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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从南京到纽约(3)

也是专属电梯。我们走到电梯门口告别,她们拥抱了一下,象征性地在彼此的面颊上贴了下,我站在后面,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年迈的贵妇说再见。她朝我走近一步,伸手在我脸上轻轻拍了一下:Good luck,Shu!(祝你好运,舒。)

我低下头,不想让她们看见我几乎掉泪的眼睛。

如今来纽约已三十年,很多当年不甚明白的事情,现在清晰可见。我在那所极豪华公寓里,看到的不是豪华,是有钱人的品性,有钱人的教养。她对我说的话,让我知道我在纽约,应当自信。

做了七天保姆,我辞职了。他们觉得我能干,就辞去了打扫卫生的黑人,事情要我做。周末家里开派对,要我加班准备食物。银餐具要我擦,吊灯的水晶球要一个一个拆下来清洗。但是不谈加薪。我辞职他们一家三口都不高兴。路易莎拿着计算机算,算给我七天的钱,精确到几角几分。我看也不看,放进口袋说:谢谢你。

派吉尔虽然是商人,情调十足,每天早上起来要弹钢琴,二十分钟后吃早饭。有时听音乐,晚上夫妻俩去看歌剧,我留在客厅看家。我走的时候他送我到马路上,说:你是一个非常称职的工人,我们其实非常喜欢你。

爱丽丝不睬我了,我想抱抱她的。她坐在地板上玩玩具,让了一下,避开我,说:You don't love me at all(你根本不爱我)。

我走出了公园大道,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地方当保姆,开始在底层找工作做事。多少岁月流逝,我却不能忘记那七天的经历。

在我写的第一篇留洋小说《陪读太太》中,详细写过这段经历。其实他们对我,除了付钱不多,还蛮尊敬我的,是我自己不能适应初到美国的文化震撼,加上思念南京和留在南京的儿子,辞职了。

我没有尽到责任,但我实在不是做保姆的料,做保姆也是需要资质的。现在在曼哈顿做双语保姆,尤其是英语加汉语,年薪大概可以达七八万美金,甚至更多。

即便这样,我还是不愿意当保姆,我愿意吃尽美国各种辛苦,尝遍职场各种滋味,走进自己选择的命运和前途。

保姆(二)

离开了公园大道的豪富人家,我失业了。失业就慌,每天都要钱用。在美国,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亲戚,是个赤身裸体的婴儿。

找工作从来不容易,我不甘心不是打餐馆就是当保姆,人很容易陷进一种庸常的境地走不出来。但我在美国没有能吃的资本,顶多英文还行,长得还不错,三十多岁的好岁数。现在回想,这三个条件实在太好了,有了这三个条件,什么地狱不敢闯?什么机遇碰不到?

后来我去了一个极小的职业介绍所找工。在黑人居多的哈莱姆区,一栋散发着混浊气味的大楼,介绍所只一间屋,老板单干,名叫Duren,中文读起来同音于“丢人”。“丢人”是犹太人,可是他怎么在天下闻名的黑人哈莱姆区开公司?说明他的上家和下家都不行,两头资源都有限。我去那里找工,是因为我本人本钱差。

那时我才明白,虽然公园大道的派吉尔夫妻付给我的工资太低,可是到底吃住都干净,出入场所和所见人物,体面不说,还都特别有钱,有钱还不狂,对我这个保姆都说不完的“谢谢,谢谢”,兴许做下去是能有机会遇到更好人家的。不过,那样我可能就会一直在曼哈顿的豪富人家当保姆,也就不知四处奔波的辛苦艰难和此间的大机遇了。

“丢人”的地方我一个人不敢去,黑洞洞的,所以都要C陪着我。C先到美国,是个特别能当滚地龙的人,带着我到“丢人”那里,我就不害怕了。十年之后,在这里碰到一个艺术家朋友,文质彬彬,才气纵横,件件衣服熨烫,一尘不染,儒雅至极一个人,但说起话来锋利如刀,如刀却又很温柔,用词出典往往上八百年至宋代况味,下到民国人教养在在可感,跟他说话要禁得起摔打,不然不要开口。他跟C见面就惺惺相惜,那次说到兴处,朋友跟C说:怎么样,你跟我,搞一个黑手党?

虽然是开玩笑,但谁敢开这个玩笑?这个意向出奇制胜,文人中出来的从未有人敢于制定如此蓝图。所以后来,C和这个艺术家,在各自的江湖上斐然有为,便都毫不奇怪。

“丢人”给我介绍过几个工作,都太远太远,出了纽约了。凭我一个要乘地铁天天来回的人,是做不下来的。不过“丢人”不气馁,不厌其烦一一给我看工作介绍,但每次看过,都要把右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捻几下,笑眯眯伸过头颈跟我说:But,money,money.You have to pay me.Do you understand(不过嘛,钱,钱,你要付钱给我,明白吗)?

职业介绍所收手续费这一套,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新鲜了。不过当时我在美国,还非常陌生。手续费如何收,不一样,有的双向收,有的向找到工作的人收,有的向雇主收。“丢人”的公司,向雇主拿佣金,所以我愿意找“丢人”。要我把头一个月工资中的一半付给他,我不愿意。

不久,“丢人”给我找到一份工作,还是当保姆,带一个小婴儿,周薪两百美元,主人家住曼哈顿下城的休斯顿街,地铁可到,尤其从哥大所在的116街去那里很方便。拿了地址去面试时,“丢人”急切祝福我走运,同时又将右手前三个手指一捻,说:你要是拿到offer,给我电话,我好向你的雇主要钱。

我跟朱丽叶斜欠着坐在长沙发上,她臂弯里躺着一个雪白的奶瓶子女婴儿,睡熟了,五官那样精美,油画上的天使一般。

朱丽叶的家,跟派吉尔家不可同日而语,她住在政府公寓大楼里,一室一厅,一浴一厨,小是小点,可有个让人心旷神怡的落地窗,可以看到蜿蜒的哈德逊河。朱丽叶很会布置这个小家,非常清爽。在落地窗尽里头一个小角落里,有一张理发店的椅子,旁边有张立柜,放着美发工具。关于这个角落的功能,我什么都没有问,她也没有讲。

朱丽叶像一个人。谁呢?法国著名影星朱丽叶·比诺什,在好莱坞大片《英伦情人》中扮演护士,她那张脸没表情都万种风情。担保我到美国来的美国教授说,他只要看看比诺什的脸就满足了,根本不在乎她怎么表演。朱丽叶单身,四十岁上下,上个月到南非去了一趟,领回这个小女孩,五个月大,爱她如命。贝贝抱在朱丽叶臂弯里,就像她生的,都那么漂亮。美是不同的,美也是相同的,一脉相承。我眼睛眨都不眨地欣赏她们。坐在这对母女面前,我产生一种自己是一部电影中的角色的幻觉。

后来朱丽叶跟我说她是演员时,我就没有吃惊。不过她说,她挣钱不多,因为有戏演才有钱拿,没有戏演就没有钱拿。当时我对美国的演员生活一点儿不了解,怎么会像自负盈亏呢?我在中国当过演员,吃的是公家饭,特别是在军队当演员,旱涝保收的。现在中国跟美国接轨了,我儿子长大后到北京去当演员,也是有上顿没下顿的自负盈亏。

不过你放心,我每星期五下班回来,付工资给你,开支票,你做不做?朱丽叶虽然人很美,说起话来不很温柔,脸部的线条太过刚硬,跟巨星凯瑟琳·赫本一样。

谈好了,第二天开始工作。

晚上接到朱丽叶电话,问我有没有告诉“丢人”她雇了我。我说还没有。她松了一口气,用商量的口气问我,假如“丢人”问我是不是在她这里找到了工作,能不能说没有?我愣了一下,问她为什么。她说,这个职业介绍所抽的佣金很高,她要按照我两周的薪水付给他佣金四百美元,太多了。这个要求让我很为难。说到说谎,谁一次谎没有说过呢?美国有“white lie”这个词儿,叫白谎,白谎是不是可以解释成“纯洁的谎话”?但是刚到美国,这个白谎怎么说?我没有经验,更没有胆子。万一“丢人”发现了,他告我,怎么办?听我犹豫不决,朱丽叶说,不要担心,这件事我负责,你只要跟他说,没有在我这里找到工作,就行了。我跟朱丽叶说:“丢人”是个热心人,万一知道我没有找到工作,会坚持再帮我找的。朱丽叶笑起来了,说舒啊,你真是刚来美国,你怕什么?“丢人”又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再说,你不要他找工作他能强迫你吗?就这样,帮我这个忙,我不想付佣金给他,谁知道你能给我做多久呢?

后来“丢人”兴冲冲给我电话,我就跟他讲这工作我没有去做,工作时间太长。“丢人”就说,那我再给你找工作,不做保姆了。我骗他说,我的朋友帮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找了个半工,谢谢你。他很遗憾地说,祝你好运。

当时的一些说法,后来一一变现,非常奇异。比如,我后来给朱丽叶带孩子只带了一个月,就被她炒了鱿鱼,没有做长。比如,日后我果然在哥伦比亚大学找到了工作。再比如,我每天到朱丽叶家打工的那班地铁,八年后我也是天天乘,经过休斯顿街到已经灰飞烟灭的世贸大厦上班。

朱丽叶不久就辞退了我,原因让我很久都无法理解——我对她女儿太关心,因为关心说错一句话,让她害怕。

不过开始一切都蛮好,蛮好的是朱丽叶,自然不是我,我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但我本质上不能胜任保姆,带着南非婴儿,虽然喜欢她,可是她睡觉了,我就无聊了焦虑了。朱丽叶不要我打扫卫生,不许我进她的卧室,我偷偷推开门隔着门缝张望了几眼,发现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就是一个平常的卧室。那时我缺乏对“隐私”这个无上珍贵的概念的了解。朱丽叶不许我这样,不许我那样。特别是不许我接电话。她说外面进来的电话,你千万不要接,千万,记住。我接过一次,因为忘记了她的叮嘱,谁能把那么多禁忌在那么短时间记住呢?

对方以为我就是朱丽叶,直接跟我说,我要跟你约一个时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说我不是朱丽叶,你等她回来给她电话好吗?朱丽叶回到家知道了这件事,好一顿发脾气,说跟你说不要接不要接,你还是接!你问她是谁了吗?我不知道是谁我怎么回话?这些都是我的客户,我平时有空在家给人做头发!

那以后,我就再没有接过电话。可是我自己要打电话出去。朱丽叶居有定所,但是做无常活,我也不知道她说的演戏是怎么个演法。她会突然给我一个电话,说今晚要晚两个小时回来,你要等到八点钟才能离开。那两个小时对我就是炼狱,那是十一月下旬感恩节季节,天黑得很早,过了六点,我就会急得浑身火烧火燎。可是婴儿抱在手里,哪怕朱丽叶半夜回来,我也是要等的。等,她又不让我用电话通知家里,难道我没有自己的家?手机离那个年头还很遥远。由于我表现出不高兴,朱丽叶就说加班的时间付加班费。

演员是要减肥的,本来就瘦精精的朱丽叶还不吃什么东西,冰箱里只有半只感恩节吃剩下来的火鸡,一颗壮硕的美国芹菜,我自己带方便面煮来吃,一块方便面支持十个小时以上,是有点艰苦的,但也不好跟朱丽叶说,因为我们在第一次面试时,双方都没有提到午饭提供不提供。这样,种种的不快便悄悄在我们之间淤积起来。甚至在她参加一个自杀的男演员的追思会回到家里后,我也不想听她诉说她的悲痛,因为我很饿,急着回家。

不过朱丽叶那天的模样我直到今天都记得,她是那么美丽,从雪中回到家里,风衣的帽子也没有能够挡住雪片湿濡她曲卷的栗色头发,她的眼影显然是被打湿了,不知是雪片还是泪水打湿的,但没有完全晕开,眼睛显得更大更深,跟雪白皮肤对照着,无限悲哀,悲哀更美化了她。我只顾欣赏她的美而忘记说几句该说的话。我不知道那个死去的演员跟她到底是什么关系,虽然她说那个男人,是一个同事。

终于,在照料婴儿的一个问题上,我们发生了争执。婴儿白天非要睡觉,晚上就不睡。婴儿要睡觉,我怎么能不让她睡?她才五个月,还不是她说了算。朱丽叶说我白天应当尽量不让她睡,不然她晚上只好起来抱着婴儿在房间走来走去,很疲倦。我跟她说,我也是有儿子的,小孩子生下来就各有各的性格,睡觉也是,小东西们还找不到人世的生物钟,找不到自己的生物钟,过一段时间会正常的吧。朱丽叶说,你儿子是你儿子,我说的是我女儿。

我听了相当不开心。那样说话,很不通人情。想着抓起电话拨过去,我只说了一句:Juliet(朱丽叶),白天你跟我说的话,我不太同意,贝贝虽然是你的女儿,但我带她,她也是我的孩子。

没有想到,第二天中午不到,门上的锁“咔嗒”一响,朱丽叶提前回来了。她非常不安,看上去情绪激动,放下手上东西就对我说:你知道吗,你昨天打给我的电话,让我很不安,什么叫孩子也是你的?孩子是我的!我一个人的!Mine!

她激烈的态度吓着我了。我不清楚为什么我那么一句话,会让她那么激动。在中国,要是有人照顾你的小孩,跟你说我会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照顾,你是感激不尽的。可是朱丽叶却满脸惊恐。我连忙跟她说,你可能误会了,朱丽叶,我是好意。朱丽叶接过婴儿紧紧抱在怀里,跟我说:对不起,舒,请你走吧,我把这三天的工资结给你,你走吧。

走得非常干脆,匆忙,不友好,我像一片躯壳一样拿着自己的包,看了婴儿一眼,看了朱丽叶一眼。婴儿还不会看人,朱丽叶不看我,只说:You take care(你保重)。

糊里糊涂被炒了鱿鱼,我觉得朱丽叶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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