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心中充满令人难以置信的傲气的少年,他不肯服从任何人。如果有一样事物须要牺牲他的自由来换取,即使结果再令人满意,他也觉得空虚。他坚决要达成自己的目的。他是那样地看不起以爱国为名的行为,将德国如何与诸多其他国家共处的问题抛之不顾。假如让他掌握了大权,他会像扑火的飞蛾般向前冲,但并不是为了实现某种理想,而是为了要掌权,要博得荣誉。
因矿泉闻名的埃克斯,处于三国交界,在那里,到处是挥霍光阴和财富的外国人,这就是俾斯麦到达时的景况。人们怎能期待他,这个才21岁,以疯狂闻名的容克能够死心塌地地在办公室里做他的律师?阿尼姆伯爵,当地的总督,仪表堂堂,有着英国人的风度,以接待诸侯的态度对待这位小同乡。在享用过丰盛美食后,他对俾斯麦演讲了一番,热心帮他规划一切。按他的想法,这位少年律师不久就能再升几级,做到审判顾问,之后就可以从事外交事业——俾斯麦说他觉得“我既可以先到俄国首都,也可以先到里约热内卢,这其实无关紧要”。
谁知道这位骄蹇的容克,虽然通过父母百般努力才获得这个职位,却不太看得起这向上升迁的第一步。他宁愿把时间花在陪英国少妇们骑马。有一次他摔下马来,伤得严重,只好无聊地养伤——这时他又变得厌世起来。在病床上,他读西塞罗的《论义务》,读他最爱的斯宾诺莎,还有《理查三世》和《哈姆雷特》。后来他恢复健康的时候,更是对公职不管不顾。他几乎什么公事都不干,沉浸在寻欢作乐的时髦生活中。有一次他吃下150只牡蛎,旁人都很吃惊,他还反过来告诉他们怎么烤牡蛎最好吃。“和我同桌吃饭的有17个英国人,两个法国人。我们坐在贵族那边,有克利夫兰公爵及夫人,还有貌美又和善的罗素小姐。”这位劳拉·罗素小姐,年轻貌美,穿得讲究,出身公爵家庭,令俾斯麦十分倾心,在她离开埃克斯前,和她秘密订婚。
可他怎么才能弄到足以和她成婚的钱呢?俾斯麦决定在赌博桌上试试运气。正像小说里常描写的那样,他只是越赌越输。同时他听见关于她显赫家世的传闻,吓了一跳,望而却步。不久后他又爱上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之后倒又用功读了一阵子书。这期间他得了思乡病,工作表现令父母很不满意,又变得愤世嫉俗,负债累累,沉迷打猎。所以他下了个新的决心:“我知道了,我必须自律,原来我身上还有很多浪漫的地方。”他这个时期所写的东西里,只有这一句话,能让我们窥见他不加约束的情感躁动。(原注:俾斯麦这个时期写给他哥哥的信,读者可以在1909年的《埃里希·马尔克斯》里读到,因为赫伯特·俾斯麦仍保存着这些信。不幸的是,后来他的遗孀将这些信都毁掉了。她对这些与国家历史有关的文件的失去要负很大责任。)他和劳拉小姐的订婚无疾而终。
第二年夏天,他又迷上了另一个英国女子,伊莎贝拉·洛林。她不像劳拉那样家世显赫,但长得更漂亮,是个教士的女儿。她有着淡黄色的头发,苗条的身材。俾斯麦不顾自己债台高筑,请了两个星期的假,跟随这姑娘去了威斯巴登,结果在那里又遇到劳拉,因为这俩姑娘是好朋友。这种“前未婚妻和现女友是朋友”的情况令他感到很棘手。这一时期他写信给朋友说:“借这个机会告诉你,我订婚啦,现在跟你一样渴望结婚。我的意中人是个年轻的英国女子,皮肤雪白,十分美丽,现在还不会说德语。我要陪她一家去瑞士,然后在米兰和他们分开,……因为我赶着回家看望父母,已经差不多两年没见过他们了。……我打算明年春天举办婚礼,你一定得陪我一起去英国,参加我的婚礼。”
他有着他那个阶层的骄傲无礼,看不起普通官员,虽然只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却等到两个月后才打定主意,写了寥寥数语给他在埃克斯的长官,说明他为什么擅离职守这么久,仅仅提到是因为“紧急的私事”。他正式请了假,然后说他可能辞职,家人对此越来越不满。他父亲不肯再寄钱给他,母亲正在病中,越发气急败坏。后来他钱用光了,不得不搭了他挺厌恶的一个陌生人的顺风车回家去。他和洛林之间发生了什么呢?
俾斯麦自述说:“我有过很好的机会,世人称之为锦绣前程。我的功名心指引着我,本来可能让我走得更久,或一直不停。不料一位美貌的英国姑娘出现了,她把我引到另一条路,使得我(没有请假地)和她在国外玩了六个月。后来我要求她向我屈服,她果然投入我的怀抱。谁知不过两个月之后,她却被一个独臂军官抢了去——虽然他年过五十,但他养着四匹骏马,每年有一万五千元的收入。而我的钱却快花个干净。我心里十分难受,只能回去波美拉尼亚,……坐了一条样子难看、船舱也很不舒适的大船。”
他上次回家时体弱多病,这次也差不多,精神崩溃,写信时会写错别字,简直像出了轨的火车——这就是他回家时的模样。他抱病的母亲正因家道中落忧虑不已,尽了她的一切力量替儿子找一个新出路,在波茨坦的行政处替他找到了一个职位。这还是在阿尼姆勋爵从埃克斯给他母亲写了封带点挖苦的信之后。信中说:“令郎虽然曾经想努力勤恳办事,可惜很不成功,埃克斯的繁华对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而公文报告对俾斯麦的评价说得更是不好听。波茨坦行政处得到的报告说俾斯麦在所住的寓所和别的地方欠下了不少债,总计有几百元之多,就是这几笔债务致使他被赶出埃克斯的。
这个被告很骄矜地辩解说:“我不会同埃克斯的行政处讨论我个人的私事,我将告他们侵犯我的私人权利。”不断有人向俾斯麦家里讨债,他父亲十分愤怒,最后不再和官吏们通信。这就是容克阶层的“自由独立”。传说几百年来他们都是这样对待官吏的,摆出贵族的架子,对官吏通知一概置之不理,什么时候高兴了,才和他们谈话。俾斯麦得到波茨坦的职位是因为有人替他疏通,但前提是他要按时出勤,努力工作。
我们这位自以为是的少年主人公在波茨坦干得并不比埃克斯强多少。这工作是个苦差事,平常人不把它当回事,上司都很迂腐,要求他必须按点上班。他的父亲已经年老,一时间也学不会管理产业,就打算把田地租给别人。母亲则希望开一间炼糖厂。她已被确诊是癌症,正在柏林求医。俾斯麦常去陪伴她。她死了好些年后,他却抱怨她要求他坐在床边,大声地读神秘主义的书给她听。
现在俾斯麦23岁,所想的事情就是逃避兵役。他曾写信给父亲,说:“我在柏林仍想逃避兵役,没成功。……我还试图缩短服役期,告诉他们右胳膊没法举起——因为受过伤,可惜因为伤口不深,也没成功。……不管新兵是入伍两星期还是三个月,势必都要在大阅兵前受到操练。所以我打算晚些再入伍,大概在三月前。”他明明身强体健,却极力想逃避兵役,理由就是假想的手臂无力。他之所以不愿意当军人,是因为他讨厌被强迫,而不是讨厌卖力气——他极为擅长骑马、剑术比试、枪法,后来的多次表现也证明他勇气可嘉。他骄傲的天性令他不能甘居人下。他后来被选入雅吉卫队,没多久就和长官发生争执。他说:“我没办法跟我的长官相处!”
这时他的家境每况愈下。女主人抱病,对仆役过于姑息,没有管束;儿子们不挣钱,反而需要家里贴补,如果父亲没法提供,他们就去借钱,并不管利息是多少。这个家的危急关头已经到来。这时他们做出一个决定,没人能说清到底是谁的主意。是重病濒死的母亲,心急火燎的父亲,较有能力但还在读书的哥哥,还是我们的主人公——什么也不想做的懒惰少年?不管是谁的主意吧,总之他们都认可了这个简单的意见:两个儿子必须回乡管理产业,以免全家破产。说不定就因为俾斯麦什么行业都不愿意干,才让他们想到这个主意。他曾向母亲提议总得想法子渡过难关。他的父亲写给他哥哥的信里说:“奥托(俾斯麦)极不愿意在波茨坦行政处办事,他很厌恶。假如他肯在那里多混几年,以后也许可以升到主席,就可以拿到两千元的薪俸。可惜只靠‘如果’是没有希望的。他哀求你们的母亲另外给他找事做。……他的意思是想要开一间炼糖厂。他先到马格德堡学习如何开办工厂,随后又回到尼朴甫做事。看到他这样郁郁寡欢,我心里也很难过。又因为我在尼朴甫曾见到你是怎样极为关注农耕,而如果我住在柏林,我们必定会一起完蛋,所以,我打定主意,把尼朴甫给你们兄弟俩,我有申豪森的进款就足够了。”不管怎样,两兄弟必须要去参加考试。
他们的父亲本来就是个好性子的人,现在快要70岁了,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为难。母亲也答应了,不过是因为她看到了迫在眉睫的危难,又或者是因为她已病入膏肓。她病得这样重,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没几个月就去世了。她死时不过才50岁,对她的儿子们失望至极。丈夫本来就不合她的意,她本希望儿子们能崭露头角,作为这段婚姻的补偿。她没料到的是,几十年后,她失望了的儿子竟然令人吃惊地完美地实现了她的期望。
母亲死后,亲戚们不愿帮忙,还尽说些闲话。这就是为什么俾斯麦这样答复一个表姐的警告信:他大方坦白地深刻分析了自己的一生。一两年前他曾对她有所迷恋,所以他决心要对她坦诚一番。这封信的底稿被俾斯麦保留,十年之后,他将底稿当作他一生的简要记述,送给了他的未婚妻。
“事务工作和当小官吏都和我的性格不合。即使我做了官员,甚至大臣,也不会觉得幸福。我认为从事农耕和事务工作地位相同,而且就某些时候而言,农耕还更有用哩。我希望发号施令,而不是听从他人的号令。关于这点我讲不出什么理由,只能说自己喜欢如此。……一个普鲁士的军官很像一个乐队中的一员,不管他是第一提琴手,还是第一三角铁打击手,……他都得和其他人演奏一样的调子。……至于我,我希望演奏我觉得美妙的音乐——不然的话我宁可不参加演奏。
你看那些有名的大臣,尤其是君主制国家里的,他们去当官本来应该是为了对国家的爱,但更多的理由却是他们追逐名利,想大权独揽,想博一个好名声,青史留名,等等。我必须承认,我不是没有这些野心。世上有许多种建功的方式,比如军人从战火里拼搏,又或者在自由宪法的前提下,那些大臣如皮尔、欧康纳、米拉波等在恶劣的政治环境中所做到的事。这些建功之事能使我抛弃其他所有的思考,吸引着我,就像灯火诱惑着飞蛾。
那些我能够按部就班、照猫画虎得来的功名,或经由考试、身世、文书工作、按资排辈、贿赂上司得来的功名,我并不稀罕。虽然这样说,我却不得不为失去那些官场里本可以使我这颗爱慕虚荣之心满意的机会而追悔,我本可以迅速地升迁……别人都认为我很有才干,我因此会感到的快乐,能给我和我的家族带来荣耀——当我干掉一瓶酒之后,这些念头令我目眩神迷。但我如此小心而严肃地反复思考,才发觉这些快乐与荣耀,都不过是无知的虚荣织就的蜘蛛网,不过是花花公子所夸耀的合身华服,不过是银行家自鸣得意的财产,这令我相信,寻求自己得以满足的方式,在其他人看来,是一件不明智又毫无用处的事,而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应当按着他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过活,不必在意自己在他人眼里的形象,也不必因为在意别人在他生前身后对他的评论而改变。
总而言之,我并不是胸无大志,而是我认为功名之心和其他激烈的感情一样没有益处,并且比起其他激烈的感情来,更为无知。因为假如我尽力去追求功名,就得牺牲我全部的精力与自由,还不能担保我一定能够得到任何永久的回报。……即使我按世人认为正确的方式追求功名,也并不能获得足够报酬,满足我在城市居住的日常所需。这样的生活只能等我到了40岁,升到首席的位子,才能办到。而这样下去到40岁,我肯定已经变成一个枯燥乏味的人,得了忧郁病,因为总是伏案工作,身体受了许多折磨,那时我只好娶一位夫人来当我的看护。
当官的中等好处,比如人家会称呼我为“主席大人”,正戳到我那颗爱慕虚荣之心的痒处;而明知道花了国家很多的钱,却很少替国家做些有用的事,甚至有时还要出于自己利益阻碍这些事的进程,损害国家利益——这样当官可能得到的利益却没法打动我。所以,我打定主意要保持我的自由生活,尽管这个国家里还有那么几千个人(不乏尊贵人士)愿意为了他们看中的种种利益而去做我不愿意做的那些官,我是绝不肯牺牲自己的半分精力的。”
这正是“俾斯麦主义”的第一份文件。它充分揭示了他的骄傲个性,他的聪敏,他的傲视一切(还要加上胆识)。这几样因素结合起来,成为他性格中的最重要元素,也是他之所以能成功的原因之一,是他一生郁郁寡欢的理由,还是他晚年思想冲突的背景。看,他用嘲讽的笔法描写了一个喜好钻营的人,如此费神卖力,只为了有人称他一声“大人”——我们就能明白他有多看不起这种卑劣的人。他解释给我们看,凡是做官吏的,必然会有上司,绝不会明白什么是“自由”,必定不会快乐。他这时不过是个23岁的年轻人,就能想明白官迷不是好的激情,虚荣和名誉不能等同,众人合奏时没法独奏,富贵不是权力,是多么了解人的心理啊!同时他又告诉读这封信的人,人之所以会觉得富贵人生会令他的心痒痒,不过是喝醉了的胡思乱想。他还指出,乡下人平日锻炼身体,这样的人更看重钢铁般的体魄,而不是虚幻的前程,对树林和游戏的爱,胜过公文和官阶。
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心中充满令人难以置信的傲气的少年,他不肯服从任何人。如果有一样事物须要牺牲他的自由来换取,即使结果再令人满意,他也觉得空虚。他坚决要达成自己的目的。他是那样地看不起以爱国为名的行为,将德国如何与诸多其他国家共处的问题抛之不顾。假如让他掌握了大权,他会像扑火的飞蛾般向前冲,但并不是为了实现某种理想,而是为了要掌权,要博得荣誉。时至今日,这样的事情也只有在共和制国家才能办到。他写这篇东西的时候,皮尔刚当上英国首相,正在下议院推动他所在的政党赞同自由贸易;欧康纳则正在为爱尔兰的独立而斗争。这两位革命家,只需要考虑他们自己的政见和能付出的精力,不必为了国王想什么而烦恼。他们两个人都是革新派。米拉波在法国也提出限制君主的权力。但普鲁士的情况不同,既没有立宪,也没有上下议院。上面谈到的许多愿望,不过是一个疯狂的男爵的梦境,要实现还早得很。
这就是俾斯麦,他是个天生的独裁者,十分了解自己的能力,既不囿于忠君的观念,也不畏惧上帝;既不是狂热的爱国主义者,也不抱持应对人民负责的念头。他是一个伟大的个人主义者,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人,是一个奋斗家、革命家,不安分地等待着改变的到来。他是个冒险家,看不起现存的一切,认为不过是死水一潭。他的大脑使得他盼望变革,不愿做个旧式官僚,他要按他的意愿控制一切,更不能容忍任何凌驾于他之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