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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朱门(1)

自序

本书人物纯属虚构,正如所有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多取材自真实生活,只不过他们是组合体。深信没有人会自以为是本书中的某个军阀、冒险家、骗子或浪子的原版。如果某位女士幻想自己认识书中的名媛或宠妾,甚至本身曾有过相同的经历,这倒无所谓。

不过,新疆事变倒是真实的。历史背景中的人物也以真名方式出现,例如:首先率领汉军家眷移民新疆的大政治家左宗棠;一八六四至一八七八年领导“回变”的雅霍甫伯克;哈密废王的重臣尧乐博斯;日后被自己的白俄军逐出新疆,在南京受审的金树仁主席;继金之后成为传奇人物的东北大将盛世才;曾想建立一个中亚回教帝国,后来于一九三四年远走苏俄的回族名将马仲英等等。记载一九三一至一九三四年间回变的第一手资料有斯文·赫定的《马仲英逃亡记》和吴艾金的《回乱》等书。本书只叙述这次叛乱在一九三三年的部分。

大夫邸(1)

01

李飞坐在茶楼中靠近里面的座位上,注视着大街两侧的铺子。茶楼的正对面是一间卖绸缎绵丝的大店。好冷的二月天,刮着风沙,门上厚重的布帘也垂了下来。右侧是一间羊肉餐馆。夏天时馆子前门是完全敞开的,但是天冷的时候就用隔板和小门将它封起来,上半截装上玻璃窗框,可以看到里面的动静。

狂风从那已被骡车压成沟槽的人行道上刮起尘土。下雨的时候,污水流不进人行道与柏油路之间的水沟,于是把骡车的压痕化成一片泥沼,天一放晴,轻风又扬起灰尘,抹得行人一脸的灰。在传统的束缚下,老骡车仍行驶在人行道上,避免走上中央的柏油大道。或许是当局严禁他们行驶柏油路吧!也可能是这些骡车夫走了一辈子的泥浆路,习惯了。这条街有四十尺宽。为什么市政府只铺设中间呢?李飞向来爱发问。也许把整个街道铺设起来太昂贵了,也可能是当局认为这些骡车生来就注定该走泥路。箍着铁的大木轮会弄松嵌好的石块,破坏这条专门行驶汽车和黄包车的道路。这条路像是件进行了一半的工程,把人行道弄上了两三尺的泥土,这座城也脏脏的。他不喜欢这个样子,他向来不喜欢半途而废的东西。

刚才他的心里并非特别在意地想这个问题。他是在古城西安长大的,以它为荣,希望看到它改善和现代化。他觉得眼见这座城随着自己的成长而改变是件有趣的事。他记得在念书的时候,曾经为了南北大道装上街灯而兴奋不已。中央公园的设立,几条铺上柏油的道路,橡胶轮胎的黄包车和汽车都曾经令他兴奋过。他看过一些外国人——主要是路德教会的传教士、医生和老师,还有不少穿着西裤和衬衫的长腿的欧洲旅客或工程师,他们的脸像是半生不熟的牛肉。他常常在思索那牛肉肤色的起源。

他看着这座沉静的古城,唐朝的首都,犹豫、不情愿地,但又显而易见地改变。西安位于内陆,是中国西北的心脏。他称西安是“中国传统之锚”。这是他的故乡,他爱这里的一切。西安不会温文地转变。人们、风气、政治和衣着的改变都是紊乱的,他就爱这一片纷乱的困惑。

现在他听到乐队在演奏,心中正纳闷。今天是星期五,又不是假日。他移向门口想看个清楚。警察乐队刚过去,后面接着一大排学生,朝东大街走去。这条街已经正式改名为中山路,以纪念孙中山先生。但是,对当地老百姓来说这条街仍是东大街。尽管有一位热心拥护国民党的年轻好事者写信给报社,建议警察该处罚那些把中山路说成东大街的人们,没用,连警察都继续用东大街的名字,除了正式的公文以外。

李飞凝视着街上,那是一幅活动的画面。尘土飞到学生的脸上,太阳也照耀着他们。高举的竹竿上横着白布帆,学生手上拿着的纸旗在风里飞着,上面写有壮观的标语。“支援第十九路军!”“全国上下一致团结!”“支援抗日!”“毋忘九一八!”这是拥护一九三二年第十九路军抗日的示威,第十九路军进行了一场局部的抗战,结果战况不佳。

李飞暗自欢喜,尤其是看到警察乐队。这表示有市政府在后面支持学生的行动,听说在北平警察殴打学生呢!

他走出门外。学生们的脸在阳光下微笑着。队伍有些乱,不过并无妨。人们都围着街道看游行,兴奋地谈论着。也有小学生参加,每一队都由校旗引导。有一队男童子军,制服被厚厚的内衣弄得鼓胀起来,大多数的人都被他们的笛子和铜鼓吸引住了。还有一列中学生的队伍里,一个男生敲打着煤油桶,把群众逗笑了。

有一队女师范学院的学生。大部分穿着冬季长服,但是前面有十二个女生头发剪得短短的,穿着白领衬衫、黑灯笼裤和布鞋。她们是排球队的。看到她们白白的小腿,几个老妇人连忙用手遮脸。

“羞死人了!这么大的姑娘也不穿长裤!”其中一个说。

男人——店员啦,街上游荡的小伙子啦——一个个都看得呆了。一切都显得混乱——就像近代中国——新旧错综,杂乱不堪。

李飞转身跟在女学生行列的后面。他喜欢这噪声、乐队、学生脸上的阳光、童子军和煤油桶。新的中国正向前迈进,虽然困惑,但是却怀着希望。他感到和第一次看到汽车飞驰过东大街时同样的兴奋沸腾。

少女们在咯咯大笑。几位稍长的女生穿着高跟鞋,似乎有些吃力地跟在队伍后面,当她们随着大家微弱地喊口号时,有点害羞。他也喜欢这点。不过多数的女生都年轻,十七岁到二十岁之间。她们的短发、笑脸、各种羊毛围巾——深红色居多——看起来好美。狂风不时由后面吹乱她们的头发,打到脸上,风沙滚过街道,吹进了她们的眼睛。有些人用围巾遮住鼻子,有些人在咳嗽。她们的辫子和鬈发看起来像煞了风中的牧草。

李飞是国立新公报社的西安特派员。他纯粹是为了兴趣才跟在队伍的后面,而不是因为记者的身份。他觉得一定会有妙事发生,如果游行完全平静地进行,不出事,那才是奇迹呢!

警察大队队长热忱地派出管弦乐队,因为他自己也是拥护抗日的青年。这并非意味着西安的警察局一定赞成这项举动,事实上西安是一省的省会,省主席是个半文盲的军阀,他早听说学生将要示威,于是打电话给警察局局长,也就是他的小舅子,要他去驱散游行的队伍。

游行的队伍来到了“满洲城”的东南角。因为清朝总督和他的满洲侍卫都住在这里。义和团之乱时,慈禧太后逃出八国联军的重围,曾经到过这里。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李飞看到一条巷口站着有三五十人的警察队伍,用长竹竿武装着。乐队已经走到弯路前五十码处。一声哨音,警察从各条巷子冲了出来,一边喊着“嗬!嗬!嗬!”,一边追赶学生。

李飞向后退了一些,双手在胸前交叉,观看着。好怪。他自忖。竹竿的噼啪声和“嗬!嗬!嗬”的吼叫,好像是赶鸭子嘛!

接着发生一场滑稽可笑、故作英雄状的战斗。竹棍打不死人,学生们便英勇地对抗了一番。有些学生抓紧竹棍的尾端不放,展开了一场拔河赛,双方谁也不肯放手。一根竹竿被弹了起来,在空中翻了二十尺的筋斗。很多棍子被弄断,更危险,会把人刮伤流血的。双方肉搏、刺戳、拖拉、拔河、拍打、脚踢了一会儿。灰尘遮住了双方的视线。大致上学生觉得棒透了,警察就显得荒唐可怜了。

混乱开始的时候,女师范的学生已经走到街角。她们不能前进,又不愿意回头。

现在有几个警察转向她们。

“我们去抓女生!”

“不要。”

“当然要去。我们的任务不就是要阻止示威游行吗?不是挺好玩的吗?”

“我们去赶那批娘子军!”

十一二个年轻人冲向那些女生。“嗬!嗬!嗬!”他们拿着长竹棍前进,有的仍完整,有的已经断裂了。

少女们尖叫着转身逃跑。谁都忍不住要看看排球队丰润雪白的膝盖。

说起来这些警察脱下制服,和其他年轻人没啥两样。也可以说,当他们穿着制服集体行动时,往往会做出单个人穿便衣时不会做的事情。再说,一个优秀警察应该具有追赶任何逃犯的本能。他们之中有很多人从来没有机会和女大学生说话,更别说为公事追捕她们,抓她们的身体,从她们雪白的手臂上夺下旗帜,和她们的腰、臂如此接近了。

李飞热血沸腾,这根本连逞英雄都谈不上,卑鄙懦弱。他冲向警察,消失在拳打脚踢的混战中。

一个年轻警察追着一个排球队员,抱住她的大腿,一块儿跌倒在地上。

少女坐起来,发怒地对他吼道:“你不要脸!”

“奉命行事嘛。”年轻警察边说边笑着站起来,懒洋洋地拍掉制服上的灰尘。

少女看到警察的帽子落在地上。

“这可好了!”她起身捡起帽子,挂有校徽的白衬衫肩膀被撕破了。

“别发火,小姐。我们是奉命维持和平与秩序的。帽子还给我。”年轻的警察说道。

少女仍然狂怒。“不!”她绷着脸、噘着嘴。

“给我!”

“过来拿呀!”

警察走过去。少女挥舞着帽子,用帽子掴他耳光,随着优美的旋律一左一右,然后转身就跑。李飞大笑。她跑得很快,可是有一群人横在她面前。警察跑来从后面抱紧她,根本看不见他是否在和她抢帽子。李飞看准了用力把那个人踢倒,少女挣脱了他的纠缠。

李飞若无其事地走开,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警察爬起来,啪的一声戴上帽子,向周围张望,神情很激动。

“是你踢的?”

“没有哇,我干吗要踢你?”

少女们一面尖叫、咒骂、呻吟,一面快速地解散。有些女孩子跛行。那位警察也跛着脚。他神情激动,显示着雄性野兽肉搏中的原始乐趣。

有位警官旁观。一声哨音,浑身脏兮兮的警员都退回巷子里。

“这些摩登的女大学生妙透了!”一个人说。

“什么时候还会有女学生加入的示威游行,长官?”另外一人问道。

警官看看李飞。

“你在这儿干吗?”

“我是记者。”李飞说着,转身走开。

警官追上他:“你不会把这些都写出来吧?嗯?我们可是奉命制止示威的。”

“可是你们大可不必对女孩子那么粗鲁呀。何况,她们在跑。”

“我向你保证,这只是执行任务。”

警官转身,招手示意其他人跟上来。

混乱结束了。真是一大讽刺,警察乐队又开始演奏了。因为乐队在街上就是要吹奏音乐,正如警察应该追捕逃犯,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女学生不见了。地上满是刚刚还神气地在阳光下飞舞的纸旗。中国年轻一代的神圣进展,竟落得如此沮丧的下场。还有女性风味哩!到处都有发夹和发带。李飞还看到一小撮头发,必定是哪个女孩头上掉下来的。

他看到一位穿黑棉袍的少女独坐在树下的一张长椅上,头发散落零乱,正用手揉着膝盖。

李飞朝她走过去。

“需要我帮忙吗?”

女孩抬头看了他一眼。她右边太阳穴上有一抹滑稽的污泥,但是她的眼睛又大又黑。

“不用了,谢谢你。”

“受伤了吗?”

“不很严重。”

他看到她耳朵后面有个伤痕,正渗着血。

“流血呢?那儿。”

“不知道什么东西从后面打了我一下,我正在找我的手表,应该就在这附近。”

“只要没被踩碎,应该是不难找。”李飞巡视零乱的现场,踱来踱去,有秩序地把纸片踢开。

“金的吗?”他转向少女。她已经卷起长袍在检查膝盖上的瘀伤,此刻立刻盖住膝盖。

“是的,金壳的。一定是掉在这里。绝不会掉在路上。”

树叶将片片飞舞的碎影投射在光亮的地上。少女站了起来,想要走动。显而易见,膝盖上的瘀伤一定很痛。

这地方不大,发亮的东西应该是不难找到。一阵风吹过,把大部分的纸片刮起来旋转。李飞把剩下的碎片堆积起来,仍未看到手表。他慢慢地走向少女。她弯着身,一只手捂着膝盖。他看到摇曳的树影中有个东西在发亮。

“在那边!”手表有一部分被埋在土里。他拿起来,把它靠在耳边。停了。

“真谢谢你!”当他把表递给她,她感激地道谢,跛着走向长椅。她有一张小圆脸,匀称的下巴,苗条而优雅的身材。

“你的伤口还在流血。”

“没关系。”她咬着唇,拂着发丝,想把它弄整齐。

“你的太阳穴上有一块污迹。”

他把自己的手帕拿给她擦污斑。她没能把污斑全部擦掉。

“我帮你擦吧。”他轻轻地用手帕擦她的太阳穴。

“我看起来一定很恐怖。”

“不。你看起来很勇敢。”

她对他笑笑:“刮点伤算不上勇敢。”

他想开个玩笑:“你是为国家流血呀!来,伤口一定要洗干净,包扎好。隔三条街那儿有一家医院,我带你去。”

她眼中现出犹豫的神色,勉强地站了起来。他招来一辆黄包车,扶她坐上去。

“我陪你去,你不能单独去。”

“那么再叫一辆车。”

“不!我宁可走路去。不远嘛!”

李飞告诉车夫拉慢一点,他要用跑陪着她。

“我还没好好地谢你呢,你也还没告诉我贵姓。”

“李。”他说。

她又看看他,不过没继续问下去。

“你呢?”

“我姓杜。”

“我如果知道你的名字,到了医院比较方便。”

“柔安。温柔的柔,安详的安。”她脸红了一下。

她脸色苍白,耳朵后面的伤口痛得很。激动、流血、蓬乱的仪表使她觉得很不舒服,现在她感到有点冷。她咬紧牙,在风里前进,然而有这次经验也蛮有意思的。李飞走在她身边。被人家看成淑女真好。

她试着找个话题。

“你在这儿出生的?”

“是的,我在这儿长大的。住在北城。”他的声音坚定、自信,有点粗率,他的态度潇洒自在。

“我听得出你的口音。”李飞自从上海回来之后,又开始讲本地的方言。“住”的发音像“十”。

“我也听得出你的口音。”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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