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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钓鱼

说到钓鱼,想起两个人。

第一个,我们叫他余爷,是我弟弟的保姆的老伴。从我记事起,余爷就是一个很老的老人了。退休前,他做厨师,那时叫炊事员,不用说,菜烧得相当好。余爷没孩子,夫妻俩视我弟弟如己出,呵护备至,宠得不行。托弟弟的福,全家时不时会被余爷请去吃饭。节假日里,两家往来密切,如同亲友。

看孩子是余奶奶的事,但在街上遛弯时,常能看到弟弟骑在余爷的脖子上,两手轻捶着他的头。孩子笑,大人也笑,余奶奶笑得最欢。余爷除了打扑克,另一爱好是钓鱼,出门就是大半天,钓得的鲫鱼,拿柳条穿了,一串儿提回来,煎了吃,下酒。

赶上去近处钓,我跟着去看过。水边多柳树,余爷一张小凳支在树下,几个小时不动,偶尔换个位置,不说话,闲闲地抽烟。浮子在微波上轻轻抖动,各种小虫在草丛里跳,到处是树叶和草叶的涩味。除了太阳闹哄哄的,一切全都安静。我觉得钓鱼既枯燥又好玩。

常听他感叹说,城外湖塘的鱼都被钓滑了,不上钩了,没奈何,只好往乡下跑。路远,往来时间多,钓鱼的时间相对减少,带回的鱼也少。

余爷的老伴先死,他独自撑了几年,孤苦得很。他住的房子小而矮,里屋除了床,几乎没有空间了,又暗得很。年事渐高,身体渐差,我还能记得的,就是最后那些日子,他躺在床上,很少说话,终于有一天,在我懵懵懂懂中过世了。他最近的亲人,是一个侄子,平日没什么来往。

从余爷那里,我大约明白了两件事:钓鱼对于余爷这样的人,是个乐子;人老了,很可怜。

第二个人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大家一向称之为小翁。小翁长着一张酷似周润发的脸,永远笑眯眯的,但说起话来,似乎总是无可奈何的样子。其实这只是他的习惯,他满脸无奈的时候,丝毫没有不开心,他只是逗着大家玩。我在曼哈顿上西城哥伦布大道的一家餐馆遇到他,很快成了朋友。打工的人都喜欢他,因为他人特别好,肯照顾人。他做了很多年服务生,安心于这个别人视为踏脚石的工作,也因此,经验丰富,技艺高超,店里的熟客对他另眼相看,愿意让他来照顾,小费给得特别好。

他包馄饨是一绝,速度之快,令人惊讶。左手边搁一叠馄饨皮,右手边搁一大碗馅,左手抄起馄饨皮的同时,右手持根筷子,在馅碗里一抹,一道弧线点在皮中央。右手尚未收回,左手五指一挤一捏,轻轻一抖,一粒馄饨已落在桌上。动作如此迅疾,小翁并不显得匆忙。他眼睛根本不看手上的活儿,只顾和剥豆择菜的其他男女服务生聊天逗乐。甚至在争吵打赌的时候,速度也没慢下来。

一个常来的犹太老客,满脑子生意经,想到中国人的饺子和馄饨的巨大市场,自称动过脑筋,想发明包饺子和馄饨机,看过小翁的表演,喟然叹道:和小翁的手相比,饺子机不发明也罢。

餐馆一周工作六天,休息那一天,小翁去钓鱼,不像那些大厨炒锅,有空就往赌场跑。小翁是有家的,但尚未结婚,所以还自由。钓鱼那天,凌晨四点起床,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直奔布鲁克林的羊头湾码头,吃过早点,赶上七点起锚的钓鱼船,在海上晃荡大半天,下午四点左右回来,再一路地铁回去,恰好赶在晚饭前。

我不知道余爷快乐不快乐,但我知道他越老越落寞寡欢。即使是对生活要求很少的人,生活也未必肯顾念他,照样给他失望。安贫知命仅靠态度是不够的,还得靠运气。

但小翁,至少在我见到他的那些日子里,是安宁且快乐的。他对于学英语、念书、跳槽到正经公司、过白领日子不屑一顾,觉得餐馆挺好,工资虽然不多,但拿的是现金,还能吃两顿饭,如果不耽于声色,很可以存些钱。事实是,他确是这么做的。好多年后,我去皇后区这边的餐馆,还几次碰到他,依然笑眯眯的,似乎也未见老。

小时候的家,不远处就是水。巴掌大的湖里,鱼鳖虾蟹熙熙攘攘地很热闹。捉虾最容易,拣一只工地上抬沙石的敞口柳条筐,扔几块骨头或吃剩的鱼头,最好从岸边摸几只大河蚌,砸破壳,露出肉,再压上两块砖头,沉在浅水里。几分钟后提起,筐底就能拾得十数只肥虾。小黄猫很有耐心地蹲在身边,捞上来,一个个吃掉。吃饱了,回家。

相比之下,钓鱼难多了。越难,越羡慕。尤其是临水而住,诱惑如影随形,一天也忘不了。湖边打水洗衣之处,铺了石条,两三米长吧,伸向水中。夏天的夜晚,蹲在石条尽头,用电筒往水里照,但见成群结队的小鱼在湖底嬉戏。湖水清澈如空无,灵动的、精灵般的野鱼,仿佛就在指间,能够感觉到它们的清凉,它们的滑腻,它们的迅捷,以及鱼身如心跳般的颤动。

怎么能不想着钓两条养着玩呢?

可是没有钓具,自己凑合吧。我打小就着迷于做一些几乎不可能,同时也毫无意义的事,钓鱼只不过其小者。铅坠是牙膏皮熔就的,后来不费劲去熔它,直接用锤子砸成一小团。没有透明的尼龙丝,用棉线。至于竹竿,从扫把上抽下一枝,虽然短点,粗点,无碍其为竹竿。最麻烦的是鱼钩,用大头针拧弯了凑合,缺点是没有倒刺。拿这样的土造装备,钓了一次又一次,从来没有钓上一条鱼,倒是提上来过一只老虾。

我记得清楚的一次,是夏日天色将晚的时候。大队的寸许小鱼簇聚在树荫下,人攀在树枝上,用不着钓竿,直接拎了钓丝垂入水中。粉红的蚯蚓吸引了众鱼的眼光,它们一窝蜂地围上来,又扯又咬。但我一次次提线,怎么也扯不上来一条鱼。蚯蚓不断被拉开,再放回去,鱼却不疑有诈,继续扑过来撕啃。我猜钓不上鱼的原因是鱼太小,它们怎么张大嘴,也不可能把鱼钩吞下去。不过这没关系,群鱼围绕着饵食乱哄哄闹作一团的场景,足够让人乐了。

多年后我坐对鱼缸里几条同样寸许的小鱼,总会想起当年的这群小东西。庾信的“三寸二寸之鱼”,杜甫的“白小群分命,天然二寸鱼”,说的难道不是它们?杜甫的诗尤带爱怜之意。而我养过的鱼,确实都已死了。我常常还想起它们,而摆鱼缸的地方空出来,真的就成了虚空。

餐馆下班很晚,通常要到十一点以后,回到家,诸事完毕,远投梦乡,最早也得到凌晨一点。去钓鱼,四点起床,实在痛苦。小翁邀我,我每次犹豫,都是因此缘故。但人一上地铁,在暖洋洋的气氛中倚窗打盹,情绪立刻高起来了。小翁有时会带啤酒,用纸袋包了,拿在手里慢慢喝。在车上喝啤酒一定要用纸袋包好,不让人看出是酒,因为车上不许喝酒。凌晨这时候,车厢人少,否则即使包住了,还是要惹麻烦。

到羊头湾,天色微明。找一家小店,就着热腾腾的咖啡吃早点。小翁出海多年,习惯了,我则在此时吞下一片晕船药。第一次上船,没做准备,那一天就是不断地吐,然后入舱躺平,再一次次起来吐,连渔竿都没摸着。

船在外海晃荡大半天,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等到下午上岸,脚踏上地面,扑面而来的安稳感令人如释重负,忍不住会使劲跺几下脚,证实地面确实不动。

不同的季节钓不同的鱼。我们钓过青鱼、黑鱼、鳕鱼、比目鱼、鲐鱼、牙鳕等,但金枪鱼和鲨鱼没去钓过,因为路程太远。

我自小不善于动手,上大学做电磁学试验,线路全靠同组的同学接,解剖兔子也是别人动手,我在一边看,做纪录。海上钓鱼,渔具复杂,小翁不要我费心,彻底包办。钓船上装了雷达,到达预定海域,四处搜索鱼群。跟上了,鸣一声汽笛,钓客们各靠船舷,占好位子,准备下钩。船到鱼群上方,抛锚停稳,再鸣一声笛,发令开钓。只听得一阵乱响,几十把渔竿一齐往海里甩。就这个甩,我老是甩不好,有时也得小翁代劳。鱼钩入水,便安心等。美国人钓鱼,不从容,不需要耐心,更非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怡情养性。鱼多的时候,你的鱼钩还未沉底,旁边的老手已经收线,转眼间,一条尺把长的黑鱼已经摔在甲板上,叭唧叭唧地跳个不停。

第一次钓鱼,没机会上阵。第二次,吃了药,不晕船了。没等明白怎么回事,糊里糊涂地也扯上好几条。都说新手运气特别好,西方人一向相信这个。故此一上船,小翁便鼓捣我掏两块钱入份子参加赌赛。谁钓的鱼最大,便赢得全部赌金。

船转了几个地方,太阳慢慢歪了。到最后一处,下钩很久没动静,小翁则钓上几条小鱼。终于有鱼咬钩了,好家伙,这家伙见了饵,敢情想都不想,一口吞,扭头就走。它一拉,力气真大。我用力一抬杆,然后收线,没想到,转轮几乎转不动。我喊小翁帮忙,他接过渔竿,试了一下,说,鱼不小。荡了几个来回,把那鱼耗得没力气了,慢慢拉近船边,鱼脊浮出水面,果然大得不行。船员闻讯也来帮忙,用网子把鱼捞上来。那是一条大鳕鱼,也许有十磅吧。过了秤,果然第一,赢回几十块钱。

小翁笑说,钓鱼这么多次,还从没当过冠军呢。

新手的好运一次即过,接下来钓黑鱼,虽无大惊喜,却钓了满满两大桶。拿回家,冰箱放不下,到处送人。

船上钓鱼很快使我厌倦了,因为太紧张,太累,长时间跟着船摇晃尤其叫人受不了。尽管吃了药,不晕了,还是难受。中国人钓鱼讲究闲散,一切都是慢吞吞的。无聊时打发时间,忙碌时养精蓄锐。有地位的人钓鱼是摆谱,如姜子牙;是做戏,如袁世凯;是方便充当做诗的素材,如无数明清的小文人。要说指望在无米下锅的当口拿鱼充饥,恐怕很不可靠,即使一次两次得逞,终难持久。所以说,中国人钓鱼,确实并不在乎钓得多少鱼,爱的是那个劲儿。但美国人喜欢以手忙脚乱为消遣,处处不必要的忙乎,美其名曰讲效率。我每次看到街头的上班男女出了地铁站一通紧赶,就觉得不可思议。如果说是赶时间,几分钟的路,就算一面是光速,一面是蜗牛爬,所差不过几分钟而已。只要少在床上赖一会儿,下了车,踱着方步都成啊,哪里用得着担心迟到?我相信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自己完全不必要的匆忙,纯是因为大家全这么三步并作两步走,不知不觉就感染上了。

我这么说,小翁也想换个口味,我们就开车去长岛。去了两次,钓比目鱼。选的地点是无人游泳的荒滩,一带芦苇遮护。水中乱石交错,岸上黄沙照样柔软,可以躺,可以坐,而且干净。钩远远地甩到海里,起初还持杆不放,作出种种自以为有用的动作,一两个小时下来,不见鱼儿上钩,人就懒散了,干脆把渔竿戳在石缝里,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吹风,喝啤酒,聊天。第一次,合共钓了三条,加起来不到两磅。第二次更惨,只有小翁钓了一条。没钓到鱼,倒很高兴,因为精神养足了。小翁说,一条鱼,怎么办?到我家去,煎了,喝酒。于是买了很多菜作这条小比目鱼的陪衬,碟碟碗碗摆了一桌,和小翁一家人开夜宴。

在北京住羊坊店的那两年,离玉渊潭近,高兴了就去转转。天气好的日子,几个人带了啤酒和煮花生米,划船到湖心吹牛。玉渊潭的水二十年前就已脏得不行,游泳的人从水里出来,胸前和小腿上挂着黑须子。这么脏的水,还是有人钓鱼。周围人来人往,吵吵闹闹,那些胖头、草鱼和白鲢们还能神定意闲哼着“一马离了西凉界”的小曲来啃蚯蚓?

除了借钓鱼人的行头(包括大草帽)照过相,没见过谁钓起过鱼。也许我是胶柱鼓瑟了,人家根本就是来玩的。

钓鱼,先得有鱼,有鱼方能有得。钓起钓不起,看你的耐心,也看你的运气。有些人好钓鱼,但从不吃鱼。然而钓到了鱼,他依然高兴,钓不到,则垂头丧气。他的高兴,固然事关得失,但细想之下,这得失与他其实是不相干的。他钓到鱼,不是随手送人吗?那么,钓不到,何失望之有?然而他真的失望。他希望下次运气好些,为此更加细心地选择地方,准备鱼饵,挖得的红蚯蚓恨不得逐个量量三围,以确保不老不小,肉质鲜美。据说有些人好面子,空手而归无脸见人。相声里讲过笨蛋钓鱼人钓不到鱼,只好去市场买鱼带回家。羊头湾岸边真有不少出海无所得的人买鱼,一部分是爱吃鱼,另一部分,可能也是不好意思,须得买鱼遮遮羞。

钓不到鱼,像小翁那样性情开朗的人,也须自我解嘲,而我却不必,因为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不会钓。小翁就不行,大家都知道他是钓鱼高手。第二天回到餐馆,大家问起,我总在一边笑,小翁则时时不好意思,仿佛给客人上错了菜。

不过比起韩愈,小翁的随和我由衷地欣赏。韩愈钓鱼也算得上典故了,至少苏东坡用过。韩愈有一次带着弟子侯喜去洛河钓鱼,钓了一天,了无收获。气急败坏之下,赋诗一首。诗中先把洛河骂了一通,说洛河哪里算得上是河,充其量是路上的一条小水沟,深不过车辙,宽不过车辕,也就是说,深宽都不过几寸。这样的小沟,蛤蟆一跳而过,麻雀在里面洗澡,水上有动静,是虾在弹跳,水蛭在横渡。这样的小沟,“此纵有鱼何足求?”后来钓上一条,连头带尾只一寸,鱼鳞不拿放大镜就看不见。骂够了,昌黎先生总结出一条人生哲理,他说:“我今行事尽如此,此事正好为吾规。”半辈子应试、做官,没熬出什么成就,人已经老了,不如早日归隐,落得半生清闲。但对于意气方锐的侯喜,韩愈另有劝告:“君欲钓鱼须远去,大鱼岂肯居沮洳!”

远处就一定有大鱼么?有大鱼你就一定钓得么?东坡说,那可不一定。但有一点,能想着远处,想着大鱼,即使不钓,意思总归是好的。所以韩愈的诗尽管不讲理,仍是好诗。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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