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我一生中译过三本中篇小说,依序是汉明威的《老人和大海》、毛姆的《书袋》(The Book Bag)、梅尔维尔的《录事巴托比》(Bartleby the Scrivener)。我译的《老人和大海》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一日迄一九五三年一月廿三日在台北市《大华晚报》上连载,应该是此书最早的中译;但由重光文艺出版社印成专书,却在一九五七年十二月,比张爱玲的译本稍晚。隔了五十三年,我早年的译本现在交由南京译林出版社出版,改名为《老人与海》,作者也改称海明威。其实我仍然觉得“汉”比“海”更接近原音。
当年我译此书,刚从台湾大学毕业,译笔尚未熟练,经验更是不足,实在相当自不量力。衡以今日的水准,当年的这译本只能得七十分。海明威半生的专业是做记者,报道也以战争为主,所以他的文体习于冷眼旁观。简洁而且紧凑,句子不长,段落也较短。这种文体有意避免以主要子句统摄几个附属子句的漫长复合句,而代之以单行的simple sentence,所以在冗长繁琐的维多利亚体之后出现,颇有廓清反璞之功。我常觉得英文正如其他西文,是尊卑有序、主客分明的语言(language of subordination);中文则不然,即使长句,也是由几个身份相当的短句串联而成,是前呼后应、主客不分的语言(language of coordination)。海明威的句子往往是一个单行句后跟另一单行句,中间只用and来联系。下面是两个例句:
The fish had turned silver from his original purple and silver, and the stripes showed the same pale violet colour as his tail. They were wider than a man's hand with his fingers spread and the fish's eye looked as detached as the mirrors in a periscope or as a saint in a procession.
就算在复合句中,海明威的附属子句也往往简短明了,例如:
They were very tiny but he knew they were nourishing and they tasted good. The old man still had two drinks of water in the bottle and he used half of one after he had eaten the shrimps.
这种干净简明的句法,对詹姆斯(Henry James)与乔艾斯(James Joyce)诚为一大反动,可是拿来翻译却并不容易,正如陶潜的诗也并不好翻。
另一方面,海明威是阳刚体的作家,爱向敢作敢为、能屈能伸的好汉去找题材,笔下常出现战士、拳师、猎人、斗牛士。《老人与海》的主角桑地雅哥是古巴的老渔夫,在岸上他只跟小男孩对话,在海上只能自言自语,所能使用的词汇不但有限,更得配合那一行业的口吻。所以翻译起来必须对准其身份,不可使用太长、太花、太深的字眼或成语。这要求对五十多年前的我,反而颇难应付,其结果是译得太文,不够海明威。我也颇有自知,曾语友人,说我的中译像是白手套,戴在老渔夫粗犷的手上。
五十多年后将此书译本交给译林出版社出版,我不得不抖擞精神大加修正,每页少则十处,多则二十多处,全书所改,当在一千处以上,所以断断续续,修改了两个月。新译本力求贴近原文风格,但是贴得太近,也会吃力不讨好。海明威力避复合长句,往往把一句话拆成两句来说,所以第二句常以but或and起头。此外,原文有许多代名词,旧译本无力化解,常予保留。后来经验丰富,已能参透英语文法,新译本知所取舍,读来就顺畅多了。
问题当然不止这些,其中一个仍来自代名词,例如这么两句:The fish was coming in on his circle now calm and beautiful looking and only his great tail moving. The old man pulled on him all that he could to bring him closer.里面的两个his、两个him当然都是指大鱼,但是he却是指老渔夫,实在易生误会。这不能怪海明威,只能怪英文的文法容许在同一短句之中用同一代名词代表不同的人物。例如朱艾敦名诗《亚历山大之盛宴》就有这么四行:
The master saw the madness rise,
His glowing cheeks, his ardent eyes;
And,while he heaven and earth defied,
Changed his hand, and checked his pride.
第二、三两行的his、he都指亚历山大,但第四行的两个his,前者是指乐师提马歇斯,后者却是指亚历山大。《老人与海》之中,老人与大鱼的代名词都是he或him,为便于分别,我就把大鱼称为“它”了。
《老人与海》真是一篇阳刚、壮阔、紧凑的杰作。人际关系只在岸上,存于老人与男孩之间。但是海上的关系却在人兽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老人与大鱼的关系,先是敌对,也就是猎人与猎物,但是大鱼既被捕杀,绑在船边,老人、小船、大鱼就合为一体,以对抗来犯的鲨鱼群了。至于大海呢,则相当暧昧,可友可敌,亦友亦敌。对于渔夫这种“讨海人”说来,大海提供了猎场,提供了现捕现吃的飞鱼和鲔鱼,还有湾流与贸易风,但是湾流也潜藏了凶猛的鲨群,令人防不胜防。老人虽然独力勇捕了十八英尺长的马林鱼,却无力驱杀争食的“海盗”。他败了,但是带回去的马林残骸,向众多渔夫见证了他虏获的战利品并非夸大,而是真正的光荣。故事结束时,老人不甘放弃,仍然和男孩准备再跨海出征。
余光中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高雄市中山大学
译序(1957年版)
汉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是二十世纪的一位小说大家;作品的分量虽不很重,享誉之盛恐怕在今日的世界文坛,尚无人能分庭抗礼。推其原因,则汉明威之为广大读者所崇拜,与拜伦之为十九世纪读者所崇拜相同。作者的英雄色彩增加了读者对其作品的兴趣;拜伦之遁于异教世界正如汉明威之遁于野蛮大陆,拜伦之泳渡达达尼尔海峡正如汉明威之行猎于非洲、捕鱼于古巴,拜伦之义援希腊正如汉明威之参加西班牙内战。而二人之作品复同样富于浪漫气氛、异国情调、惊险场面、残酷经验和大自然的壮观,且均着意表现失却价值的人生和主角面临死亡的反应。拜伦和汉明威的反文明和反知识分子实在都是知识分子自卑感的作祟。汉明威作品中主角的男性实在是强调得过分了一点,宜乎史泰茵女士(Gertrude Stein)赠以“最羞涩,最骄傲,最芳香”的形容词,事实上汉明威自恨不能身为斗牛士贝尔蒙特(Juan Belmonte),正如拜伦自恨不是海盗崔罗尼(Trelawny)。
汉明威的重要作品,依年代的次序述说,有《太阳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1926)、《告别战争》(A Farewell to Arms,1929)、《死在下午》(Death in the Afternoon,1932)、《非洲的青山》(Green Hills of Africa,1935)、《有与无》(To Have and Have Not,1937)、《战地钟声》(For Whom the Bell Tolls,1940),以及这本《老人和大海》。英国诗人史班德则认为就现代主义的观点而言,《在我们的时代》(In Our Time)是他最佳的作品。他的短篇故事亦甚有地位,可以《杀人者》(The Killers)为其代表作。有些批评家认为,汉明威如能传后,则使他传后者,将是他的写作技巧——他那打破传统修辞的朴实简劲的风格——而不是他作品的内容。
《老人和大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出版于一九五二年,最初发表在九月一日的《生活》杂志上。《老人和大海》出版后,曾获批评界一致的推崇,更先后得到普利策和诺贝尔奖金(美国作家得此双重荣誉者,仅奥尼尔、赛珍珠、刘易斯与汉明威四人),复为好莱坞以重金购得摄制权,由史本塞·屈赛主演,拍成电影。
我想汉明威在意匠经营此书之时,心中必有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巨著《白鲸》(Moby Dick)的影子。二书相似之处太多了。汉明威笔下的这位崇拜玛丽莲·梦露前夫,棒球名手第马吉奥的古巴老渔人,自然不是梅尔维尔笔下那位笼罩于宗教的象征气氛中的阿哈布船长;以白鲸为死敌的阿哈布自然更非视巨鱼为兄弟的老人。可是一个人的命运和一条鱼(严格说来,马林鱼是鱼,但鲸“鱼”只是海中的哺乳动物,并非鱼)的命运如此不可分割,一个凡人无法抗拒大自然背后的力量的这种悲剧,则二书是相同的。
《老人和大海》的原文不过二万七千字。据汉明威自己说,他曾先后校读此书达二百遍之多;所谓千锤百炼,炉火纯青,自不待言。不过其中至少有一个词——一个星的名字——恐怕是写错了。我是指书中的“莱吉尔”(Rigel)一词。
现在海上已经昏黑,因为九月间,太阳落后,天很快就黑了。他(指老人)倚着船头那磨旧了的木板,尽量休息。初夜的星星已经涌现。他不识莱吉尔的名字,却望得见它,并且知道不久群星都会出齐,他便有那些遥远的朋友(指群星)做伴了。[1]
按:莱吉尔学名叫做Beta Orionis,中文叫做参宿七,原是猎户座(Orion)中与贝多格斯(Betelgeuse,亦即Alpha Orionis,中文为参宿四)遥遥相对,夹峙于玲珑三明星左右的一颗淡蓝色一等巨星。猎户座是辉映于冬夜太空的一大星座,自十二月起以迄四月,都灿烂可见。如以台北附近地区而言,猎户座自十一月一日起,每晚九时即自东南地平涌起。但因星体每晚恒较前一晚晚四分钟出现于同一位置,故在相差六十夜的九月之间,猎户座之出现于东南地平,应为上午一时。老人在古巴的首都哈瓦那以北的海面捕鱼,其纬度相当于台湾的嘉义,星座出没的情形可说和台湾所见完全相同。然则子夜始升起之星座,不能见之于初夜的天空,是无可置疑的了。美国女作家华顿(Edith Wharton)在她的小说《伊坦·弗洛姆》(Ethan Frome)中描写马萨诸塞州的冬夜,谓“村上到处盖着两尺厚的雪……北斗七星倒悬着冰柱似的锋芒,猎户座发出闪闪的寒光”。诗人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作品《剖星者》(The Star-splitter)里也提起冬夜大地冰封,猎户座诸星跨过群山形成的围篱。由此看来,参宿七之不见于新大陆九月之晚空,明矣。
《老人和大海》在中国已有好几种译文;最初印成单行本者,恐怕要推《拾穗》月刊的译文,但是《拾穗》之连载本书译文尚迟于《大华晚报》之连载笔者的译文(自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一九五三年一月廿三日止)。因此笔者的译文可说是最早的中译本了。译文在四年前连载时,曾有数处蒙吴炳钟先生指正;及此次付印单行本,又另有数处曾经请益于夏济安先生;耿修业先生赐本书以连载于《大华晚报》的机会;陈纪滢先生在市面上有了几种中译本之后犹毅然将本书收为重光文艺出版社的丛书之一;这些,都是译者深深感谢的。
一九五七年九月六日于台北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老人与海
那老人独驾轻舟,在墨西哥湾暖流里捕鱼,如今出海已有八十四天,仍是一鱼不获。开始的四十天,有个男孩跟他同去。可是过了四十天还捉不到鱼,那男孩的父母便对他说,那老头子如今不折不扣地成了晦气星,那真是最糟的厄运,于是男孩听了父母的话,到另一条船上去,那条船第一个星期便捕到三尾好鱼。他看见老人每日空船回来,觉得难过,每每下去帮他的忙,或拿绳圈,或拿鱼钩鱼叉,以及卷在桅上的布帆。那帆用面粉袋子补成一块块的,卷起来,就像是一面长败之旗。
老人瘦削而憔悴,颈背皱纹深刻。热带海上阳光的反射引起善性的皮癌,那种褐色的疮疱便长满了两颊,两手时常用索拉扯大鱼,也留下深折的瘢痕。这些瘢痕却都不新,只像无鱼的沙漠里风蚀留痕一样苍老。
除了眼睛,他身上处处都显得苍老。可是他的眼睛跟海水一样颜色,活泼而坚定。
男孩和他爬上了小艇拖靠的海岸,对他说:“桑地雅哥,我又可以跟你一同去了。我们赚了点钱。”
老人曾教男孩捕鱼,男孩因此爱他。
“不行,”老人说,“你跟上了一条好运的船。就跟下去吧。”
“可是别忘了:有一次你一连八十七天没捉到鱼,后来我们连着三个星期,天天都捉到大鱼。”
“我记得,”老人说,“我晓得,你并不是因为不相信我才离开我。”
“是爸爸叫我走的。我是小孩,只好听他的话。”
“我晓得,”老人说,“那是应该的。”
“他不大有信心。”
“自然了,”老人说,“可是我们有信心,对不对?”
“对,”男孩说,“我请你去平台上喝杯啤酒,好不好?喝过了,我们再把这些东西拿回去。”
“好呀,打鱼的还用客气吗!”老人说。
他们坐在平台上,许多渔夫就拿老头子寻开心,可是他并不生气。年纪大些的渔夫只是望着他,觉得难过。
可是他们不动声色,却斯文地谈论暖流,谈论他们投索的深度、稳定的好天气,和其他的经历。这一天,满载的渔人已经归来,正剖好马林鱼,横放在两条木板子上,每条板端由两个渔人蹒跚地抬着,走向鱼库,再等冰车载去哈瓦那的市场。有的捕到鲨鱼,就运到对湾的鲨鱼厂去,把它挂上了滑车的钓钩,去了肝,割了鳍,刮了皮,最后把鱼肉切成一条条的,用盐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