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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杀死一只知更鸟(2)

房子里住着一个恶毒的幽灵。人们都这么说,可我和杰姆从来没有亲眼看见过。据说他会在夜里等到月亮落下去的时候溜出来,偷偷往人家的窗户里面窥探。如果谁家种的杜鹃花被寒流冻坏了,那肯定是他往花上吹了口气。梅科姆镇发生的所有小偷小摸之类的勾当,他都摆脱不了干系。有一段时间,一连串病态的夜间犯罪让镇上的居民心惊肉跳:人们家里养的鸡和宠物不断惨遭毒手。虽然作案者疯子艾迪掉进巴克湾里淹死了,但人们仍然盯着拉德利家,不想打消他们最初的怀疑。随便一个黑人,到了晚上从来不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而是横穿到对面的人行道上,一路走一路吹口哨。梅科姆学校的操场连着拉德利家的后院,院里的鸡圈旁边有几棵高大的胡桃树,总有一些果实掉落到学校操场这一边,但那些胡桃散落在地上,孩子们谁也不敢去碰,因为拉德利家的胡桃吃了会死人的。如果有人把棒球打进了拉德利家的院子里,谁也不会想法子拿回来,就当是丢了。

那座房子早在杰姆和我出生之前就笼罩着一层阴影。尽管拉德利一家人在镇子里的任何地方都被人们欣然接纳,但他们却选择离群索居,这在梅科姆镇是个不可原谅的怪癖。他们不去教堂——这是梅科姆镇最重要的娱乐活动,他们却选择在家里做礼拜;拉德利太太在上午十点来钟的时候几乎从来不串门去邻居家喝咖啡,当然也从来没有加入过布道会。拉德利先生每天上午十一点半出门到镇上去,并在十二点钟准时返回,有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邻居们猜测里面装的是食品杂货。我从来不知道拉德利先生从事什么行当——杰姆说他的工作是“买棉花”,这是“什么也不干”的委婉说法,不过,在所有人的记忆里,拉德利先生和太太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一直生活在这里。

拉德利家在星期天总是门窗紧闭,这又和梅科姆镇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关门闭户意味着家里有人生病或者天气寒冷。每个星期天下午,大家照例会像模像样地走亲访友:女士们穿上紧身胸衣,男人们套上大衣,孩子们也穿上了鞋。然而,拉德利家的邻居们从来没有在星期天下午走上他们家门前的台阶,招呼一声“嗨”。拉德利家的房子没有纱门。他们以前有没有装过纱门?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过阿迪克斯;阿迪克斯说有过,但那是在我出生之前。

据街坊邻居们传说,拉德利家的小儿子十几岁的时候结识了从老塞勒姆来的坎宁安家的几个人。坎宁安家住在梅科姆县北部,是个庞大而混乱的家族。小拉德利和这伙人一起厮混,在梅科姆镇的人眼里,他们是本地最接近团伙的一伙人。虽然他们也没做什么,却足以让镇上的人们议论纷纷,而且还被三位教士公开警告过。他们在理发店周围晃来晃去,星期天乘公交车去阿伯茨维尔看电影,到县里的河边赌场和露珠旅馆钓鱼营参加舞会,甚至还品尝藏在树桩洞里的私酿威士忌。梅科姆镇上没有一个人有勇气去告诉拉德利先生,说他的儿子正和一群不三不四的人鬼混。

一天晚上,在极度兴奋的状态下,这群不良少年驾着一辆借来的蹩脚汽车,绕着镇中心广场倒着车兜圈子。梅科姆镇的老治安员康纳先生试图抓住他们,他们不光拒捕,还把康纳先生锁进了县政府大楼的配房里。镇上的人认定必须采取措施了;康纳先生说,他认得出这帮人中的每一个,一定要将他们绳之以法。于是这帮少年被带上未成年人法庭,被指控行为不检、扰乱治安、人身攻击和伤害,以及在女性面前使用粗鲁污秽的语言。法官向康纳先生询问最后一条从何而来,康纳先生回答说,他们的叫骂声太大了,他确信会传到梅科姆镇每一位女士的耳朵里。法官决定把这些不良少年送到州立工读学校去。有时候,人们把孩子送到工读学校只是为了给他们提供食物和体面的住处——那地方不是监狱,也没什么丢脸的。但拉德利先生不这样认为。他向法官保证,如果释放了阿瑟,他会负责监管,不让阿瑟再惹任何麻烦。法官知道拉德利先生说到做到,便很乐意地照办了。

另外几个少年去了工读学校,接受了本州最好的中学教育,其中一个还靠勤工俭学从奥本大学的工程学院毕业了。拉德利家从那时起便大门紧闭,不管是在平时还是星期天;他家的男孩则从那以后踪影全无,一连十五年没露面。

不过,突然有一天,就在杰姆刚刚开始记事的时候,人们开始谈论怪人拉德利,还有几个人亲眼看见过,可惜杰姆没赶上。他说阿迪克斯从不怎么提起拉德利家的情况,每次他问起来,阿迪克斯唯一的回答就是让他管好自己的事儿,让拉德利家的人管好他们的事儿,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利。可是发生了那件事情之后,杰姆说阿迪克斯连连摇头,嘴里发出“嗯,嗯,嗯”的声音。

杰姆的大部分信息是从斯蒂芬妮·克劳福德小姐口里听来的——她是街坊邻居里有名的长舌妇,声称自己知道事情的全部。据斯蒂芬妮小姐说,当时那个怪人正坐在客厅里,从《梅科姆论坛》报上剪下一篇篇文章,好贴在自己的剪贴簿里。这时他的父亲走了进来。拉德利先生从怪人身边经过时,怪人竟然一剪刀捅进他父亲腿里,然后又拔出来,在自己的裤子上擦了擦,继续剪报纸。

拉德利太太尖叫着跑到街上,扯着嗓子大喊,说阿瑟要把他们全都杀了。可是等警长赶到的时候,却看到怪人还坐在客厅里,仍然在剪《梅科姆论坛》报。那时候他已经三十三岁了。

斯蒂芬妮小姐说,当时有人建议把怪人送到塔斯卡卢萨[12]去疗养一段时间,老拉德利先生则表示他们家里的人谁也不会进精神病院。怪人并没有癫狂,他只是有时候紧张过度罢了。拉德利先生勉强做了让步,说可以把怪人关起来,但还是坚持不让他们对怪人进行任何起诉,因为他不是罪犯。警长不忍心把他和黑人一起关在监狱里,于是怪人就被关进了县政府大楼的地下室。

怪人从地下室搬回家里的情景,在杰姆的记忆里也是一片模糊。斯蒂芬妮小姐说,镇议会的一些人告诉拉德利先生,如果他不把怪人弄回家,让他继续待在潮湿发霉的地下室,他就会死掉。再说,县政府也不能永远这么乐善好施。

没人知道拉德利先生用了什么恐吓手段,让怪人从不露面。杰姆的猜测是,拉德利先生大部分时间用锁链把他拴在床上。阿迪克斯说不对,不是这么回事儿,要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曾看见拉德利太太偶尔打开前门,走到门廊边上,给她种的几株美人蕉浇水。不过,我和杰姆每天都会看见拉德利先生往返于镇上。他是个瘦削的男人,皮肤粗糙,眼睛颜色黯淡,几乎透不出一丝光彩;他的颧骨很高,嘴巴宽大,上嘴唇薄,下嘴唇厚。斯蒂芬妮小姐说,他是个非常正直的人,把上帝的话语当作自己的唯一准则。我们对她的话深信不疑,因为拉德利先生的姿势一贯是笔管条直的。

他从来没和我们说过一句话。每当他从我们身边经过,我们就垂下脑袋,眼睛看着地面说:“早上好,先生。”他总是咳嗽一声,算是做了应答。拉德利先生的大儿子住在彭萨科拉[13],每逢圣诞节才回趟家,是我们见过的绝无仅有的几个进出过他家大门的人中的一个。人们说,从拉德利先生把阿瑟带回家的那天起,这座房子就没有一丝生气了。

但是有一天,阿迪克斯突然警告我们,如果我们胆敢在院子里发出一点儿吵闹声,他就让我们吃不了兜着走,他还让卡波妮在他不在家的时候负责监督我们。原因在于,拉德利先生快要死了。

他并没有一转眼就离开人世。他家房子两边的路口被锯木架挡住了,人行道上铺了一层稻草,行人车辆只能从后街通过。雷诺兹医生每次来探视,都把车停在我们家房前,然后走到拉德利家去。我和杰姆偷偷摸摸地在院子周围转悠了好几天。终于,锯木架被撤走了,我们站在前廊上,目送拉德利先生最后一次从我们家房前经过。

“上帝造出的最恶毒的人总算走了。”卡波妮喃喃自语道,脸上带着一副沉思默想的表情,往院子里啐了一口。我们向她投去惊奇的目光,因为她平日里很少评论白人的行为。

街坊邻居们本以为,等拉德利先生走了之后,怪人就会出来露面,可是不曾想,怪人的哥哥从彭萨科拉回到家中,接替了拉德利先生的位置。他和他父亲唯一的区别只有年龄。用杰姆的话来说,内森·拉德利也是个“买棉花”的。可不管怎样,我们跟他打招呼,说“早上好”的时候,他会搭理我们一声。有时候我们看见他从镇上回来,手里还拿着本杂志。

关于拉德利家的故事,我们说得越多,迪尔就越好奇,抱着那根路灯柱子苦思冥想的时间也就越长。

“不知道他在屋里干什么,”他总是嘟嘟囔囔地说,“好像他刚才在门口探了一下头。”

杰姆说:“等到夜里黑咕隆咚的时候他会出来的,绝对没错。斯蒂芬妮小姐说,有一次她半夜醒来,发现他正透过玻璃窗直勾勾地盯着她……还说他的脑袋活像个骷髅头,死死地看着她。迪尔,你难道从来没有在深更半夜被他惊醒过吗?他走起路来就像这样……”杰姆用脚在碎石子上沙沙地滑动,“你想想看,雷切尔小姐为什么一到晚上就把门关得紧紧的?好多个早晨,我都在后院发现了他的脚印,有天晚上,我还听见他在挠后面的纱窗,阿迪克斯一出来他就溜走了。”

“他到底长什么样?”迪尔问。

杰姆的描述听起来也算是合情合理:根据脚印推算,怪人身高约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还有他能逮得住的猫,所以他手上总是血迹斑斑——如果你生吃动物的话,沾染上的血污就永远也洗不掉。他脸上有一道长长的锯齿状疤痕,牙齿又黄又烂,眼珠子鼓鼓地向外突出,一天到晚都在流口水。

“咱们想办法把他引出来吧,”迪尔说,“我想看看他长什么模样。”

我们的首次突袭之所以能够付诸行动,是因为迪尔用一本《灰色幽灵》和杰姆的两本《汤姆·斯威夫特》对赌,赌他不敢越过拉德利家的大门。杰姆自打生下来还从来没有拒绝过任何挑战。

杰姆琢磨了三天。我觉得他热爱荣誉胜过自己的脑袋,因为迪尔轻而易举就把他搞定了。第一天,迪尔对他说:“你害怕了。”“我不害怕,只是不想冒犯别人。”杰姆反驳道。第二天迪尔又说:“你是个胆小鬼,都不敢把脚踏进前院。”杰姆说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他上学的时候每天都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

“从来都是一路小跑吧。”我说。

但是等到第三天,迪尔三言两语就降住了他。迪尔对杰姆说,他在默里迪恩认识的人可不像梅科姆人这么胆小怕事,他还从来没见过像梅科姆人这么缩手缩脚的呢。

这些话足以让杰姆热血沸腾,大踏步走向街角。他停下来靠在路灯柱子上,凝视着那扇用自制合页安装在门框上的摇摇晃晃的院门。

“我希望你已经彻底想明白了,迪尔·哈里斯,你会害得我们一个个被他下毒手。”杰姆等我们加入他的行动之后说,“等他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可别怪我。你要记住,这都是你出的主意。”

“你还是害怕。”迪尔耐着性子嘟囔道。

杰姆想让迪尔对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深信不疑,他说:“我只是想不出一个办法能把他引出来,而且不被他抓住。”更何况他还得考虑妹妹的安全。

此言一出,我就知道他的确是害怕了。杰姆上次考虑到我的问题,是在我赌他不敢从房顶上跳下来的时候。“如果我摔死了,你可怎么办呢?”他说。后来等他鼓足勇气跳了下来,安然无恙地落在地面上之后,立刻就把责任感抛到爪哇国去了。现在要面对迪尔关于拉德利家的挑战,他才又想起这回事儿来。

“你想逃避挑战吗?”迪尔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

“迪尔,这种事情必须得好好想想才行,”杰姆说,“先让我想一会儿……这就像是让乌龟露出头……”

“那该怎么办呢?”迪尔问。

“在它身子底下划着一根火柴。”

我警告杰姆,如果他胆敢放一把火去烧拉德利家的房子,我就去告诉阿迪克斯。

迪尔说,在乌龟身子底下划火柴太恶劣了。

“这并不恶劣啊,只是刺激它一下罢了——又不是把它扔到火堆里。”杰姆愤愤不平地咕哝道。

“你怎么知道火柴不会伤着它?”

“傻瓜,乌龟感觉不到疼。”

“哈!你当过乌龟?”

“哎呀,迪尔!让我想想……依我看,我们也许能使劲儿摇晃……”

杰姆站在那儿想了又想,半天也没下定决心,迪尔只好做了个宽容的让步:“只要你跑过去摸一下那房子,就不算你逃避挑战,我还把《灰色幽灵》换给你。”

杰姆眼睛一亮。“摸一下房子,就这个?”

迪尔点点头。

“一言为定?我可不想刚跑回来就听见你嚷嚷别的。”

“一言为定,就这个。”迪尔说,“他一发现你跑进院子,很可能会出来追你,这时候我和斯库特就扑上去按住他,直到让他明白我们不会伤害他为止。”

我们离开街角,穿过拉德利家房前的人行道,在大门前停下脚步。

“好啦,去吧,”迪尔说,“我和斯库特紧跟在你后面。”

“我这就去,”杰姆说,“别催啦。”

他走到院子的一角,又折了回来,皱着眉头,搔着脑袋,好像在仔细研究这一目了然的地形,好决定怎样发动进攻才是最佳方案。

这时候,我冲他轻蔑地哼了一声。

杰姆猛地推开院门,飞跑到房子的一侧,用力在墙上拍了一巴掌,紧接着就转过身往回冲,把我们甩在身后,甚至都没顾得上看一眼他的突袭成功了没有。我和迪尔踩着他的脚后跟拼命跑了出来,等平安到达我家前廊,我们三个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时候才回过头去看。

那座老房子丝毫未变,还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但是当我们隔着街道凝望着它,似乎看到里面的百叶窗动了一下。飞快的一闪。那么轻微,几乎让人察觉不到,然后整座房子又归于死寂。

注释:

[1]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1767—1845),美国将军,第七任总统。在1812年英美战争期间因功勋卓著被视作民族英雄。因野蛮对待北美印第安人和支持施行奴隶制,杰克逊在当代受到尖锐的批评。

[2]英格兰国王哈罗德二世的盎格鲁—撒克逊军队和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的军队在黑斯廷斯进行的一场交战。

[3]英格兰西南部的一个郡。

[4]美国亚拉巴马州南端的港口城市。

[5]循道宗教派的创始人。

[6]美国亚拉巴马州首府。

[7]出自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1933年当选总统时的演说,当时正值美国大萧条,罗斯福上任后实施新政,以扭转经济颓势。

[8]奥利弗·奥普蒂克(Oliver Optic,1822—1897),威廉姆·泰勒·亚当斯的笔名,美国男孩读物作家。

[9]爱德华·维克多·阿普尔顿(Edward Victor Appleton,1892—1965),生于英国约克郡,早年攻读自然科学和法律。他喜欢将自己研究的东西写成科普小说,非常有代表性的是汤姆·斯威夫特系列。

[10]埃德加·赖斯·伯勒斯(Edgar Rice Burroughs,1875—1950),美国科幻小说作家,他的长篇系列小说《人猿泰山》可称经典之作。

[11]中古传说中亚瑟王的挚友兼老师,也是著名的预言家和魔术师。

[12]美国亚拉巴马州中西部的一个城市。

[13]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西北部的一个港口城市,靠近亚拉巴马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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