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若干年前,在桂林参加中外传记文学年会,与会者被要求交一篇论文,我特怵头这种任务,就把我翻译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富了》的前言改名为《美国人富了怎么活》,交差。想不到这次会议很认真,安排一个下午挨个儿发言,又要简短,不能超过十五分钟。我拿到发言名单,见上面的题目是《美人富了怎么生活》。我纠正说打印者漏了一个“国”字,把我的发言搞得不好讲了。谁知一位很懂幽默的老学人说,《美人富了怎么活》才是个大话题呢,放开讲。全场一通哗然,鸡一嘴鸭一嘴的。等安静下来,我的发言时间到了,我只说了一句:那就烦劳大家看拙文吧。
美国人富了怎么活?
美国作家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就是专为回答这个问题而写的。
书中的男主人公盖茨比英俊潇洒、志向远大——从过军,战功卓著;上过牛津,名牌大学生;白手起家,家缠万贯;出手阔绰,一掷千金;不仅开豪车,还有自己的水上飞机……用他的老朋友沃尔夫西姆的话说:“这种男人,就是你喜欢领回家去,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
女主人公黛茜生得美丽,在青春绽放的岁月中,身后总是跟着半打追求者。
“我”嘛,相貌堂堂,哈佛大学毕业生,健康向上,有情有义,在盖茨比惨遭杀身之祸后,“我”是唯一给死者张罗葬礼的人。
几个配角汤姆·布坎南、汤姆·威尔逊太太、乔丹·贝克小姐,个个都身强体壮,其中两位甚至算得上运动健将,只是头脑简单一些;就连为其妻复仇而射杀盖茨比后开枪自杀的威尔逊,也有一种病态美。
二
作者挑选的这几个俊男美女,构成了这样的关系:“我”,尼克·卡拉韦,在纽约城里做债券生意,住在长岛的西蛋,这里被一处灰堆场与纽约城隔开。这个灰堆场是一条灰埃无处不在的峡谷,灰埃在这里像麦子一样疯长,长成了山脊、山间、花园、房子、烟囱……和灰蒙蒙的空气弥合在一起;一溜儿灰色的汽车停下,一群灰色的人立即拿起铁锨蜂拥而上,折腾出一股穿不透的灰云。灰堆场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眼科医生竖立的一个经受风吹雨打的广告牌,上面有两只瞪得贼圆的大眼睛,藏在一副黄色眼镜后面,象征一个污秽的无益的世界。“我”的邻居是行踪诡秘的杰伊·盖茨比,宅邸豪华,而比宅邸更宏大更奢华的,是周末举办的聚会,人声鼎沸,高朋满座,灯红酒绿,乐声彻夜不断。盖茨比当兵时是穷少校,却与富家女黛茜发生了恋情,坠入爱河很深,但黛茜最终与富人汤姆·布坎南结了婚。“我”,尼克·卡拉韦,是黛茜的表弟,和汤姆做过大学同学。盖茨比通过“我”,和黛茜重温旧梦,且一发不可收拾。盖茨比几乎每天下午都约黛茜来豪宅里幽会,并且决定和汤姆公开挑明,要娶黛茜为妻。然而,汤姆和黛茜的婚姻也是“富富联合”。汤姆为了打马球,自己养着一个马队。汤姆是那种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过剩的精力让他婚后一直拈花惹草;书中故事发生时他正和汽车修理铺的主人威尔逊的妻子默特尔·威尔逊如鱼得水,在纽约城里租下公寓,频频约会。默特尔的丈夫后来发现了隐情,把默特尔关在楼上。默特尔伺机逃离,冲上公路,被开车的黛茜撞死。盖茨比不顾一切地保护黛茜,而吓坏了的黛茜和汤姆言归于好,汤姆因为盖茨比意图夺走黛茜,加之正在为妻子报仇的威尔逊持枪威胁,他便告诉威尔逊撞死他妻子的是盖茨比。威尔逊费尽周折找到盖茨比,把盖茨比打死在他家豪宅的游泳池里,而后自己开枪自杀。
三
汤姆和黛茜的家,是一座红白相间的乔治朝殖民地风格的大厦,临水而立,十分触目。草坪从海滩开始,一直延展到门前,足有四分之一英里。日晷、铺砖小径和姹紫嫣红的花园,一应俱全。但是,与盖茨比的豪宅相比,则是小巫见大巫了。宅邸的大小,决定了聚会规模的大小。“我”到表姐黛茜家拜访时只有三五人的聚会;汤姆约上情妇默特尔·威尔逊到纽约城里的公寓幽会,是六七个人的聚会;盖茨比的豪宅则乐声缭绕,不绝于耳,夜夜如此。饮食男女来来往往,像飞蛾翻飞,穿梭于浪声笑语、香槟酒和群星之中。到了周末,他的罗尔斯-罗伊斯车就成了一辆公共汽车,从早上九点钟一直到午夜,从城里接来一批批客人,而他的客货两用车则像一只活泼的黄色虫子,赶着每班火车来接站。星期一,八个仆人,还有一个园丁,一整天都在用拖布、刷子、锤子和花园剪刀辛苦劳作,把前一天晚上纵情享乐的残迹一一清除掉;每个星期五,他都让供货商从纽约城运到豪宅前门五箱橘子和柠檬,每个星期一五箱子的橘子和柠檬便从豪宅的后门倾倒出来,堆成了没有果肉的果皮,小金字塔一般。他的豪宅是上百个客人和食客的聚会,有一个大乐队的助兴,有一轮又一轮的鸡尾酒的刺激,人们纷纷来白吃白喝图享乐……如若一个女客在聚会上撕破或弄脏了裙子,盖茨比会留下她的姓名和地址,一个星期后蒙受损失的女客人便会收到一件崭新的昂贵的裙子。
更匪夷所思的是,他所以置办下豪宅,每个周末举办盛大聚会,惊动纽约城,为的是惊动他往昔的情人黛茜,因为她就住在对面,相隔一个海湾,一束绿光在隔海闪烁。盖茨比等待了五年,身居豪宅,一个周末又一个周末地举行豪华宴会,一掷千金地把闹哄哄的食客招引来,是因他以为某个周末会把黛茜吸引来。当他如愿以偿时,他领着黛茜在他的豪宅参观了一个房间又一个房间,到了盖茨比的卧室时,他打开了两个厚重的高级衣橱,里面的西装、浴衣、领带和衬衫,码得像砖一样,一摞一摞的,十几层高。像孩子在雪地里打雪仗一样,他一件接一件地往地上抛衬衫,带条纹的、旋涡纹的、方格布的;珊瑚色的、苹果绿的、淡紫色的、淡橘色的、印度花纹的……直到黛茜不堪承受小山一样高的衬衫之重,一头扎进衬衫堆里,哇哇大哭起来。
四
黛茜是一个物质享受到极致的人,生在一个金钱说话算数的时代,用盖茨比的话说:“她话音里都是金钱味儿。”在她女大当嫁的妙龄,面对半打追求者,她需要各种力量——爱情的力量、金钱的力量、实用的物质力量——把自己团团围起来。汤姆·布坎南做到了:结婚的那天,一百多人乘坐了四辆私家车陪同,租用了整整一层高级饭店,送给妻子一串珍珠,价值三十五万美元。巨大的物质享乐,淹没了她和盖茨比年少时纯真的爱情。当她再见当初的情郎,且是一个家有万贯的情郎时,她的爱情表现得如同迷途的羔羊:想起当年汤姆迎娶她的豪华,她说她爱过汤姆;面对更奢华更英俊的盖茨比,她说她一直爱着盖茨比。聚会上喝酒多了,她告诉表弟“我”说,可以亲近一个夜晚,随叫随到。物质宠坏了的她,只要三五个物质的人在身边,她就会大惊小怪,让人注意她、在乎她,即便蜡烛火苗燎了一下,她都会咋呼起来:“快看啊,我的小拇指伤着了!”面对昔日的穷情郎、今日的大富豪盖茨比,她会深情地说:“我喜欢摘一片那样粉色的云彩,把你放上去,推着你转圈儿。”在巨大物质力量的驱动下,资质平平的她,竟也能说出如此色情而诗意的话!
最让人惊悚的是,她为了让她爱过的、正爱着的和想爱的男人聚在她身边,她举行了一次聚会。丈夫汤姆在家,情人盖茨比来了,“我”陪盖茨比来了,黛茜因此表现得格外任性。闷热难耐的天气,室内聚会都让人兴致全无,她却心血来潮,非要开车到纽约城里去消费。逛公园、看电影,想想都受不了,只好临时租了一家酒店的客厅打发无聊的时光。人无聊时容易滋事。鲁钝而醋劲十足的汤姆发现妻子和盖茨比四目相对,盯着对方看起来没完,便当众责问盖茨比“要在我家惹出什么样的祸乱”,谴责盖茨比和他妻子勾搭成奸,打乱了他的家庭生活和秩序。岂知这下正中盖茨比的下怀,他客气而有礼地回答说:
“你妻子不爱你。她从来没有爱过你。她爱的是我。”
身为丈夫的汤姆有些发蒙,本来混乱的头脑这下成了一脑壳糨糊:你们勾搭了五年了吗?可黛茜一直是爱我的,现在还爱着我。她只是脑子里有些愚蠢的念头,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干什么。我也一直爱黛茜,虽然,总有那么一阵子,我会寻花问柳图快活,自己也充当傻瓜,可我总会悬崖勒马,心里始终是爱她的……再没有一个混乱的头脑引发的混乱不可思议,汤姆把这样一个头脑演绎到了极致,以至在场的人都跟着他不同程度地混乱起来,跟着他的指挥团团转。他们不欢而散时他貌似大度地让盖茨比开着豪华车把黛茜领走,他开着自己的小轿车拉着“我”和贝克小姐随后回家。黛茜这下乱了方寸,坐在盖茨比的豪华车上难以平静,提议让她来开车也许会转移注意力,让她渐渐平静下来,结果她更加心神恍惚、心猿意马,终把汤姆的情妇默特尔·威尔逊撞烂了乳房,当场毙命,令人说不清是宿命还是报复。
五
成百成百的宾客拥来白吃白喝盖茨比的盛大聚会,对主人盖茨比的议论却只有一个调子:“他是一个倒卖私酒的贩子。”或者:“他曾经杀死过一个人。”
“我”是他的邻居,很长时间里难得有机会和他正式见面,更多的时候是看见他站在自己豪宅的高高台阶上,在黑漆漆的夜空下,久久地张望海湾对面那一缕绿色的光——那儿意味着黛茜的家。“我”终于收到请柬去参加他的周末大聚会时,一直没有见到主人,以至于发生了这样戏剧性的场面:
“好多了。”我又向我新认识的熟人转过身子,“这对我来说是一次不同寻常的聚会。我还没有见过那位主人呢。”我向远处那道看不见的树篱挥了挥手,“这个叫盖茨比的人,让他的司机送过来一个请柬。”
他看了我一会儿,仿佛他没有听明白我在说什么。
“我就是盖茨比,”他突然说。
“什么?”我惊叫道,“(口欧),真是冒昧。”
“我还以为你认识呢,老伙计。恐怕我算不上一个很好的主人了。”
盖茨比不仅神秘,还很忙。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会被打来的电话打断,不得不去接电话。这就是他做生意的形式,似乎只要电话的两头通了话,他的买卖就做成了。看得见的,是他开了许多家药店;看不见的,是他的药店里贩卖酒精。他行踪诡秘,说话也真真假假:
我是中西部一个资产不菲的人家的儿子,现在家族的人都去世了。我是在美国长大的,不过是在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的所有祖先都在牛津接受了多年教育。这是一种家族传统。
我家族的人全都去世了,我一下子继承了一大笔钱。
牛津毕业后,我像一个年轻的酋长,遍游欧洲的大都市——巴黎、威尼斯、罗马——收集珠宝,主要收集宝石,参加大型打猎活动,学习一点儿绘画,只是一些自己闹着玩儿的活动,试图忘记很久以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伤心事。
然后战争[1]来了,老伙计。这下得了大救,我不顾一切地找死,但是我好像生就一条神灵保佑的命。战争一开始,我就接受了中尉军官的任命。在阿贡森林的战役中,我率领我的机枪营的残部冲锋陷阵,深入敌阵过深,导致半英里的两翼的断层,后面的步兵无法及时赶上来。我们在那里坚守了两天两夜,一百三十名士兵,十六挺刘易斯机关枪,等步兵最后赶上来,他们发现三个德军师的徽章,死伤的人堆积如山。我因此被提升为少校,每一个同盟国政府都给我颁发了一枚勋章——就连门的内哥罗[2],亚得里亚海边的小小门的内哥罗,都给我授勋了。
这是盖茨比决定跟“我”交朋友的开场白,你很难相信四段文字四百四十五个字里,只有他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立过功并因此可以在英国或者法国的大学上学,是不折不扣的事实。其余都是自己编的,云山雾罩的。而“我”正是在揭开盖茨比的一切云与雾的过程中,认清了哪些是事实、哪些是浮夸、哪些是遮掩,从而发现了真实的盖茨比。
六
真实的盖茨比,如同他的同时代的美国青年一样,在做美国梦,在实现美国梦。整个19世纪,是美国工业突飞猛进的时期。名垂美国发展史册的工业巨子,如凯泽和洛克菲勒等,都是弄潮儿,在书中都有反应。虚构中的盖茨比,以这些现实中的幸运儿为榜样,不甘心在家乡做一辈子农夫或小商小贩,沿着苏必利尔湖南岸寻找出路,碰上了百万富翁丹·科迪,在美国蓬勃发展、奢靡浮夸的世界里闯荡了五年,摸清了向上奋斗的路数,给他以后的飞黄腾达奠定了基础。参军退伍后,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身份,在深谙处世之道的犹太人沃尔夫西姆的指点下,一路打尽了法律的擦边球,巧取豪夺,坐拥金钱,成了众人仰望的成功人士。
在飞速发展的工业社会,捷足先登、非法占有、占地为王、掠夺资源、巧取豪夺等弱肉强食的莽林法则,似乎就是一个人发家致富不可颠覆的规律。工业社会里太多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可告人的经历,而一旦成功,攫取巨额资产,便会人模狗样,或是道学先生。农业社会一年一秋的劳作和等待,不再是衡量付出和收获的标准。日新月异的工业社会,付出越少,收获越多,也就越成功;等待时间越短,收获数额越大,越值得称道——最好一夜暴富,一觉醒来身价百万。这些经历,盖茨比都具备,并因此而了不起。
不过,盖茨比真的了不起吗?
盖茨比真的了不起!不妨先来看看他小时候的一份作息时间表:
起床 六点 上午
哑铃锻炼和爬墙 六点十五至六点三十分
学习电力等 七点十五至八点十五分
功课 八点三十至四点三十分 下午
棒球和体育 四点三十至五点
练习演讲、姿势及运用 五点至六点
研究各种基础发明 七点至九点
总决心
不到沙福特家或者(一个名字,难以辨认)浪费时间
不吸烟,不嚼烟
隔天洗一次澡
每星期读一本修身养性的书或杂志
每星期节省五块钱(涂掉)三块钱
善待父母
用盖茨比的父亲的话说:“真是让你刮目相看呢。”从小有这样一份决心难能可贵,长大成人并飞黄腾达后还能坚持这样一种决心,尤为难能可贵。无论他举办的聚会有多么奢华,他都不抽烟不喝酒,洁身自好。他身居豪宅,自己的卧室却极其简朴。他的豪宅里不设书房,却建立了一个奢侈的图书馆,让一个戴了猫头鹰眼镜的知识分子都大跌眼镜,以为书架上的书是“做工精良、持久耐用的空壳儿”,实际上是一本本实实在在的印刷品。盖茨比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
七
毫无疑问,盖茨比的美国梦,最核心的部分,是他对黛茜一往情深。黛茜是他有生以来交往的第一个姑娘,却因黛茜是富家小姐,让他们的交往总隔着一道无形的铁丝网,他只能打着各种虚假的大言不惭跟黛茜谈情说爱,让黛茜感觉他来自门当户对的社会阶层。黛茜人美,黛茜的家在他看来更美,美得深不可测,美得壁垒森严,他身置其中大气都不敢出。但是,他有年轻人的血气,在一个安静的十月夜晚占有了她。因为他很清楚他穷得没有真正的权利触摸一下她的手。这更让盖茨比意识到财富的巨大魅力和神秘:黛茜仅仅因为家庭富有,便会像银子一样银闪闪的,高居穷人的挣扎之上,既安全又骄傲。
我无法向你描述我发现我爱上黛茜时有多么惊诧,老伙计。我有一阵子甚至希望她甩了我,但她没有,因为她也爱上了我。她因为我无所不知而爱上我,其实只是我知道她所不知道的东西……哦,我陷入这样的状态,各种志向打算统统抛之脑后,每时每刻都向爱河深陷下去,突然之间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盖茨比如是说。
盖茨比动身去海外的最后一个下午,抱着黛茜坐了很久,相对无语,无声胜有声。在深秋的日子,屋子里生起了火,黛茜的脸颊红扑扑的。他随着黛茜时不时的扭动,一点点改变着自己的胳膊的姿势,把万般温情通过肉体传达给黛茜。一次接一次,亲吻没有够。下午的时光成全他们,让他们静静地待了好久,仿佛因为第二天就要到来的长期的劳燕分飞,刻意留给他们一种深刻的记忆。他们耳鬓厮磨过,彼此心心相印。然而,黛茜最终却嫁给了汤姆。这让盖茨比难以接受,仿佛煮熟的鸭子突然展翅飞了,让他刻骨铭心。后来他富有了,那只是他的美国梦的一部分,没有他心爱的女人来和他一起分享这个梦,这个梦就永远不会是完美的。他不顾一切地伸出手去,仿佛要抓住一股空气,留住黛茜与他一起共谋的温馨的甜美的场所的一鳞半爪。他知道一切都一闪而过,失去了最鲜嫩、最美好的部分,但他一心想旧梦重温,把不可能变为可能。他的生活打那以后被搅乱了、被颠倒了,而他如若能回到某个始点,慢慢地、耐心地靠拢过去,他相信他能找回某种连他自己都不清楚的东西。
黛茜开着她的豪车撞死了人,惶惶不安地躲进了她自己的家,他却担心粗鲁的汤姆会因为不愉快的分手而加害她,因此躲在他们家外面的黑地里守着,一直等他们夫妇相安无事,上床睡觉。他应该躲出去避避风头,却因担心黛茜发生意外,便坚决待在他的豪宅等待消息。他对爱情是如此盲目,以为黛茜一样爱他,会因为他们两个的爱情承担起这场交通事故的责任,却从来没想到黛茜和丈夫在人命关天的时刻会攻守同盟、推卸责任、溜之大吉。在“我”的再三提醒下,他还是不为所动,以至坐以待毙。
与其说这是一个多情男子的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一个精英男人的坚守情操,尤其这个男人很清楚他心爱的女人“话音里都是金钱味儿”。这种坚守的情操,是古老的浪漫精神在现代人身上的活灵活现。如果说盖茨比有什么了不起的话,这种情操是他之所以了不起的坚实基础。
八
毫无疑问,“我”在书中一直充当着不可或缺的灯泡。“我”之所以不可或缺,是因为在“我”这只近乎放大镜的灯泡下,读者可以窥见这日新月异的世界的真相——盖茨比的虚饰、真实与担当;黛茜的无知、贪婪与无情;汤姆·布坎南的肉欲、鲁钝与毫无责任感;“我”那若即若离的情人乔丹·贝克的傲气与不诚实;犹太人沃尔夫西姆冷酷的世故;盖茨比老父亲坚守的传统;芸芸众生的猪狗般的生活状态、随波逐流和无情无义……无不在“我”这只雪亮的灯泡下原形毕露。“我”之所以不可或缺,是“我”会以自己的行动让世人明白,当今这世道,不管我们嘴上说什么,我们的行为几乎全部表明,人活一世除了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外,别无任何理由,只为获得大量的物质享受,只为获得一份优厚的薪水。人是一种动物,之所以存在是为了活得快活,之所以学习知识是为了过上一种更好的生活,之所以学会如何享受更好的生活,是为了让享受的方式务必不至于毁掉已经过上的更好生活。
灯泡的光芒在光天化日之下是无效的,而恰恰在这样无效的效果中,它把盖茨比的葬礼呈现给了读者,让读者感受到飞速致富的工业社会,世态炎凉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步。成百成百地拥来白吃白喝的饮食男女,竟没有一个人前来送盖茨比一程;或远或近的朋友和熟人,竟连个电话也没有打来慰问一声;甚至黛茜这样的让盖茨比朝思暮想的爱人,也没有送来一句悼词或一束白花!
我们一行三辆车到达了墓地,在紧密的蒙蒙细雨里停在了墓园门口。第一辆是灵车,漆黑一团,湿漉漉的,然后是盖兹先生、牧师和我乘坐的大轿车,再后面是四五个仆人和西蛋来的邮差乘坐的盖茨比的旅行车,车身也都湿透了……那个戴猫头鹰眼镜的人竟然来了。三个月前的那个夜晚,我发现他在那个图书馆对盖茨比的图书赞叹不已。
多么凋零、湿冷而又意味深长的送葬场面!那些饮食男女,都像汤姆和黛茜一样,都是那种不管不顾地享受这个富足起来的世界的人。他们只会破坏东西,毁坏生灵,得尽好处,然后龟缩到他们拥有的钱财里,龟缩到他们一味索取的状态中,龟缩到他们继续投机取巧的安乐窝里,让别人收拾他们留下的烂摊子。然而“我”依然相信,明天我们还会继续往前跑,跑得更迅猛,两臂伸展得更长,去拥抱一个总会到来的阳光灿烂的早晨——
大家都设想自己具备至少一种主要的美德,而这就是我自己的美德: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我是为数不多的诚实人之一。
盖茨比去了,已经遥不可及,但是“我”聊以自慰的,是在他生活得活蹦乱跳时,我隔着草坪朝他大声吆喝过:“他们是一伙下三烂。那伙混账东西统统加起来也不如你一根毫毛。”
九
本书作者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出生于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青年时期在这里度过,后来到普林斯顿大学接受教育,因为学业困难而辍学,并于1917年参军,退役后全身心投入写作活动,先后出版了《天堂的另一边》《爵士时代的故事》《夜色温柔》《最后一个巨头》等高质量的小说。他生得仪表堂堂,妻子姗尔达天生丽质,可惜这俊男靓女的一对,患上了难以自拔的时代病——生活放荡不羁。因此,他的所有小说里都有他和妻子的生活影子,《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尤甚。什么样的生活,便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姗尔达早早患上了精神疾病,而他本人则因酗酒过度导致心脏病猝死,两个人都只活了四十多岁的寿数。也许因为他是在用生命写作、用经历写作、用心得写作,因此他的作品都写得格外精致,鞭辟入里;尤其《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十万字的篇幅,九个章节,结构讲究,逻辑缜密,有伏笔必有照应,有起始必有交代,整个故事和情节都在多一字则多少一字则少的叙述中展开和设定,套用小说中一个角色的话说:这种书,就是你喜欢拿回家去,介绍给自己的母亲和妹妹阅读的书。
苏福忠八里庄北里二人居
2014年11月16日
注释:
[1]指南北战争。
[2]即黑山,前南斯拉夫一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