他拎着他那个棕色的皮包,看起来刚刚洗过澡。
他慢慢打量着我,慢慢消化他看到的一切——我数日未洗肮脏的头发,我日渐消瘦的骨架上挂着的脏衣服,和我因为结膜炎而流着脓的眼睛。
“上车。”他说。
注释:
[1]威猛乐队(Wham!)是一个成立于1981年、并在1980年代前半期活跃的英国双人流行音乐组合,该组合在并不算长的5年活动期间((1982年至1986年)曾创下2,500万张的唱片销售记录并拥有多首排行榜冠军单曲,是当时最红的流行音乐队体之一。——译者注
[2]英国重金属乐团。——译者注
[3]澳大利亚老牌摇滚乐队。——译者注
[4]美国重金属摇滚乐队。乐队名Pantera本是西班牙语“豹”的意思,被国内乐评误翻成“潘多拉”沿用至今。——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